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偶遇的作文(实用20篇)
鱼戏断桥边
2024-07-07 00:40:38
其它
其它

关于偶遇的作文(1)

一觉起来,阳光明媚。按说这初秋的清晨比不得春日,今天可是不同的体会,鸟雀翩飞,浮云跃过。在明艳的阳光下,坐着车,下乡去了。

行至长江边,望见江上稍稍有些云雾,有些渺远,有些无测。这景象,在春,夏,冬三季,是很难见到的。自然按捺不住激动地心情,让车行驶的慢一些,让我好多欣赏一会儿这难得觅见的壮丽。

目的地是在乡村,车子缓缓的行驶在乡间小道上,两侧是金黄的田野,长满了稻麦,一片的生机勃勃,那儿长着希望的种苗……浮云在天边相聚,大片的蓝蓝的天,就在我的脑畔,撵也撵不开。

历代文人墨客总要给秋天蒙上一层伤感的面纱,仿佛她天生代表着离分,凄苦,苍白无力。今天所见的,确实截然不同于诗书上所描绘的景象。她也有着春天的芬芳,夏日的热情,隆冬的清纯……

颠簸着,到了叔叔家,今天是姐姐大喜的日子。宾朋满座,熙熙攘攘的。屋子里都挤满了人。叔叔家的后院临着一条小湖,碧得透彻,连鱼儿的影子都能看得清楚。靠着岸边的一棵垂柳坐了下来。看着对岸的枫树,叶子还是绿的,尚未有到红色的纯熟。

一个女孩走过来,看起来她也对外面的嘈杂没有好感。于是我们攀谈了起来,就像知己,真是相见恨晚。

她也同样喜欢水,喜欢水的无暇,它比碧玉更加垂人,它比芙蓉更加朴素,它比冰雪更加清纯……

忘了昨晚还是以泪洗面,现在想来,那是多么的傻,才知道了“人生何处不青山”,不用去为一个不值得去想的人,不值得去爱的人去浪费自己。走出来,路还长。人生得意须尽欢,莫迷一花失群芳。

谈了很久很久,谈到太阳掩下了头,谈到星星藏在了云后,谈到了月亮也闭上了她那明亮的双眸。我们肩靠着肩,一起回想那属于秋天的名句,不约而同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我们心灵的合奏中完成。比起“无边落木萧萧下”,它的伤感之情是小的很多的。我们也佩服王勃的那份热情,不甘于让常人眼中悲感的秋天在自己的心中升腾,他要把这金秋的景色,幻化成一种仙境,一种让人清爽的新季。

其实,朋友是很多的。一个不适合,我们可以走去下一站寻找。就像秋天,我们改变不了她的样子,但我们可以改变对她的看法。人生的路还漫长,如果在每一次感情的结局时候都流下眼泪,那么这深秋的世界,怕早也是也是一片的汪洋。


关于偶遇的作文(2)

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

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知道少女一定知道他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偷。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賣血,而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关于偶遇的作文(3)

当你偶遇到某个地点或偶遇某个人物,我们互相莞尔一笑,那是我们俩此生的缘分,但你我长久来往,了解彼此,是发生在我们身上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当你我小打小闹,伤及了对方和自己,我们都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反思……是什么推动着我们?是友情。

你会发现有友情的日子会比一个人孤独寂寞的日子更充实、更美好!为什么大部分人喜欢上学?一是因为上学能够学习到很多的知识,二是因为能与老师、同学、朋友的相互交往,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三是因为校园生活令人向往……总之,大家都喜欢上学的原因就是知识与友情。

在人生的道路上遇上一知心朋友很难得,有的朋友则只是互相利用罢了,有的时候,这个被你利用的朋友会用它自身的行为感染你,能让你觉得你们俩不是在相互利用,而是真正的好朋友,你永远忘不了她对你的好,你不想离开她。

一个纯真、对你没有谎言的朋友很难得,快去好好珍惜吧!


关于偶遇的作文(4)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

它热情地在我身边跳来跳去,嘴里发出“叽里呱啦,呜哩咕哪……。”的声音,我根本听不懂,但我觉得小家伙似乎很想找个依靠。喜爱由心而生,我弯腰小心翼翼地把它搂在怀里。“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环顾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我抱起小狗沿着小路寻找,突然,远远听到一位老奶奶在呼唤:“球球,我的宝贝球球,你在哪儿啊?”这时,我身上的小狗变得不安分起来,挣扎着从我身上跳下来,朝着老奶奶跑去,一边还发出愉悦的叫声。“宝贝,我的宝贝,终于找到你了,你这是上哪去了啊?”“奶奶,是我捡到了您的球球,可是……可是……。我非常喜欢它。”“傻姑娘,奶奶也住在这个小区,你要是喜欢球球,随时可以来看它啊!”“真的?太好了!太好了!”这时,球球也在我脚边欢快地转着圈,不时地还蹦跶两下!看来它和我们一样开心呢!

从那以后,公园里常常会有一老一少带着球球出来遛弯的情景。


关于偶遇的作文(5)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去逛街,我看到一位老人,有七十多岁年纪吧,在街拐头的一角,摆了一擦皮鞋的摊子。我注意到他,他给人擦一双皮鞋收两元钱,生意并不怎么好。

这时,一位穿戴时鲜衣裙,戴着金耳环、挂着钻石项链的妇女,骑着一架凤凰自行车,从前面驶来,转弯时没有骑稳,哐的一声,连车带人摔在了鞋摊前,妇女躺在地上呻吟不止。一身油渍的修车人见状,立马起身。

他步履蹒跚地走过去,伸出那双油渍的大手想去搀扶妇女,谁料妇女竟满脸不情愿,她用鄙视的眼光审视着修车人,还低声咒骂着:没长眼睛啊,把我的白裙子都弄脏了。擦鞋老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又想去把自行车扶起时,妇女大声地呵斥道:一边去,不用你来!她满脸的嫌恶,不情愿。

擦鞋老人迟疑了一下,似乎有些不明白,也许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当当回好人,也许他不想再去忍受妇女鄙视的眼光。


关于偶遇的作文(6)

傍晚,我和爸爸妈妈在小区里散步。天上的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树上的叶子一动不动,一阵风也没有,空气很闷热,周围一片死寂。

我们没走多远,突然,一道闪电劈了下来,越来越亮;雷声响彻天空,越来越响。

“下雨啦!”我惊叫起来。有一滴小雨点儿从天上掉到了我的手臂上,接着,两滴、三滴、四滴……仿佛天破了一个大洞,无数支箭从天上射了下来,打在我们的头上,肩膀上,衣服上……不一会儿,就把我们淋成了落汤鸡。我们一路跑,来到了附近的一楼大厅避雨。雨越下越大,好像形成了一面雨帘子,我往门外望去,树啊,房子啊,都看不清了!雨点落在门口的水泥地上,噼里啪啦,砸出了一个个小水坑,水花四溅。不一会儿,地面上就汇集成了一条小溪流。

过了大概十分钟,渐渐地,渐渐地,雨声小了,闪电远了,雷声也小了。

雨停了,我们开始往回走,空气里有一股泥土的气息,还夹杂了一股青草味儿。

这雨下得真奇妙啊,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关于偶遇的作文(7)

在菜市场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卖柿子的小姑娘。她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花衣青裤,背着一个旧花布书包,缩着身子,怯怯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这时,一个衣着摩登的少妇,带着一个身着连衣裙、头戴花蝴蝶的小女孩来到小姑娘面前问价。问完之后,只见少妇伸手拿了一个柿子,用手绢擦了擦就吃。她身边的孩子叫:“我也要吃!”少妇又拿了一个柿子给孩子。卖柿子的小姑娘皱了皱眉头,可是并没有说什么。少妇吃了一大半后说:“还没熟,我不买了。”说完就要走,她的孩子却说:“妈妈,可甜呢!”少妇的脸顿时红了,打了孩子一巴掌,孩子哇哇地哭了。那小姑娘见了,忙递给少妇两个又大又红的柿子,说:“阿姨,您不买算了,这是我自己上山摘的,只想换点学费。这两个柿子送给小妹妹吃吧!”面对两个柿子,少妇呆住了。

看到这里,我觉得小姑娘是那么的美。

我掏出妈妈给我的所有零花钱,向她的摊子走去……


关于偶遇的作文(8)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小狗,可爱极了!

它长着一身棕色和白色混合起来长长的毛,一双大大的、圆圆的眼睛,粉红粉红的肚皮四条短短的小腿,还有一条粗粗的、翘翘的浅棕色尾巴。

我可喜欢它了,我把小狗抱了起来,带回了我的家。它是一个小淘气包!只要我一开门,它就会趁我不注意,溜出去,疯狂地跑,要我拿着绳子来追它,好一会儿我才追得上来。我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水汪汪!因为它的眼睛又大又圆。中午的时候,它就会去阳台上晒太阳,看着外面精彩的世界,经常大声喊:“汪汪!”每当我拉水汪汪出去的时候,草地是它最爱去的地方。一到草地,它就会用鼻子到处闻来闻去,先找个树根“施肥”,然后就自由自在地在草地上玩耍。

我和它成了最好的朋友,突然有一天,我和水汪汪正在散步,一个大个子叔叔路过,他一见到水汪汪,就兴奋不已,水汪汪也扑了上去,我知道了!这是水汪汪的主人,我依依不舍地和水汪汪再见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希望我们还能再见面!


关于偶遇的作文(9)

周末,天高气爽,风轻云淡,爸爸带我沿匡河散步。走到翡翠路桥的时候,看见一位阿姨蹲在河边洗车垫,岸上,她的儿子正在用布刷擦试新车。

河边有块突出的石头,她就用双脚蹲在上面,把垫子放在水里洗,然后再用毛刷把上面清理干净。估计时间长了,她就想把脚踩在水面上停放的一条救生小船上。说是小船,其实就是两块塑料板拼成了,用绳子系在一根坚在水中的柱子上,非常不稳定。脚踩上去,如果掌握不好平衡,小船受力后自然会向相反的方向移动,这样人就会失去重心掉到河里。

爸爸跟我说,这样很危险,话还没落音,阿姨已经掉到河里了,我们连忙跑过去,她自己爬了上来,还好,只湿了一条腿。她儿子看到了,连忙跑过来,嘴里不停地埋怨:怎么搞的,怎么搞的她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们已经走远了,还能听到他在那不停地指责母亲。

宽容、理解,说起来很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很难;遇到问题,要想办法解决,而不是一味地埋怨、牢骚,毕竟有时好心也不能办成好事;如果自己能做的事,就不要别人代劳,包括自己的父母。爸爸说这些的时候,虽然似懂非懂,但是我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关于偶遇的作文(10)

昨天,我看到了两只十分特别的狗。

第一只小狗十分可爱,头上戴着浅粉色的遮阳帽,四只脚上都穿了粉蓝条纹的鞋子,尾巴像个球,毛茸茸的,搭上一个粉嘟嘟的蝴蝶结,显得十分俏皮。它身穿粉绿相间的蕾丝裙,在那棕色毛发的映衬下,变的更加可爱了。他十分害羞,却非常好奇,见我走来,敏捷地向后跑了几步,大眼睛乌溜溜的,好奇地瞪着我。我走过去,它也不叫,只是干瞪着。我走几步,它退后几步,我退后几步,它又向前几步,过了没一会儿,我就和它跳起了“踢踏舞”;我往前,它往后,我往后,它往前,前后,后前,前后,后前……路过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和那只狗。狗明显很开心,以为我在陪他玩,“呜呜”的叫了两声。我走上前,它仍是向后躲,就像有些人明明怕鬼片,却还要看鬼片一样。可是过了一会儿,它的主人就抱走它了。他走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的看我呢!

第二次,我遇见了一只光秃秃的狗。他的头是秃的,身子是秃的,就连尾巴上也一根毛都没有。他十分搞笑,刚才她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一个电线杆,于是它便很好奇,一直撞那个电线杆,直到怀疑人生了为止。不,是怀疑“狗生”为止。它呆呆地盯着电线杆,憨态可掬。真是蠢得让人爱啊!


关于偶遇的作文(11)

想起去年,我去纽西兰游学期间,我认识了一个来自法国的男孩。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开学典礼时,他坐在我身边,因为他很帅,所以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没想到他会在考试分班时坐在我身边,所以他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

我很高兴和他一起工作,但是喜悦埋在心里,有一天这个法国同学自愿来和我打招呼,礼貌地加上我们不习惯,我们的对话内容只是打招呼,问对方的名字吗?生日、几岁和家里有谁?你在家排名多久了?因此,我们更了解对方!因为他的英语比我弱,所以经常来问作业,我写文章遇到瓶颈时,我也给他建议,这样在相互研究作业下相互熟悉,成为好朋友。

当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告诉我他要回国,他的寄宿家庭必须帮助他举行分手派对,问我是否要参加。我很快就答应了,那天晚上我的心情很复杂,在那里玩得很晚。如果第二天不上课,他寄宿家庭的父母说我可以住在那里夜深告别了这个可爱帅气的法国男学生。

遗憾的是,他回到法国的那天,我上课不能送别,为了不让对方忘记,我们拍了两张照片纪念,快乐的是到现在为止我的生日,他给我发了邮件祝福,给我留下了生命美丽的诗。


关于偶遇的作文(12)

今天放学后,我和妈妈去中港城的“海慧面馆”吃面。这个时间点,海慧面馆的人还不算多,但厨房里还是忙上忙下的。我们点了份片儿川和酸汤肥牛面疙瘩,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在等面的时候,我和妈妈无聊地看着窗外景色。突然,我们看见有人在向我们挥手。咦,谁呀?我感到有些意外。仔细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高安妮和她的妈妈、妹妹,她们正微笑地和我们挥手示意呢。哦,原来她们也是来面馆吃面的呀。怎么这么巧呢?在这里碰到同班同学还真是有点小激动呀。我和妈妈赶紧挥手和她们打招呼。

高安妮进来后主动跟我们打了招呼,然后在我们边上的座位坐了下来。高妈妈问我们:“你们也来吃面呀?要不要一起坐呀?”

“你们三个人呢,一起坐不下,就这样分开坐好了。”妈妈回答道。

“你们也经常来这儿吃面呀?哪个面比较好吃?”高妈妈问我们。

“我们经常来的,他就只喜欢吃这儿的片儿川,很专一的。”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放学吃面的时候还能碰见同学,真的是很巧啊。


关于偶遇的作文(13)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去旧房里看改造暖气。

来到旧房,爸爸帮助安装工干活,妈妈打扫安装过的房间的卫生,我转了半天,发现自己什么都干不了,就到楼下玩。

我用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买了一袋锅巴。走出店门时,我突然看见一只小猫,它被人用铁链拴在门外的铁栏杆上,骨瘦如柴,用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行行好,给我吃点吧!”我想:这只小猫真可怜,便给了它一片锅巴。它走过去,用鼻子闻了闻,又向我投来悲伤的眼神。奇怪,它为什么不吃呢?肯定是一整片锅巴太大了,而猫的嘴又太小,吃不下吧。于是,我又用手掰了一小块锅巴放在它面前。可是,这次它只吃了一点儿就吐了出来。又怎么了,难道它不能吃锅巴吗?噢,我忘了,小猫最爱吃鱼,它应该是要吃肉的。那下次我给它带根火腿吧!

回家的路上,我想:小猫真是太可怜了,他的主人为了自己方便,竟然狠心地给它带上铁链。比起小猫,我可就太幸福了,吃香的喝辣的,上下学还有爸爸妈妈接送,却还成天抱怨,真是太不应该了。哎,如果人们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那些小动物们,那世界该有多美好呀!


关于偶遇的作文(14)

星期六下午,我在爸爸厂里的办公桌上写作业。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先生来爸爸厂里验货。

验完货后,“老外”径直向我走来,微笑着说:“Can youspeak English?”我听懂了,可是我只会一点点英语,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心想:如果我说“Yes,I can”,他就会继续跟我交流,到时候我听不懂又不会说多尴尬;如果说“No”,那又证明我会英语,不是自相矛盾吗?我只好默默地站在那里,怀里像揣了只兔子,脸涨得通红。我想说只会一点点,可又不会说,急得我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我立刻消失。我只好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正视他。

这时,爸爸的业务员走过来,我像得了大救星,不知他跟“老外”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那老外微笑着向我点点头,说了声“Bye!”就跟着业务员走了,我也微笑着轻声说:“Bye!”

“老外”虽然走了,可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今天,我的表现让我觉得很丢脸。今后我可要好好学习英语呀。


关于偶遇的作文(15)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它是一只漂亮的哈士奇,全身绒毛干净整齐,颜色灰白相间,看起来既可爱又乖巧。我顿时想:“它肯定是一只迷路的小狗,我不是做梦都想有一只小狗吗,这不正好把它带回家,多好啊!”这只小狗看着我,目光楚楚可怜,好像在哀求我:“求求你,帮我找到我的家吧。”我又想:“不行不行,如果把它带回家,它就回不了自己的家了,它的主人也肯定很着急啊,我可不能这么自私啊!”

于是,我就带着哈士奇向周围的人们打听,可是谁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狗。怎么办呢?我想:它的主人肯定会来这儿找的,我就先跟它玩会儿吧!我蹲下身子轻轻地摸了摸小狗,小狗对我叫了一声,还跟着我直摇尾巴。我就给了他一些吃的东西,它“汪汪”叫了两声,便开心地吃起了食物,看着它开心的样子,我也乐了。

天色渐渐暗了,我的心着急起来了,再不回家,妈妈要担心了,可如果我不理小狗只管回家,那小狗遇上坏人怎么办呢?想着想着,这时狗的主人终于来了。我恋恋不舍地送走了小狗,同时也为狗狗终于找到了主人而感到高兴。


关于偶遇的作文(16)

有一天,天空中突然一个炸雷响彻四方,一个UFO从天而降,落到了我家后院,从里面出来一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支毛笔,他声称自己是神笔马良。

我满脸惊奇:“你真的是神笔马良吗?”

他点了点头,脸上挂着微笑说:“是的,你想要什么我就可以给你画什么,但你必须让我在你家住一阵子,等我找到回家的路,我就该回家了。”

第二天清早,我刚起床就看见马良画出了丰盛的早餐,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然后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早饭。很快到了中午,回到家,看见我们家多了一张桌子,上面有鸡肉、狮子头、宫保鸡丁、开水白菜、文思豆腐、乳鸽、东坡肉、白切鸡、北京烤鸭等等,满满一桌子美味佳肴。

我开始接受这个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人,只要我一有空,马良就给我画出滑梯、蹦蹦床、海洋球、游泳池让我玩,自打马良来后,我的生活就变得多姿多彩了,因为马良的帮助,我的作业也得到了老师的夸奖和表扬。

可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一眨眼,就到了分别的时候,我恋恋不舍地送别了马良,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模样,但我永远都不会忘掉这次神奇的偶遇!


关于偶遇的作文(17)

午饭后,我一个人在家,心里美滋滋的。

刚写完作业,电话响了:“下午还有时间,你有两周没有写作文了……”本来我想偷偷看电视剧,再玩一下电脑游戏。爸爸的套路来了,我急得跳起来。才完成老师的作业,又来了父母的作业。我发呆了十几分钟,一点灵感都没有,一气之下甩下笔溜出去。

外面下着毛毛细雨,一阵阵北风犹如冰刀从脸上划过。街道上的行人三三两两,身体包得象粽子。不远处停放着一辆三轮车,旁边有一个人正在扫地。这样冷的天还在扫地,难道地上有金子吗?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原来是一个环卫工奶奶。这满地的“金子”,不知道是那个缺德的人撒下的。沙,沙,沙,她每走一步,就扫一下,就像写毛笔字一样,每一个动作都留下一条有力的痕迹。不知不觉,她扫到了我的脚下。

“小朋友,不怕冷吗,还出来玩?”她抬起头,微笑着,额头堆满了树枝,两个眼角笑开了花。

“我刚写完作业,出来玩一下。”

“勤读书,好啊!长大才有本事。”

好可怜,她家一定很穷,难道她的儿子不要她了?

“奶奶,你这么老了还出来打扫卫生?”

“我呀,已经打扫这条街道二十三年了……”

老奶奶和她的儿子住在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儿子是做家具生意的大老板,也有孝心,每个月都会给钱她用。既然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受冻呢?

难道我遇到了一个假的环卫工,她假装扫地?可是她干起活来是那么的认真。我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现在生活好了,很多人在吃的时候挑肥拣瘦,干活的时候怕累嫌脏。一些学生整天看电视,玩什么游戏,走路看的是手机而不是路。昨天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初中生边看手机边走路,撞到了电车……”

确实,很多学生因为迷上了网络游戏,特别是“王者农药”这样的游戏,不仅伤害了身体,而且还聃误了学习,成为了游戏的奴隶,也成为了学习的敌人。

老奶奶认真地跟我说,她有一个上小学一年级的孙子,很担心他学坏,她又不懂什么教人的大道理,所以就继续做环卫工人,做一个榜样,让他们看到奶奶这么老了还在努力工作,知道做人就要劳动,有付出才有收获,不能偷懒,学习也是这样。

一个老人,在大街上重复着每一天的动作,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做下一代的好榜样,这超出了我的想象。

雨变大了,风也变大了,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老奶奶披上雨衣,继续书写着。我小跑回到家,也提起了笔……


关于偶遇的作文(18)

天气慢慢变冷,调皮的雾漂浮在空中,窗户依然朦胧,所有的人都穿的很暖和,而两年不闻的话语让整个城市更加极致。

“8点10分啦”,我叫道,于是妈妈着急地骑着她那杠杠的电马儿出发了。

快接近成外初中门口时,我看见一个从学校走出来的人,从侧面看戴着一副红框眼镜,眼镜下有一张小巧的嘴巴,脸上还有一颗小小的“墨水”(痣),我没多想,而是到处看,脑海里只浮现会不会迟到,会不会迟到。

她正要过马路,由于天气有些冷,她把手装进那宽大、柔软的口袋里,我再看了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成实外领导、主任学术报告,”心想“老章也会去吧!”我自言自语,于是仔细琢磨着那个人,我把脖子伸长,总觉得没看清楚。好眼熟,咦…。嗯……。对了,好像是郑老师!“嗯,不对,郑老师在温江,不可能跑这么远?”这是,我自己与自己斗争,也忘了时间,“是不是,叫一声呗。”

“郑……老……师“,我大声地叫了一声。

“嗯…。”她扭过头来,那一瞬间,她看见我,兴奋地停在那里。

我们迅速来到她的面前,“郑老师您好,”妈妈的表情从着急变成了满面春风,似乎她一笑,冷得让人发抖的风立刻缩了回去,温暖柔和的阳光洒在了每个角落。这时妈妈和郑老师像老熟人一样,看着对方,仿佛有许多说不完的话想倾诉给对方。

立刻,郑老师把目光转移到我身上,双手和我互握了一下,用手数了一下我的衣服“冷吗?多穿一点。”不知为什么,原本有些冷得我,这时一股暖流涌向了全身。她又注意到我的手提袋,“干嘛去?”妈妈说:“他要去上课,都有点晚了。”“快去、快去,注意安全。“她用手轻轻推了一下我肩膀。

“我先走了,郑老师再见”

“李思宇再见”,我真的听见了,那两年不见的叫声依然这么清晰。

“谢…。谢……您!还记得我!”


关于偶遇的作文(19)

偶遇唐诗宋词,让我感受到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你是从远古走来的那轮明月,吟唱着人间的喜怒哀乐;你是天涯飘过的那缕清风,诉说着人间的悲欢离合,你是灿烂的中华文化里的一颗明珠。一次偶遇,让我走进了你。

初次偶遇,始于阅读。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鼎盛的唐朝为我们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让我们感受到其中的瑰美与壮丽。是你让我走进“土地平旷,屋舍俨然”的桃花源;是你让我感受到虽遭贬谪,仍心胸开阔的苏轼。在那轮明月的清辉下,蕴含着东坡那“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里的豪情。赤壁有幸,因为有了苏轼,苏轼有幸,因为遇见了赤壁,从此那一轮明月和浩淼江水被传唱了千年。是你让我偶遇了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自信与气魄。与李白一同饮酒,与诗仙一起作诗,感受诗仙的气魄。走进了唐朝牡丹盛行时期,你让我感受到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周敦颐笔下的那朵莲,是那污浊的世俗社会里的一方净土,感化了我的心灵,陶冶了我的情操。

唐诗宋词,让我一览唐朝这个多元化社会,一览祖国大好河山,一览文人墨客的家国情怀。唐朝鼎盛时期的瑰美壮丽,使得唐诗宋词成了中华历史上不可多得的一块瑰宝。与陶渊明过闲适恬淡的生活,远离世俗官场,找到内心的那一份田园,执一支笔,捧一杯茶,与一张书桌,赏窗外南山,足以过上清风明月的生活,过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感受悠然自在,品茶作诗的惬意。唐朝安史之乱后杜甫的出现,又把我们从那个鼎盛辉煌的朝代带到一个没落的唐朝后期。诉说着人间的喜怒哀乐,“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景象令人悸动,一字一句颤动着人们的心弦。陷入唐朝后期的诗人诗风也大有不同,时代发展影响文学艺术的风格,带我们走过千年历史风尘。

唐诗宋词是中华文化中的一块灿烂宝石,遇见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遇见你没有遗憾和可惜,遇见唐诗宋词,实属三生有幸。


关于偶遇的作文(20)

朋友偶遇

星期六是梁孙集,大街上热热闹闹,有卖水果的,卖文具的,卖蔬菜的等等,这是孩子眼里最快乐的时候。

我在家里写作业,听见一阵阵热闹的声音就忍不住出去看看,正好爷爷奶奶要来,去看看来了没有。也许是缘分吧,我看见了小学时最好的朋友吴谨玉。他,梳着马尾辫子,乌黑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樱桃小嘴,长得挺漂亮,又活泼可爱,就叫她‘‘开心果’’。我也忘不了冬天,每天早上‘‘开心果’’的脖子上总是为这一条白围巾,她的小名又叫吴瑾,听起来就像围巾,所以又叫她‘‘围巾’’。哈哈,很有意思吧。可每次叫她的外号时,他都不生气,反而笑眯眯的回答别人。正因为美丽的冬天,才让我们的友谊更上一层楼,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讨论问题,总是笑个不停,成为最好的朋友。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转眼间,小学毕业了,吴瑾玉已经成为双语学校的学生了。在恋恋不舍的离开时,我们曾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以为我们很少见面了,没想到在这里见面了。我兴高采烈的喊她,可他却连头也不抬,只干他的事,我想应该是她做事太专注了,没听见。我又喊了几次,我看见在他旁边的一个人指了指我。她才看见我,我终于知道她是一家人都来了,看见我时,只对我做出一副笑脸,朝我招招手,又低下头走了。我的脚步变慢了,停了下来。小小种子从远方飘来,却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深根。我几乎不太相信我的眼睛,她已经走远了。她变了,不再是以前我的“开心果”了,在小学放假时,只隔一天,我们就倍感亲切,在这几星期里,难道就没有什么话对我说吗?她的所作所为让我反感。

做朋友,要相信他人,友好相处,即使分开了。我也会相信“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偶遇陶渊明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每一次读这句诗,都会带来不同的感受,但都陶醉于这无尽的美景之中。

陶渊明的作品历来很受我国文学家的青睐,几乎每一篇章都传达出他悠然自得的隐士生活。而他本人也以高洁傲岸留芳千古,是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洁之士。

再一次读他的诗,不想竟伏在书桌上睡着了,梦里来到了一片从未见过的山边平原,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不觉陌生。这块地上种着庄稼,长势并不可观。看起来这地的主人并不长于种地,杂草在地里猖獗着,相反豆苗却很稀疏。天刚刚放亮,远远的就看见一个身着粗布短衣的人从远处走来,植物叶上的露水把衣服打湿,可他一点儿不在乎,扛着锄头昂首挺胸向前,嘴里还念叨着什么。近些,听清楚了,“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这不是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吗?这里的景象怎么和诗中相差无几呢?难道这就是书中所说的陶渊明?

我不禁吃了一惊。赶忙问道:“老伯伯,您是陶渊明吗?”对方显然很惊讶:“正是,你怎么会知道我?”我思量了一会:“我是逃荒过来的难民,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地方,老伯伯,这里看起来很荒凉,您怎么会住在这儿?”“哎,现在哪里都是贪官污吏,那些人只顾自己享乐哪管老百姓的死活啊,我也只有陪这菊隐居深山哪!”说着指了指身旁的一棵菊脸上写满了沧桑与无奈,密密的皱纹悄悄地爬上了额头,我的心情也不由沉重起来,“看得出来,您很喜爱菊。”“是啊,孩子。在这乱世之中,也只有菊这么有气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啊!”听着这话,一股辛酸涌上心头,君与民如鱼和水,相辅相成,而如今贪官污吏横行天下,遭苦受罪的只有百姓哪!

“老伯伯,我帮你锄草吧!”猛地一挥锄头,打了个寒栗,从梦中惊醒了,原来这不是真的,我刚才是回到了陶渊明那个时代吗……

一次难忘的偶遇

中国,是数千年以来的文明之邦;礼仪,是中华民族的美德。

那天,我去公园游玩。百草丰茂,树木丛生,鲜花怒放,桃红柳绿,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我高兴地玩了起来,玩得兴高采烈。正在这时,我看见了一个身影,他跟平常的人不一样,他要比平常人更高大魁梧一些,再一看,金头发、蓝眼睛,凹凸明显的脸部,这……这分明就是一个老外吗!看他双眉紧锁、惊慌失措的样子,一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我很想上前去帮助,可惜我没这个胆量。可是,正在我考虑到底要不要鼓足勇气大胆走上前帮助他时,他竟然一眼就瞧见我,并大步向我走来。怎么,咱俩还有点缘分嘛!

怎么办?哎,还能怎么办,凉办呗!

看来我只能“面对现实”喽!我鼓起勇气,脑海中构思着英语的日常用语……那个老外在我面前停下,“Excuseme,wherecanIseethebirds?”原来他是要问路呢!这个简单,恰巧我刚学过,现学现用嘛!于是我耐心地一边说着英语回答,一边指手画脚的告诉他方向。经过我的讲解,他紧锁的眉头豁然开朗了,露出会心的笑容。看着他挺有趣的,我又和他聊了许多,直到最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临走前,他夸我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小女孩,还说礼仪真不愧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听了,差点没高兴得晕过去!

是啊,礼仪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举止优雅,别人自然会尊重他,爱戴他;相反,如果一个人言行粗鲁,没有礼貌,别人还会友善地对他妈?

中国是数千年的礼仪之邦,我们要把这良好的传统保持下去,没有了礼仪,这整个国家还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