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修订
1、1999年2月2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3年5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6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删除和停止执行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8年10月10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