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不悔的年代
2022-01-03 21:51:14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却限制百姓连正当活动也不能进行。这句话出自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五。
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译文: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把“点灯”称为“放火”。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创作背景:此书是放翁晚年作品。记载了大量的遗闻故实,风土民俗,奇人怪物,考辨了许多诗文、典章、舆地、方物等等。其突出的特点,一是所录多属本人或亲友见闻,二是特别关心时亊人物,三是所述人事多有议论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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