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作文(集合14篇)
沧桑为饮
2024-06-22 06:08:27
小学
其它

拾荒者作文(1)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

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

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

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

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

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

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

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

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

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

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

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


拾荒者作文(2)

他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赚的是最光荣的钱。尽管工作不太体面,或许衣衫褴褛,或许灰头土脸,可他的内心最朴实;尽管生活不太富裕,可他却一步步脚踏实地。而他正是一位拾荒者。

拾荒者是我们生活中拾垃圾废品的一类人,许多人瞧不起他们,因为他们衣着不净,因为他们没文化。可他们每天都在为城市“美容”。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或许将丑陋不堪。也许他们没有很多文化,不能像牛顿、爱因斯坦那样推动科技的进步,但是他们也在奉献自己,在改善自己生活的同时,也切实改变了城市的容颜。每天行走在无数条大街,早上公鸡还未打鸣时就得起床,晚上万户都已关灯休息的时候,他们仍在奔波。

对比乞丐,他们高尚多了,有些乞丐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上街伸手要钱。明明年纪轻轻却像懒汉一样坐在地上乞讨,甚至变着花样以博得他人的同情心,从而“骗讨”。上天给了我们健全的四肢,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去服务于社会,年纪轻轻本可以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惜他们却乞讨着他人的给予。

劳动最光荣,拾荒者的身份虽然卑微,却是靠劳动来维持生计。有时想想拾荒者甚至比我们更高尚,我们现在大多依靠父母,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再不懂得感恩父母、孝顺父母,那就与乞丐没什么不同了。虽然不能参加工作,但可以做家务,或者考出更好的成绩体贴、回报他们。

这些都是拾荒者教会我的。


拾荒者作文(3)

【篇一:一个拾荒者】

李想

放学后,我在路上慢悠悠地走回家,一个衰弱的老人挡住了我。他那张苍白的脸上有一双红肿的眼睛和一张发青的嘴,那双粗糙的手里拿着一个大塑料袋,他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身上有很多伤,看得出那些伤已经很久了。贫穷把这个不幸的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啊!

我看到他向一个好心的大哥哥走去,慢慢地伸出一只红肿、肮脏的手……他呻吟着,喃喃地乞求帮助。大哥哥见状,伸手搜索自己身上的所有口袋——既没有钱包,也没有怀表,连手机也放在了家里。

拾荒者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并指了指他身上的背包,他看了看,才发现原来背包侧面的口袋里有一瓶刚刚喝完的汽水瓶。于是他把瓶子递给了拾荒者,拾荒者接过瓶子,并朝他笑了笑,于是就走了。留下一个苍凉的背影。

回到家之后,我一直还在想着这件事,心想那个拾荒老爷爷现在在干什么呢,会不会还在大街上四处跟人讨要瓶子?或者在四处翻找垃圾桶里的瓶子呢?真希望他能够快点过上好日子。

【篇二:一个拾荒者】

李昌柏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看见一个年纪差不多80岁的老爷爷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塑料袋,在垃圾堆里翻找塑料瓶。

他面黄肌瘦,脸上满是皱纹。他身上穿着一件满是洞的衣服,身上皮肤很黑,背上和腿上有一道道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第二天上午,我去学校的路上,心想那个老爷爷应该不会来了,因为那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可是就在我刚好走过垃圾堆的时候,我却看见了那个老爷爷还在那里捡瓶子。即使雨水淋湿了他的身体,他依然在那里坚持不懈地找瓶子。我想,一个瓶子能值多少钱,他这样淋雨,难道不会生病吗?从此以后,我就对他心存敬意。一旦我有了塑料瓶,我就会留着,等到看到他的时候拿给他。我只想尽己之力,帮他一点是一点。

拾荒老爷爷,真是一个勤劳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地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偷、不抢,也不连累任何人。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总是嘲笑他呢?


拾荒者作文(4)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拾荒者作文(5)

拾荒者

前不久,在上学的路上,我看到了一位拾荒者。黑乎乎的脸,脏污不堪,面目全

非,让人看不清他的真面目,更是分辨不了他的年龄。呈现在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头戴 破帽子,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纤维袋子,右手拿着一根半米多高的木棍在垃圾池里翻 找着什么东西的人。原本我以为他和其它拣垃圾的人一样,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谋生。但不久,他的一个细微的动作却让我对他改变了看法。他拣到了一根铅笔和一张很脏的纸,我还以为他要往纤维袋里放,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坐在地上认真的写起了字。看到这种举动,我彻底惊了,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写字,不免对自己有些失望。在学习中,我总是没有一点儿主动性,仅仅凭着自己聪明的脑瓜去赢得分数的`信赖。在写作业时,如果时间紧迫,便会应付了事作文人网 ,不想一下这样做的果。但在想想这位拾荒者,心中便油然而生的一种羞愧,他和我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

放学回到家,我便把今天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她听别人说过这个人。他原本

是位优秀的大学生,由于一些感情上的事情,大脑受到刺激,从此便精神恍惚,整天

疯疯癫癫。不去理会任何人。以整天在外拣废品卖钱为生。妈妈还告诉我说,他的字

写的很好。我想,这也许是别人告诉妈妈的吧!如果他现在是个正常的人,那么他的

一生将会是多么灿烂。

虽然我和他只有一面之交,但他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也在努力让自

己练好字,学好知识,能够像他那样,在逆境中也不忘学习,练字。也许,他会猛然

的想起从前的他,一个了不起的大学生,而今,却如此的落魄。

很多人可能会说:一个拣垃圾的,在垃圾池里练字,多可笑。但正是这种可笑。

才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我要时刻拿这副令人心动的画面来激励自我,长大了作一名

文人,会舞文弄墨的人。

指导老师:李春花


拾荒者作文(6)

这一个老爷爷也许所有的人都曾未注意过,因为他是一个拾荒的老人,人们都会觉得他脏而不去靠近他,以前的我也是这样看待他,可是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却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这个老爷爷有着白花花的胡子,身上总是很脏,可他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一副看上去憨厚老实的样子,每天都会拿着一个大袋子和一个铁叉子在我们学校附近徘徊。捡一些对于我们来说是“垃圾”却可以用来回收的`废品。不知道他为什么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却还在外面未了生计而担忧,现在应该正是他享褔的时候啊,可…… 也许是生活所迫。在5.12大地震中社会纷纷解囊相助,一天下午放学路过七一路那边,有好多人在排队献爱心,我的心里顿时感到很温暖,在这些人群中,我发现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啊!那··那不是拾荒的那个老爷爷吗?他怎么会···怎么会来捐款,我真的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轮到他了,本以为他最多捐10元吧,可他却从荷包里面摸出一张皱巴巴的50来,郑重其事的投进了那个捐款箱,50元啊,他的捡多少废品才可以有这么多钱啊?哪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卑微仿佛自己踩是那个可怜的拾荒者;那一刻,我觉得他才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拾荒者作文(7)

俗话说“常在岸边走,怎能不湿鞋?”生活在红尘俗世中,一颗心任凭再怎样寻求安静与豁达,也总会情不自禁地被一些琐事和人物打扰。一个人虽然是孤独地来,最终孤独地离开,但在世间存在的这段时光,很多时候却是为别人活着的。或许是宿命,或许是嘲笑,或许是无奈,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在不断滋生的矛盾与烦恼中,一天天地将自己的生命消耗殆尽。

生为俗世中的人,我们有着太多的欲望,太多的追求,以至于把自己每天折腾得筋疲力尽,却乐此不疲。似乎一个不奋斗上进的人生就称不上人生,我们被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左右,因此勇往直前,一路向上再向上。忽视了沿途的风景,忽视了自己的疲惫,当突然有一天停下脚步观望时,才黯然伤心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成了面容枯槁的老者。凝望夕阳下,地上那条长长的,佝偻的背影,内心涌动的定是满满的凄凉。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赞许,肯定甚至羡慕,我们马不停蹄地拿着鞭子抽打着自己前进,一路狂奔的英姿飒爽的确引来了许多路人赞赏的眼光。可惜,再美的风景也有它的时限,时限一过,注定凋零,迎来落寞。向来是红绿消散不由人,终,无可奈何也。也曾经因为那短暂的辉煌骄傲,自豪过,曾经因为别人的热情激动,幸福过。只是,所有的'一切,都仅是过眼云烟,为了取悦自己卑微的虚荣心,我们将自己沉入了幽深的海底,在漆黑的漩涡中四处打转,努力挣扎。

现实生活中物质的肆意膨胀,让越来越多的人,在追求金钱与权势的道路上,逐渐迷失了自己。究竟有几人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暂且不提那些为官和从商的,就是我们这些普通的小老百姓,还不是每天为生计奔波忙禄着,盼望着加薪,盼望着口袋能日益充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半点也不虚假。生活,很多时候都是混沌残酷的,社会是一只乌黑的大染缸,绝不是一尘不染的真空世界。也许,就是因为有了那么多形态迥异的细菌,我们才有了生存下去的食物与能量。倘若一片纯净,或许反而会索然无味。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欲望,人生才有了活力与激情。每个人都心如止水,无欲无求,世界也就安静成了凄凉的坟墓。过于喧闹与宁静都不是理想的人生,前者太疲惫后者太寡淡。理想的人生应该是在喧闹与安静中寻求一个平衡的支点,我们站立在上面,能感觉到身心愉悦的那种。这个平衡的支点究竟在哪里呢?能探究到它方位的人,定是幸福的人。人生还是要有理想与追求的,否则会被懒散吞噬,成为一具木讷的躯体。只是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不能让身心太疲惫,伤害到自己。与名利与财富相比,身心健康愉悦更加重要。

人生所有的精彩过程都只是浮云掠影,你记住也好,忘记也罢,到停止的那一刻,得失都不重要。我们都是沿着生命一路拾荒的人,在充满矛盾的尘世找寻自己需要的生活。走到无路可走之时,就安静地停留在沓无人迹的山岗上,从此远离乱世风烟。


拾荒者作文(8)

蓝调,摇滚,Rap兼收并蓄;古典、爵士、金属如痴如醉。崇拜韩寒,崇拜郭敬明,崇拜扑朔离迷的文字;迷恋周杰伦,迷恋王力宏,迷恋不知所云的歌曲。追求VincentVanGogh的精密,追求纷乱即兴的街角涂鸦,追求人云亦云的流行时尚,追求散漫悠闲的平淡生活。喜欢单调复杂的线条,喜欢梦幻斑斓的光影,喜欢混乱支杂的五颜六色,喜欢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梦境。业余爱好不是坚毅耐苦的登山,不是无所畏惧的涉水,也不是精彩刺激的网游,而是睡觉,无所牵挂毫无担负的睡觉!对认识的人友好热情,对陌生的人冷漠似冰;对交往的人一堆废话,对痛绝的人一言不发;对感情深似海的人勾肩搭背,对生死仇敌般的人瞪目互斥。穿着松松跨跨,走路三步一晃;喜欢的是个性十足的背包,而不是死气老土的手提包;头发留着复古型,脸上愿意粉面淡妆。

我们不追求华丽与潮流,我们只追求低调与个性,偶尔的张扬,一时的意气分发,则是我们的风格。我们是披着羊皮的野兽,也是穿着虎皮的小猫;我们是高高在上“呼风唤雨”的小皇帝,也是可怜辛苦的“苟延残喘”的小乞丐;我们就是帮人不需要感谢,揍人不需要道歉的90后。喜欢Joy喜欢到不行,热恋vae热到无尽,喜欢戴着耳机,微晃着头,呢喃着嘴儿,徜徉于音乐的世界。听的决不是舒缓的旋律,而是嘈杂的乐律;听的决不是平静的女声,而是分辨不出男女,亦真亦假的和弦;听的决不是经典浑厚的金曲,而是混乱新奇的歌曲……我们就是一群自哀自怜,自以为被世界抛弃、遗落的一屁孩。尽情享受半夜足食的是我们90后,常常感叹精神空虚的也是我们90后;包裹于关爱温柔乡的是我们90后,感觉被人抛弃于无情狱的也是我们90后;大肆挥霍青春年华,徜徉自由国度的是我们90后,不断苦诉压力紧迫,背负十万大山的也是我们90后;无时无刻新想为祖国争光,愿为社会鞠躬尽瘁的是我们90后,懈怠懒散,不务正业,空有一脑子凌云壮志的也是我们90后……

90后,是世纪巨变,跨时代的产物,转身回望,是时代旧制,落后思想,二千年历史文化的传承而沉淀下来的积垢;昂头前望,是世纪新始,先进文明的理念,民主科学的制度,二千年历史文化的传承延续。而90后,就是在其复杂振荡的时代下,降临于人世间的懵懂精灵。洞察世间,智慧于胸中,沉浮于滚滚红尘中却有一丝明悟的90后,便是遨游于广阔天宇的`光明天使,为和平,善心而撒播种子,辛勤开拓着新时代,愚惑痴,浑噩于五彩缤彩,诱惑重重的世间的90后,则是仿若行走于思绪狭小地狱的堕落天使。90后的内心就像是一片森林,即使只是雨打树叶,风拂枝条,也会使其中的生灵惊疑而起;即使是一点动静,也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即使风和日丽,清风习习,也会使其中的生灵满腹忧虑,愁苦几番……90后,代表着个性、疯狂、张扬!对,我们就是要用个性来彰显现实的庸俗,我们就是要用颓废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我们就是要用反抗来阐述人性的善恶,我们就是要用悲伤来抵抗人世的冷漠,我们就是要用疯狂来换取别人的关注,我们就是要用拾荒者的精神来追求这个已被物质充斥的世界的那块精神净土。个性、低调、疯狂、冷漠,我们就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90后,我们就是一群精神的拾荒者!


拾荒者作文(9)

记得那位拾荒者的来的那天,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只见他穿着一件深蓝的普通上衣,银灰的裤子上还有几个补丁,满头的白发,古铜色的脸上有一双大眼睛,挺挺的鼻梁下有一张大嘴巴。这位拾荒者是一位老爷爷,年龄看起来大概七十多岁,看着他拾垃圾的身影,我从心底里敬佩他。

第二天我上学路过垃圾桶时,天空中下起了蒙蒙细雨,当时我认为拾垃圾的老爷爷不会来了,可他仍出现在垃圾桶前捡垃圾。他的衣服浑身湿透了,手里并没有拿任何工具,直接用手在垃圾堆里找来找去,垃圾桶里苍蝇,蚊子乱飞,臭气熏天,我每次路过那里都是捂着鼻子的,可是老爷爷不怕脏,不怕累,看着他在垃圾桶里翻来翻去的样子,我感动极了。

那位拾荒的老爷爷生活是多么艰苦,而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真想对老爷爷说一声:“您辛苦了!”想想我们自己,真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拾荒者作文(10)

走到一个陡坡,一眼望去高高低低一连串的台阶,我们走走停停,有点累了。老妈体力不支,越走越慢,我跟老爸走几步就要等她跟上来。于是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让她休息一下,老妈坐在台阶上说有些头晕。本以为她坐一下就会好起来,哪想到,一会儿工夫,她不停地冒汗,后背都有些湿透了。脸色也越来越惨白,一手托着脑袋,眼睛闭着。我很着急,老妈是生病了吗?还是老爸有经验,判断她是犯低血糖了。这下我们可犯难了,出门身上没带糖,这山上找个小卖部都难啊。此时离山上最后一班缆车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要是赶不上缆车,以老妈的体力恐怕下山都有问题。咋办呢?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就在那时,从后面走来了一位老人,只见他满头稀疏的白发,正头顶已经秃了一大块了,他那翻黄的脸仿佛是夕阳的余晖,额头上一条条弯曲的皱纹格外明显,眼珠深深地陷入了眼眶之中。他戴着一顶用竹子编成的帽子,衣着朴素,那件灰色衬衫有几块明显的补丁,裤腿被磨破了一块印记,还背着一个旧旧的小皮包,脚上那双军绿色的球鞋有些褪色,却洗得十分干净。

老人快速走来,看见老妈那副苍白的,转过身来和蔼地问我:“小朋友,你妈妈怎么啦?”“应该是低血糖了,她有些难受。”我答到。话音刚落,只见老人一拍脑袋,说道:“哎呦,我这里这里正好有一包别人给我的巧克力,就给你妈妈吃好了。”说着,急切的在包里找着,没有找到,他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取到外头,他从包的最里面拿出了一小包还未开封,崭新的德芙巧克力。他包里的只有一瓶水、一卷纸巾、一个小本子和几张零零落落的零钱。他把那一小包德芙巧克力递给了我,我连忙接了过来,说道:“谢谢爷爷!”他拍拍我的肩膀:“哈哈,不用谢不用谢,能帮到你们我很高兴。”他的眼角聚起一对巧克力色的菊花。

片刻之后,老人便拿着不远处一个麻袋,向我们道别,上山去了。仔细一看,原来那个麻袋里面装的全是塑料瓶子,我顿时明白老人的身份了:原来他是个拾荒者,他每天上山捡垃圾,靠换来的钱生活,早起晚归,辛苦度日,一盒巧克力,对他应该是金贵的,却大方地送给了我们。

时隔已久,老人那明媚的笑容仍然时常再会我心底,漾起一片涟漪,让我内心柔如水,清如泉,美如花。


拾荒者作文(11)

首先被拾起的是他的生命,活下去的动力。不禁想起佛教中的”应无所住”,告诉我们不可停留。在他自传中曾写道“上天赋予每个人时间有限,若不为自己命运疾走,那生命的痕迹就太短浅了。”正因为如此,他赢了,战胜了黑暗之神。赢得生命是值得高兴的,浑身的伤对他来说就不怎么重要了,生命只有经历一次磨难才会于众不同。当医生告诉他脖子里的伤与动静脉只有1毫米,当医生为他眼睛能否保住而争论不休时,他与朋友谈笑风生,似乎与己无关。这份心怀是别人所没有的。他是一名演员,脸对他来说是那么重要,可他不再乎,因为活着。放眼现在社会,又有多少人明有白,要不就没有那么富士康员工从高楼跳下。外貌只是外表,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值得人尊重的,只求外表但内心不强大的人如同空心芦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四处摇摆。而内心强大的人那,他就像沙漠中的胡杨,根紧紧抓着土地,无论多大的风暴,他毅力不倒。

然后,面对现实,接受已经发生的。好朋友的逝世,司机的判刑,自己工作暂停使得公司赔钱····一切的一切他都从容面对。

即使再猛烈的暴雨,也有雨过天晴彩虹乍现的时候,即使再悲痛的苦难,也有烟消云散淡出视线的一天,历经劫难后,我们应该把创伤留在心底,再次满怀希望踏上人生新旅途,毕竟人生还在继续,阳光依旧灿烂。如同《功夫熊熊》中的经典名句“yesterday is history,tomorrow is mystry,but today is a gift ”那个’拾荒者’还在为他目标前进,朋友们,我们呢?


拾荒者作文(12)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拾荒者作文(13)

莺时季节里,我走在火车轨上,远远望见有一人,时而弯腰时而起身,左手上提溜一个黄旧的编织袋,在尘土里黯淡无光……他袋里的东西,是一些小石子,形状奇特的瓶子,碎玻璃渣,还有几枝小花。离得近了,我这双近视眼才看清那人的模样,是我的同学,我心里一阵嘀咕,奇怪了,这孩子平日里,白白净净的,挺阔绰,时常给同学们送一些精致的小东西,在这条轨道上的东西破破烂烂,他捡回去是要卖钱吗?才怪哩!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笑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脸上赫然多出了一团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扑哧一笑道:“魏晋名士嵇康喜欢俗活打铁以自奉养,那你一个白脸小生,你拾这些小玩意儿,是要干嘛呀?”他挠挠头道:“爱好,爱好罢了。”然后他神秘的说:“你要不要去我的秘密基地看看?很好玩的!”我忙声答应,对于这种俗世奇人的盛情邀请,我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啦!

我们穿过羊肠小道,跨过几段土基,到了一个小山洞里,那可真是别有洞天,几块靠电池发电的小小的LED灯使得整个山洞弥漫着淡淡的红晕,还有一些用碎玻璃拼成的小笔筒,里面还插着几朵有些败落的花,散发着植物的清香,透明的塑料瓶里养着五彩斑斓的小水球,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绚丽的光彩。几块砖头堆砌成小板凳,还在上面铺了两层塑料膜。

我不禁感慨道:“这是名副其实的秘密基地,我总算知道你平时给同学们的小玩意儿是哪来的了,我就好奇了,你哪来的闲情逸致布置这样一个世外桃源?”

他笑道:“你看过三毛的一篇文章吗?它叫《拾荒梦》,里面说:拾荒的日子是自由的,毫无拘束的,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我想,的确是这样,我喜欢自己动手,变废为宝。我觉得这很有成就感,我想把这当作一个爱好,在拾荒的日子里,我觉得世界都是自由的,这拾荒的趣味,在于它永远都是一份未知,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收获什么,也不知道,你能创造出另一些奇妙的东西,创造的价值就在这里体现,我要将这作为一个业余爱好,坚持下去,可能再过几十年,这些东西都能开博物馆了!”他顿了顿,又说:“可能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吧,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活的拾荒者,那些点点滴滴的过往,亦或是真情的片段,都是我们应该拾捡起来的,我们与这些东西的相遇是奇妙的。”

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是啊,我们不一定要去应和那些阳春白雪的情操,不一定要去追寻那些远在高山之巅的理想,因为世间真正温煦的颜色,都熨贴着大地,潜伏在山谷。做一个幸福的拾荒者,亦未尝不可啊!

这次奇妙的山洞做客,让我见识了另外一种世界,关乎个性,关乎生活的态度,是的,学会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想要的风采与滋味,这种感觉是奇妙的,在寂静的流年里,遍开一地的花。


拾荒者作文(14)

出于对流浪汉的害怕心理,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他一眼,但却知道他生活的一点零星碎片,由此可以想象出他的生活。每天,黄狗准时地叫醒它的主人,并抢先一步跳上三轮车,“汪!汪!汪”地大声吠起来,拾荒者的一天便拉开了序幕。

他骑着三轮车带着黄狗径直来到大垃圾箱旁边,期待着一夜的累积后会大有所获。他忍受着垃圾箱散发的阵阵恶臭,忍受着耳边眼前蚊蝇的嗡嗡飞舞,用木棍在垃圾堆里麻利地扒拉着,找到一个可利用的废品便放进身边那大大的麻袋里。那只黄狗则蹿上垃圾箱在里面不停地翻找,发现一个饮料瓶或寻到一些铁罐之类的,它便大声吠叫起来。这时拾荒者便会停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黄狗,用自己骨瘦如柴的双手把废品扒出来,稍作清理之后便装上三轮车……他有时也会慢慢地在路边行走,不时弯下腰捡拾路旁的垃圾。他有时还会跟着一些年轻人,期待着那些人把饮料瓶丢掉。但他这时总是远远地跟着他们,小心翼翼地不被发现。

他和黄狗奔波了一整天,所得到的仅仅是寥寥无几的一点废品。他们筋疲力尽地回到了大桥底下,简单吃过晚饭就要睡觉了。突然,狂风大作,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在风的唆使下溅在他们身上。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好不容易一个难熬的雨夜过去了,可拾荒者仍然要面对现实,拖着疲惫的身体继续搜寻废品。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艰难地驾驭着三轮车向着大垃圾池小垃圾箱进发,车子发出的“哐当哐当”声传遍了石门县城的大街小巷,鹰般锐利的眼睛搜遍了石门县城的角角落落,为的只是能让他填饱肚子的废品。

这是多么高尚的人啊!虽然他有点残疾,却并没有像一些好手好脚的人一样去乞讨;虽然他这样做收入甚微,食不果腹,但他还是用自己高尚的心和勤劳的手来挣钱;虽然他这样做不雅观,但他还是坚强地做下去,因为他不想被别人可怜。可是在我们生活中,不劳而获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是为什么为了一点钱而放弃自己的尊严呢?

现在,拾荒者已不在大桥下了,他可能靠自己的双手租了房子,不必再在大桥下风餐露宿了,可是他这种精神却永远激励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