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600字喜欢的人(合集20篇)
永不言败
2023-09-13 00:37:54
其它
其它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

我喜欢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个同学——权楚慧。

她个子不高,微微发胖,小脸蛋圆圆的,白里透红,头发是深咖啡色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脸上挂着一丝微笑,样子可爱极了。

她作文写的很好,画画也不错。记得三年级的一天,下午第二节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我去拿我的毽子,但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急得满头大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去找,可还是找不到,直到下课,也没有半点收获。这时,她找我一起去踢毽子,她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忙帮我一起找。后来我们实在找不到了,她就安慰我说:“没事的,丢了就丢了吧!大不了这次先和我对踢,下次你再买一个嘛!你又不是个穷光蛋,连个几块钱的毽子也买不起。”我心想“她这不明摆着惹我生气嘛!”于是我就不高兴了,黑着脸,她一见我嘟着嘴,马上要生气了,就把一根小棍子卡在我的上嘴唇和鼻子的中间。然后拿了一个小镜子让我照照,我一看,扑哧一声笑了,小棍子也掉到了地上,她见了说道:“这样子才好看!”于是,我们便在一起玩儿的很开心。第二天,她又和我去找了找,并帮我拿回我不小心落在抽屉里的保温水杯。

权楚慧总是在我绝望的时候帮助我。当我忘了带钢笔的时候,是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最喜欢的钢笔借给我用;当我在操场上摔倒疼的直咧嘴时,是她扶我起来给我揉;当我遇上难题正要放弃时,又是她仔仔细细地给我讲,直到我明白为止。

权楚慧的可爱、活泼、热情、幽默、心地善良,所以我很喜欢她!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2)

有人喜欢科学家,因为他们拥有广博的知识;有人喜欢老师,因为他们可以教书育人;还有人喜欢警察,因为他们可以给社会带来安宁。而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瓜子脸,一双大眼睛,两只小耳朵,一张大嘴和个大鼻子,看上去显得亭亭玉立。

我的妈妈很关心我。有一次晚上,我住在婆婆家里,然而不巧的是,到了半夜,我发烧了,婆婆急忙走到电话前,打通了电话,对我妈妈说:“快点过来,你儿子发烧了!”不到5分钟,妈妈急忙赶到婆婆家,帮我穿好衣服。又骑着电瓶车,把我送到了医院。

我坐在椅子上,医生给我挂上了水,妈妈也坐了下来,说:“我帮你焐手吧!”她用那温暖的手焐住我的小手,问我:“冷不冷?”“不冷”。虽然我全身冰凉,但我的心很温暖。我喜欢我的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盘鸡肉。吃饭时,妈妈不停地给我夹鸡肉,说:“多吃点!”而她自己却没吃。“妈,你怎么不吃呀?”我问妈妈。“我不想吃,你吃吧!”妈妈对我说。我心想:这么好吃的鸡肉,妈妈都不吃。当我吃得差不多时,我对妈妈说:“妈,你也吃点吧!”这时妈妈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的肉放在嘴里。“真好吃!”妈妈说。我又夹了块大的放在妈妈碗里。妈妈对我说:“我不吃,给你吃。”我心里又想:妈妈自己不吃,留给我吃。我太喜欢妈妈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3)

我有许多喜欢的人,其中,我最喜欢孟欣。她长着一束短头发,有一个白白净净的脸盘,一双明亮的眼睛,特别好看。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学习很好,上课认真听讲,做事一丝不苟,是我们的好榜样。

有一天,她来到学校,做完课前准备,老师让他批我们全班五十人的作业,孟欣说:“好”。孟欣过去以后,开始批作业,我来的时候老师也让我帮孟欣批作业,我去的时候孟欣在一丝不苟地批作业,我怕打扰她,悄悄的过去站在她身边,拿起作业本,开始批,我们批完的时候,我和孟欣把作业送到了老师办公室,老师检查后夸我和孟欣做事很好,让我们当上了语文课代表,我和孟欣都很高兴,回去以后,我和孟欣拿着语文书开始领同学们读课文。上课了,孟欣很快回到了座位上,语文老师回来了,我们开始上课,今天我们讲的是第十九课《美丽的小兴安岭》,我们讲完了,就开始做练习册,我看见孟欣在认真地在做,孟欣做完后交给老师,老师夸她做得很认真,还把她写的那些都展示给我们看,我们都夸孟欣做得很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是我们的好榜样。下课后,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出去玩,我看见孟欣在教室里看语文书却不出去玩,我看见孟欣在复习今天学过的课文内容,我们真要向她学习,这样的精神。

就是这件事,让我感到孟欣做事一丝不苟,上课认真听讲。所以我们都说她是我们的学习小标兵,老师也夸她学习认真,让我们向她好好学习,就是这次期中考试,她的成绩比我还高,我为我有这样的同学而骄傲而自豪!

我从这件事体会到:我们也要向孟欣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做事一丝不苟,做班上的学习小标兵,考试成绩优异,受老师表扬,受同学夸奖!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4)

你们猜猜我最喜欢谁?没错!就是妈妈。

她有一张圆乎乎的脸,脸上有一些小雀斑,有个不太挺拔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小嘴,还有一头乌黑乌黑的直发,披的时候像瀑布,平时总是扎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马尾晃来晃去,神气极了。她要是看不惯的事,啰嗦起来没完没了,就像一挺机关枪“突!突突!突突突……”。我也总是受到“袭击”。

这个寒假十分特殊,待在家里也没法出去,这都快半个月没出门了,好无聊啊!我就在客厅踢踢足球,活动活动。我一个“扫荡腿”把垃圾桶踢了个“落花流水”、“措手不及”,垃圾散得到处都是。我顿时头皮发麻,心里“噗噗噗”直跳:完了!妈妈要用机关枪扫射我了。果然,妈妈发现后,眉头皱成“川”字,眼睛瞪得圆圆的,脸涨得通红,感觉她的头顶马上要着火似的,我已经闻到一股浓浓的火药味儿:“天天!怎么回事!我可是刚打扫好屋子啊!……”“嗡嗡嗡…”发射了好些“连环子弹”。我早已经对妈妈的啰嗦免疫了,就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嘴上应付着,行动继续着。妈妈也很无奈,收拾了垃圾。她看着我踢球,看着看着,脸色渐渐地舒展开了,可能觉得有趣,声音也就低了下来:“非常时期,不得出门,也不好户外运动,在家活动活动也好,我也和你一起踢踢吧!”哈哈哈!妈妈左一脚,右一脚,把足球踢得飞起来了,球到处乱撞。哎呀哎呀!她竟然用手拍球,在足球赛里,这可是犯规的呀!我提醒了,她还不听,屡教不改,还“咯咯咯!”直笑,真拿她没办法。真没想到妈妈玩起来像一个小猴子,比我还皮,还耍赖。这可和平常的妈妈大不一样啊!

妈妈呀!希望你平常啰嗦少一些,皮的时候多一些。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5)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成人,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6)

沉默寡言一向不是一个爱说话的女孩的特征,可是慢慢地你会发现一切尽在一言中.

一个美丽的夜晚,皎洁的月光和辉煌的路灯相辉映,照在寂静的路上,才使我发现她的美.黑黑的皮肤是她的艰苦,洁白的牙齿是她的单纯,红润的嘴唇是她的可爱,乌黑秀丽的头发是她单纯的美,她的幼小心灵更是那么纯洁。她以改变了许多. 曾经是一个不爱写作文的女生,因为她说过写作文很无聊,尤其是课堂作文,老师布置的主题总是不喜欢.可我慢慢发现,她这几天没有向作文请命,而且还带来基本关于写作方面的书籍,也许是上帝给她洗脑了,还是因为 …… 她没有为写作而叹气,而是埋头苦干.从那以后,每次写作文她都得个优,脑子里的知识就像舀水一样,不断增加.是她的一言u,震惊我心灵的一言[作文是欢乐女神,越喜欢她快乐就会越多.原来她是不想做一只孤独的鸟儿,原来她是不想跳一曲孤单芭蕾,原来写作可以改变一个人. 曾经是一个不爱写作的女生,哪怕大部分的女生都觉得运动很累人.可我的心灵感触到,慢慢迈向运动的是她.体育课上,没有看见她和那些娇娇女生在一起,而是看到她在跑道上飞奔的身影.她的这一举动让我大吃一惊[娇娇公主变成了假小子]以前,抱怨上体育课的第一个人是她;考体育的倒数第一名的是她…… 可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又是震惊我的一言[我的人生道路上不能缺少运动.原来她是不想在运动上留下遗憾.你瞧,现在那个正在篮球场上大放异彩的女孩子是她. 一切尽在不言中,就算有千言万语,也比不过两个好朋友之间的一句话. 语言常常很像蝴蝶,但是你对我说的话永远也不会是那盘旋而飞的蝴蝶. 再华丽的旋木马终有一天会停止旋,那你的语言是永远不灭的.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7)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他在我们的心中光芒万丈,有时还改变了我们对于世界或者一些事的看法。 ——题记

说到我喜欢的一个人,那这无疑是我爸爸。

人们常说“严父慈母”,但爸爸从来就不是这样。爸爸常常教导我“该玩的时候认真玩,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学习,别再学习时认真玩。”以前我的文笔总不好,又不爱多读课外书,四十分的作文总被扣上几十分;相反,爸爸的文笔很好,我记得有次他写的文章还被登上了杂志。知道了我的文笔不好,爸爸总叫我写完作文拿给他修改。拿到改后的文章,几张纸布满了红色的密密麻麻的笔记,让我惊讶连连。一次次的教导,我的写作水平也明显提升。

爸爸是记者,自从有记忆以来,爸爸每天都要在茶余饭后“采访”我,和我聊聊生活、学校的烦心事、有趣的事。他总会很耐心地听完我的抱怨,然后一一给我分析清楚。

这几天,外婆因为生病住院了,妈妈不得不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外婆。这样一来,家中大事小事就全落在平时在家中就“游手好闲”的爸爸身上。爸爸每天一下班就马上煮饭给我吃。爸爸的手艺没有妈妈好,做得饭菜也不好吃,却依旧天天变换着花样给我做饭,让我一阵感动。做完了平时妈妈做的事还要看我学习,爸爸的数学不好,要是我有不会的题问他就算是他不会也会绞尽脑汁教我写出那题。在妈妈去照顾外婆的这段时间,我发现爸爸苍老了许多,这让我有一些难过。空闲时间,爸爸会带着我并牵着狗一起出门散步,这样一高一低的身影在月光和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得美极了……

父爱如山,温暖而又低沉。因为有了父爱,给我的生活添上了一笔色彩。你听,多美的词啊,爸爸。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8)

我的爷爷今年60多岁了,虽然他年纪大了,但是他的精神却不比年青人差。他高高的个子,跨起步子来非常轻快,走起路来也特别的快。每当我听到爷爷那轻快的步伐声时,就知道一定是爷爷来了。

爷爷贴身的衣袋里总带着两样工具:一是老花镜;二是放大镜。虽然爷爷的眼睛已经花了,但爷爷的心却没有“花”。每当他发现报刊上有什么重要的新闻和国家大事他都留意的观察,如果他的眼睛看不清小字,爷爷就会求助于放大镜。爷爷非常喜欢读书看报,还经常叫我们多读多看,这样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爷爷是搞医学的,虽然他现在已退休了,但是还喜欢给别人多看病。有一次,夜里我没盖好被子受了点凉,早上起来肚子消化不良,难受。爷爷非常关切的对我说:“让爷爷看看,哎呀,肚子跟大鼓似的,让爷爷替你揉揉膀子。”我说:“揉膀子管用吗?”爷爷说:“如果没用,我这几十年的医生不白当了吗?绝对有效。”哎,还真灵,我的膀子还不疼了。我和爷爷都欣慰的笑了。

爷爷不但手和眼闲不住,耳朵也是派得上用场的。爷爷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音乐磁带,书桌上摆着一个音响,他一有空,就会坐下来欣赏美妙的音乐,每当这时,他就会忘记一天的疲劳,忘记平时的烦恼,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

爷爷对我的学习情况非常关心,还经常出试题给我做。

有一次,爸爸布置了两道思考题给我做,可是我冥思苦想思索了半天,还没想出来,只好去请教爷爷,爷爷说:“咱们一起来思考,共同学习。”在爷爷的讲解下,我终于解出了这道题。爷爷最近买了几份毕业试题,他经常来我家给我出题目,给我出试题成了他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

听,隔壁又响起爷爷的脚步声,他准是又给我出题目来了。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9)

命运并非机遇,而是一种选择;我们不该期待命运的安排,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创造命运。从电影院出来后,我的脑海里一直回响着这句台词。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幼年的哪吒同命运抗争的故事。我非常喜欢哪吒,因为他长得和我三岁的弟弟有几分相似,头上扎着两只可爱的冲天辫,胖乎乎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大眼睛,总是顶着两只黑眼圈,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

我喜欢哪吒,是因为他是个聪明过人的孩子。当师傅太乙真人向他传授自己需要半年才能练成的障眼法时,哪吒仅用短短的一天就取得了成功,令他师傅大吃一惊。哪吒的聪慧如果放在今天的课堂里,那一定是学霸无疑了!

我喜欢哪吒,是因为他善良而又勇敢。当他看见能将人石化的海夜叉要吃小女孩时,哪吒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与之进行激烈的战斗,最终打败了海夜叉,救出了小女孩。我想,哪吒自己还是个孩子,却能打败坏蛋,救出小伙伴。这说明他的本领大,也说明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哪吒,还因为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为了让哪吒避免被天雷制裁,他的父亲向天神求得换命符,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但是哪吒撕毁了换命符,因为他爱父亲,不愿眼睁睁看着父亲牺牲。看到这里,我感动极了。父子情深,哪吒敢作敢当,是个英雄!

我更喜欢哪吒反抗命运的勇气和决心。当得知自己是魔种的真相后,他非但没有迷失自我、自暴自弃,而是喊出了生而为魔,那又如何!的话语。他不甘命运的安排,拿起武器,为了拯救陈唐关百姓与巨龙搏斗,与天雷抗争,最终成神。虽然哪吒是神话里的人物,但是他的故事使我明白了即使是普通人,即使没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也能通过勤奋和努力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0)

时光流逝,落叶纷飞,你屹立的背影成为了一道风景。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

听妈妈说,我还是婴儿时,你总会哄我喂我,不管是早晨中午,还是凌晨半夜,只要听到了我的哭声,你不会有丝毫犹豫和怨言,就抱起了我。而我在你哄喂下,也不会再哭再闹,听你喊着“豆豆“,我便对你笑。而你在喂我喝奶时,总会将奶滴在手腕上,试一试温度,我也乖乖等候,似乎你总是让我很安心。渐渐地,我长大了。当我学会了走路,我总喜欢跟在你的后面,看着你高大的背影。也许从那时起,你就成了我最爱的人。

那天,家人一起野餐,你拉着我的小手,在田野上散步。风吹动麦浪,也吹动你我的心弦。“爸爸,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我抬头望着你,天真地问道。“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是我最爱的人啊!”你抱起了我,对我说。我只是傻笑。原来,“爱”是这么甜作文蜜的味道。

当初那样的童言无忌,换来了你的一句“你是我最爱的人”。现在回想,依然感到幸福,就像含着一颗糖果。不善言辞的你竟会在那时“表白”,可能认为我会忘记,但这一句话,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我长大了,而你老了,双鬓白了,我还是喜欢跟着你。走在你的身后,蓦地发现那背影不像原来那样挺拔了,可你的爱一直一直都在。刚步入初中时,你每次总会在我灰心时,为我讲道理,安慰,鼓励我。而在我最得意时,你又会适当地泼冷水,善意地提醒我。你为我讲题时,是那样认真仔细。帮我包书皮(纸类书皮)时,嘴上不愿意,而手早已忙活了起来。你不会做饭,可你愿意为我们去学,常常在厨房忙碌……

老爸,你不善言辞,但在行为上总会令我感动。多么时光慢点走,让我永远跟在你的身后,让我像你爱我一样也给予你满满的爱。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1)

在我的脑海中,有很多让我喜欢的名著人物。喜欢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喜欢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也喜欢女中豪杰的花木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机智聪明、心胸广阔的名著人物——蔺相如。

蔺相如在完璧归赵的故事里,利用自己的聪明机智看出了秦王是不会把十五座城池交出来的,便秘密把壁送回赵国。捞不到什么好处的秦王,自然得放他走。

秦王心有不堪,接着便想羞辱赵国。让赵王为他击缶,并叫人记录下来。蔺相如见秦王如此羞辱赵国,便说要秦王为赵王击缶,不然就找他拼命。秦王无可奈何,被迫击缶,蔺相如也找人记录了下来。蔺相如的机智勇敢和热爱祖国的壮举把我感动了,宁愿自己牺牲也要帮赵国出一口气。这让赵王十分赏识他。

而这让赵国的大将军廉颇很不服气,自己出生入死,每次都是凯旋而归,而蔺相如光凭嘴上功夫就爬到了自己头上,这让廉颇起了嫉妒之心,便想让蔺相如下不了台。蔺相如知道后,处处避开廉颇。有人问蔺相如为什么要避开廉颇,难道是怕他吗?蔺相如回答说;“我连秦王都不怕,怎么会怕廉颇呢?秦王之所以不敢来攻打赵国,是因为赵国文有微臣,武有廉颇,如果我俩闹不和,赵国必灭。”廉颇知道后,便背着荆条到蔺相如府上请罪,蔺相如非常大方的原谅了他。从此他俩成了好朋友。蔺相如顾全大局,心胸宽广的豪情又再把我深深的感动了!

春蚕死去了,留下的是华贵的丝绸;蝴蝶死去了,留下的是漂亮的衣裳;画眉飞去了,留下的是美妙的歌声。而蔺相如留下的是机智勇敢、顾全大局、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我非常喜欢他,更要向他学习。

那么了解蔺相如这么多的故事后,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他呢?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2)

有人喜欢一心向佛的唐僧,有人喜欢机智过人的悟空,我最喜欢的却是有些没心没肺的猪八戒。

一、猪头猪脑

八戒有着两个像蒲扇一样的猪耳朵,而当他不听话时,悟空就会揪着他的大耳朵,让他听话。他还有着长长的猪鼻子,每次看到八戒吃西瓜这一段时,我总在想:像他那样大口吃瓜的话,那猪鼻子一定会拱到一两颗西瓜子吧!但我却并没有在原著中找到答案。他那大大的肚子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在第47回中,为了救两个小孩,悟空与八戒一同变化成两个小孩的样子,悟空变化的很成功,八戒呢,样貌是变了,但大大的肚子却变不过去,着实可笑。

二、“宰相肚里能撑船”

心宽体胖的猪八戒肚量也是超大的,无论是在吃上面,还是在度量方面都毫不含糊。取经路上孙悟空总爱说八戒是“呆子”,但八戒却从来都不生气,一直对悟空有一些小畏惧和小崇拜,还总是亲热的喊悟空“猴哥”喊个不停。

三、永远找不到重点

在收服沙僧时,沙僧说:“你敢行凶到我门,今日肚皮有所望,莫言粗糙不敢尝,拿住消停剁鲊酱。”其话言外之意就是要把八戒给吃了,但八戒却骂道:“你这怪物,全没一些儿眼色,俺老猪还能掐得出水沫来哩,你怎敢说我粗糙,要剁鲊酱?”不得不说,八戒的重点完全偏了,却又是傻的超级可爱的类型。

四、仗义

在师傅落难时,大师兄被三昧真火烧得分不清东南西北时,是他急忙去找观音,虽没找到真的,但对他们的情义却是能看得见的。

人无完人,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其天性善良,憨厚可爱,最终成了净坛使者,这是我在西游记中最喜欢八戒的原因!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3)

喜欢是什么?喜欢是淡淡的爱,喜欢的人没有限制,可以很多个同时存在。喜欢像是荡秋千,享受甜蜜和快乐;喜欢像是一颗糖,甜甜的,带有草莓的味道;喜欢像是一滴白雪,爱上她那洁白无暇的颜色。从小到大,心中喜欢过的人也许被换过,但我相信总会有有一个人,她不会退色。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人喜欢自己的爸爸,有人喜欢自己的好朋友,有人喜欢自己的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我也不例外。至少在我的心中,有那么一个人,她永远居住在我心中那个最中心的位置,那个人是我的奶奶。

记得小时候,我最爱问奶奶一个问题“奶奶,你最喜欢谁?”奶奶总是回答我:“小宝贝,奶奶最喜欢你!”那时天真的我笑得跟花一样灿烂。我也总是喜欢回答:“奶奶,我也最喜欢你,以后咱们就结婚,住一辈子,好不好?”……你知道我喜欢奶奶的什么吗?我喜欢,她那眼边的皱纹;我喜欢,她那脸上的雀斑;我喜欢,她那对明亮的眼睛;我喜欢,她用的洗发水儿;我喜欢,她那头发的香味;我喜欢,她那双灵活的手。我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心疼她哭起来的样子;我喜欢她教导我的时候,可惜她冷漠的时候;我喜欢她责备我的那个儿身板,难受她一声不吭,只会叹气的身板儿。总之,不管是她的缺点,还是优点,我都喜欢!

现在,奶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就洋溢着快乐,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双眸释放着开心。奶奶很淳朴,平日里,总是穿着黑色的、上面绣了一朵花的衣服,岁月留给她的,是满头的银丝和深深的皱纹。随着岁月的流失,奶奶真的成了老太婆,越来越老。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4)

那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九月的日子,太阳公公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知疲倦的播洒着炙热,我用手当扇子,忽扇忽扇的挥着手,就在这时,他就那么慢慢的从我眼前走过……

看着瘦长的大高个,其实肩膀很宽阔,运球的时候手指灵活,投篮的`瞬间蹦的老高;深邃的眼眸,我向来只能和他对视一会儿,心里慌慌张张的,赶忙把头转过来,即使我知道他在看我,却也不敢再给他一个眼神,面上是风平浪静的,心底却是波涛汹涌,我十分鄙视这样不争气的自己,道貌岸然,唉。

总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走路的样子不一样,吃饭的时候也不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与众不同……我总是能在人群中第一眼发现他,然后偷偷瞄一眼,两眼,三眼……

这样的日子不长,我后来就开始慢慢的收敛自己了,因为我看见了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样子,刺痛了我的眼,心里的一块地方堵的难受,我竟不知道,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交了个女朋友。我这样低到尘埃里的心思理所当然的应该是要化成灰的……我就默默地,默默地让它消失……让时间的风带走它,就当作从来没有来过的样子。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那天我们同乘一部电梯,由于电梯上人特别多,所以我和他就挤在一块儿了,肢体的触碰是我心砰砰的,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可我没敢说话,不敢动,也不敢抬起头来看他一眼,尽管我心里十分想要这样做,可现实里是等电梯到了,我和他就各自走往各自的目的地,没有交集。天知道我多希望那趟电梯就那么一直坐下去……

真是讨厌啊,他不喜欢我,却偏偏长了一副我喜欢的样子。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5)

总能看到他在一丝不苟的摆桌子;总能看到他在专心致志的清理着教室的垃圾;总能看到他在一心一意的校正“书宝宝”们的位置……

他就是,王得一。

“曾睿恒,王得一,你们俩把桌子摆齐,然后赶紧下楼。”我和王得一听到“诏令”后,立即开始“大工程”,我们先将桌子下的书包移开,然后我拉、他推,突然“咣当”一声。“应该是一个椅子倒了。”我嘀咕着。果不其然,两张桌子不能并齐,且留下了一条“沟壑”,看上去突兀极了。

这条“沟壑”像在调戏我们:尽管我们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无法并齐。很快,我们找到了“病因”,就是刚才的那椅子倒了,才致使桌子“生病”。找到了“病因”,就该解决了。我们马不停蹄的将桌子移开,王得一抢先一步走进“沟壑”,他将凳子放正。不料手背被调皮的凳子“咬”了一下。我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没事没事。”他漫不经心地说道。但我看到他的手背红肿了一大片。“赶快摆桌子吧。”说着,他装作若无其事,把桌子并齐,快步走下楼去……

王得一尽管受了伤,还处处为班级着想。这是每天必做的“摆桌子”,那偶然的一次,王得一也不放过。

我正抱着我的书走上楼去,就看见王得一在我前面走着。

走着走着,王得一便看见了位洗拖把同班同学。那同学正气喘吁吁的提着拖把桶,拖把杆还紧贴在那位同学的身上。王得一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帮着那位同学提拖把桶,他还同那位同学道:“我来帮你吧。”,便提着拖把桶和那位同学轻松走下楼去。

王得一就是这样一位关心班集体的同学,他处处为我们的“第二家庭”着想。

他整理的不仅是班级的桌子,还是对班级的热爱和责任。

每次看到他的身影,我心底就不禁泛起一阵涟漪。

敬佩的涟漪。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6)

我喜欢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向往。酿成了“二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品出了“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的俊美;唱出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澎湃;让无数人们无不为大自然的壮丽所惊叹,更被李白的妙笔而折服。

我喜欢他对人生的豁达乐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实现理想报效祖国的壮志;“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是他淡泊名利,旷达潇洒的情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他自信洒脱,永不言败的箴言。

我喜欢他狂放不羁,不阿谀权贵的性格,贵妃研墨,力士脱靴,御手调羹,真是无羁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喜欢他重情重义,高洁脱俗的品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直抒胸臆,平淡中见真情,千古传诵。

我喜欢他纵酒高歌,饮酒抒怀的狂妄。“但愿长醉不愿醒,惟有饮者留其名”。无酒不成诗,斗酒诗百篇。这又是怎样让人振奋啊!

其实,李白的一生也不尽如意。少年李白,苦读诗书,拥有“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的力气;游山玩水,抒发“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的豪情;中年李白,仕途波折,承受“十谒朱门九不开”的境遇;老年李白,穷困无助,奏出“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推兮力不济”的终曲。

杜甫称其“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确,他的诗记录了他的足迹,他的诗展现了他的风采,他的诗诠释了他的完美,他的诗升华了他的人生。他的诗无不是经典,他的诗无不是传奇,我喜欢他的诗,更喜欢他的人。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7)

眉毛黑黑的、直直的,一双不大的眼睛一笑起来就会眯成一条缝,两颗大门牙调皮的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微微向外突了出来,一张白净的脸蛋儿泛着红晕。身材很苗条,两条大长腿又细又直,是当下最流行的长腿欧巴的标配。一件红外套和一条黑色的裤子,是他平日里最爱的装扮。

他性格开朗,特别爱笑,话也比较多,以至于学校有文艺活动的时候,老师每次都会让我俩搭档说相声。他乐观的生活态度让人羡慕,仿佛一点烦心事儿都没有。

记得那次课间,他正要喝水,一位同学不小心打翻了他放在桌上的水瓶,“唰”一瓶水全部洒在了他的腿上。“啊”他吓得瞬间跳了起来,顿时,他的黑裤子颜色更黑了,多余的水还在滴滴答答的顺着裤脚向下滴。这时,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他,仿佛在期待一出年度大戏一样。“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那位同学结结巴巴的向他道着歉。没想到,刚才还吓得惊慌失措的他,此时却变得嬉皮笑脸起来,“嘿嘿,没事儿”说着,他抖抖裤子。“这裤子也的确该洗了,你闻,都有味儿了!”此话一出,刚才紧张的气氛霎时烟消云散,在场的同学都被他幽默的话语逗笑了。

别看它平时开朗洒脱,经常一副无惧无畏的样子,他也有腼腆的时候,每次老师表扬他的时候,他都会害羞的像一个小姑娘一样,红着脸低头抠手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相信认识我的人一定都会猜出来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哥哥。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8)

班长这个人有三个外号:小牛妞、白雪公主和冷血女侠。一般人看了这三个外号一定会认为这是三个人,可外号的主人只有一个。班长是大家公认的变脸大师,哪怕是在跟一位调皮大王吵架,只要一个关系和她好的人走过去,她立刻会变成你可爱的小牛妞。白雪公主这个外号是形容她芭蕾跳得很好,像蜻蜓点水一般柔美。至于冷血女侠,我想大家已经猜到了,她骂起人来就不好玩了,她会把你所有缺点添油加醋地上告给老师。

虽然她有时很凶,但我们仍然是好朋友,下课常黏在一块儿。现在教室从四楼搬到了一楼,因此整个天井都是我们的了。天井里有一个小池子,它在天井的西南角上,里面有鸭子、蜻蜓、乌龟和青蛙的雕像。里面还有一座假山,底下有泉水,这些泉水被倒在一个水车上,让水车转动起来。有了这个天井,我和班长每节下课都在疯玩,有时我们玩游戏,有时我们在池子边逗金鱼,有时还在天井里追逐嬉戏。有一次,我们又在池子边用石头逗鱼。两人手中都拿着石子,准备来吓鱼。有块石头正好打在鱼的头上,那只鱼被打得昏头转向,一头撞在水车上,差点死掉,身上的鳞片掉了许多。我们又乘机把那些鳞片拿了上来,可是那条鱼伤痕累累,浑身有一道道伤口。看着这些伤口,我们面面相觑,更让我担心的是,这可是我出的主意,班长会不会告诉老师呀?结果,既然我和班长关系那么铁,她也绝不会让我落入老师的法网中啦!

多么可爱的班长,愿我们的友谊持续一辈子!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19)

我的姥爷已经七十六岁了,很多事情都需要别人帮他做,可是他还是处处维护着我。

记得妹妹还走不稳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开车回到了姥爷家。妈妈让我扶着妹妹上台阶,上到中间的时候,我没扶稳,妹妹一下子从台阶上摔了下来,把额头碰伤了,还流出了血。妈妈看见了,急忙跑过来把妹妹安顿好,然后一把操起姥爷的拐棍就奔我来了。姥爷急忙抢走了妈妈手里的拐棍,大声喊到:“孩子是无意的!又不是故意的!对一个无意犯错的孩子这样粗暴,你想过孩子的感受吗?”妈妈不敢顶撞姥爷,只好回去又哄妹妹去了。我心里特别得意,故意抱着姥爷的腿哭了起来,姥爷不停地对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以后可别冒冒失失的了!”边说边给我一些糖,然后带着我去商店买吃的去了。

还有一次,我和姥爷去地里摘豆角,回家路上我们遇到了一条野狼狗,我好奇地对着那狗大喊了一声,它愣了一下,然后就飞快地向我跑了过来。姥爷看到了,二话不说,拿起自己的拐棍,挡在我的面前,用拐棍打着那条野狗,想把它赶跑,结果没打几下,拐棍就断了,姥爷又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向狼狗,狼狗才被打跑了。可姥爷的宝贝——拐棍却断了,看着姥爷无奈的表情,我很伤心,真后悔自己当初故意去招惹那条狗,结果弄断姥爷的拐棍,让姥爷几乎不能走路了。

我喜欢我的姥爷,喜欢他的慈祥,喜欢他的“偏心”,喜欢他的一切。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边,我最喜欢我的姥爷了。


作文600字喜欢的人(20)

记得有一天早上,上语文课,语文老师来查作业,查到了全班就只有小佳没有交。老师问她为什么不交。她站了起来,身体前后摇晃,手也抓住了裤边。没错,这是一个人紧张的表现。以我对她六年以来的了解,她定是没鸟作业了!她眼睛左右不安的看着,像是有什么来西要吃了她似的。老师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我……我的作业不见了……她紧张兮兮地说。”哈!她果然说谎了,但是同学一场,就不告小佳了吧!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看了一眼四周,问学们都露出了不屑的笑容,看来大家也看出来了。“那你下课找一我,看看是不是在别人那里。你坐下吧!”老师说,这是一名新来的老师,还不了解小佳,她经常不交作业。小佳慢慢地坐了下去。

下午放学了,我看小佳等大家都走了,她还留在座位上,四处张望。“我倒想着看你要做什么。”我心想。我躲在门口,偷偷地看着她,小佳慢慢地站起身,手上拿着语文作业,走向我的柜子,又打开来,一把扔进我的书包柜(里为课代来表发作业都是发到柜里的,我的柜子又在她的下面),嘴里小声嘟囔:“反正也没有人知道……”我心中默默地咽下了那口气,她,就是这样的人啊,真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