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的拼音
判刑的时候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或几年,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法院在对被告人宣判是:死刑立即执行,死缓和无期都有剥夺政治权力终生;有期徒刑有的剥夺政治权力几年的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力是啥意思呢?剥夺政治权力——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力。
是一种刑罚方法,是一种资格刑,有明显的政治性,既可是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力——犯罪人的以下权力通通作废:1,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力。
一,被剥夺政治权力的犯罪人:所有被《刑法》判决的人,在实刑执行中都被剥夺了同等刑期的政治权力;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无期是剥夺政治权力终生(死缓和无期改判有期后,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力一般改判为3-10年)。
但是,宣判时有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力,是实刑执行完毕后,方才开始执行“附刑——剥夺政治权力的附刑”。
二,被判附刑的犯罪分子有以下几种: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死刑,死缓和无期的犯罪分子剥夺终生;4,对故意伤害和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和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力。
三,有一些虽然没有被判实刑,但是依法单独被判附刑剥夺政治权力的犯罪行为有:1,分列国家罪;2,妨碍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3,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罪;4,黑社会组织罪;5,侮辱国旗,国徽罪等等。
对剥夺政治权力,我们一般不是很了解,希望大家要明白。
谢谢阅读,请补充为盼!
凡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人民法院在对罪犯的刑事审判中根据罪犯的犯罪事实,除了做出刑事判决外,还会依照其罪行轻重,依法做出剥夺其政治权利,诸如: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或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法律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即意味着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个人一旦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也就是宣告了其政治生命的终结!因此:如果是普通人被宣判剥夺政治权利或许还不算什么,但如果是一个政治人物被宣判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即使是他仍然活着,却也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