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宁波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本文简介:宁波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主要考核各县(市)区扶持加工型市级农业龙
宁波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本文内容:
宁波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主要考核各县(市)区扶持加工型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技改的工作绩效。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效、项目管理和附加项3个方面,工作成效和项目管理两项基本分100分。
(一)工作成效(62分)
工作成效包括技改投入及同比增长、销售额及同比增长、出口创汇及同比增长、农产品收购额及同比增长、吸纳农民就业及同比增长和加工集聚等11项内容,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成果。
(二)项目管理(38分)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审核、跟踪、计划完成、资金配套和材料要求等6项内容,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附加项
附加项包括新增销售超亿元企业、新增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取得ISO、HACCP、EU、FDA等国际认证、发生环保处罚、发生产品质量事件等5项内容,主要对各县(市)区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在做大做强本区域内农业龙头企业过程中一些重要事件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各地各单位结合年终总结工作,对考核指标执行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提出自评计分意见,于次年1月底前,将文后所附的《加工型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和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农业龙头企业技改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附表2)一式二份报宁波市农办。新增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及取得国际认证需同时上报复印件。市农办组织对各县(市)区农业龙头企业技改主管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在考评的基础上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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