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心得
人到中年
2023-10-23 13:00:55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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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中学生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中学生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若事后惩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有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用法律来约束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犯罪。因此,在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一、中学生犯罪的成因

(一)现实社会中的丑恶现象不时地腐蚀着中学生纯洁的心灵

中学生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现实社会。他们从思想认识到行为习惯无一不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然而,当今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诱发中学生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中学生为获取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随着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媒体的普及传播,各种文化思潮令人目不暇接,过多的选择使身心都不成熟的中学生难以抉择。由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这严重地影响了中学生求学的兴趣,使其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犯罪道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也诱发一些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有些不法经营的娱乐场所成为中学生犯罪的温床,一旦误入,则令其盲目追求异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已成为毒化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严重影响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精神毒剂。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造成中学生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自然形成的教育场所,是未成年人孕育、成长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的早期开发工作、长期感染作用、环境熏陶作用都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家庭是中学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障碍,进而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家庭教育不当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有些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他们恨铁不成钢,不顾 1

子女的内心感受,经常对孩子大打出手,在这种“高压”下,孩子容易产生畸形心理;二是过分溺爱孩子,视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思想品德的教养,对子女娇生惯养,天长日久,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三是有的父母没能很好地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对子女漠不关心、不闻不问,任其发展。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之下,久而久之,使中学生变得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有的家庭发生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或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为伍而误入其途。

(三)学校没能提供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是中学生除家庭以外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是与中学生关系最为密切,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人之一。一般来说,学校和老师对中学生的影响仅次于中学生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但现行的教育制度存在着弊端:一是素质教育虽然已经实行多年,但有些学校仍然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于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重视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给学生开设法制课,进行必要的普法教育,这样造成一些学生不懂法,不讲道德,不懂得自尊、自重和自爱,缺乏修养,无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三是有些教师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是放任不管,就是讽刺挖苦、打骂体罚,有的甚至把差生编入差班、后座,禁止其他同学与之接近,这导致一些学生出现新的“厌学”情绪,进而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由于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他们极易被社会上的坏人拉拢腐蚀,甚至被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四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五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

(四)中学生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这一时期的少男少女们,朝气蓬勃,精力旺盛。但是也存在着办事莽撞、缺乏理性思考、热情过高、理智不够、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好冲动、行为不稳、模仿力强、易被诱惑实施犯罪的缺点。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与家庭经济状况优越的同学进行盲目攀比,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有的中学生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种.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产生好奇心,抱有试试的心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还有的学生成绩较差,经常受到老师、同学的冷眼歧视,这造成这部分学生不能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来处理其所面临的困难,而是以反抗、捣乱等行为平复心中的失意。久而久之,不良行为就演变为违法犯罪。

二、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

针对中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其违法犯罪原因的复杂性,要使中学生法制教育取得

成效,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标本兼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家长必须真正承担起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

有些中学生有“金钱万能观”的思想,他们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往往是中学生犯罪的一个动机。作为家长应时刻提醒孩子金钱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比如,亲情、友情,并给他们做出表率。家长要顾及孩子的内心世界,不要对他们非打及骂,这样容易使中学生产生暴力倾向。当中学生犯错时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家长要循循善诱地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使他们懂世事、有礼节,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协调好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应及时加以引导,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家长还应教育孩子谨慎交友。古人说过:“与善入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入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二)要给中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社会方面,要加强对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为中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应严厉整顿和治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打击组织、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活动。同时,也应加大对营业性舞厅等娱乐场所执行“不得接待未成年人”规定的督查力度;严厉查处经营赌博游戏机的违法活动,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加大对下载、传播反动、淫秽内容和有害信息活动的查处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青少年推销、演示、提供宣传凶杀、暴力、恐怖、色情、危害社会稳定等内容的出版物、电子游艺产品和软件产品,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学校要加强对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学校方面,在传授知识中让学生体验到学习乐趣的同时,还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和体质的提高,不以成绩论“英雄”,培养健全人格,使学生终身受益。古人云:“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在学校”。①因此,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法律教育课,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校举行法制讲座,或组织学生定期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知法守法的观念。学校的共青团组织,更要负起责任,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格观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时,学校要与家庭建立长期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对于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对单亲家庭、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应给予格外的关心、帮助,不应歧视,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四)要加强对失足中学生的帮教工作

中学生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失足未成年人原本也是一张能画出最美最好图画的白纸,当他们失足后,与其关上他们眼前的一扇门,不如给他们打开一扇能够看到希望的窗。要结合中学生具有的可塑性强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有心理阴影的中学生处于爱与责任的环境中,感受爱与关怀,使他们正面认识社会,以积极的因素抵制消极的因素,达到尽快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 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学生犯罪问题,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建立起一套立体化、全方位的维权、普法和帮教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