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丞相官职大还是都督官职大
三国时期,丞相官职比都督官职大。丞相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而都督一般指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一、丞相
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三国以后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西汉废除相国官职以后,丞相的职责,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协助皇帝管理一切军国大事,即所谓的“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并辅佐皇上处理国家大事。逢有机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咨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
丞相具体职权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对于地方官的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力;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地方上若有暴动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往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种图籍等档案都归丞相府保存。西汉时御史大夫辅佐丞相,职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务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处置。
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钱六万。属官有长史二人,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征事等。又设西曹、东曹、奏曹、集曹、议曹等机构,分管官吏迁除、郡国事务、章奏谋议、征集租谷等事。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又置司直,专司刺举百官不法者,从而加强了丞相的监察职能。
二、都督
都督是中国古代的军事首长的官名。最初是作为监督军队之官, 后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因为征伐四方,乃于出征时暂时设置督军御史以监督诸军,事成回师后则罢官。汉末三国时形成的军事职称﹐魏晋时发展成为中央或地方军事领导长官。
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其中有的是偏裨将校,有的则是一军元帅或一个军区的主将。前者被称为帐下都督或部曲督,后者被称为持节都督,影响最大的是后一种。持节都督来源于汉代的督军御史,职责是监督州郡镇压“盗贼”。
如东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绲持节督扬、徐二州兵镇压九江“盗贼”,就是一例。其后,又以中郎将督军,更增加了军事统帅的因素。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
献帝建安二年(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大约同时,魏武帝曹操以程昱为中郎将,领济阴太守,都督兖州事。这种都督就成为统治地方的军政长官了。
扩展资料
先秦时期有相、相邦等之名,但跟丞相完全不同,因为出土文物秦国东陵器物上刻有金文: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这证明相国与丞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官职,而且是同时并存的,而且相国地位高于丞相。
秦国的第1个相国是樛游,后来秦国增设左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秦朝才正式增加设置了中丞相,汉承秦制,依然设置相国,同时设置丞相作为相国的副手。西汉也设丞相,至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这段时间有300多年,是历史上丞相这一官职设置最久的时期。
自哀帝至东汉建安十三年(208)这200余年间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复设并任丞相,但时间很短。三国和晋南北朝370年间,除蜀和东晋初年、北朝较短时间外,不设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时期也基本不置丞相。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朝于中书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废丞相的1600年间,丞相的设置断断续续,作为官名的丞相在历史上存在时间并不长 。
宰相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官员的一种俗称,不是具体的官名 。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职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