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可能大家在工作中接触得比较少,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分为几种情况以及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我们要来说一下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哪里?
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账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其利息是长期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下属明细账户“利息调整”,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另一种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这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前者计入应收利息,后者应计入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按购入债券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或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应收的实际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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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次计提、分期计提利息如何做分录?
1、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 :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可能在借或贷方)
2、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可能在借方)
1、一次还本付息: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每期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到期:
借:长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分次付息: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每次付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到期还本及最后一期利息
借: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1、持有至到期投资开始购买时,有可能是折价或溢价,因此会产生一个科目利息调整,折价其放在借方,溢价放在贷方。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未到期每一年记一次:
借:持有至到期头资——xx债券(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3、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xx债券(成本)
——xx债券(应计利息)
4、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5、到期还本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xxx(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是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7、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3、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账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其利息是长期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下属明细账户“利息调整”。
二、说明
1、企业在持有持有至期投资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2、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在分期还本的情况下);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3、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4、个人理解: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用)三个明细账户。面值就是“成本”账户余额。摊余成本就是“成本”账户余额与“利息调整”账户余额之和。
三、具体规定请参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应用指南及有关教材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