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 作文800(实用17篇)
老枪
2024-11-09 03:29:30
其它
其它

我眼中的 作文800(1)

我们家有一只小羊,这只羊可不是什么山羊哦,而是我的弟弟,你猜,他为什么是小羊呢?告诉你吧,他属羊,所以我们都叫他小羊。

他的头发乌黑发亮,好像小燕子身上的黑羽毛。他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他的鼻子小小的,好像一个小铃铛。

他可爱的时候像只温顺的小羊,调皮的时候像只上窜下跳的小猴子,有趣的时候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他是我们家的开心果。

记得有一次回河南老家,小羊看到一大片绿油油的麦苗,不禁张开嘴兴奋地喊道:“哇!哥哥,快看!这里有好多香葱呀!”我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居然把麦苗当香葱了,笑得我眼泪水都快出来了。那天,我和他在麦地里玩,看一位老奶奶放羊。他趴在地上用手不停地挖呀挖,挖出了一个小坑。我好奇地问他:“小羊,你在干什么?”他头也不抬地说:“我在挖地鼠。”我很纳闷,这地里有地鼠吗?我正兴致勃勃地喂羊吃草,不一会儿,他走过来,伸开手掌,“哥哥,给我剥豆豆”,我见他手掌心一颗颗黑漆漆的东西,仔细一看,这哪里是什么豆豆,分明是晒干的一颗颗羊粪嘛!哇!我急得赶快让他扔掉,心想如果吃到肚子里可麻烦了。

还有一次,我和他从广场玩好回来,在路上,他一边走一边欢快地唱着:“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别考个鸭蛋抱回家。”我逗他:“小羊,以后你长大了,是考一百分还是考鸭蛋呀?”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鸭蛋”,我疑惑地问他:“为什么呀?”“鸭蛋可以吃呀!”他理直气壮地说。我一听,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回到家,我在客厅里看书,过了一会儿,发现小羊没有在闹腾,觉得奇怪,走进房间,只见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脸上贴了一张餐巾纸,纸上被他挖了两个洞,正好露出两只眼睛,我好奇地问他:“你在干什么?”他慢悠悠地说:“我在贴面膜呀!”

每天放学,早早在校门口等我的是他,有好吃的东西留一半给我的是他,像只跟屁虫粘着我的是他。他陪我玩,陪我笑,陪我一起长大,带给我很多欢声笑语,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我爱这只小羊。


我眼中的 作文800(2)

相信大家大多数人都有兄弟姐妹吧。或许有关心自己的哥哥,有刻苦学习的姐姐,或许有天真善良的妹妹。而我有一个即将满周岁,很聪明、很调皮,还很爱撒娇的弟弟。

我的弟弟长得很可爱,嫩嫩的小脸很光滑,手摸上去,都要被弹起来。弟弟大大的眼睛上镶嵌着俊俏迷人的双眼皮和长长的睫毛,而且眼睛黑的像一颗黑葡萄,澄澈又水透,没有一丁点的血丝;鼻子刚刚好处在脸的正中央,不大也不小;小小的嘴巴,不时“啊啊啊啊”的吵嚷着要这要那、吃这吃那,虽然还不会说话。

说他聪明,聪明在他很会察言观色,小小年纪,就能看懂别人的喜怒哀乐。一次,爸爸说要给我提背,还要把脊柱上的肉提响。我一想:要把肉提响,这得多疼呀!因为担心会很疼,所以就一再说:“爸爸给我提轻一点嘛”。当爸爸提响了一下之后,我就感觉到实在是太疼了。还没提完,我就疼的“哇啊哇啊”叫着在床上打滚。我面红耳赤,眼泪都快出来了。这一切,在旁边玩耍的弟弟都看见了。当我疼得在床上打滚的时候,弟弟也“哇啊哇啊”的叫着迅速地爬到了我的身边来,紧紧地挨着我,温柔的发出“嗯,嗯,嗯,嗯”的声音,和我脸贴脸,用手轻轻拍我,好像是在安慰我。这让我很感动,瞬间觉得背部没那么疼了。

说他调皮,调皮在玩耍中变换花样。弟弟看到我在玩新买的滑板,就用胳膊肘使劲的往我这边拐。爸妈知道他是想要滑滑板,就让我给弟弟玩一下。我刚停下来,弟弟就迫不及待的要踏上去,由妈妈扶着他滑,弟弟的脸上露出了满足又得意的笑容,屋里瞬间充满了欢笑。可他并不满足于双脚站在滑板上滑,还要学我单脚站在上面,另一只脚在地上蹬着滑,终因太小,没成。这么小就变着花样的玩,我都服了。

他还爱撒娇,撒娇在他不高兴的时候撒泼,妈妈给他吃东西,他吃完了却还没吃饱的时候,他生气了,就嘴巴鼓起,发出“噗呲噗呲”的声音,还把眉毛一撇,活像个小丑,特别逗,让人忍俊不禁!

弟弟也爱捣蛋,有时还会打我,但是我爱他这个聪明、调皮,还爱撒娇的弟弟。弟弟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有了他,我们家里就有了更多的欢笑。


我眼中的 作文800(3)

别人的弟弟或是温柔或是聪明,我就纳闷儿了,为啥我的弟弟就这么与众不同呢?

他啊,身强体壮,比我还重十斤,却看不出胖,反而觉得很高大。小小的眼睛里充满着倔强与坚强。最令人喜爱的是,那一张肉嘟嘟的,时时刻刻都像喝醉了酒的红脸颊。长得十分乖巧。

嘿,别看他外表可爱,这孩子在生活中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机灵鬼。1说他聪明吧,他这机灵劲儿都用到耍诡计上去了。我最讨厌也是最喜欢的,就是他身上那股耍赖皮的劲。

一到夏天,我和弟弟就会拖着妈妈拉着爸爸去游泳。弟弟刚学会游泳,这可是件好事,瞧把他乐的,一进去就对游泳教练们一番炫耀:“我会游泳了,现在你们可就没我厉害了!哈哈哈哈!”我在一边看着,白眼都快翻出来了。在岸上这样就算了,到了水里,他还不消停。

只见弟弟迈着大步子,昂着头,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姐姐,我们来比赛游泳,敢不敢?”“当然可以。”弟弟又嬉皮笑脸的吹起牛:“真是勇气可嘉啊。我告诉你,你肯定会输,我可比那游泳冠军杨孙还牛哩!”“你说错了,是孙杨。”弟弟完全无视我的语言,继续装模作样:“姐姐,先说好呵,到时候输了,可别说我欺负你。”

开始了!我和他并肩游,分不出高低。瞟眼看他,他鼓着腮帮子,嘴唇一收一放,不断地吐气。隔个七八秒吧,才听见他换气的声音。这家伙儿技术不错。两个手臂上下180°摆动,脚像鱼尾巴一样上下打动,在水上溅起一阵阵水花,他的速度十分稳定,丝毫没有慢下来的意思。最后,我和他进行了冲刺,他加快了速度,从溅起的水花就可以看出他求胜的欲望。“啪”我和他不约而同冲出水面。

他摘下眼镜,还没来得及睁开眼,就急忙公布:“我赢了。”“不,是平局。”“哼,我才赢了,我比孙杨还厉害,就是我赢!”我自然不认输。和他打了起来。这小子,在水里玩起了后空翻,把头埋进水中,笔直的立在水上,打起一阵阵水花,泼的我睁不开眼。“别泼了!”我制止道。“你先承认我赢了。”弟弟浮出水面,像我挑衅。我真懒得和他犟“好好好,你赢了!”“哦,我赢了赢了赢了赢!”弟弟冲我做鬼脸,那样子,还真有点滑稽。

最终,游泳比赛以弟弟耍赖胜利告终。你说,我这个爱耍赖皮的弟弟是不是又好气又好笑。


我眼中的 作文800(4)

本班有这样一个人:相貌虽不能称闭月羞花,但总还对得起观众,不至于吐血而亡;身材虽不能说杨柳细腰,但至少比肥姐苗条,大体还算过得去;性格虽说不是温文尔雅,也许是上帝的失误,并不能怪他。虽为一“千金”,却“野”的很,并有“大哥”之雅称。

不信?可随便采访本班同学,喏:

甲:啊,她,我“大哥”。假如你有事求她,只管启齿便是,准办到。还记得,我的好哥们因为特殊原因没办法完成功课,于是便求到“大哥”,本认为,“老大”会将他臭骂一整理,谁料想,“大哥”熬至凌晨两点,终于完成功课,可自己的却还一笔未动。结果可想而知了,当然是被班Sir狠训一番。可怜的“大哥”!

乙:哦,他给我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张嘴,她可以上侃天,下侃地,就连中间的空气她也能侃。一个字,能说。她居然可以一天到晚不停地讲,其实令晚生佩服。一次,我有一题不明,向其请教。天哪,她从早自习一直讲到晚自习,一道题重复数十遍,不厌其烦,直至讲懂为止。我这个木鱼脑袋终于被她的三寸不烂之舌给撬开窍了,真得感谢她才行。

丙:咦,你找她啊?不用大脑思索就可以知道,她在操场的某个角落呢。也许篮球场,或许足球场,可能是乒乓球场吧,总之,她在玩就是了。要想找她还真不收留易,下课铃一响,人影都找不着了。你想上操场上找,门都没有,虽说是一个女生,那头发比男生的还短,从不穿裙子,一点儿女生样都没有。你可能在男生堆里找到她吗?这女生,够“野”。

以上便是她的几位同学对她的描述了。

在此,我想对此人做一下总结:

此人虽相貌平平,但为人豪爽,乐于助人,有大将之风范,虽未被重用,但生成爽朗,积极进取,不日,便可有所作为。

敢问,此何许人也?远在天边,近在面前,此乃本人——同学眼中的我。

高一:愣了一愣


我眼中的 作文800(5)

“嘿呀嘿!嘿呀嘿!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百年难得一见的杂技表演啊!”一声洪亮的叫声打破了教室的宁静。我扭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开心果同桌——小丁又在“卖艺”了!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嵌在一张圆嘟嘟的脸蛋上,一张嘟嘟嘴时不时地发出“吼,吼”的猪叫声,很是讨人喜欢。不知从何时起,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猪”。

“叮零零!”午饭铃声一响,只听见“轰隆”一声,随后便是地震山摇。不过一会儿“小猪”便端着他的“战利品”归来了。他一边走,一边说:“今天有口福了!”还时不时地舔舔嘴角留下来的口水,满面春风地向我们走来。一路上“哇——!”的感叹声此起彼伏,他就像走在红毯上一样骄傲,抬头挺胸,还踏起了步子,一个文质彬彬的大学问家的形象浮现在我们的眼前。可是好景在他这里永远不长,他的屁股一但接触到了他的椅子,他就立即开启“狂吃模式”。只见他一手拿勺子,一手紧紧地握住盘子不放,好像他一个不留神,饭就会被人抢走了似的。他把头低的很低,都快和饭融为一体了。我们写几个字的时间他就消灭掉了一座“山”,嘴角还挂着几颗白米粒。我们都惊呆了,嘴巴都变成了“o”字形,可他似乎还意犹未尽,嘀嘀咕咕地念道:“哼,这点饭都不够我吃!”啥?我们一天三顿的饭他一顿就吃完了,还不够?哎,他可真能吃啊!

他不仅爱吃,而且太爱撒娇。

“小怡对不起,吃的分我点吗——。”一句奶声奶气的话听得我们头皮发麻。“你干嘛?”一边阳刚正气的小南看不下去了说,“不要撒娇,又不是一岁小孩子。”这时“小猪”便不免有些生气,只见他双手叉腰,嘟起了他的小嘴巴:“怎么了嘛,人家撒娇说明人家可爱有呆萌,你有啥能和我比的吗?”话锋一转,他又朝着小怡放射他的无限小爱心:“给我点吃的嘛——比心呦!”小怡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捂上了眼睛:“我给……我给你……别……别撒娇了!”应对他撒娇的办法我们到现在还是没想到!

我很喜欢这个既爱吃又很爱撒娇的同桌。因为他的存在,我们班的餐桶总是被扫得干干净净;因为他的存在,我们班总是有数不尽的欢乐。


我眼中的 作文800(6)

若有人问我,最欣赏最喜欢的古代诗人是谁?我必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北宋苏东坡是也!”苏东坡放在今天,一定会有许多微博帐号吧:画家、诗人、美食家、服装设计师、佛学研究者。

我爱苏东坡,是因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豪迈;是因为“遂令冷看世间人,昭我湛愁心不起”的坦荡;是因为“腐鼠何劳吓,高鸿本自冥”的不附权贵;是因为“老夫作罢得甘寝,卧听墙东人响屐”的随遇而安。

我爱苏东坡,是因为我垂涎于他的自创美食“东坡肘子”、“东坡肉”、“青菜东坡汤”……那道“东坡肉”一定是当年杭州西湖酒店的招牌菜式吧?在那个年代,因为猪肉极贱,“富者不屑吃,贫者不解煮”,苏东坡一直引为憾事。于是乎,他用水煮过四方块的五花肉,砂锅文火煮上数小时,配上姜片,撒上花椒,淋上绍酒,佐以酱料,几道工序下来,浓香四溢,引人驻足。杭州人趋之若鹜地效仿,“东坡肉”随之广泛流传。

相比之下,他最得意的那道“东坡鲤鱼”做工就考究多了!两斤多的鲤鱼,剖后,洗净,擦盐,肚里塞上刚采摘的新鲜菜心,然后下油锅炸至外焦里嫩,再放上几根葱白,五分熟后加高汤煮上,放入姜片,出锅时再浇上萝卜汁,黄酒。他还想出桔皮煮鱼以去腥味的方法。这道“东坡鲤鱼”荤素搭配,老少咸宜,真是又养胃又健身。如此,他又成为美食界的泰斗人物。

我爱苏东坡,是因为他不仅仅有能屈能伸的品质和笑看艰难坎坷的精神,更因为他心怀慈悲,不吝施舍。弃官归隐,寄居农村乡下,苏东坡一家老小仅靠几亩薄田耕作度日。他依旧发起成立了“救儿会”。捐款买米、买布、买棉被送给村里贫困的孕妇,让他们可以平安生产,生活。流放平瘠的海南岛,他又开始研制草药。他寻找到荨麻治疗风湿关节疼痛的方法,免费给当地因湿热生出病症的穷人。他还顺手研制了“土药膏”,让那儿的农民不再因气候导致皮肤皲裂。这款物廉价美的药膏至今仍是不用广告,但热销海外的美容佳品。

一千多年以来,苏东坡呈立体状的呈现在各个史料记载中,对他的描述也众说纷纭。但他的幽默、睿智,他的天真、淳朴,赤子之心,是没有人可以否定的。他的一切似乎都顺乎自然,亦庄亦谐,不加隐晦。尤如他自己的诗作“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我想,风光霁月如他,总是会让后人敬仰观看,细细体会和琢磨吧!


我眼中的 作文800(7)

王熙凤在《红楼梦》中,是一个厉害的人物。连冷子兴看她都说:“自从娶了他令夫人之后,倒上下无一人不称颂他夫人的,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拿她与男人比较,将多种性格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唯有王熙凤,别无他人。

王熙凤性格外向爽朗,黛玉初进贾府时,一个个人都敛声屏气时,声到人未到,一句:“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如此豪爽,连林黛玉都纳罕。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王熙凤无疑是一个特例。

王熙凤的装饰,外表却再一次地震撼了众人的眼球。“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官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白蝶穿花大红洋缎褃袄……”种种华丽的装饰,凤姐的飞扬夺目,宛如神仙妃子。但是在这华丽的外表下,我们却看到了赤裸裸的虚荣和空虚。

王熙凤的阴狠毒辣,在文章的字里行间发挥得淋漓尽致。对于对她起了淫心的贾瑞,本应该是去好好地劝阻他。但王熙凤却与贾蓉等人捉弄他,竟然还毒设相思局,陷贾瑞于死地。“蛇蝎美人”这词用于王熙凤的身上最合适不过。蝎子的心肠,细细设计的城府,一步步将贾瑞推向了死亡。

在馒头庵的时候,王熙凤收的那三千两银子,并且还说道:“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府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表现出王熙凤权利之大,体现了她的贪婪已到了极致。结果守备与金哥爽爽身亡。两家人财两空,凤姐却独享三千银子。狠毒、贪婪、搬弄权贵,王熙凤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牺牲了人命也在所不惜。

王熙凤,她精明干练,成为了贾府实际的大管家,但由于自己的贪婪狠毒,收受了不少钱,也害死了不少人,加快了贾府贾家的衰弱,最后的下场真是应了那句话——“机关算尽才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我眼中的 作文800(8)

我眼中的色彩历史的车轮碾着书香的气息留下五彩的印迹,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浮现在眼前,一首首深刻的诗句吟诵在耳边,昏黄的烛光中摇曳着曹雪芹轻轻写下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无奈情怀,每当我手中捧着《红楼梦》时,心头总是笼罩着一种宿命的伤感和悲凉。

我无奈,我同情,面对着黛玉葬花泣残红,心曲题罗帕,我也只能为她落泪。黛玉是探花林如海的女儿,她出身书香门第,精通诗文,才华横溢,聪慧而又任性,因六岁丧母,不久其父又死,才不得不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即使在贾府,她也是才华出众,她的诗在诗社中都独占鳌头。然而红颜薄命,她小的时候体弱多病,从会吃饭时便吃药,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

初进贾府,众人见她身体面庞怯弱,便知她有不足之症,都关切道;“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她的生命是灰色的,可更让她痛苦的是心中的那片拨不开的阴云。她以落花自况,伤感地哭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泪眼问花的婆娑身影摇曳出一身淡淡的忧愁,无奈的思绪真实而细腻地震撼出了一份情伤。由于长期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变得多愁善感,抑郁猜疑,她鄙视封建文人的庸俗,诅咒科举制度的虚伪,也许在这个家中本不应该有她的容身之地,她感到无尽的迷茫,找不到未来的光点。家庭的衰败,环境的污浊以及本人独特的人生见解,形成了她“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高傲性格。她不拘禁于封建统治的牢笼,在立体的社会中坚持自我,不阿谀奉承,这种不羁当然没有迎合长辈的欢喜,这也导致了她与宝玉苦苦相恋却终不成正果,最后落了个焚毁诗稿,呕血而亡,以生命殉爱情,向封建势力提出了最后的控诉。

一纸红楼给人们留下一个个鲜活的印迹,黛玉的灰色人生向人们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统治,曹雪芹把情感寄托在每一个人身上画出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历史的车轮碾着书香的气息留下鲜活的印迹。


我眼中的 作文800(9)

如果说人的生命是一张画板,那么生活便是颜料,人就是生活的执笔者,自我生命的画板由自我的双手来描画,由自我来着色。

童年,那是一个梦的符号,纯真、灿烂。经历过沧桑岁月的人总会不自觉地向往,它就像棉花糖,口感软软的,甜味淡淡的,颜色乳白乳白的。童年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倘若必须要我用一种颜色来描绘童年,我会用乳白色。

光阴荏苒,乳白色已不再适应岁月的流逝,年岁的增长了,所以,我拿起了生命的另一只画笔,蘸了蘸绿色的颜料,用心地描画生命中的青春。是啊,绿色是青春的主颜色。我毫不吝惜地又蘸了蘸颜料,大笔挥洒。然而,当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等一艘艘学科的大船载着我穿越了时空进行一趟趟心灵的遨游之后,我才发现,原先,青春不仅仅只是绿色,我们需要为青春添上几笔其它的色彩,就像红花也需要绿叶的衬托一样。于是,我又拿来纯净水,拧开了红橙黄绿蓝靛紫各种颜料的盖子,用心调配着各种颜料,在描画生命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做人不可过于浓妆艳彩,生活需要我们用心经营,用心调料,这样各种色彩才会和谐相处、互相映衬。

小朋友们都比较喜欢色彩艳丽的颜色,所以小学时代的衣裙是夸张的大红大紫,而花红柳绿却掩盖不了小朋友们脸上纯真的稚气。

曾几何时,我们蓦然发现课本上的插图已没有小学时代那样的彩画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的线条,但显然轮廓却分明了几许;曾几何时,我们喜欢上了忧郁的黑色、纯净的白色和忧伤的蓝色,不是吗?一条黑色或蓝色的牛仔裤,一件纯白色的T恤,一双雪白的布鞋子不正是我们每一天不变的主题曲吗?

我们总爱唱:“风雨彩虹,铿锵玫瑰、”;我们总爱唱:“阳光总在风雨后”。是啊,多彩的生活给了生命色彩斑斓,但请不要忘记:再好的颜料,倘若没有水的调和,只会让我们的水粉蓝图成为一只大花猫;仅有加上纯净水,我们的画儿才能描得更流畅、更均匀、更和谐。所以,请不要忘记给生命留下一抹纯净水一样的透明。毕竟,谦和者致远。


我眼中的 作文800(10)

白,白得质朴,白得纯洁,白得令人不忍玷污;白得高雅,白得让人心弦颤动。

黑,黑得寂静,黑得深沉,黑得令人摒除杂念;黑得镇定,黑得让人自信坚定。

也许由于天性,我喜欢白色,最爱它给我带来的宁静的恬淡与质朴的高洁。它纯洁,天然无世俗污染,污点在它身上显露无遗。的确,我钦佩它的正直,可有时它却过于耀眼,不够宽容。

我不爱黑色,却欣赏它的包容。白色只能给人以明亮的视野,而黑色却能笼罩整个世界。黑色默默地包容一切,宽容着他人的过失,它毫无怨言地衬托着白色的高洁,毫不艳羡人们对白色的赞美,为一切铺垫着最合适的底色。可它也太沉默。

黑与白永远是最合适的搭配,两种极端的色彩融合在一起,是那么的和谐与自然。黑色吸收了白色多余的光芒,白色激发了黑色蕴藏着的无限活力,两者互相补充,和谐得无可挑剔。

世间万物皆是如此。单一的事物总有缺点,因为它势单力孤,无法弥补自己的缺点。而只有从天地万物间吸取精华,才能打造世上最完美的器物。

由此,我想到了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如白色,纵然高洁,可是如果不顾一切地反射阳光以炫耀自己,也会变得令人生厌。黑色默默无闻,若总是作为陪衬,留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它内蕴的活力与激情何日才能得以释放?人也如此,力争上游是进取,可只顾自己,不给别人施展才能的空间,却是自私;默默无闻本无可厚非,可一味沉默而不去发挥自己的价值,就是平庸、懦弱。做人,应该做到尺寸恰到好处。

不要总认为自己是最完美的,学学别人,拥有更多的优点又有何不好?如黑白一样,相互搭配才具有最美的韵味。做人的原则也正如这黑白之韵,只有集百家之长,才能成一家之美!


我眼中的 作文800(11)

我是一个乐于助人、勇敢、有爱心和信心的一个人。

我在班里学习并不是最好的,但我自我喜欢的课我会每次去学,一次也不落,即使生病也要坚持去学,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

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假期里,为了自我长大了能有出息,每一天在家里学习看书,掌握学习的要点,复习旧的知识,这叫“温故而知新”。寒假过去了,上课时我像着了魔似的听课,听得十分入迷,不像原先的我整天在混日子,并改掉了上课做小动作和乱说话的毛病。

我还要个比学习更好的品质是助人为乐。记得有一次上完兴趣课回教室,孙教师刚擦完地,一个同学进教室时,“啪”的一下摔倒在地,旁观的同学都在哄笑他。我赶忙走上前用轻柔的声音说:“没事吧?我扶你起来吧!”同学说“好吧,多谢你!”我说:“不用谢。”就将他扶起来了。我觉得这是我应当做的,助人为乐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品质。

“勇敢起来”是我心中对灾区人民想说的话,虽然我只能在电视中看到他们,但我会用实际行动去让他们明白,有人在关注着你们的,国家和个人都做了很多捐助。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在5.12汶川发生了7.8级大地震,死亡人数超过六万人,受伤几十万人,在地震发生后,一个三个月的婴儿活了下来,你明白他是怎样活下来的吗?谁看了谁都会悲伤,小婴儿的母亲在临死前把乳放进孩子的嘴里,让这个小生命在废墟里整整坚持了130个小时,当时我听到这个故事心想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呀,真是“世上仅有妈妈好!”

人要有信心,要学会从寂寞中逃脱去寻找自我。从地震幸存者身上我们看到信心是多么的重要,信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每次班里评选“三好”学生时,我都在心里为自我鼓劲,要有信心。

“勇敢,不能退缩!”是我对我自我说的,如果一个人不勇敢,就会一生一事无成。在灾难中,要冷静,不能胆小,要勇敢起来,有了勇敢就能够去保护别人。有一次我弟弟被其他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那个人摔倒在地。其实,我也有一点害怕,想过退缩,可我一想到这是我的弟弟呀,我不能看着他被人欺负。

这就是我,一个助人为乐的我,有爱心的我,勇敢的我和充满信心的我。


我眼中的 作文800(12)

我眼中的春天作文800字

我不喜欢夏天的焦热,我不喜欢秋天的忧郁,我也不喜欢冬天的冷漠,可却对春天的温暖情有独钟。__题记

春天来了,她仿佛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用温暖的手轻轻地抚摸种子的头顶,让种子从舒适的“被窝”里探出小脑袋;她用美丽的嘴唇亲亲花儿的脸颊,让花儿万紫千红,争竞开放;她用细长的指尖为柳树梳头,让柳树抽出新叶,摇晃着自己美丽的秀发;她用芬芳的气息柔柔地吹着天空。让天空一无杂质,美丽动人。春暖花开的山上,一大片迎春花“扭”起秧歌舞,在风中“摇摇欲坠”;树木抽出了新条,长出了嫩叶,树上的花儿微笑地点点头;小草也是从湿润的土地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才胆怯地从土里探出了个头。“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是啊,一场春雨过后,到处生气盎然,春笋得意洋洋地从土里钻出了脑袋,贪婪地吮吸着雨后的清新空气,并且慢慢地从土里一点一点地爬了出来。树叶绿油油的,青翠欲滴,大树也好像神气了许多,挺直了腰杆,舒展了额头。真是春雨贵如油啊!春天的土地上也弥漫着独特的土壤味,让人的心头舒坦了许多。

春天来了,她好似一位音乐指挥家。她指挥喜鹊、布谷鸟在枝头蹦蹦跳跳,唱出清脆婉转的歌谣;她指挥可爱的小羊羔在母羊身边跳跃。在迎春的队伍中,自然也少不了那天才演唱家——小鸟。它们在春天的'土地上尽情放歌,似乎在炫耀自己婉转的歌喉,它们的歌声悦耳动听,它们的歌声清脆而富有活力,它们不愧是大自然的歌手!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的早晨凉风习习,微风中含着花瓣的气息和香味,真是沁人心脾,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沉醉在这醉人的春风之中。你若是这时进行晨读,相信效果将事半功倍。春天的早晨无人不爱,无人不醉。

春天,是一幅迷人的山水画;春天,是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春天,是一首深情的古诗词。我爱这醉人的春天!


我眼中的 作文800(13)

那一天在家中整理旧物,无意中翻到一个本子,本子已是有些年头了,它在书籍下沉睡了很久。那本子的封面,似曾相识。怀着满心的好奇与向往,我翻开本子,只见纸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本子的纸不太好,它是象牙白色的,就是那种有些偏黄的白。这朴实的颜色唤醒了我心底的记忆——许多年前,在我读四年级时,曾在这象牙白上,写下我的第一部小说。

那时的我,喜欢在午后,在课间,在夜色下,翻开本子,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我脑海中给那个充满幻想与童真的世界。那初次触碰到文字时的兴奋,至今记忆犹新。那种对语言的渴望,就像在我心中,播下了一粒种子。几年后,我再次回到这里,那种子早已不见了,我看到了一颗参天大树。

我低下头,再次望向那一片象牙白。

这种纸,现在已经见的不多了。

看看我现在写下的故事,不知从何时起,它们就已经变成那种煞白色的了。它们虽比昔日的精彩百倍,但反复品读之下,总觉得少点了什么。

现在的人们,已不再使用纸笔这种过时的写作工具了。他们只需打开一台电脑,敲打着按键,就能“写”出很多的文字,又快又方便。但我总是觉得,那电脑屏幕的白,太过冰冷,太过不真实,让人感到喘不过气儿来。明明都是白色,但为什么相差如此之远?一个给人带去温暖,一个让人坠入寒冷。可能它们之间的差别没有那么大,只是使用它们的人的心,不一样了吧。那象牙白给人的朴实和安心,是话语道不出的。

小时候,在我的眼中,那象牙白似乎并不是工具。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它就像是一位朋友,我将心中的故事告诉他,讲给他听。

那种沉默的倾诉,全部流向了那普通中难掩神圣的象牙白。

跟很多旧物一样,象牙白这种被时代遗忘的纸,往往讲诉着很多故事,他们代表着一段被忽视了的记忆。

没有素白那样纯净,没有米黄那样安详,象牙白介于它们之间,闪动着它独一无二的温暖,朴实,平易近人的光。

我合上本子,将此时我心中的感慨放在心里,跟它一起的,还有那抹象牙白——

那个值得让我铭记一生的颜色!


我眼中的 作文800(14)

久违的冬天又到来了。我们像一匹匹脱了缰的野马在洁白无瑕的雪地上奔跑,并追逐着嬉笑着,阳光与白雪相映衬出柔和的白光。望着一望无际的白色,我深深地陷入了回忆。

在童年时,我就对白色产生了深深的印象。小时候,我最期待的一个季节便是冬天。每当在一场大雪后,我和几个小伙伴就聚在一起。我们要堆一个可爱的雪人,我就和小伙伴们在湖面上找来几块结实的雪球,大家一起把它滚成一个更大更圆的,这样就形成了它最初的身躯。我们把头和身子连接好后,就点缀着一些“装饰”:“胡萝卜、纽扣、石头、扫把……”雪人洁白的面庞映着我们的笑脸,十分融洽。堆完之后,我们就在湖面上边打着滑擦边打雪仗,我往往会重重地摔在湖面上,然后大家蜂拥而上给予我铺天盖地的“白色”,我也落得十分狼狈地逃回家。那时的白色漾着童年最纯真的快乐,是最纯洁的白色。

往往到家以后,母亲会轻声地责备我几句,然后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额头,然后帮我仔细地掸掉身上的斑驳的雪迹,再握着我早已冻僵的手深切地注视着我,那时阳光照在您洁白的衬衣上,那种白色是让人每一跟发丝都能感受到的温暖,在我的童年记忆中久久地挥之不去……

又记得是那个静谧的早晨,雪在静静地下着。我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便起了床,可是寻觅了满屋却失去了您的踪影。还没等到我迟疑,就传来了敲门声,一开门果然是妈妈。我问:“您这一大早去干什么了?”妈妈说:“听说你最近没精神,我听说白咖啡可以治,我就想买点。”妈妈的头发上身上都附着像霜一样的小雪和零星的雪块。这时的白色写满了我心里难以掩饰的愧疚,从小到大妈妈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却什么也没为她做过什么。这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看到妈妈身上的雪和头发上的雪我便轻轻地掸了起来,我也握着您发冷的手望着您。我发现妈妈的眼眶渐渐湿润了,您也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迟疑了好久,才放下……

您马上就钻入了厨房,经过您精心的煮制,咖啡不一会儿就好了。就在您端上来的时候,这时水汽附在您的额头上,您鬓角和额前的白色便贴在了额头上。这时的白色充满了我内心的心酸,因为您为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我却没有珍惜。

白色,童年时孩童最纯真的快乐让我的记忆充满欢乐。白色,母亲头发的颜色它教给我爱教给我心疼,成长中最刺眼的颜色,让我永远铭记的颜色。


我眼中的 作文800(15)

粉红色代表着美好。因为红色是快乐,白色是纯洁,红色和白色混合起来就是粉红色。

我是多么的喜欢粉红色啊!我房间的壁纸是粉红色的,我的大部分衣服是粉红色的,我最喜欢的洋娃娃小羊穿的衣服是粉红色的,就连一些笔也是粉红色的。如果有两只款式一样而颜色不一样的玩偶摆在我面前,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粉红色的。

生活中就有很多粉红色的事物,比如樱花,蝴蝶,毛毛虫,奇怪的果子等等。每次我见到这些粉红色的东西都忍不住会停下脚步,仔细看上一看。就算是在车上,我的好奇心也会让我大胆地提出要下车的主意,好好去观察观察。

我有多喜欢粉红色呢?那天,我和妈妈去逛街,走着走着,我瞥见了一件好看的粉红色的衣服,我停下了脚步,缠着妈妈给我买。刚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穿上衣服,我在镜子面前转了几圈,心里满意极了,明天要是我穿着这件衣服出门,一定会很好看。可惜事与愿违,妈妈说:“刚买来的衣服要先洗了才能穿!”我只好依依不舍地脱下衣服,把它交给了妈妈。

生活中的任何颜色我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粉红色。


我眼中的 作文800(16)

我眼中的杜甫800字作文篇1

我眼中的杜甫

雨打芭蕉,打出滴滴伤感;风卷茅顶,卷出丝丝无奈。夜半惊醒,枕头微凉,倚窗外望,故乡月明,不禁老泪纵横。

杜甫,你好。我在心中默念。

人生的际遇若一直平步青云,那人便也易陷于颓丧;而坎坷的经历,虽然带给人不幸,却也仿佛那一潭沉静的死水中注入了新的注力,焕发夺目的光彩,请停下你匆匆的步履,望望杜甫遗留的脚印。

庭院八月枣梨熟,瞧,那茂密丛中展露的人影,可是少年的杜甫!他健康,而又有才华,更是拥有无忧无虑。“暮随肥马尘,残羹与冷炙”——中年的杜甫跟随着世俗的陀螺,也终无法画圆自己的人生。“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谁能料想晚年的杜甫竟是如此的凄惨,那个昔日英气勃发的少年哪儿去?

儒家倡导“君子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很容易,穷则独善其身着实不易,更能可贵的是穷困时不忘心系天下: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若没有吐纳日月的胸怀,又何能有如此广博的爱心?你让世间的狗苟蝇营者低下头,你的人格在那一刻上升到九霄层上。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难道不是对你的大道希音?

你无疑是一面镜子,一面映照大堂帝国的明镜,你照出了那个时代的丑恶本质,一切都是那么真切。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看到了那漫山遍野的累累白骨,你那枯骨凸现的眼眶里滚出两行清泪,你在质问,那累累白骨上原有的生机到底哪儿去了呢?

“偏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男儿的性命犹不如那春风吹又生的草芥,与其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撕心裂肺的痛,便不如生个女孩儿,嫁给比邻,还得时时相见。

同李白一样,你是郁郁不得志的。皇上昏庸,官吏腐败,人民疾苦,栽道怨天。在这种时代,本事被摒弃一旁,视为草芥。你的本领也就只能让后人所铭记,后人所欣赏。

我忽然看到你的眼睛,幽幽的如湖底般清澈,直达心底。

我眼中的杜甫800字作文篇2

我眼中的杜甫

小时候,常常听大人们谈起杜甫,说他是诗写得最好的一个人。从此幼小的心灵中就对他留下绝对的信任和崇拜。觉得他是那么神秘,那么伟大。

终于我也仰着小小的头,扬起嫩嫩的嗓音,像一波山草在飘动:“国破山何在,城春草木深”。整日与山花野草结伴的我,蓦地闯进这诗的国度,觉得眼前事物样样新奇,件件可爱。我如饥似渴地啃着这些诗句,逐渐地也慢慢有所领悟。别人告诉我杜甫没有我想的那么神奇,他只是个苍老憔悴的“瘦老头”,心中似乎只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悲叹。我便急着和他们争辩。

我长大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悄悄冒出新芽,虽还嫩生生的,但终于敢大胆步入成年人的内心深处,敢于评论他了。然而,杜甫这个一度被他人蒙上灰色的诗人,却以他伟大光明的照射强烈震撼了我的心灵。杜甫生活维艰,“三年奔走空皮骨,信有人间行路难”,他甚至还遭受小儿子饿死的奇惨变故。在杜甫的后半生,生活无论怎样困难,他都勇于严肃正视事实,始终关注着民族命运和民生疾苦,在他的后期创作中始终贯穿着“穷年忧黎元,叹息热中肠”的精神。安史叛军的残酷屠杀,统治阶级的腐朽荒淫,劳动人民的痛苦呻吟,总之有关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都在他的诗中得到深刻反映。当他为命运多舛而倍感凄凉时,国家忧患、人民疾苦随即以更悲凉的色彩横到心上。他那种抛弃“小我”而关心大众的人格升华,是同时代诗人所不可比拟的。更让人俯首长叹的是,在那凄风苦雨人难寐之夜,杜甫非但说有顿生对天下人怨愤冷漠之心,反而以己及人,甘心牺牲自我而筑起“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大厦,这是怎样一颗满溢着赤诚和慈爱的心灵!但遗憾的是,杜甫很少有欢快的诗句,即使有,体现的总是凄凉,可能是当时历史背景的影响太深了吧!

对童年的我而言,杜甫是梦;对现在的我而言,他是真;或许他是真正的梦,而这是我用自己的眼看他。我崇拜杜甫的江河才华,更敬慕杜甫那颗悲天悯人、包容一切的魂灵!

我眼中的杜甫800字作文篇3

我眼中的杜甫

或许,他并没有诗仙李白的洒脱豪放,也没有陶渊明的悠然自得,他的眼神中似乎只有愁苦,心系祖国,他甚至“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谈起杜甫,我甚至不愿提起他“诗圣”的称号,在我眼中,他更是一位“心同百姓,思寄祖国”的爱国者。

忧国,是杜甫诗中的灵魂主干,他的所有诗作中,多数都透露出对祖国山河破碎的感叹和愁苦。面对日益衰败的唐朝,面对支离破碎的大唐国土,他含泪提笔写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昨日祖国繁荣,而今日却破亡了,面对依旧的山河,试想,是否人人都像杜甫一般流下“感时泪”、怀着“恨别心”?杜甫就是这样一位爱国的诗人,他因“国破而忧,因国盛而乐”。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他“初闻涕泪满衣裳”、“漫卷诗书喜欲狂”。他快乐,因收复“河南”、“河北”而快乐。他的快乐,不仅仅是自己的,更是属于祖国的。这种纯粹的快乐,只是真心爱国的人才配拥有。生活亦是如此,不需要游遍山水,更不需要荣华利禄,杜甫快乐的根源,只是祖国的繁盛。

在杜甫生活的时代,是最黑暗的时期。尤其是在安史之乱时,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各地官吏,残暴无情地压迫、剥削百姓。在这水生火热的时候,杜甫毅然选择站出来,用慧笔揭露出一桩桩事件,将同情、理解的思想灌输到每一句诗句中。《三吏》、《三别》正是他思想的表述。《石壕吏》中“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官吏的冷酷让杜甫愤怒却无奈,自己无能为力,只能愁苦地“独与老翁别”。他也曾通过仕途改变现状,无奈,官场污浊,导致他屡遭贬谪。最终,他选择回到百姓中去,以笔作枪,抒发他对人民真挚的同情。他亲民,他愿意与百姓“同甘苦,共患难”,似乎他并不是一位诗人,更不是一位本可以升官发财的“诗圣”。

今日,又一次翻看杜甫句句沉郁顿挫的诗句,对他的敬仰油然而生。敬仰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更敬仰他敢于揭露和批判黑暗、腐朽的无畏和正义。

若说千百年后诗作不一定会流传于世,但杜甫的精神永垂不朽。今人人居安思危于祖国,还恐祖国不盛乎?


我眼中的 作文800(17)

我眼中的春天作文800 字我不喜欢夏天的焦热,我不喜欢秋天的忧郁,我也不喜欢冬天的冷漠,可却对春天的温暖情有独钟。__题记

春天来了,她仿佛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用温暖的手轻轻地抚摸种子的头顶,让种子从舒适的“被窝”里探出小脑袋;她用美丽的嘴唇亲亲花儿的脸颊,让花儿万紫千红,争竞开放;她用细长的指尖为柳树梳头,让柳树抽出新叶,摇晃着自己美丽的秀发;她用芬芳的气息柔柔地吹着天空。让天空一无杂质,美丽动人。春暖花开的山上,一大片迎春花“扭”起秧歌舞,在风中“摇摇欲坠”;树木抽出了新条,长出了嫩叶,树上的花儿微笑地点点头;小草也是从湿润的土地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才胆怯地从土里探出了个头。“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是啊,一场春雨过后,到处生气盎然,春笋得意洋洋地从土里钻出了脑袋,贪婪地吮吸着雨后的清新空气,并且慢慢地从土里一点一点地爬了出来。树叶绿油油的,青翠欲滴,大树也好像神气了许多,挺直了腰杆,舒展了额头。真是春雨贵如油啊!春天的土地上也弥漫着独特的土壤味,让人的心头舒坦了许多。

春天来了,她好似一位音乐指挥家。她指挥喜鹊、布谷鸟在枝头蹦蹦跳跳,唱出清脆婉转的歌谣;她指挥可爱的小羊羔在母羊身边跳跃。在迎春的队伍中,自然也少不了那天才演唱家——小鸟。它们在春天的土地上尽情放歌,似乎在炫耀自己婉转的歌喉,它们的歌声悦耳动听,它们的歌声清脆而富有活力,它们不愧是大自然的歌手!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的早晨凉风习习,微风中含着花瓣的气息和香味,真是沁人心脾,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沉醉在这醉人的春风之中。你若是这时进行晨读,相信效果将事半功倍。春天的早晨无人不爱,无人不醉。

春天,是一幅迷人的山水画;春天,是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春天,是一首深情的古诗词。我爱这醉人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