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几种折旧方法
会计的几种折旧方法
一、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下每年的折旧额会随资产的工作量而不断变化。一般资产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别较大的,适于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如汽车等应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特点:不是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都是相等的。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
注意:后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四、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