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匆匆过客
2022-02-14 08:48:11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存在的性质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从整个社会整体看,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虽各不相同,但作为社会意识却有其共同点,社会意识的内容根源于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从单个人和集团看,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存在的具体状况决定的。不同阶级的社会意识是由不同阶级的社会地位决定的。
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存在,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社会意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阶级性。
社会存在的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
从社会意识总体看,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人们的社会意识会发生或早或迟,或快或慢,或大或小的变化。
从某一观念的产生、发展和消失看,只能由社会存在的实际变化的状况来解释。
2、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着不同性质的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反之,落后的、反动的、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着重大的阻碍作用。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1、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
社会意识的变化滞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并阻碍其发展。
社会意识可能超前于社会存在而出现,这种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够预见社会存在的发展趋势,起着指导社会变革的作用。
2、社会意识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并不一定在社会意识上也是先进的;经济上落后的国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也可能是先进的。
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各种不同社会意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突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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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8: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