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前未落户广州的外地生不可就地高考

深圳发出借考通知,预示着2013年深圳不开放异地高考,而广州招考办的发文则表示想要异地高考,必须在高中前就落户,具有广州户籍。这表明2013年高考,不具备广州户籍的随迁子女仍需回原籍高考,广东2013年开放异地高考基本无望。
广州外地生高考报名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2012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1.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
2.非广州地区户籍的往届生;
3.其他不符合在高中市报考条件的考生。
广州市招考办下发关于做好广州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2年12月1日-12月9日进行。昨天下发的通知,就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的考生,详细作了有关资格说明。
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
《通知》称,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省但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规定的,可以报考(既有学籍、又有户籍的考生)。
《通知》称,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2年12月10日前迁入方有效)和二代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