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目前国家向企业征收的社会保险统筹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企业对缴纳的社会保险在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上不尽一致,以及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统筹的税务处理,也仍然存在很多分歧。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收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统筹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应统一计入管理费用中核算比较合理,而不应计入企业的产品成本。
【例】某企业2007年12月份从所有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32 000元和4 000元,则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36 000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费32 000
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4 000
【例】该企业在2008年1月份为所有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116 000元和12 000元(其中含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32 000元和失业保险4 000元),则该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116 000+12 000-32 000-4 000)92 000
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费32 000
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4 000
贷:银行存款 (116 000+12 000)128 000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而不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
【例】该企业2007年12月份从所有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为8 000元,则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8 000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费8 000
【例】该企业在2008年1月份为所有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36 000元(其中含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基本医疗保险8 000元),则该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36 000-8 000)28 000
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费8 000
贷:银行存款 3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