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财税处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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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取得固定资产的渠道多元化——以现金形式取得、以非现金资产形式取得。 2.残值率——企业自定 3.使用年限——企业自定 4.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备抵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期末计价——成本与可收回价值孰低 6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现值) 7规定了弃置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计 提折旧 8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予以费用化) 9.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一样) 10.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补价一样) 1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分析: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2.外方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的计价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计提折旧时,应按冲增值税后的固定资产原价为计折旧的依据 13.固定资产折旧差异:两者计提折旧范围不一致(即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和单独估价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4.对受赠资产提取折旧的方法: ①平均年限法 ②工作量法 ③年数总和法 ④双倍余额递减法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残值率——要求5% 使用年限: ①房屋、建筑物20年 ②机器设备10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果已纳入当期的应税所得,提取的折旧可在税前扣除(国税 发45号文件) 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计税成本=按换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债务人放弃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处理: 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放弃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如有减值准备,因为提取期已做了纳税调增处理,因此,在处置该项资产时,需调减所得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换入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 ②销售:资产转让所得=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如有减值,要调减)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分析: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最低付款额” 外方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的计价 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是企业投资者各方已到位的资本金的25%以上; ③外商购国产设备,由税务部门监管5年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两者计提折旧范围一致 ①盘盈的固定资产→转入营业外收入; ②接受投资或因合并,分立等改组接受的固定资产:只有当接受的固定资产中的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确认实现,才能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否则,只能以固定资产在原企业账面的净值为基础确定 ③接受捐赠部分,详见《接受捐赠部分》 ④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以下的,以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不得扣除折旧费用 对促进科技进步,环保,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状态的机器设备,可偏短。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最短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