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衔接每个班人数规定
往事随风
2020-09-28 14:13:51
幼儿园工作规程: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
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至5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幼儿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的5名,孩子家长如果发现有超额招生的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
爱问教育
2020-09-28 14: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