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精编11篇)
无忧无虑
2024-03-20 08:26:57
小学
其它

还记得那(1)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一首《游子吟》为何流传千年而依旧散发着醉人的芬芳?而短短的小诗一首又岂能道尽父母的恩情?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正是金桂飘香之际,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在一条树林掩映的从间小路旁,白发如缕的母亲与娇美贤慧的儿媳正在送别赶考的儿子。母亲拿出一小包东西,用颤抖的双手缓缓放在儿子手中,儿子打开:“这是什么?”妻子开口“这是两味药材,其一远志,望夫君独占鳌头,前程似锦。”母亲也开口了:“其二当归,望我儿当归当归,衣锦还乡,莫让妻儿寡母望穿秋水。”“孩儿一定当归,一定当归。如果我金榜题名,定来接母亲与妻子共享荣华富贵,一定不再让你们受苦。”

…。

书生得贵人赏识,平步青云,果然前程锦绣,然而他却没有衣锦还乡,偷偷做了陈世美。

三年之后,妻儿寡母听说书生做了大官,跋山涉水,千里迢迢来到京城寻亲。面对乞丐一般的妻儿与母亲,他不敢认,怕从此功败垂成,一切都没有了。母亲没有哭,妻子也没有哭,只有儿子在一旁呼唤爹爹:“爹爹不是说,如果他做了大官借来接我们吗?可他为什么不认我们呢?我要爹爹…。”“他不是你爹,你爹说会接我们,就一定会,他不是。”妻子心如死灰。

如果你当初没有给我那个“如果”的美好承诺,那即使你在京城怎样,我也不会来打扰你,即使我老死家乡也心甘,可你为什么要承诺“如果”,既然承诺了,难道你忘记了远志、当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留下母亲在破庙中任凭风吹雨打,难道这就是你承诺给的“如果”?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母亲便当从不曾有过这样一个儿子。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心在痛,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时分手,怀抱既然已不再有,何不在离开的时候,让一切都烟消云散吧……?

如果当初没有让你走,如果我们还停留在最初的驿站,你是否会继续爱我们一直到永久;如果没有你的承诺,如果没有我们的期盼,我们是否都会生活得更安宁;如果你做到了承诺,如果我们在来世相逢,你是否还记得那一个“如果”?


还记得那(2)

小时候,在充满岁月年轮的沧桑的老树下,妈妈总是抱着我坐在摇椅里,轻轻摇着扇子,讲着那动人故事……..

热……..是夏天的代名词,就算是晚上,还是很热

夏天的夜空,特别的黑,似那淑女如墨汁般乌黑的柔顺的发丝。

夏天的星星,特别的闪,似阳光照射下那碧波荡漾的清澈见底的湖水。

夏天的月,特别的明亮,似那未经世事的孩童那水汪汪的眼一样的明亮。

在那充满岁月沧桑的老树下,总有一位妇女抱着她的孩子,坐在摇椅里,轻摇着扇子,讲着那传说的美好的故事,时而唱着那遥远.婉转.动听的古老的歌谣,那样的和谐,那样的温暖,那样的怀念。

就算是晚上,还是觉得在树荫下来的凉快

“妈妈,天上的星星是什么做的”孩子用带着儿童专有的糯糯的声音问这抱着他为他扇着扇子的母亲。

母亲抬头望着天空,思绪着……..

“天上的星星,每一颗都代表着一个人,一个爱我们宝贝的人。”母亲望着怀里的孩子,温软柔和的说着。

蒲扇轻摇,轻柔的像母亲的话一样……从此记住了,这种感觉。

孩子头一次这没仔细的观察着那个深深爱着他的母亲,第一次觉得母亲的眼睛这么美,这么亮,好似天上那闪闪发亮的星星,那是其中最亮最亮的一颗。

“那妈妈,你是星星吗?”孩子抬着脑袋望向那片夜空,痴痴的问道。

“是啊,妈妈是那里那颗,你看…….那颗,最亮的星星。”妈妈手指向北极星的方向。

在记忆的深处,深深的烙印着……..妈妈——夜空最亮的星星

还记得那在蒲扇摇曳的时光。


还记得那(3)

还记得那把伞吗?

雨里撑开!

雨里收起!

那样坚决的背影。

只留我一个人穿行!

向左走,向右走,那样流浪的心怎么收;

我哭我笑,才发现笑着哭最痛。

可是经历了这么多还是不懂;

分了和,和了又分,千回百转依旧那样爱。

一直拉着的手舍不得放开;

拥抱转身,这样让人心伤的割舍。

多希望爱没有挫折;

雨过了,天晴了,你也不在我的身旁了…

这样的夜是那样的静。

那样静却是这里的风景!

月明、水清、柳绿,留我一个人穿行!

你的衣裳,我的裙。你的花红,我的绿。

记忆里的彩虹天堂。

却在这个夜里布满了伤!

彷徨、迷茫、惆怅,这样的心情怎么释放!

风里来了!雨里去了!那把伞丢掉了!

静静的数落着寂寞这样的心在唱寂寞的歌!

这样的爱是那样的深刻!

倒叙这一切的风格!

又怎么能说舍得就舍得!

望着远去的背景。

浮现刚才的场景!

心又该如何对自己说不!

奔跑、放肆、抬头,眼泪一样会往下掉!

用力甩掉那温存的臂膀!

才发现自己的眼泪竟不受控制…

天又下起了雨,可是那把伞却被丢了!

这样的空气变的好稀薄!

一拉进就会扯破!

我想放弃靠近,谁又了解我的心情!

如果可以现在重新来过。

为什么这样过着生活!

我却无法微笑的面对你的过错!

分手的结局你告诉我很让人伤悲!

亲吻过的嘴唇还留有余味!

这些伤谁来背……


还记得那(4)

还记得那家猫啡馆吗,就在街区附近。

他们永远有最可爱的猫咪。

在盛夏的午后。

我们总会看着阳光,抱着一只布偶猫。

坐在窗边,栀子花盛开。

一杯卡布诺奇。

一块蓝莓慕斯。

还有一只猫咪。

很容易就能忘记外面的世界,忘记外面的世界.

空气中充满柔和的氛围,时钟一直转着。

让人微微犯困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但我们也并不需要在意。

放心吧,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事。

你喝下最后一滴咖啡,可蛋糕还没吃完。

我总会故意强走你的那份。

现在我们都长大了,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呢。

我们搬到远离那间小猫啡馆的地方,你总是忙碌于。

身边那些各种烦躁的事。

你还记不记得那杯卡布诺奇少许咖啡豆,倒入咖啡机

研磨咖啡粉

二次按压一轻-重多余的抚掉

还要萃取

半杯牛奶

冲成奶泡。

要够细腻。

最后的点睛之笔,是漂亮的拉花。

甜美的香氛充满了厨房,不得不承认。

这可不是件轻松活。

但我只是想

再次看到你的笑容。

人生并不是场和时间的赛跑。

别忘了歇一歇。

偶尔去品味下。

那些细小的瞬间。


还记得那(5)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听,多么悦耳的鸟鸣啊!可,如今的我们,若想听鸟鸣,恐怕只能去花鸟市场了吧?能见到飞的,也只是成群的鸽子。

那,鸟儿去了哪里呢?我的故乡有个美誉“雁城”。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幼时偶尔见过一两次的大雁,形象早已模糊了。嗯,大雁,就是故乡火车站里那洁白的塑像吧!偶尔,会去几次乡村,记得,第一次拍着手在竹林里为麻雀的“叽喳”而雀跃,为小溪的蝌蚪而欢呼的傻样儿,也记得妈妈失望地说:“唉,现在的麻雀怎么这么少了?”我愣住了,少了吗?可,在城里我还没见过呢!Jay在歌里唱:“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我只想说,他好幸福,他的窗外,还有麻雀!

还记得,刚搬进小区时,这里的位置还较偏僻。站在窗边,可以看见大片的农田,有小溪,有草地,有矮矮的,青青的小山......一切那么恬静温柔。还记得,春天,我们会去放风筝,在草坪上欢乐地奔跑;夏天,在草地上翻筋斗,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若是清晨,还有晶莹的露珠,在上面静静地躺着,任水露湿润了脸颊;秋天,去野炊,欢笑银铃儿似的砸在了草地上;冬天,去散步,看低矮的山峦,看淙淙的小溪.....一年四季都那么干净明了,很美很美。可是,那些美丽已经不复存在了,只能留在我的记忆里,留在我美丽的梦里,留在我单调乏味的笔触里。永远,永远....

现在,我还是站在窗前,看,农田变成了楼房;小溪,还在,浑浊,刺鼻;草地,我那可爱的草地,也被铲平,变成了楼房;小山,还在,已蒙上了尘土,我不能确定在不久的将来,它是否也会变成一栋栋楼房......一切都变了,尽管,窗还是那个窗,我还是那个我!

记得......或许你要打断我了,又记得么?难道我是一个只愿意活在过去的人吗?为什么总是回忆呢?是啊,为什么总是回忆过去的美好呢?

因为,过去的小城市我喜爱的小城,它没有名山大川,但它秀丽可爱,我喜欢它的静谧。现在,它的经济开始繁荣了,但它变得愈来愈不适合我了,或者说我愈来愈不适应它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城市!并不是说我希望一切止步不前,我只是希望经济和环境可以兼顾。我害怕有一天,会有小孩问我:“小鸟长成什么样儿?你见过吗?和这图片儿上一样吗?”

我不懂,我们为什么要追求快节奏的生活,把越来越多的乡村变成城市去追求不必要的繁华!我真的不懂!世界上美妙的地方很多,它们的人民同样过得很愉快。过着安恬,平静的生活到底有哪点不好?没有个性,没有温暖的钢铁城市,难道就是我们最终的追求吗?

如果不能顾及环保,那么就别发展经济!大家都说展望未来,我想说:展望过去吧,过去天蓝水清,多么美好!你还记得吗,那动人的鸟鸣?


还记得那(6)

让时光流回我五岁那年,我曾第一次养过一颗“球”

说说是颗“球”还不如说它是“虚胖的兔子”知识跑起来像球罢了。它长着一身柔顺的毛,雪白雪白的;毛底下便是两只红眼睛;一只棕色的鼻子像能嗅出一切气味。我当然喜欢它啦!每次瞅着它捧着白菜啃的时候,心情总是格外轻松自在。每次我一放学,就跑着回家,去逗它,玩它,我们简直就是一对最好的玩伴。不会生对方的气,还很尊敬对方;不会过分玩耍,还有一点拘束;不会嘲笑、逼迫对方,还特别友好。它仿佛也特殊些,对其他人置之不理,对我确实格外的亲切。每回看见我特别激动,它也被我养得很肥。

然而,有快乐就会有悲伤,悲剧降临在了那颗“球”身上。“反正它也活不了几年了,还不如吃了算了!”“对啊!”隐约又听到大人在讨论兔子的事,我再也无力反驳了。也就是那天下午,院子里只剩下一条狗,还剩着几根兔毛,厨房里传来了一股香味,我马上意识地知道了一件事实——“球”被端上了饭桌。“来,香喷喷的红烧兔肉!”我顿时呆了,冲进房间大哭起来。碗里的饭凉了,我继续哭;剩下的菜冷了,我仍继续哭,哭个痛快!好不容易红着眼睛下来了,但我就不肯吃饭,兔兔活的时间不长,但至少也有几年了啊!再过几年吃也来得及啊!可为什么偏那么心急呢?

时间过得很快,似乎像我和兔兔心里有根电话线一样,我总是不断想起它,心头上的石头也越结越大,如何也掉不下来。就这样想着那颗“球”我持起了笔,要为它画幅像,就凭着记忆足够,足够……

如今,我又有了一只兔子,一只不再会离我远去的兔子。比起现在,五年前的那颗“球”你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那(7)

至今如此,我还记得那只狗,那只狗叫“小黑轩”,是我从公园里仅仅花了二十元钱买到的,那只狗的外貌很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四脚是白色的,头上的中间也是白色的!可它只伴随了我三天时间,就失踪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把它买来的时候,在路上抱着它,它用那可爱的眼神一直望着我,就怕我把它丢下不要它了!把它带回家的时候,被爸爸一次痛打和一次痛骂,可是为了它,值了!可是过了几天,它被爸爸送走了,我就哭了一整天,最后“小黑轩”又跑没了,我又一次痛哭一天!

我想它了,不知道它现在过得怎样?


还记得那(8)

我们总是自以为是。

以为可以无条件地坚持。

以为可以无止境地等待。

以为任何原因都撼动不了自己一度自卑却越发坚守的灵魂。

以为能在你一步之遥的位置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骗过你,骗过自己。

——题记

有人说,人生结交在始终,莫以开沉中路分。

可是。

我们终究还是经历了曲终人散的悲哀。

来不及反省,来不及后悔,甚至来不及再见。

你说,不要怀疑彼此的真诚,不要再为一件小事而去任性。

你说,有什么不能原谅的,把你,你我当做家人。

你说,会刻骨铭心,除非忘了自己。

你说,你怎么老忘了还有我……

而我,还是用无知捅破了会变成墙的纸。

青春无可挑剔的完美,在每个人心里都成了一份负担。

原来,我们也步入了滚滚红尘,开始看世事沧桑。

纯真终于走向迷茫,迷失自己。

世界有些真假莫辩,孤立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它的丧失,是对生活信念的沦丧。

终于,成了接近天堂口的悲哀。

忘了撑破一把伞,淋湿同路人的痛快。

我们明明付出过真诚,却也失去了信任的能力。

烈日阳光的背影,渐渐虚化,最后,只留下了影子,看不见在动。

听说,朋友是两只相互取暖的刺猬,靠的太近反而容易刺伤对方。

只是后来才知道。

有距离,成像才清晰。

对人生、友情的卑劣索取,替代了如初的高尚付出,沦为伪善。

人生会有很多无能为力的事,比如,我的过错,你的离开……

是人生的黄昏为遗憾擦去过去的岁月吗?

不——是在这蓬勃的季节镀亮了青春的容颜。

曾经不顾一切的冲动,义无反顾的荒唐,诠释了年少轻狂的青春里,谁为谁疯狂。

终于,记住了弥勒佛笑容可掬的模样。

方寸间,历数世上沧海桑田。

时空里,细数人间寒暑往来。

是朋友,斗转星移情不改。

是知音,天涯海角记心怀。

我用淡淡的忧伤来怀念。

写下苍白无力的文字。

来缅怀我们逝去的青春。

——后记


还记得那(9)

路上的人来来往往,低着头匆匆走过,而我,却难得地坐在洒满阳光的咖啡屋里,静静地回忆过往的一切。

回忆。遗失的美好

幼时的我们,单纯,富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看着童话幻想着一切。你是否还记得小时候的玩伴?是否还天真地以为天下有不散的宴席?不会了,因为我们长大了。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份纯真如同捧在手心里的沙子,总在不断流失,流失。而今,已懂得人世间险恶的我们,只有在不经意间才会露出手心里残余的那几粒沙。那种天真,纯真的美好,早已逝去,早已被长大的我们或丢弃或遗失。就算有一天想起他的存在,也不知他在哪个角落静心等待。

美好是不会永远存在的,因为他要给人们空间去回忆它的好。

再见。纯真的我们

思绪拉回了现在所处的环境,才明白,纯真早已不属于我们。就算再舍不得,可是仍旧有说再见的一刻。其实早就该明白的,当你以前问好友借复习资料时,好友立马答应,现在却吞吞吐吐找理由的那一刻起你就该明白;当你以前没有心计地相信别人,现在却总怀疑别人有什么居心的时候,你就该明白:纯真真的已离我们远去了。

多年后。你还记得我吗

现在明白纯真已离去的我们,总想着那时是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我要记住他一辈子。可是,多年后如果他来敲响你的门时,问你一句:“你还记得我吗?”你是否会充满惊喜并且肯定地对他说:“你深深地藏在我的心底,儿时的那份纯真!”


还记得那(10)

至今如此,我还记得那只狗,那只狗叫“小黑轩”,是我从公园里仅仅花了二十元钱买到的,那只狗的外貌很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四脚是白色的,头上的中间也是白色的!可它只伴随了我三天时间,就失踪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把它买来的.时候,在路上抱着它,它用那可爱的眼神一直望着我,就怕我把它丢下不要它了!把它带回家的时候,被爸爸一次痛打和一次痛骂,可是为了它,值了!可是过了几天,它被爸爸送走了,我就哭了一整天,最后“小黑轩”又跑没了,我又一次痛哭一天!

我想它了,不知道它现在过得怎样?

六年级:钱炳烨


还记得那(11)

说说是颗“球”,还不如说它是“虚胖的兔子”,知识跑起来像球罢了。它长着一身柔顺的毛,雪白雪白的;毛底下便是两只红眼睛;一只棕色的鼻子像能嗅出一切气味。我当然喜欢它啦!每次瞅着它捧着白菜啃的时候,心情总是格外轻松自在。每次我一放学,就跑着回家,去逗它,玩它,我们简直就是一对最好的玩伴。不会生对方的气,还很尊敬对方;不会过分玩耍,还有一点拘束;不会嘲笑、逼迫对方,还特别友好。它仿佛也特殊些,对其他人置之不理,对我确实格外的亲切。每回看见我特别激动,它也被我养得很肥。

然而,有快乐就会有悲伤,悲剧降临在了那颗“球”身上。“反正它也活不了几年了,还不如吃了算了!”“对啊!”隐约又听到大人在讨论兔子的事,我再也无力反驳了。也就是那天下午,院子里只剩下一条狗,还剩着几根兔毛,厨房里传来了一股香味,我马上意识地知道了一件事实——“球”被端上了饭桌。“来,香喷喷的红烧兔肉!”我顿时呆了,冲进房间大哭起来。碗里的饭凉了,我继续哭;剩下的菜冷了,我仍继续哭,哭个痛快!好不容易红着眼睛下来了,但我就不肯吃饭,兔兔活的时间不长,但至少也有几年了啊!再过几年吃也来得及啊!可为什么偏那么心急呢?

时间过得很快,似乎像我和兔兔心里有根电话线一样,我总是不断想起它,心头上的石头也越结越大,如何也掉不下来。就这样想着那颗“球”,我持起了笔,要为它画幅像,就凭着记忆足够,足够……

如今,我又有了一只兔子,一只不再会离我远去的兔子。比起现在,五年前的那颗“球”你还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