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自考转出要求有哪些?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湖南长沙自考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到考籍所在地市级自考机构提出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自考机构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件1)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以省级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依据),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