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再见昨天
精选回答

各大学因办学性质不同,开设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也有高低之分。其中公办大学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4000-6000元每年;民办大学费用较高,一般在10000-18000元每年,下文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黑龙江工程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详情!

黑龙江工程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黑龙江工程学院测绘工程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工程管理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会计学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旅游管理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市场营销3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材料化学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财务管理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车辆工程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地理信息科学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类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社会工作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英语4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材料类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俄语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机械类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类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络与新媒体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遥感科学与技术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自动化45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类450020195黑龙江工程学院工程造价5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计算机类5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5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类5000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待定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待定20194黑龙江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待定20194

黑龙江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期奖学金评定政策简介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黑龙江工程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参评。

第二条学期奖学金获得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奋发向上;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

(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和实践活动,学习成绩达到所规定的要求;

(四)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和劳动;

(五)积极参加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军事训练,做到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

第三条评定奖学金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

(一)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欠费并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

(三)违反法律或校纪,受到法律制裁,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受学校纪律处分至处分解除前)的;

(四)因学习成绩降级后的第一学年;

(五)无故不参加军训的。

第四条学期奖学金等级、比例、金额:

学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不占比例,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人民币6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学期。

高一等级奖学金名额空缺时,可将名额调至下一等级,但总名额不能突破相应比例之和。

第五条学期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

(一)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30%的学生可获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二)班级量化管理考核成绩比平均分每高出10分,增加一个三等奖学金名额,增加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3%;

(三)符合奖学金条件者,以综合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如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学习成绩高者为先,学习成绩也相同,以百分制必修课成绩高者为先,以上三者成绩均相同时可并列;

(四)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百分制必修课三门(含)以上且各科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五级分制必修课成绩优秀;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内各科百分制必修课成绩85分(含)以上,允许一科75分(含)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各科五级分制必修课成绩良好(含)以上;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内各科百分制必修课成绩80分(含)以上,允许一科70分(含)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各科五级分制必修课成绩良好(含)以上;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内各科百分制必修课成绩70分(含)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各科五级分制必修课成绩中等(含)以上;

五级分制折合百分制计算方法: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

第六条评定程序:

(一)学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两次(3月份、8月份),在校最后一学期不评定学期奖学金;

(二)学期初各院(系)公布学习成绩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统计结果;

(三)辅导员按班级量化考核统计结果和学生综合测评名次以班级为单位拟定获奖名单,经院(系)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领导审批;

(五)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第七条发放:

(一)学期奖学金在评奖学期内一次性发放。

(二)在该学期内如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奖学金停发。

第八条颁发证书:

(一)学生工作处审核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

(二)奖学金证书丢失可申请补发一次。

第九条学校鼓励各院(系)设立行业奖学金,并给予支持。

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政策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07]69号)精神,学校制定了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下简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我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统一拨付。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

第六条我校国家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配和确定,下达我校。各院系的具体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和确定。

第五章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在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在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获奖证明材料提交各院系评审工作组。

第十二条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分配名额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汇总表》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全校审核、汇总工作,经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将《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第六章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用以改善受助学生的生活状况。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评定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助学金评定、发放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并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部)要把助学金管理和学生的德育教育结合起来,使国家助学金真正用到支付贫困学生的生活支出上。

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07]70号)精神,学校制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下简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统一拨付。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同时具备: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具备: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

第六条我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配和确定,下达我校。

各院系的具体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和确定。

第五章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在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成立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获奖证明材料提交各院系评审工作组。

第十二条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分配名额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适当方式面向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汇总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汇总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交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佐证材料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全校审核、汇总工作,并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当年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第六章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评审、资助等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奖学金评审、发放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并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领导研究处理。

安然 2024-05-24 12:59:21

相关推荐

考研需要什么条件

考研需要什么条件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素质良好、有良好的道德品德、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报考院校招生的特殊要求。考研需要什么条件一、合法身份必须是中华...
展开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本吗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本吗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本。江西农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
展开详情

高考体检能带隐形眼镜吗

高考体检能带隐形眼镜吗眼科检查必须为裸视。戴隐形眼镜者要保证在检查视力前能够摘掉(需要带隐形眼镜盒及清洗液)。在检查视力前3-5分钟,也可抓紧时间望一下远方、做一下眼保健操或点几滴缓解眼部疲劳的眼药水,使眼球调...
展开详情

一般大学毕业多少岁

一般大学毕业多少岁大学毕业的年龄通常为22岁。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为7岁,小学读6年,初中读3年,高中读3年,18岁上大学,22岁大学毕业。如果读专科3年就可以毕业,此时毕业的年龄就是21岁。大学毕业年龄偏大的原...
展开详情

东北大学在哪

东北大学在哪东北大学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该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三方重点共建,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中国人工...
展开详情

精选推荐更多>

森是木字旁还是木字头

“森”是木字旁,森(读音sēn)是汉字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说文》中说“森,木多貌。”可见,“森”的本义是树木茂密的样子。后引申为众多。又由本义引申为阴森,幽暗的样子。
“森”是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森”字由三个“木”字按照品字结构组成。但商代甲骨文刚开始时并不是按照这种结构组成的,而是在一条直线上。经过一段时间后,“森”的结构才开始变化,且延续到后世。
“森”字是会意字。由三“木”构成,意思是由特别多的树连在一起,由此也产生了森林的含义。“森”的本义是指树木茂密的样子。杜甫《蜀相》中说“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这里引申为众多之义。张九龄《奉和圣制早发三乡山行》中说“羽卫森森西向秦,山川历历在清晨。”森林里光线幽暗,故引申为阴沉、幽暗的样子。

后是半包围结构吗

“后”是半包围结构。
后,读音hòu,是合并字,合并“后”与“後”。“后”,从人从口,司的镜像,君后也,继体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之从一,口。发号者,君后也。本义是发号施令者,即君主。上古称君主:商之先后(先王)。帝王的妻子:皇后、太后。指空间在背面,反面的,与“前”相对。
出处:
1、东汉·许慎《说文》:后,继体君也。
2、《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夏后皋之墓也。
组词:青后、后镜、后郑、主后、后叙、后时、望后、后幅、后开。
反义词:先、前。

金瓯是什么意思

金瓯的意思是金的盆盂;比喻疆土之完固,亦用以指国土;酒杯的美称。
金瓯,汉语词语,拼音是jīn ōu。
出处:晋·干宝《搜神记》卷四:“妇以金瓯、麝香囊与婿别,涕泣而分。”
例句:
1、《明史·钱龙锡传》:“帝仿古枚卜典,贮名金瓯,焚香肃拜,以次探之。”
2、清·黄遵宪《感事》诗:“金瓯亲卜比公卿,领取冰衔十日荣。”
3、唐·司空图《南北史感遇》诗之五:“兵围梁殿金瓯破,火发陈宫玉树摧。”
4、明·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翻图史,凿田畴,睢阳世世如金瓯。”

浅尝辄止,逾而不规什么意思

“浅尝辄止,逾而不规”的意思是略微尝试一下就停下来,不越出规矩。
浅尝辄止,汉语成语,拼音是qiǎn cháng zhé zhǐ,意思是略微尝试一下就停下来。指不深入钻研。又指博而不精。
成语出处: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二十四回:“此物非不可尝,苟文人墨客,浅尝辄止,用以悦性陶情,有何不可?”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害怕困难。
示例:做事情不能浅尝辄止,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成功。
近义词:半途而废、浮光掠影。
反义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常见热点问答
热点搜索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
作文大全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