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的形象(集锦19篇)
不老人生
2024-08-02 09:31:40
五年级
其它

作文我的形象(1)

身穿锁子金甲,头戴凤翅金冠,脚踏藕丝云履,手拿金箍棒,脚踩筋斗云。他是谁?他,就是孙悟空。

孙悟空来自傲来国花果山,因为群猴找到一个安身之处,又不伤身体,群猴因此拜他为王,俗称“美猴王”。

孙悟空善交好友,任性又顽皮。它可与虎豹狼虫为伴,与各山大王为友,饮酒吃肉为乐。但他又强行消毁生死簿子,大闹天宫。在这之前,他曾拜菩提祖父为师,他还能猜出祖师哑谜,可见他的聪明。

孙悟空有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九九八十一难中,他从来没有逃避,而是奋力打败妖魔鬼怪,保护唐僧安全,最后成功取回真经,命为“斗战胜佛”。

从孙悟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敢作敢为的英雄形象。他大闹天宫、偷吃人参果,自己犯错自己承担,他勇敢有担当。多大的困难他都会去克服,也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唐僧去西天。同时,他有猴般的急性子,在车迟国大战三道士时,一听说要比坐禅,他就慌了,因为他是一个坐不住的人,不像唐僧可以一坐就是一天。

这就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你们喜欢他吗?


作文我的形象(2)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作文我的形象(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从小到大,我读了许多书,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有乐观可爱的金玲,有顽皮善良的桑桑,还有积极乐观的安妮……而我还是对《闪闪的红星》中的主人公潘冬子情有独钟。

我之所以喜欢潘冬子,是因为他身上,具有很多可贵的品质。有一次,全村的穷苦百姓都没有米吃,沈老板却囤满粮仓,想等到涨价后再卖。潘冬子望着饥肠辘辘的老百姓,就告诉了老百姓们实情,并帮助老百姓们都吃到了米。

潘冬子不仅乐于助人,还顽强斗争。他自己一人走去延安,半路上饿得走不动路。一个地主的儿子看见了冬子,看见他十分可怜,便叫他“臭要饭的!”,并且还让冬子叫他声“爸爸”就会有东西吃。冬子心里直冒火,压住气儿不肯说话。地主的儿子硬是把吃的扔在了冬子面前。冬子便飞起一脚把那吃的踢了出去,还在地主儿子的脸上扇了两个巴掌。潘冬子明知道地主的儿子是不能惹的,可还一脚踢走了食物,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地主儿子把他当狗一样看待,他毅然奋起反抗,狠狠地揍了地主儿子一顿。面对剥削阶级的压迫,冬子没有退缩,而是从容面对,勇敢反击。如换作我,我肯定会觉得有东西吃就行了,而且地主是不可惹的。潘冬子这种不畏强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不管遭受怎样的挫折,经历多少苦难,潘冬子都无所畏惧,坚持斗争,这应该是我喜欢他的最大的理由吧!


作文我的形象(4)

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故事人物是谁?”那么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当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了!

为什么会喜欢他呢?因为他十分的帅气。他的身高有1.9米,一头金褐色的爵士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又粗又浓的眉毛,衬的他分外英俊。他嘴中总爱叼一支烟斗,戴一顶黄色贝雷帽,看起来威风十足。在当时的英国,他应该称得上是一个大帅哥吧。

他不光人长得帅,武艺也十分高超。他跑起来,如同一阵风。100米他9秒就能跑完了。福尔摩斯也善于拳术和枪法。他的出拳力度可达120公斤呢,经常在与坏蛋的搏击中一拳取胜;一个鸡蛋在150米内,福尔摩斯就是闭着眼睛,也能一发命中!

福尔摩斯也十分的聪慧。他的头脑灵活,可以根据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不可查的线索,推断出凶手的特征以及还原出案发时的场景。他的知识也非常的全面,在一次破案过程中,他根据望远镜镜片在阳光下反光的特点,锁定了凶手的住宅,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调皮幽默的人。他因为破案,总会欠房东的租金。在被房东追踪时,总能编出花样来摆脱。有时还会闹出笑话,令我哈哈笑个不停。

这样的福尔摩斯你喜欢吗?


作文我的形象(5)

我看过的好书有很多,比如《窗边的小豆豆》、《水浒传》、《三国演义》等等,但自从我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我便认识和喜欢上了赫敏·格兰杰。

赫敏·格兰杰是一个长相十分可爱迷人的小女孩,棕色的卷发长发及腰,浓密而又蓬乱。(小提示:只有魔法才能使头发柔滑顺畅)。雪白的皮肤上那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再衬上大门牙就更加可爱了。

赫敏·格兰杰非常的聪明优秀。他常常锋芒毕露,她也绝对拥有骄傲的资本,他的成绩与能力不仅在同龄人中艳压群芳,与巫师相比也毫不逊色,就连小天狼星等多人都称赫敏为这个年龄最聪明的女巫。

其实,赫敏它具有极强的正义感,同时也很重视友谊,赫敏她为了朋友和“正确的事”愿意去冒险,打破规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铁三角巨怪的事件,波特和罗恩来找巨怪,看到赫敏遇到怪兽便救下了赫敏,麦格教授来了,而赫敏却说:“是她自己觉得能打倒怪兽,还说哈利·波特和罗恩不来,他就要被巨怪吃掉了”。就是因为这句话,他们三个成了好朋友。她对他人十分关心,善待他人,有一颗善意的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赫敏·格兰杰。


作文我的形象(6)

我看过很多文艺书籍和电影,认识了许多作品中的人物,但我真正喜爱的是电影《雄狮少年》中的人物——阿娟。

虽然他叫阿“娟”,但他可是个男孩子啊!一双丹凤眼亮晶晶的,眼角微微上翘。他留着齐耳短发,梳得光溜溜的。他家很贫穷,松垮的衣服套在他瘦弱的身上,活像穿了裙子一样。长得这么搞笑,谁不会喜欢上他呢?

阿娟是一个有理想并且会为了理想奋斗的少年。他为了学舞狮,天天帮咸鱼强送咸鱼。大大的咸鱼背在他小小的身体上,压得他大汗淋漓,但他还是坚持帮咸鱼强送货。日久天长,咸鱼强被他感动了,教给阿娟一套舞狮的秘技。在舞狮比赛上,阿娟的脚被玻璃划伤了,师父劝他别比了,但他却摇摇头,说:“师父,你说过,雄狮要战斗到底!”于是,阿娟简单地包扎了一下脚,不顾师父的劝阻和自己的疼痛,踩上了高桩。每一根高桩上都有他留下的血脚印。最后,阿娟为了拿到冠军,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跳上没有人跳过的擎天柱,打破了世界纪录!阿娟真是一个坚持不懈、奋不顾身的少年啊!

阿娟还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好孩子。他在没学舞狮的日子里,为了家里的生活,一个人去广州打工。他拿了工资就往家寄,在打工时没说一声苦,没叫一声累,甚至为了省钱,睡在“下下铺”!

看吧!阿娟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坚持不懈、不向生活低头,我就是喜欢他,阿娟!


作文我的形象(7)

无论什么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物,都有政绩喜欢的人物形象,喜欢人物形象的特点和人物形象的特长都不一样,喜欢的理由也不一样,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它是出自《西游记》里的。

孙悟空第一个特点是勇敢善战。所以我非常喜欢他。就在一次战斗中,妖怪变身成了一老妖婆,八戒和沙僧都被骗。得了信任,而孙悟空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楚了妖怪的真面目,当八戒和沙僧还有唐僧被蒙在鼓里的时候,孙悟空上去就一棒子把变成妖精的老妖婆打死了。虽然他勇敢救人的`精神非常好,但是唐僧可不这么认为。

这就引出了孙悟空第二个特点,他非常有同情心。因为孙悟空打是妖怪。但是唐僧八戒和沙僧都没有火眼金睛,看不出妖怪的真面目,所以他们误认为孙悟空是在无理取闹。还当场念了紧箍咒,但是唐僧也是很疼爱自己的弟子,看到孙悟空非常的疼痛,就停止念紧箍咒了。

但是并不代表唐僧放过了孙悟空,他想赶孙悟空走,但是孙悟空一再挽留。最后唐僧忍心的把孙悟空放回了花果山。才导致最后唐僧被妖精抓走。八戒和沙僧都不能把唐僧救出来,只好去求孙悟空。孙悟空因为有同情心。但是唐僧赶他走他非常生气,起初不愿意。最后还是愿意了。最终把唐僧救了出来。继续保护他取得真经。

到达最后孙悟空和唐僧一起取得真经,入道成佛。


作文我的形象(8)

萧峰,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的主角之一。他侠义仗气,是一位大英雄。为什么说萧峰侠义仗气呢?下面我用一件事例证明。

那时,萧峰还是丐帮帮主。有一天,四个丐帮长老却带着不少丐帮弟子挑起了一场内乱,要将萧峰赶下帮主之位。萧峰不慌不忙,一边派人找援兵,一边却慢条斯理地给段誉(萧峰义结金兰的兄弟)一一引荐四位长老,其实就是在拖延时间。没等乔峰说完,就有大批援兵赶来,把叛徒们都绑了起来,一场内乱便这么兵不血刃地平息了。

按照帮规,叛乱之人罪当处死,但如果罪人选择自我了断,那么还能保住死后的名声。眼见执法弟子摆出一排明晃晃的短刀,一位姓奚的长老便率先表示,自己选择自尽。

奚长老内功深厚,一使劲崩开了绑手的牛筋,伸手就去拿短刀。谁知一股内力突然袭来,将奚长老的手拦在半空。接着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将短刀拔起,正是萧峰出手阻拦。奚长老面无人色,以为萧峰恨他入骨,想亲手杀他,叹息一声,只等乔峰动手。

可奚长老没等来杀自己的一刀,却见那把短刀已插在萧峰肩头,鲜血四溅。萧峰怎么会插伤自己呢?原来,丐帮有一个规矩,就是帮主如果想饶恕罪人,就得自插一刀。这么多年以来,从未见过哪位帮主愿意自己流血,换叛徒活命的。

在场众人都惊得目瞪口呆,只听乔峰慢慢历数四大长老的功绩,桩桩件件分毫不差,大家这才发现,这豪放不羁的汉子,居然如此细致,每个人的功绩都铭记于心。

这就是我喜欢萧峰的原因。


作文我的形象(9)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的故地。”没错!提起我最喜欢的文艺书籍,那当然得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了。而说到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自然便是书中“仁义”的象征——刘备。

刘备和关羽、张飞结为异姓兄弟,曾一起在讨伐黄巾军的战役中立下赫赫战功。他曾先后跟随曹操、吕布、袁绍、刘表等人,最后成为了蜀汉霸主。可见真正的英雄,能屈能伸,在困境中仍能坚持真理,从不会动摇。

他身上还具有很多做人的大道理,值得我们品鉴学习。他讲求仁爱,即便是逃亡之际,也不忍心丢下跟随他的百姓,带着百姓东奔西走;他很有毅力,为了寻访诸葛亮,他整整去了三次才得以相见,这便是成语“三顾茅庐”的典故,也是求贤若渴的一段佳话;他很敬重贤才,诸葛亮才初出茅庐,刘备就对他格外敬重,把他视为自己的老师,他兴奋地对张飞、关羽说:“吾得孔明,犹鱼之得水也。”

但是,他身上有一点却警醒我们引以为戒。被义气冲昏了头脑的他,缺少一种大局观。在原本是可以打败曹操的关键时刻,他居然为了给他的弟弟报仇,大肆进攻东吴,最后病死在了白帝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千万不要学习他的这一点。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刘备。我赞叹于他的仁爱宽厚、知人善任,也为他的感情用事而惋惜。


作文我的形象(1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从小就爱看书,看过的书更是不可计数,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更是让我念念不忘,如《西游记》的孙悟空、《三国演义》的刘备、《水浒传》的宋江……但我最喜爱的还是《今天我是升旗手》中的肖晓。

《今天我是升旗手》是著名作家黄蓓佳的代表作之一,肖晓自然是其中的主角,他是一个军人家庭的孩子,穿着整齐,眼睛炯炯有神,身高也出类拔尖,身体强壮、灵活,看上去精力充沛。站姿、坐姿端正,很有男孩气概,活像个军人。

他还是个视荣誉为生命的孩子,做事顾全大局,没有丝毫马虎,是我的好榜样。

六年级时,他好不容易当选了升旗手,他为了把旗升好,和爷爷用最长的竹竿当旗杆,用泡沫塑料做了个滑轮,最后把旗杆和滑轮安在门框上,用胶带加固,还找来纱巾当国旗,借来国歌。机智的肖晓发现真正的国旗是这个纱巾分量的五倍,所以用了正式升旗五分之一的力度,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直到能做到国歌停,旗也到顶,才安安心心地去睡觉了。

他还有助人为乐的好品质,经常无私帮助同学、朋友。

他坦诚帮助“尖子生”林茜茜康复身体;还和马驭、包郝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热心对待“追星族”祝小娜,让她能在追明星时无后顾之忧;他送给山区怀娃一只和他丢失狗长的很像的小狗,让怀娃不再伤心;他帮助希望小学学生并由此引发“手拉手”活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肖晓,他有气概,做事不马虎,助人为乐……如果你想了解他,就快来读《今天我是升旗手》吧!


作文我的形象(11)

小时候,令我崇敬的职业是老师,我觉得当老师很威风。可上了学,便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辛苦的。

我有一个老师,他有着ー头的酷炫的发型,眼晴大大的、鼻子圆圆的,身子胖胖的,有着ー幅让人开心又伤心的面孔。没错,他就我的数学老师,又是我们的校长。每当早晨来学校时,便可以看见他的身影。庄校长看到有同学走近校门时,便会露出他那迷人的微笑,我们可以看见他那洁白的牙齿。当有同学犯了错,庄校长会以严肃的表情单独找他谈话。可到了我们班门口,我们马上从“菜市场”变成了“法庭”,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的裤子上挂着一串钥匙,走起路来会很大声,我们就能察觉到老师来了。

但是当老师很累、很辛苦。庄老师他不仅仅要管我们班,也要管整个学校。如果你吃过晚饭来学校门口看,可以看见校长室里面闪着明亮的灯,还有一个人坐在椅上驼着背在整理资料,那个人就是庄老师,当老师的,哪有不熬夜、不辛苦的呢?熬完了第二天一大早的又要

来学校给我们上课,哎老师,我们的学习重要,您的身体也重要啊!

谢谢您,老师,感谢您为我的路点上了一盏指明灯,感谢您为我们付出的艰辛,感谢您为学校、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

大家好!我叫杨佳滢,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现就读社庄小学五年一班,喜欢听听歌,看看书。在大人的眼中,我是一个乖巧能干的孩子;在老师的眼中,我是一个工作负责、学习认真的女孩。长大以后,我要当个人民教师,因为老师能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这简简单单的自我介绍,相信你已经了解我了吧!


作文我的形象(12)

暑假,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以前也在电视上看过,所以,当我拿起书,脑子里总会冒出电视中师徒四人的形象。我最喜欢里面的大师兄——孙悟空。一提到他,你是不是也会马上想到手里拿着金箍棒、头上戴着金箍的石猴,一会儿抓耳挠腮四处张望,一会儿脚踩祥云腾云驾雾。

孙悟空本来只是石缝里蹦出来的一只石猴,凭借一身本领到东海龙宫抢到了金箍棒,大闹天宫,我行我素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但是在他开始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开始,他身上善良、勇敢、正直的品质就开始展现出来了。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他骁勇善战、不畏强敌。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都很危险,不知道有多少次,师傅被妖怪抓走了,都是他挺身而出,想尽办法救出师傅。比如在《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吐出三昧真火,孙悟空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红孩儿对手,就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世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

他本领高强、忠心耿耿。孙悟空跟随师傅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舞起金箍棒虎虎生风。但是尽管他有这么强大的本领,仍然甘心情愿护送唐僧取经。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不能识别妖魔鬼怪,总是冤枉孙悟空,但他仍然对师傅忠心耿耿。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们。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回到花果山逍遥自在的他,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悟空,你们喜欢吗?


作文我的形象(13)

提起自己喜欢的书中人物,大家应该炸开锅了吧。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中英勇无畏的赵云;有的喜欢《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有的喜欢《哈利·波特》中阿不思·邓布利多教授……而我则喜欢《水浒传》中的天伤星行者武松。

首先光是身形就十分魁梧:“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气宇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熊胆大,似撼天狮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此健壮之身材,有谁能与其媲美,如何不让我喜欢?

光是魁梧可不够,《景阳冈武松打虎》这一章中,更是显得武松勇武过人,趁着酒劲,上了景阳冈。遇了老虎后,非但一丁点不怕,反而铁下心与其斗争。而看那白额吊睛猛虎,煞是吓人,换做一般人的话,呵呵,那么这人可就惨了。光是看上一眼,都能把他吓的魂飞魄散,跑都来不及,更别说打了,就是让老虎站着给他打,估计都不敢。再怎么说,老虎也是兽中之王,浑身钢筋铁骨,力气、气势更是无人能敌。而再看武松能鼓起勇气打,已是勇敢至极,并且还能打得七窍出血,甚至不用任何武器赤手空拳的打。可见武松力气之大,武艺之高强,诸如此般勇武之人,天下又有几人能敌?又怎能不令我喜欢?

仅凭这两点,便可体现武松形象之高大,而他远远不只这两点。他不畏强暴权贵,发配的一百杀威棒本可给银子了事,而武松坚定自己信念,不阿谀奉承。在差拨的逼迫下,毅然拒绝给银子,此乃豪杰之气魄。怎能不令我喜欢?

“路见不平一声吼。”说的便是武松,他见义勇为。见蒋门神强夺施恩快活林,并不像他人一般袖手旁观,毅然帮施恩夺回快活林,讨回世间公道。

武松不仅如此,敢做敢当也是一大特点。杀西门庆,潘金莲自首,杀蒋门神等人留名……

天伤星行者武松,乃真英雄也。


作文我的形象(14)

读了一本书就像你交了一个朋友,我有许多朋友,有温柔体贴,有阴险狡诈,还有美丽动人的,他们个个都令我难以忘怀,早在我心中有了一席之地。但最要我喜欢的,那就非同喜喜莫属了。

我俩是在《嘭嘭嘭》中认识的,在和她交往的过程中,我从她身上发现了数不胜数的优点。童喜喜活泼,因为她在和宝宝树认识的阶段每天都去看它;童喜喜有爱心,因为她乐于帮助贫困的孩子们;童喜喜身上有种牺牲自己,把幸福传递给他人的精神,为了宝宝树,她宁愿自己变成隐形人……而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要是我认识了宝宝树,我都不会主动去找它。要是我的朋友有危险了,我二话不说肯定立马去救他,可是不会牺牲自己。

《嘭嘭嘭》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童喜喜所写的,她把自己代入到这本书里面去了,因此故事那么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内容曲折离奇,包含着真情实感。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童喜喜的小女孩和隐形人宝宝树相识的故事,读到最后发现宝宝树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童喜喜在隐形世界的三天时间,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眼泪像暴风雨一样哗啦啦的流下来,要怪可不怪我,就怪书的内容太好太丰富了。

而我也在这本书中获得了不少的收获,不朽的成绩,我还从童喜喜身上学到了好的写作方法,让我写的更加精炼丰富了。不仅仅是这样,我还懂得了爱,其实,爸爸妈妈只是长了皱纹的小孩,他们也有烦恼,也有忧愁,只是比我们懂事,不愿意说出来罢了,所以,我也一定要多陪父母,多陪我的爷爷奶奶。而且我还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女孩都已经这么努力了,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呢?

我也要当一个像童喜喜这样的女生,学习她不屈不挠的精神,即使遇到了再难的数学题,我也要静下心来,努力的算,即使是凶猛的狂风暴雨,我也要逆流而上,勇往直前,多陪父母,好好学习就是我现在要做的了。

再见,我的好朋友!我们书里见!


作文我的形象(15)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的一本,也是我最常看的一本书。他的电视版我也看过,其中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

他是在一个叫傲来国的石缝里蹦出来的石猴,他个头小,身上全是毛,长着一个可以辨别是非的眼睛,我喜欢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内在美。

他勇敢无畏。当师傅被妖怪抓走时,他想尽办法把师傅救出来,《大战红孩儿》这一片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突出三昧真火,他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对手,又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世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这样的悟空我喜欢。

他忠心耿耿,西天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取经,在《三打白骨精》中,悟空去化斋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在花果山道遥自在的他回到花果山,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这样的悟空我更喜欢。

他神通广大,会72变。他的第一个师傅是菩提祖师,他在教悟空72变,悟空听的专心致志。一天悟空犯了错,祖师跳下高台,手持戒尺将悟空头上打了三下,然后倒背着手走入里面,随手将中门关了,悟空第二天三更时在中门前跪着祖师,祖师看到问为何这么早来到这儿,他说:“你昨天打我三下把中门关了,说明你让我明天三更在中门门口等着教我绝术?”祖师看他这么聪明又好学,就教了他72变,这样聪明的悟空我更喜欢。

我喜欢悟空的勇敢无畏,喜欢他的忠心耿耿,喜欢他的神通广大,他的火眼金睛让我明辨是非,他的勇敢无畏让我不再胆小,是我的偶像,我最喜欢的人物。


作文我的形象(16)

大眼睛,塌鼻子,小嘴巴……这就是我的形象。真是无巧不成书——我写的字就和我的形象一样:“眼睛”大、“鼻子”塌、“嘴巴”小。用两个字概括,就是:难看。

世界上恐怕很难找到一个天生写好字的人。好字是后天练出来的,不是先天带来的。我的毛病恐怕就出在这个“练”字上——练得不认真。

就说上个星期六做作业的事吧。老师布置了许多作业。我回到家里,吃了晚饭,洗涮完毕,就准备写作业了。

妈妈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播放的,是我久久盼望的《西游记》片断。

我的心马上被一个跟头10万8千里的孙悟空“抓”走了。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写作业。《西游记》播放完了,我的作业也写完了。写成个啥样,自然可想而知。

第二天,我把作业交给老师。老师批改完了作业,公布了字写得马虎、潦草、难看,需要重做的同学名单。

第一个名字就是我!

我的脑袋“轰”地一下,似乎变得比斗还大!朦朦胧胧中,不知听谁说了一句:

“叶磊的字是写不好啦!”

我心里很难受。我真想把昨天晚上边看电视、边做作业的`事告诉老师,可我到底没有拿出勇气来。

吃一堑,长一智。教训使我认识到:干什么事都要集中精力,不能眼睛看着这,手里干着那。

当然,我现在的字写得还不能说很好,但起码工整了。干净了,不是乱麻一团了,使人看了不感到头疼了!这自然是练习的结果。这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吗?不是。这是事实。我相信,只要坚持认真练习,我的字一定会写得越来越好的!——可是,我的形象是不是也能变得好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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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形象(17)

周日,心血来潮。想彻底改变一下形象,正好楼下新开一家美发店,而且听说艺术总监挺厉害。我抱着试试,进去了!

我先讲述我的要求:要改变,变得更年轻,更时尚,但不能太夸张。既然决定改变,使用的产品,自然不能太差,选择的。之后开始了,本来需要3个半小时的头,我用了5各半小时,原因简单,想要美的人太多,发廊爆满。不管时间多,人多,我悠闲地坐下观察者,并亲身实践着,期待着我的新形象。

帮我设计的这位总监,姓彭。做事很细致。他对自己、发型师要求高,从设计、洗头、上卷、热烫要注意的温度,夹子的上法,到取夹子,怎样冲头,怎样护理,怎样注意刘海的打理等,都时刻留意并提醒发型师及顾客我。他哪怕再忙,都会利用空档,甚至当到他估计前一位顾客需要注意的时候,停下手上的顾客,让旁边的发型师提醒在前一位打理的发型师,把握时间关键处不时来瞧瞧。同时这家店的团队意识很强,在忙中互相配合。像我的头发上卷本来该洗头的负责,由于人抽不出,他主动帮我看卷等。这让我更期待我的新造型。

在热烫时,我不浪费时间,上上网(发廊提供3部电脑给顾客),看看书。我看到了一代发型师,创造剪发、烫发的一代大师——沙宣。那传奇的一生,他作为头发这项领域,引领时尚界的一代“牛人”,知道80多岁还战斗在自己喜爱的岗位上,直到老,时尚界、各地名人以能被在他手上做头发为荣的,比比皆是。且不论他做头发的价格之高,但是客似云来,几十年都是“常青树”的现象的确值得深思。沙宣的成功来自他的创意,这辈子,他经常观察建筑物,以此获得灵感,他的成就是无法复制的。

看后在做头发与总监聊天时,艺术总监抱着十分崇敬之情谈着沙宣。看着总监之前年轻时的照片,那样的活力四射,我觉得,这样的人将来也有机会成为像“沙宣”这样的人。可他反复强调沙宣是不可复制的。我说“对,但是不是不可超越的,你干吗复制他的成功,你有你的创意,用了他的当然不能成功,但是哪一天,你要是把你熟知的领域与头发画上等号,能够由此联想到头发,说不定你也能成功,因为很简单,你有了自己的创意源泉。“他忙点头,说要记下来说不定以后能用上,如果成功也说不定。我同时告知:“不但要有创意,还要有热情,你能像沙宣,或者我一样爱自己的工作吗?”正是因为热情,我将近17年教龄,但是仍很有活力,显得很年轻。所以很多人都不相信(包括发廊的发型师)我的真实年龄。我想年轻、热情来自于对工作很认真,我因此而快乐。我也曾遇到职业的倦怠期,有了热情,有了对工作的喜爱,总能走出瓶颈,之后总有新的收获,新的平台。就像一个螺旋式的阶梯,不断的上升,不断地有新的起点,新的提升!

看着我新做好的芭比娃娃的设计,此时总监建议我染发。我相信染了会很好看,但是我干嘛和别人一样。当满大街都充斥着各种颜色时,外国芭比娃娃说不定没咱中国的芭比娃娃吃香。我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这之后得到校长及很多同事的认可。都觉得我这次的大胆突破很好看,很成功!

我此时的做法、言谈里,突然顿悟:人要追求外在美,更要内在美,而美需要有追求,有自己的想法,也许这才是我新形象的真正含义!我是个有追求,有想法的人,这样的我生活更开心!幸福!


作文我的形象(18)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胖胖的我当然苦恼了,于是暗暗下决心减肥,可是三天热度之后,我就不再感兴趣了。

唯一让我欣慰的是别人都说我长得可爱,每当我听见这句话时,心里就有一点点安慰。一回到家,就会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我,开始“自恋”的赞美自己,比如眉毛很好,眼睛很水灵,头发很黑很多…….

我自小在乡村长大,很疯很野,直到现在,我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现在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就觉得淑女好看,还学班里的文静女孩,比如要笑不露齿,不能把嘴巴“海阔天空”,可是实在难维持两秒钟,我只要别人做一个搞笑的动作,我就会笑的天翻地覆。唉!我还是一个难以改正的疯丫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哭爱笑,忧郁来得快,去的也快的的女孩!


作文我的形象(19)

它有时虚伪、奸诈和狡猾,有时也会耍小聪明。比如《狐狸和乌鸦》中写道:狐狸看到树上有一只嘴里叼着肉的乌鸦,于是狐狸夸赞乌鸦的叫声优美动听,希望乌鸦能够叫几声,当乌鸦开口叫时,肉掉了下来,狐狸叼着肉离开了。读这则寓言时,我们经常会说狐狸是个大骗子,乌鸦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仔细想想,狐狸的狡猾实际上是一种聪明。再如《狮子、狼和狐狸》中讲道:狼在狮子面前说狐狸的坏话,狮子很不高兴,狐狸知道后,说它是为狮子寻找治病药方的,又指出这个药方是一张狼皮。狐狸的借口既保护了自己,又对付了狼。狐狸能够化被动为主动,教训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

在大多数情况下,狐狸都是奸诈和狡猾的。比如《驴、狐狸和狮子》这个故事讲了驴与狐狸打猎时遇到了狮子。狐狸为保全自己,把驴引入了陷阱,献给了狮子。但让狐狸想不到是:狮子先把狐狸吃了,然后再吃驴。狐狸阴险狡猾,不顾他人的死活,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它凭借着自己的智慧,要以驴为挡箭牌保护自己,但最终也没有逃过狮子的魔爪。其实以它的聪明才智绝对能和狮子周旋,并带着驴脱离危险。但它选择了出卖朋友,最终自食其果。

有时,《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又以另一种形象出现,没有好与坏,甚至许多道理是通过狐狸之口说出的。比如当狐狸看到寒鸦守在无花果跟前,等果子成熟时,明白地指出一味等待是没有用的。

所以仔细分析了《伊索寓言》中狐狸的形象后,我明白了看待问题要全面,做人和做事也是这样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