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著作权出版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着作权人):乙方(出版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背景:考虑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社会反响,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合作出版《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条、作品内容:上述作品由以下部分组成:1.“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由甲方提供;2.各界及媒体对于“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评论,由乙方选择,双方共同协商;3.与“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部分案例,已甲方提供经在报纸上发表过的;4.以相对显着位置刊登204律师团成员的名单与网址;5.相关法律与法规。
第三条、许可权利:1.许可内容: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3年),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以取得合法书号的图书形式出版发行汉文“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文本的专有使用权,其他地域的权利另行协商。2.权利保留:乙方只取得“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8月5日版”文本的专有使用权,除该版本外,其余版本的一切相关权利仍归甲方所有。所谓其余版本是指2002年8月5日版之前完成的所有版本、2002年8月5日版之后完成的所有版本以及现有的方便消费者个人使用的网络下载版本。3.权利禁止: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具备如下权利:修改权(未经过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但编辑技术性修改除外),解释权(未经过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作品的文字内容进行解释)。4.权利转让: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条款所约定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第四条、禁止内容: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上述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5.泄露国家机密;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