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迎接“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本文简介:关于迎接“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市教办发(2011)152号]九江县、永修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函[2011]56号文件(见附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9月20日-30日对我市2010年班班通试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九江县、永修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
关于迎接“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本文内容:
关于迎接“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市教办发(2011)152号]
九江县、永修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函[2011]56号文件(见附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9月20日-30日对我市2010年班班通试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九江县、永修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并认真准备好有关材料等;
2、在9月10日前将班班通试点工程汇报材料上报至市电教馆。联系人:市电教馆
童晖
邮箱:[emailprotected]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函[2011]56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组织开展“班班通”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赣教函〔2011〕5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课堂教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省教育厅于2010年在我省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开展了“班班通”工程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程)。经各级教育部门申报和我厅审核,试点工程共安排项目学校39所,分布在全省11个设区市35个县(市、区)。目前,项目设备已全部下发到各试点学校并已陆续安装到位。为促进“班班通”工程设备在教学中的应用,根据《关于在我省农村中小学开展“班班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0〕3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组织开展试点工程省级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严肃认真、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力求对试点工程实施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验收范围和时间
1、验收范围:2010年试点工程项目市、县(区)、学校;
2、验收时间:9月20日-30日。验收分2个组进行,分别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电教馆负责同志带队。
三、验收内容
1、组织领导:包括项目规划、机构、管理措施、实施方案及市级验收情况;
2、设备运转: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管理情况;
3、后续保障:包括技术服务体系、运行保障体系及持续运行机制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培训应用:包括培训计划及设区市、县、学校各类人员培训效果。
四、验收方式及要求
(一)验收方式
1、听取各项目设区市工作汇报,并在每个项目设区市随机抽取1-2个项目县,每县选取投影机及电视机模式学校各1所,对设备建设、运转、应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2、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为项目设区市、县分管远程教育的负责人、项目学校校长及部分教师。重点调研、了解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推动“班班通”工程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初步取得的成效,以及对下一步我省实施“班班通”工程的意见、建议。
(二)验收要求
验收检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项目设区市、县工程实施工作总结及验收报告;
2、各级各类培训计划、大纲和培训结果;
3、设备到货、交接、入库、固定资产登记等原始凭证;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5、有关规章制度。
五、其它事项
为保证省级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项目设区市、县、校要抓紧时间做好设备安装扫尾工作,确保设备安装到位、正常运行。同时,各项目设区市、县应组织人员先期进行验收,形成综合材料。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