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

社会实践报告-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本文简介:大学社会实践报告实践课题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分析我是XX大学的一名学生,学的就是法律的专业,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遇到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件,有很多当事人不懂的怎么去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导致很多权利丧失,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里就在生活中出现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进行
社会实践报告-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本文内容:
大学社会实践报告
实
践
课
题
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
关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分析
我是XX大学的一名学生,学的就是法律的专业,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遇到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件,有很多当事人不懂的怎么去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导致很多权利丧失,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里就在生活中出现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案件分析,希望能加深对交通事故案件的理解,帮助大家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
2012年
6月12日21时30分许,朱某驾驶冀FAA6609号小型轿车,沿德圣路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德圣西路与雪涛北街交叉口东侧路段,因采取措施不当,撞倒同方向逆向行驶的张某醉酒驾驶的自行车尾部,造成了张某受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在本次事故中,朱某以上违法行为,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的以上违法行为,以及过错程度的严重程度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一款之规定认定;朱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关于本案,本文拟对以下问题展开分析
(一)张某在此次交通事故当中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如果张某向法院起诉应该主张什么赔偿项目。。
(三)如果张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
三、分析
(一)首先张某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如果张某和对方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法院主张自己的损失,因为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正好是一个地方。
(二)如果张某向法院起诉应该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张某应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用于证明张某在医院花费的费用,和病情情况。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如果张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张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以上是对张某交通事故案件的简要分析,希望更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更多人相信法律,寻求法律,崇尚法律,共同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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