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入门:外汇账户管理

外汇账户管理
一、概念解释
外汇管理又称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的限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包括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所实施的限制等。
二、业务要点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是,按照规定,中困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应当在其注册地或者在当地的开户银行办理开户,需要在境内其他地方开立外汇账户的,应当在当地注册或者登记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文件及有关材料向开户所存地外汇局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单位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除了应持有上述有关材料外,同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开户。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须向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境外开户。
2.外汇账户的应用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支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6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的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中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经批准开立的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开户单位需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6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
(4)年检中及日常监督中经常发现的违规使用账户的行为如下:
①擅自改变账户使用范围;
②未经批准而开立外汇账户;
③擅自超出外汇局核定的账户*6金额、使用期限使用账户;
④违反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⑤出租、出借、转让外汇账户。
三、应用实务
外汇转户的办理
(1)被批准的开户单位半年内不允许转户。开户半年后,若因家庭住址发生变动,或因开户银行服务不周而造成账户不便的,可申请转户。但如果是因为银行强拉存款等商业竞争原因,外汇管理局不予办理转户手续。
(2)开户单位办理转户手续时,须持企业转户申请和原“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到外汇管理局申请转户。外汇管理局经审核同意后,向其颁发“外汇账户转户批准书”,开户单位持此批准书到银行办理转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