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2022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补充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持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复试时向我校提交单位书面同意书。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当填写“定向”,填写错误的不能录取。
(二)报考部分专业的特别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2上海政法学院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4名,具体拟招生计划人数参见下表。法律硕士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报培养方向,参加我校复试时可以再次明确。
2022年拟招生人数计划表
招生类型 | 招生学科 | 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学 | 法学理论 | 10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1 | |||
刑法学 | 35 | |||
民商法学 | 30 | |||
诉讼法学 | 19 | |||
经济法学 | 10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0 | |||
国际法学 | 20 |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10 | |||
法经济学 | 6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 |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6 | |||
思想政治教育 | 6 |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 13 | ||
传播学 |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律硕士 | 法律(法学) | 44 | |
法律(非法学) | 25 | |||
涉外律师 | 法律(法学) | 20 | ||
法律(非法学) | 10 | |||
国际商务硕士 | 16 | |||
社会工作硕士 | 20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15 | |||
合计 | 354 |
以上所列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不作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