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他的作文(推荐16篇)
逝去的青春
2024-05-07 06: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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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他的作文(1)

我有一个“双面”老爸,他对我有时很凶,有时却很温柔。

有一次,我正在看电视,爸爸回来了,我想玩一玩儿他的手机,就和他商量,他答应了,我就拿着手机玩起了游戏,玩得很尽兴,一不小心手机却掉在了地板上,“啪”的一声,我拾起来一看,右下角碎了。爸爸很生气,瞪着眼说:“你为什么不可以小心一点儿?”我吓得连忙给爸爸道歉。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在外面吃饭,爸爸喝酒喝醉了,但还是在那里喝,我很累,只好躺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一阵叫声,睁开眼一看,我竟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爸爸的外套,他坐在我的旁边,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等着我醒来呢。我很感动。

这个“双面”老爸,有时让我很害怕,有时又让我很感动。


描写他的作文(2)

他,我的一位同学。他有着双重性格,是一个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的阳光男孩儿。

他,有一双水汪汪、闪着光的大眼睛,有一对会说话的杨柳眉,还有一张世界上罕见的大嘴巴。他总是在老师、不了解他的同学面前,皱紧眉毛、眯着眼睛,要么放低声调,要么放大声音,让人感到一种敌意,从而让其他人觉得他很骄傲,没有礼貌,再加上他那般般的成绩。于是,老师对他说:“你要踏实!”“你要一步一个脚印!”“你要多把你玩的时间拿来读书!”。连同学也对他说:“你太贪玩了!”“你太自大了!”“你的话太多了!”。而他只会烦恼一节课,一下课,他就这些话通通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了解他后,才知道着只是他的表面性格。那一天,我在他在打篮球后,偶然看见了他没有皱眉,没有眯眼,他用他的原声和他的那哥们儿说话,话说得那么少。渐渐的,我发现,好动、爱唱歌、不爱说话、踏实、爱反省才是他的内在性格。这个双重性格,只是他的一个特点。

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喜欢打篮球。瞧!他正在和他的几个哥们儿大篮球呢!因为我看不懂打篮球,所以不能详细形容他打篮球的样子。但我知道,他满脸通红,脱了外套以后,还是汗流浃背的。走进一看,汗水打湿了他的衣服、头发。他平时竖起的头发,因为汗水太多,都垂下来了。篮球在他的手上,就如木偶一样被随意的操控着,他的头随着篮球跳动摇摆着,他神情紧张,站在一旁看着的几个同学,时不时地欢呼两下,偶尔还兴奋地跳了起来,这个算是他的一个优点。

他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有点邋遢,下课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连下节课的书都不拿出放在桌上。上课了,大家都在认真地听讲,他却还在翻箱倒柜的找书。有一天上午,老师说是要检查同学们的柜子,看谁的最脏。他一下慌了。放学后,他没有第一个走,他在干什么呢?原来在收拾柜子,他把柜子里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天啊!纸屑、零食带、铅笔屑、甚至是口香糖,全都从柜子里倒了出来。我都不敢想象他以前的柜子有多乱。这是一个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的缺点。

他还有一个无人不知晓的缺点,那就是爱开玩笑。前天体育课,他把蟑螂玩具拿出来吓女生;昨天自习课,他在他前面的同学背上贴了一张“我是猪”;今天语文课,老师让他前面的同学回答问题,当前面的那位同学要坐下时,他拿开了那位同学的凳子。

他除了有“双重性格”、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爱开玩笑以外,还很喜欢钻牛角尖、练书法。你还想知道吧?“想!”想啊,那就听我下回分解咯!


描写他的作文(3)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那个他,瘦瘦高高,似一根竹竿,饱经沧桑的脸上显露出一道道岁月的痕迹,一对有神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口洁白的牙齿,透着知识分子的书香气息。

小时候我最崇拜他。他修长的'手总能写得一笔好字。敞亮的堂屋里,干枯的艾草遮挡着一张又旧又薄的淡黄色宣纸,上边写着“读书三代善人多”。没错,那就是他写的。每当过年过节,谁家结婚或孩子满月时,我家总得热闹一番。老老小小捧起大红纸,笑盈盈地递给他。他端坐在那张起了裂缝的书桌前,提起一支被他捏得光滑顺溜的毛笔,伸进一方小小的砚台里饱蘸浓墨,轻轻在砚台边缘刮去多余的墨水,然后三指握笔,运气凝神,龙飞凤舞写了起来。每次一气呵成后,他总会微笑着再欣赏几秒,显然已是陶醉其中了。

长大了一点,他的呵护与关爱总带给我感动。记得那是姑姑搬家的大喜日子,全家老小都被请去喝喜酒。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好看的烟花在空中绽开一张张笑脸。我独自在外玩得不亦乐乎。突然,一个炮仗炸开来,狠狠地弹在我的肩上,疼痛马上蔓延开来,我蹲在地上小声呜咽着。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我趴在他腿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将我领进家,拿出一小瓶药油,轻轻地涂抹在红肿的伤口上,并说:“下次别再贪玩了,要保护好自己!”望着他慈祥的面容,我的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九岁那年,国庆节那天,我永远铭记着这个日子。当我看见他那苍白的面容,听到他那急促而又微弱的呼吸,触摸到他冰冷的双手时,我听到了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要好好学习……”他睡着了,永远永远地睡着了。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太多的泪水,只是好好学习的这颗种子,开始在我心中悄悄萌芽。

那个他,就是我的爷爷,我心中永远的那个他。


描写他的作文(4)

我的同桌是一个又瘦又矮的小男孩。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笑的时候,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真好看!他虽然是一个小男孩,但他非常像一个可爱的小女生。

在一个热闹非凡的课间,男同学们都在教室里高兴地跑来跑去,而我的同桌还在座位上和女同学们摆龙门阵。可是,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他说他经常翘兰花指,吃饭的时候也要翘兰花指。我们听了,连忙叫他翘来看看。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他赶紧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显出一副很文静的样子。大家见了,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天下课,同学们正在玩耍。他看见同学们玩得多么开心。他也忍不住和同学们玩起了“僵尸捉人”的游戏。他当“僵尸”,其他人当“农夫”。开始玩了,“僵尸”不紧不慢地走着猫步。过了好一会儿,“僵尸”还没有捉着一个“农夫”,可他并不着急,反而走得更慢了,像一个模特小姐走模特步似的。女同学们看见了又哈哈大笑起来,他居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我们笑什么。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像小女生一样的可爱的男同桌。


描写他的作文(5)

我的爸爸有一个大气磅礴的名字――李涛,他今年39岁,属羊,在延安市宝塔区警察局上班,是一名有担当的人民警察。

爸爸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在那月牙眉下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大嘴巴。他之所以可以成为我们家的顶梁柱,是因为他还有一个高大的身体。在他身上如果穿上了警服,就别提有多帅了!

爸爸的.爱好是打游戏,这也是他的特长。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在王者荣耀中单挑,一上来爸爸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之后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处于僵持状态,最后我一大意,让爸爸打败了我。现在竟然连我这个游戏魔王都玩不过他了,真可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爸爸是一个关心子女的人。有一次我和妹妹在家里同时发烧,妈妈去外地出差,所以家里除了我和妹妹就只有爸爸了。爸爸知道了我们发高烧,连忙拿出体温计让我们测,最后的结果是我39度,妹妹38。5度。爸爸那着急的神情已经流露出来,他拿出两块湿毛巾搭在我们的头上,换水,喂药,经过一阵折腾,我们终于退烧了,这时爸爸的脸上才露出开心快乐的笑容。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非常喜欢他!


描写他的作文(6)

我的同桌,圆圆的脸蛋,又大又圆的眼睛,白白的皮肤,不了解他的人,都会觉得他聪明又可爱。

作为他的同桌,我可太了解他的为人了,他可是个十足的“倒霉蛋”。

镜头一:交作业

今天又是星期一了,该交作业了,他开始在书包里翻来覆去,小组长走过来对他说:“小凯,交作业了,你可千万别对我说作业没带。”小凯皱紧眉头,吞吞吐吐地说:“我真的没带……全部……都忘带了。”组长就把这情况如实告诉老师了。我想,这下小凯该又有好果子吃了。果真,没过几分钟,老师就气冲冲地来问小凯:“你真的做好了?”“是的!”小凯小声地说。“好的,你打电话叫你妈妈把作业带来。”老师递给他手机。小凯只好拨了,可拨了好久,都说关机。小凯大概想,这下可能就过去了。没想到老师厉声说:“每次要交作业都说没带,鬼才相信。你必须在放学前,把全部作业补起。”

“可怜”的小凯,只好每节下课呆在位置上,咬着笔杆不知道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直到放学都没完成一丁点作业。

镜头二:与体育课“拜拜”

上英语课时,小凯一会发呆,一会拨指甲,一点都不专心,英语老师叫他读单词,他一个都念不出来,老师生气极了,就叫他以后的体育课都不要上了,到办公室去补习。我知道,小凯平时最喜欢体育课了,课上有他最爱的篮球运动。可如今,小凯却要跟体育课“拜拜”了,真是可怜哪!

哎,我的同桌,你何时才能走出“霉运”?


描写他的作文(7)

他是我们班的一位男同学,他的性格令人琢磨不透,是一位让老师又爱有恨的学生。

他平时很爱阅读课外书籍,《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些他都看过。他每当拿到一本书,就会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起来,被书中新颖情节所吸引的他,早已忘记了自我。

有一次语文课上,谢老师出了一个问题,“《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好汉,分别有谁?”这个问题一出,全班都安静了下来,连班长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这时,一声响亮的声音划破了教室中的寂静,是他!只见他脱口而出,“有‘地煞星行者——武松’,‘地煞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他一连说了好几个,真是厉害!老师点了点头,夸他十分机灵、快速!

这样的学生,老师能不爱吗?

他虽然十分爱阅读书籍,但他却不愿意在学习上多下点儿功夫。

正如我所说的`,他看书看到了忘我的境界,但他到了上课时,却还在看。有多少次,谢老师将他的书拿走,想给他一个教训,他却从来不改。不管多少次,他都依然我行我素。

因为看书,他的作业完成的速度也十分慢。有许多次完成中午作业时,他都没及时上交,而导致他上册还在写。谢老师说他是“拆东墙,补西墙”,怎能应付得过来呢?而且,这样的作业效率能高吗?质量能好吗?

这样的学生,老师能不恨吗?

因为看书,他收获了许多知识,但又因为看书,他耽误了学习。我想,如果他能取长补短,那就再好不过了。

假使他把从课外书中所学到的知识投入到学习中,那他肯定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同时,他也要完成好作业,再看书,而且要把握好时间,看对自己有益的书。

之所以我这么了解他,是因为,他就是我的同桌——胡彬。


描写他的作文(8)

外公每天早上都要跑步。

这么多年来,跑步已经成为了外公的一个习惯。无论刮风下雨,外公都要风雨无阻地踏上小区的路。小区的路不甚宽,加上两侧停着许多车,便愈显狭窄。然而外公并没有放6TV弃,仍旧在每天早上踏上这条路,这一跑就是十几年。

母亲曾对我说,当我还是婴儿的时候,外公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我,让我吮吸奶瓶中的奶,我想当时他的怀抱一定很温暖,头上的白发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这一喂奶,自然是要耽误跑步的,但他并不生厌烦,依旧用他那温暖的双手抱住尚是婴儿的我,如同一个避风的港湾,给其中的船儿温暖的家。

在他温暖的怀中长大,也曾追随他的步伐。他跑得并不快,但是稳稳当当的。幼稚的我曾问过他一个问题:“阿公,你怎么跑得慢吞吞的呀?”他爽朗地笑起来,眉毛扬起来,如一个倒“八”,也在额头上挤出些皱纹,“那是因为你长大了呀!阿公年轻的时候还跑过全程马拉松呢!”想必那时候的我,目光中必是对外公的敬佩。然而现在回想起外公那在风中凌乱的白发,不禁扪心自问:究竟是我长大了,还是外公老了呢?

跑得稳,也有跌倒的时候。那是雨后的清晨,外公用青筋暴起的手,捂住了下巴呻吟着回到家。他支吾着,让我们不用管他,他伤得很轻。不放心的妈妈凑近瞧了瞧,顿时像被惊雷吓到了一样;“爸,你的伤口那么深,去医院缝几针!”他也着急了,目光中带着自责,“不用啦,我很好……”话没说完,语气就渐渐地软了下去,还是跟妈妈走出了家门。可是他一开始为什么不想去医院呢?真的是因为伤轻吗?大概是因为他不想让儿女操心。他如同那即将落下山头的太阳,竭尽全力还想给予儿女更多的光明和温暖,不想自己垂垂暮年,光辉暗淡……

我的外公就是这样一位热爱生活,努力奔跑在人生路上的人;是一位宽厚慈爱,不愿带给别人麻烦的温暖的人。

黎明的阳光如金色的丝绸,洒落在窗台上,清新的空气按耐不住激动,闯进了屋中,向我们预告着美好的一天新的开始。而外公,应该跑步回来了。


描写他的作文(9)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描写他的作文(10)

他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红彤彤的脸蛋儿,整日笑眯眯的,很多人一见到他就喜欢说他是个好孩子。

他可喜欢帮助别人了。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上课忘带铅笔了,他就把自己所有的笔都送给了他。回家后,面对空空的文具盒,妈妈哭笑不得。

平时,他这个小淘气包的“鬼点子”可不少。一次,同学们要来他家玩。他想了一个恶作剧。趁妈妈不注意,他把洗发水泼在大门通往客厅的地砖上,又拿起油桶往地砖上洒了些油,就等着同学进门滑倒。一会儿,同学们来了,他跑着去迎接他们。结果一兴奋,忘记了自己设的“陷阱”,脚底一滑,摔了个“狗啃泥”。正好同学们进门,看着他“五体投地”地欢迎他们光临的狼狈相,都哈哈大笑起来。

学习时,他是一个安静的乖孩子。有一次,他做作业,做了一个多小时,已经很累了,可还有最后一道数学题没解开。这时,他听见小伙伴在楼下喊他玩。他把笔放下,准备起身离开。但转念一想,“唉”,叹了一口气,还是静下心把这道题解完吧。战胜自我的好玩心,他成功了,数学题也成功解开,噢耶,终于可以了无牵挂地出去玩咯!

猜猜他是谁?嘘,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一个顽皮、热情、有毅力的小男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描写他的作文(11)

乌黑的头发,像半个西瓜倒扣在头顶;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一对黑宝石溜溜地转着。这么帅气的小男孩会是谁?

有时他淘气可爱,有时是个小小男子汉!

有一次,我的作业到好晚都未完成。爸爸好几次催我做作业,结果我还是磨磨蹭蹭没做完。爸爸火了,伸手拿过竹枝就打。他看到我被爸爸打,坐在地上哭得很伤心,露出一副害怕的样子,悄悄地把竹枝给藏了起来,一边揺着爸爸的手,一边对爸爸说:“爸爸,你不要再打姐姐了,她会好好听话的。”最后,在他的.劝说下,爸爸终于不再打我。我感激地望了望他。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电视。他忽然从我的手里抢走了遥控器,把我吓了一大跳呢!他拿着遥控器一边跑一边朝我做鬼脸,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了过去,想着不管怎样我都要把遥控器给抢过来。就在我快要追上他的时候,他跑进房间里把门给反锁了。我又气又无奈,没办法,谁让我自己没拿稳呢!唉!过了一会儿,他居然在门缝里调电视节目。我想尽办法想要抓住他,每次都以失败告终。真是个调皮鬼啊!

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对,他就是我那调皮聪明又可爱的弟弟--刘梓轩!这个既让我无奈却又不得不心存感激的弟弟!


描写他的作文(12)

【她哭了】

她哭了,眼眶红了,晶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终于一滴豆大的泪落下,霎时泪如泉涌,落在她的脖颈上,落在她的衣服上,也落在了我的心里。

她是我最好的闺蜜,名叫桂桂。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是个天生的乐天派。在我眼里她从未哭过,但那一次例外。

寒假里的一天,她约我出去遛狗,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遛狗,所以我爽快地答应了。到了指定地点后,她拿出了几个给狗狗小黄的玩具,飞盘,皮球等等。我们开心地玩起来,不知不觉到了马路边。我看马路边没有车就丢了一个飞盘,说道:“小黄,去吧!”小黄狂吠着一跃,扑上去咬住了飞盘。可也在同时,一辆汽车突然出现,向小黄扑去。小黄愣住了,汽车从它身上压过,它还没回过神来。

桂桂终于回过神来了,她发疯似的跑到血肉模糊的小黄面前,摇晃着它,喃喃道:“小黄,你怎么了?你骗我的对不对?你只是困了睡着了,小黄!呜呜……”

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她的肩膀耸动着,显出无限悲伤的模样,听着她哭泣呜咽的声音,我想安慰她,却无从下手,一时间竟鼻子一酸。

她那样难过,我竟也难过起来了,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抽泣着,这是闺蜜之间的暗语,表达安慰,信任与同情。

她突然停住了,转过身来瞧着我,我看见她的眼眶红红的,眼睛也肿了,说话还颤抖着,她轻声对我说:“没事的……”还挤出一抹苍白无力的微笑,我知道她在强颜欢笑。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如此伤心。那抽泣的样子,颤抖的声音,以及那么无力的笑容,深深刻在了我心中。


描写他的作文(13)

【他快乐了】

我的表弟小脑袋圆圆的,小脸白里透红,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嘴巴像樱桃一样,十分可爱。

可我的表弟心情的变化从来没有预报,不说一个小时内,十几分钟内就可表演了喜怒哀乐等多种心情呢!

记得不久前,我在写作业时,他在一旁玩手机。我在桌子前专心写我的作业,他玩手机玩得正欢,突然抓住了我的胳膊,将手机递到我的面前,撒娇道:“姐姐,这一关你帮我玩下嘛!我过不去了!”

我当时正为写作文发愁呢!对于他的请求。自然是头也不抬,冷冷地拒绝了,他又苦苦哀求,我就用严厉的语气说:“姐姐写作业呢,没空!”当时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意识已经来不及了——我说的这句话一定会惹他生气!

果不其然,他生气了,他先“哼”了声,然后就开始抓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发抓的像鸡窝似的。又觉得这么对我这个“恶人”未免太善良了,便不再抓我的头发了,改用双手打我,他提起那似乎有千斤重的铁拳头,尽量举到最高,又已闪电般的速度,重重的落下来,我感到我的骨头在颤动,我的头、背、腰都遭受了此报应,痛得叫了起来。看着他涨得通红的脸,似乎有怒火在燃烧的眼睛和那张要吃了我的嘴巴,无无可奈何的求饶着。他停止了打骂,看着我帮他将那一关通过,好像警察在监视者犯人一样,表情严肃而认真。但当看到“通关”两个字时,忽地咧嘴一笑,大大的眼睛此刻眯成了一条缝,在我身边手舞足蹈,嘴上不停的说着“谢谢!谢谢姐姐!”哪还见两分钟前的怒火呀!

我这个表弟的心情瞬息万变,真是又可气又可爱呀!


描写他的作文(14)

曾德鑫的学习很好,门门功课都很优秀。其实,最使我欣赏的不是他的功课,而是他的体育。

他的体育可以说是样样精通,跑步、跳远、跳高,都很厉害。他参加过多次体育比赛,并且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有许多关于体育的“丰功伟绩”,其中,我欣赏的就是那件事了。

那是上个月的星期五下午,同学们在上体育课。做好操之后,老师布置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今天要举行跑步比赛!我们立刻发出了惊叹的声音,只有曾德鑫丝毫不动声色。从他的眼神中,感觉到胜利就在眼前。

吁!随着哨声,第一组向终点冲去。然后,第二第三组也出发了。马上就要到我们了。我惴惴不安:万一我没跑好怎么办?吁!哨子又响了起来。我们用尽全力,向终点冲去。过了一会儿,我和同伴们感到有些力不从心,越跑越慢。又过了一会儿,我们完全跑不动,只能慢慢走。这时,我们注意到远处有一个同学跑得飞快。我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是曾德鑫!我们到了终点以后,便跑到他面前,以崇拜的眼神问他的成功经验是什么,他却只说了五个字“多练就行了”。

他真不愧是我最欣赏的人,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我欣赏他作文(二)

森林王国要召开杂技会,杂技会的主持人请所有的动物都来参加。

忽然之间,森林王国就热闹起来。有美丽多姿的孔雀在开屏;有神奇、可爱的小狗在荡秋千;有肥肥胖胖的大象在吹喇叭;有胖胖的海豹用它的鼻子在水里转球呢;有踩到球上面木板玩跷跷板的就是憨厚可爱的小熊了;还有就是用三个桃子作道具,把桃子一个个往上抛,又用手迅速接住的表演,它就是又聪明又机灵的小猴了。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猴的表演,你看它,身子小小的,三个桃子在它的手上却象变魔术似的,上窜下跳,变幻莫测,左一个,右一个,中间还有一个,抛上去一个,另一个就落了下来,把落下来的再抛上去,旁边的另一个又掉下来,再抛上去……随着桃子的上抛下落,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起起落落,紧张不 我喜欢小猴的表演! 已,同时也让你觉得应接不暇,看得你眼花缭乱。

我欣赏他作文(三)

欣赏,是一个美好形容词,人只有擅长欣赏别人,才会发现自己的不足,才会变得更完美,在欣赏的过程中,你会发现,你原本讨厌的事物会在你心中变得更完美,会逐渐变成你喜欢的。

我原本讨厌秋天,认为那是一个感伤离别的季节,我从未想过秋的美好,知直到去年秋天爸爸买的那盆菊花才让我改变了那个看法。

去年夏末,爸爸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盆含苞欲放的花,这下勾起了我的好奇心,问爸爸:“爸,这是一盆什么花?”“这是盆金黄的菊花,可棒了,这是我挑了好长时间才下定决心买的,在过几个星期就回开了,真期待啊!”一听是菊花,我马上掉头回房,“又是菊花,菊花太伤感了,我不喜欢!”我一边走一边嘀咕着,一连过了几天,我都对菊花不管不顾,全靠爸爸在打理,连走过菊花面前都不愿意,都与它保持一米的距离绕道而行,搞得菊花像传染到爱滋病患者一样。又过了三四天,到秋初了,有一天。

我走出房门,发现已经被我冷落了几个星期的菊花竟然在阳台上开放了,那金黄的小小的花瓣展开了,露出了“脸庞”我看呆了,因为在太阳的照耀下,小小的枝干仿佛撑不起那沉重的“大脑袋”,而有些弯曲,虽然这样却丝毫不影响它的“美”,这时,我才发现原来秋天是美的,不是伤感的!

人不能少了欣赏,因为没有了欣赏,人就不会完美,不会进步!


描写他的作文(15)

赤城四小 四(4)班 张栋鑫

在赤城街道有个赤城四小的四年级(4)班里,有个一号。他这个一号只是排学号的时候阴差阳错排到的,他真不好。

他像个大怪人,胳膊和腿脚细得就像一根绵羊毛,可不结实了,每秒一米的风都可以把他的四肢吹脱臼断臂,而他的身体(肚子和胸)却胖得有十个篮球那么大(篮球都是充满气了),每个都是圆圆大大的,而他的头,平常是平行四边形的,经常可以变,变成各种样子,有时像苹果,有时像鸟,有时像羊、大象、石头、木板、树干等。而且可以还可以变成空气和两个头。他可真怪。

他考试的分数,读四年级了考一年级试卷都不过有一分,考四年级的试卷也只有0.5分,考三年级试卷都是0分的。上课时都在教室乱跑,不听老师讲课。

他走路八字脚,脚往外变,手不动,手指可以360度旋转等。而且连盲人看他都吓得眼睛都飞出去,口吐白沫。

更可恶的是我一看他或我和他之间没有障碍,他就会一直学我,我骂他,他骂我,我一动,他也动。我做一个招牌动作,别人都不会做,他竟然也会做,他真不好。

老师评语:哈哈!幽默到家,夸张到家。这种自嘲式的写法读起来秒趣横生!


描写他的作文(16)

“唉,我们不能录取您的儿子,因为他的智力只有75,而正常人的智力是80.”

“可… …”一位母亲的话被校长打断了,“没有可是,请回吧!”

这个儿子正是阿甘,从小招到排斥,只因为他很“呆”。但他有一句名言:做傻事的才是傻子。

这句话证明,他不是傻子。

他因为跑得快而进入一个橄榄球队,成功地成为一名明星队员。

那日,他们队再来一分就胜利了,但球始终在对手手上,突然,一名球员抢到了球,传给了阿甘,教练一见,大声喊:“跑!阿甘,跑!”

阿甘一听,疯狂地向对方球门跑去。

“哗!”一阵掌声响起,他们队获得了胜利,而阿甘还在跑……

不久后,他当上了兵。战场上——

“撤退!撤退!”丹中尉大声一喊。

阿甘一听,拼命向河边跑,跑到了,却发现战友们一个也没来,包括他的好朋友布巴,便直奔丛林。每次都有战友求救,他就救。丹中尉想牺牲在战场上,阿甘也把他救了起来。战争结束,阿甘获得了最高荣誉勋章。

退伍后——

他学会了乒乓球,打得很厉害,因为有人告诉他:“眼睛要一直看着球,球过来时打回去就行。”因为他智力不达标,所以他不觉得累,便按照那人说的,一直看球,从此变成了乒乓球界的大师。

……

有人认为阿甘傻,但我却认为他萌,因为他无论多大,也像小孩子一样天真可爱,认定目标就努力去做。

作者| 蔡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