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600字(合集19篇)
天生我才必有用
2023-09-21 04: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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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600字(1)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一本书》600字(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真是百看不厌,因为书中的保尔〃安德列耶维奇〃柯察金,也可以说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那顽强的生命力和精神把我深深震撼了。柯察金在故乡、在工厂、在边境、在机关、在大小城市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在与众多不同阶级,不同职务的人的矛盾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一本书》600字(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一本书》600字(4)

人生,它和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呢?你可能说没关系,但是人生就是一本书,我可以给你一句话来告诉它们的关系:“人生这本书不是由单纯的图和文字组成,它还需要真正的书籍来增加它的内涵。”

我从小就看书,小时候看的一些什么拼音大卡啊,连环画啊,小人书啊,我都看。刚开始还不太懂,但听老妈一遍又一遍读着教我,我竟把那小人书背下来了,要知道我那时候连abc都不认得哪!我老爸看见我“抱着个书背”时,乐开了花。连忙把老妈拉过来说:“快看,咱家儿子认得这么多字了,真是个……”“神童”两个字还没说出来,老妈就把他打断了,“好啦,他怎么会认字呢?明明是我读多了,他都背下来啦,有什么一惊一乍的……”这下我爸爸愣在原地发起了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偷偷”地溜回了书房。听到老妈讲到这,我就乐起来了!

再大些,到了四五岁的样子,我喜欢上了漫画书和童话书。那时候只看情节不看内容的,一本七八百页的书两三天就看完了,可当妈妈问我这些童话和寓言的道理时,我却支支吾吾地说不上一句。从此,我打定决心,无论我看那本书,我一定吃透了这本书才去看下一本,那年我二年级。

三年级开始,我开始看一些有深度的书时,却遭遇到了困难,比如“最难啃”的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本书。第一次我先看故事的情节,可第二次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很难理解,不过每读一遍就又有了新的收获,打心眼里的高兴,最后,我花了两周时间才读懂第一篇文章《故乡》。可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想表达什么,也许只有读上一百遍才能理解吧。

这人生难道不就像一本书吗?发生的一件事、一次矛盾,不都是这本书上的一个字、一幅画吗?还是那句话“人生这本书不是单纯的由字和图片组成,它还需要真正的书籍给他增加内涵。”


《一本书》600字(5)

你就像是一本书一样,翻开,里面全都是我认识的汉字,可是当它们组合在一起时,我却又看不懂了。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子,走路总是喜欢一蹦一跳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端庄,文静,总是大大咧咧的。我走路时,因为蹦蹦跳跳的,不知道在坎坷的路上摔过多少次。每次摔疼了,想要引起你的注意。但是,你每次都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的我,平静地说了声,“自己起来。”便走开了。我看着你渐渐离我远去的身影,只好急忙拍拍自己的裤子,随便抹了一把鼻涕和眼泪,忍着脚上传来的阵阵疼痛,急促而笨拙地追上你。

渐渐的摔倒的次数多了,便也麻木了,习以为常了。即使再次摔倒了,我也学会了忍着,学会了坚强,因为我知道,哭并没有任何用处。

当我长大一些,上了学,在学校里受了委屈,我回到家与你倾诉,你总是坐在旁边默默地听我讲完了所有,我本以为你会来安慰我或者是帮我去解决这件事情,但是并没有,你也只是脸色平常的说了一句:“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便又去干自己的事情了。好像自己的女儿受了委屈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于是我放弃让你帮我解决问题的这个想法,我开始去找老师解决,时间长了,我也学会了怎样去解决这些问题,怎样让自己不受委屈。

到现在,当我考试考得差了,拿试卷回家给你签字时,忐忑不安的告诉你,“我这次考得不是很好”,你却也不再责骂我,神情淡然地给我签完了名字,便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了。我因为你这没有态度的态度,彻夜未眠,第二天一起床,发现书桌上放着一份《学习计划表》时,我悬着的心又突然放下了。

你就像是一本书,我有时好像看懂了你,在你的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有时却又看不懂你。


《一本书》600字(6)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一本书》600字(7)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xx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一本书》600字(8)

《最后一课》是《磨坊信札》故事集。这些作品文笔简练,构思新颖,渗透了作者强烈的爱国热情。

让我们先看看这个故事。这本小说集中的短篇小说在表达爱国情感方面尤为突出。例如,《星期一故事集》讲述了法国军队在普法战争中的失败,普鲁士割让给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以及普鲁士军队在这两个地区只使用德国军队的命令。在这一天,爱好娱乐和厌学的“我”感到非常内疚,并上了最后一堂法语课。作品中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一个国家变成了奴隶,只要它牢牢掌握自己的语言,就等于掌握了监狱的钥匙……”

另一个例子是《最后一课》,它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一个被占领的小镇上送馅饼,被一个美丽而盛大的节日团队所吸引,并融入人群的故事。博尼卡尔先生没有吃馅饼,他勃然大怒,匆忙出门。他出人意料地作为一个可疑的人被逮捕了。经过一天的流浪,他意外地遇到了正在送馅饼的小男孩。这篇文章揭示了战争给老百姓带来的痛苦,嘲笑了头脑不清的士兵。

这些文章都是从小地方开始的,比如馅饼、让祖父康复的故事和打台球的将军,但最终它们都揭示了社会现实并对其进行了批判。

但这节课的重点是看书。如果作者写了剧本,故事的情节应该好看,人们应该为情节服务。然而,如果要创造人物,就必须用大量的情节来铺平道路,而且情节必须为人物服务。

来吧,现在让我来整理一下角色的品质。

例如,《小馅饼》中的鲁沃上校用了很多笔墨来描写他在拿破仑战败后的突然中风。他描写了上校的忠诚和爱国主义,也通过他的人物反映了当时巴黎的失败。

我认为,小说应该读要点。如果要创造人物,它应该仔细阅读情节以便你


《一本书》600字(9)

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大家好!我是一本数学课本,我刚了一个新家—我小主人的书包。开学时我跟随小主人回家,见到了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它们愁眉苦脸,乱七八糟,被丢在床头上、桌子下、衣柜旁,有的甚至被遗弃在布满蜘蛛网,落满灰尘的`角落里,一副衣裳褴褛、破破烂烂的模样。它们对我说:“别看你现在新崭崭的,可最后也逃不脱知和我们一样的厄运。因为小主人根本不喜欢我们。虽然她会给你包上一层漂亮的塑料薄膜,但总是将你乱扔乱放,一点儿也不爱护你。”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我就备受小主人的冷落。她除了上课和做作业的时候会苦着脸把我拿出来翻上一翻,就再也不看我一眼。她还会边做作业边吃喝,把那些汤汤水水溅得我满身都是。对我身上出现的折皱、磨损,她也不管不顾,从不打整。有时她会乱摔书包,把我撞得东倒西歪,头破血流,甚至还会在我身上乱涂乱画,把我弄得象个泥彩娃娃。那些兄弟姐妹见我脏兮兮的,怜惜不己:“你还算幸运的了,有几个小弟弟被她养得掉页脱落,差点散架。”

我知道,小主人这样对我,是因为她不喜欢读书,尤其是学数学。

我很羡慕,被小主人端端正正、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的那些课外读物,我感觉它们似乎在得意地嘲笑我。对比它们和我的境遇,我不禁哭出声来。这时,书架上的一本书说话了:“别看我衣冠楚楚的,我比你更可怜呢,从书店里买回来后,她从来没看过我一眼,就这样把我束之高阁。”

唉,真希望小主人们爱护我们,珍惜我们,爱读书,读好书。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我能给予他们渊博的知识,而有了知识,他们就充满了力量。

四年级:可心榴


《一本书》600字(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人,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一本书》600字(11)

当下坊间难觅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在我们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书商们唯利是图,出版的图书粗制滥造,图书市场已很难找到精品了。再加上书价虚高得出奇,已经很难下决心跨进书店的大门了。偶尔单位发一些购书卡,也是一次买完。要看书,多到网上去DOWN。反正不花钱,DOWN到不值一读的书,删除就是了。

近日DOWN到一本好书,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读了一遍,觉得不过瘾,又读了一遍,还想读第三遍。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苏菲的世界》,作者忘记了,似乎是一位挪威人写的。把它推荐给各位网友。各位有兴趣,可来索要。你只要以纸条的形式告诉你的电子信箱,本人将尽快以邮件的方式发去。

《苏菲的世界》首先是本关于哲学的书,是一部哲学史。它讲述了从古希腊自然主义哲学到上世纪80年代萨特夫妇的存在主义哲学的整个世界的哲学发展史,从西方到东方,古代的原始宗教哲学到佛教,从洛克的政治思想到马克思主义,数千年人类思想史的精华,都浓缩到这部篇幅不大的书中了。然而,与我们在大学里学到的世界哲学课程不一样,这部哲学史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枯燥乏味。在书中,对人类哲学发展的叙述,是以一位叫艾伯特的哲学老师与一位名叫苏菲的16岁女中学生的对话形式展开的。语言通俗,易于理解。

《苏菲的世界》又是一部小说。它是一部哲学小说。书中的6位主要人物角色--苏菲、苏菲妈妈、艾伯特、席德、席德的父亲艾博特少校、席德的妈妈--演绎出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书的前半部分是苏菲、艾伯特和苏菲妈妈3人围绕艾伯特与苏菲的哲学课程而展开,间或出现席德和艾博特的名字。书读到一半,读者才知道这是一位名叫艾博特的联合国军少校写给他16岁女儿席德的书,是他送给席德的生日礼物。苏菲和艾伯特只是艾博特虚构的人物。然而在接下来的章节里,苏菲与艾伯特为了摆脱艾博特的`控制,转而想方设法操纵艾博特的潜意识,最终从书本中跳了出来,成为两位天使。这本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就在于这摩幻小说般的情节。更让人惊叹的是,小说的情节与人类哲学思想的发展是同步的,也就是说,小说主人公在书中所思所想所为,与人类哲学思想的进化学是同步的。

《苏菲的世界》还是一本人生励志书。我相信每个人读了之后,都会对人生的新的认识、新的感慨。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人生的目的是什么?人类存在的意义在哪里?等等,都是这部书引发读者思考的问题。当然,不同的人会得出不能出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它会使我们以不同于从前的态度对待我们的人生,对待我们这个世界。在这个茫茫无边的宇宙中,我们居住的这颗星球实在太小的;在无限的时光中,我们的生命实在太短促了。我们的存在,谁又能说不是一场梦呢?或许,我们宇宙中某种物质世界的梦中情景而已。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这本书译得非常好。我未看到版权页,但从文字来看猜得出是台湾学者或者香港学者而不大陆学者翻译的。译者应该是博古通今,因此译文非常之流畅,既忠实于原著,又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而这是当下的大陆学者所无法达到的水平。所以,我推荐大家看这本好书。


《一本书》600字(1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黄春华系列,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杨梅》。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杨梅的女孩,她是一个自闭、自卑的孩子,长相既难看,说话又口吃。在家里,自幼父母抛弃了她,遭受“母亲”的虐待,然而在学校里,又是因为自己的长相,受到同学,甚至是老师的歧视和不公平的嘲笑。她一直觉得自己就是家里墙边寂寞、孤独的蜘蛛,虽然遭受着种种的不公平,她却逆来顺受。

直到有一天,杨梅碰到一位年轻的新班主任——王老师。王老师对杨梅备加鼓励的支持,还送给她一本《简爱》,她认为王老师像自己的爸爸,是唯一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可是当她向老师“告白”时,却被老师当作是精神上有障碍,结果被送进了神经病医院,而妈妈另一边告诉她,她并不是妈妈亲生的,妈妈为了报复离去自己的丈夫,把杨梅当作是丈夫的孩子,在惩罚她的时候,竟有种快感?

就在所有不幸一齐向她袭来的时候,杨梅的心里彻底的坍塌了!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心里真不知是什么滋味,我没有为杨梅悲惨的命运而哭泣,只是感到心好像被针扎了,感到疼痛,很苦涩。这是一个被同学嘲笑与沦落,被父母抛弃,被“继母”虐待的女孩的艰难的成长故事。真实而且血腥,夸张又现实,它让人顿悟了人性的残忍和冷漠,同时又引发了对人性深深的思考,让所有拥有幸福家庭的人,拥有真爱的人,听听在繁华大街的角落,即一颗颗坍塌的心灵世界。


《一本书》600字(13)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书》600字(14)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一本书》600字(15)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一本书》600字(16)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一本书》600字(17)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一本书》600字(18)

有一次,爸爸去银行存钱,我和弟弟也跟着去了。存完钱,准备回家的时候,爸爸突然怔住了。我正纳闷爸爸怎么不走了。过了会儿,爸爸说:“要不我带你去书店买几本书吧!”我连忙拒绝了,要知道,我在家里看书的一页是多么的困难。想不到,爸爸竟然来真的了。爸爸把我带到书店,里面的书令我眼花缭乱。我买了两本作文书,两本举一反三的书,还有一摊数学卷子和语文卷子。我拿着书大丰收的回到家里。一回到家,爸爸就撕下一张数学卷子和一张语文卷子,然后就对我大喊:“快到楼上写,写不完,不让下来。”我走到楼梯那里,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想不到,爸爸竟然这么狠心。我终于写完了,这时,爸爸正在准备收摊。回到家里,爸爸又拿出举一反三的书,对我说:“今天晚上写五张,写不完不让吃饭。”于是,我犟了一下嘴:“让我看一会电视,行吗,就一集。”爸爸大怒了一声:“不行,你不去写,就让你把这一本书都写完。”我没办法,只好在屋里写作业。妈妈来到屋里,对我说:“你知道你爸爸为什么这样吗?”我摇摇头。妈妈接着说:“你爸爸就是想望子成龙,让你的成绩上去,好好学习,等你弟弟上学的时候,我们就不用费那么大劲叫你弟弟,只需要你交。”说完,妈妈走了。

那天,我似懂非懂的理解了妈妈说的话,我承认,爸爸做的是对的,我以后会好好学习,不让他失望。


《一本书》600字(19)

刚看书名时,我疑惑:天才需要拯救吗?到底怎么回事呢?这吸引着我快速地读着,一页,两页……,第一章,第二章……啊,原来是天才会让人嫉妒,让人误会呀!后面的情节就更加奇妙了,他们能穿越。我沉浸在书中,不受任何干扰了。我看书看得不快,一节课只能看32页。下课时间,午休时间太少了,看书不解渴。我想快快看完,想知道书中还有什么好玩的故事,我的好奇心重呀!

放学后,写完了作业,就是我的阅读时间了。我就会捧起我的“宝贝”看起来:他们穿越了,去了西周,前往了偃师家里,见到了木乙和偃师,他们玩得很开心。偃师和木乙遇到了危险,乔乔和麦可宁可不要命,也选择解救他们,可见他们的友谊多么深厚呀!他们是多么的勇敢呀!后面的“麦可大危机”一章,在麦可有难时,想不到竟是木乙回去救的麦可,那时原本没有一个朋友的麦可已经不只是有一个朋友了,他已经有了3个朋友了,有木乙、乔乔、机器人雷克,不对,还有一个偃师,他们都愿意帮他,那时麦可的心里一定是暖暖的……

我进入了书中,跟随着麦可一路前行……忘记了我是在读书。

妈妈喊我吃饭了,我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把看过的情节都一一在脑海中回放。

很快,这本书看完了,我们还画了思维导图,进行了图书交流会,编写前后传,我的作品还被选上了,葛欣老师还回信了呢!高兴得我回家路上都哼着歌。

这本书真是奇幻与美妙的结合,共读书真是件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