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H-1B签证申请要求有什么
H-1B签证系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持有H-1B签证者可以在美国工作三年,然后可以再延长三年,6年期满后如果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还没有转化,就必须离开美国。那么美国H-1B签证申请要求有什么呢?
一、申请要求
H-1B为短期性的工作签证,签发给来美国、为获得移民局批准的美国雇主从事各项专业性工作的外籍人士。美国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必须被美国法律认可为“特殊专业性工作”,例如:电脑程序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理疗师、药剂师、医疗技师、教授、教师、医生、图书管理员、管理顾问、饭店经理、模特儿、经济学家、农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地质学家、园艺学家、营养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科学家等等。
申请人必须属于具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的外籍人士:
1、 大学专业学士学位以上(4年以上专科教育,加上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或有相当于大学专业水平工作经验(通常3年专门领域的工作经验相当于1年的
关于特殊才能的简单解释:
根据美国移民法,特殊才能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备非凡才能。该才能要在全国以及世界得到认可,并有大量文件记载。申请人必须是本专业领域内的领先分子。例如:申请人获得过一个世界认可的奖项,例如诺贝尔奖(或同类别奖项),或者奥林匹克竞赛的前三名,或者奥斯卡奖等。
美国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之前。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ETA-9035表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由劳工部背书后,美国雇主方具备了雇用资格,才能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国员工I-129表的申请。
H-1B签证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首先必须获得可以雇佣外国员工的“移民局批准书”(即I-797表,Notice of Action)。可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及H类补充表格,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地人员工”的申请。
随同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H-4签证,配偶不能在美国工作。但女子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学习。
H-1B签证申请人不能直接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人通常要等到美国领事馆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I-797表和I-129表)后,才受理其签证申请。在中国的美国领事馆要求申请H-1B签证者,必须等到获得领事馆的预约日期通知书后,才能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在面试时出示批准书的原件,详细说明在美国将从事的工作的文件,以及以前的工作证明和学历证明。
二、申请步骤
首先,美国雇主需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地人员工"的申请。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分为两个部分:
美国雇主
1. 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I-129W;
2. H类补充表格;
3. 公司简介:美国雇主所从事的行业、公司成立日期、员工人数、联邦报税号码、近一年的生意总额等;
4. 雇佣合约:雇主与申请人之间的雇佣合约,包括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及合约有效期等;
5. 专业性工作证明:证明雇主所提供的工作是属于专业性工作,该工作必须由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士来任职;
6. 支付工作能力证明:证明雇主有支付工资的能力,例如:报税单、银行月结单、财务会计报表等。
申请人
1. 正面免冠照片;
2. 个人履历表(Resume);
3. 个性简介(Personal Profile);
4. 工作经历证明:应包括过去的每一份工作的公司名称、地址、日期、职务、工作性质以及经验等;
5. 学历证明:应包括小学至大学不同学校的名称以及结业日期,学位证书以及毕业文凭;
6. 有关个人专业成就的文章、报导、荣誉及奖励证书、专业执照及专业水平证明等。
如申请成功,申请人将会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I-797,这时即可申请赴美签证。
注:如申请人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受教育,通常移民局可能会要求其学历证明证及工作证明文件,并需经过美国评估机构或美国大学来评估。
三、签证期限
H-1B持证者每次可申请延期停留3年,在美最长停留为6年期限,期满后持证人必须回国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同类(H)签证来美。H-1B之延期应在美国停留期限到期之前至少45天,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及H类补充表格,附上原签证移民局批准书(I-797表)、I-94入境卡原件、说明延期理由的雇主信函和相关的辅助文件等,一起向就近的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眷属H-4签证之停留延期应填写I-539延期申请表。如果I-129或I-539延期批准后,其I-797表格和I-94卡上会有新签发的停留期限,申请人可持批准后的I-797表再向国务院签证办公室提出签证加签的申请或向海外美国领事馆提出签证延期的申请。
H-1B身份入境后,不可以转换雇主,必须到为申请人担保的美国雇主公司工作。在美期间如申请人要转换新的工作,必须由新雇主为其向移民局提出新的申请,包括重新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获得移民局批准才能保持申请人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申请人以H-1B非移民身份在美国临时性,如要调整为职业移民身份,首先要由雇主向劳工部为其申请永久性劳工证“外国人工作证明”(ETA-750 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在获得永久性劳工证后,雇主才能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申请。获准职业移民申请后,申请人即可申请调整身份(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持证人如以其他类非移民签证身份合法进入美国,需要转换成H-1B签证身份,申请人首要条件是在美国没有非法工作记录,在I-94出入境记录卡上没有失效前,被美国雇主所聘用。申请人转换身份的申请与非移民雇员的申请,应由美国雇主一并向移民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