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精品7篇)
痴缠旧梦
2024-01-13 07:41:08
其它
其它

学法守法用法(1)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法守法用法(2)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脑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然而,有许多小学生也开始迷恋网络游戏,甚至还去了黑网吧。

虽然学校再三强调,不能去网吧。可很多小学生,因为家里不让上网玩游戏而去了网吧。有许多黑网吧明知是小学生,还是让其进去。这样,久而久之,会让小孩子迷上游戏而不可自拔。从而无心学习,产生厌学情绪,然后是逃课、打架。更主要的是,网吧是要收费盈利的,如果小学生没钱了,就可能会去偷,会去抢,这样就容易造成犯罪。古人云:“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时候偷一滴油,长大后偷一头牛。”可见,网吧对小孩的危害是多么的大。已经变坏的小孩,或许会在某天,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然后突然冲出来抢过路人的钱,甚至可能身上会带着一把凶器,伤害对方生命,实施刑事犯罪……多么可怕呀!

曾经有一位打工青年,他也沉迷网络。有一次,他没钱上网吧,就去抢路人,遭到反抗。他急了,恼羞成怒,就用刀子捅了路人,可没想到捅到了要害之处,竟把人给捅死了。他害怕极了,赶紧逃跑。后来,警方还是通过监控探头找到了他。被捕后,他懊悔不已,心想:“当初只为了抢钱去网吧玩游戏,到头来刑事犯罪自己要被枪毙,值得吗?悔不该当初呵!”警察也很惊讶:一个人,竟能为了过网瘾而去抢钱杀人,真不可思议。

所以,我们不要沉迷于上网,更不要经常玩网络游戏,即使上网也要上一些文明的网站。小学生不能去网吧,这是国家规定。这是因为网吧里没有限制,也没有人监督,而小学生本身自制力又弱,如果去了,轻则耽误学习,重则诱发犯罪;我们要好好利用电脑,用它学习、健康娱乐,让电脑成为我们的好帮手,而不是害人的坏机器。只有遵纪守法,与法同行,才能健康成长。


学法守法用法(3)

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一些事,导致有些人或机关受到损害,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公正的。有了法律,就有了压力就会减少犯罪。可就是有那么几个愚蠢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神圣无私的法律。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正巧碰到了收房税的人员,他们敲响了我们邻居家的门,我们邻居大声问;"谁啊?""我们是收房税的!""什么,上次不是给了嘛!""对不起,时间到了就得收税,一共是35.60元。""你们有没有搞错啊?你当我是大户啊?一天到晚收这个税,那个税的,你看,我们的水,电费还没交呢!哪来得钱?""不好意思,这是规定,请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奉命行事的,不然不好交代,体谅体谅我们吧!""嗨,这话说的过了点吧!谁不体谅你们了?再说了,我体谅你们,谁来体谅我们啊?我们可是下岗工人,有钱还不是吃饭用的,我把钱给你,我喝西北风啊?告诉你们,我没钱,滚,滚,滚!别再让我见到你们,触霉头!"我听了,特别生气,上前对他说;"你这样做,可不对,别怪我不提醒你,你这叫逃税,犯法的,轻的罚款,一般5,6千,重的是要判刑的!这些,我们老师上课讲过的!""关你什么事,小丫头,不就是三十多块钱嘛,老子付就是了!"他一听是犯法的,为了不使自己犯法,他只能拿钱了。他付了钱,"啪"的一声,把门关了。"谢谢你,小姑娘。""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看,法律对人还是有压力的,不过,大家不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大家可要遵纪守法啊!


学法守法用法(4)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没有了法律,我们的国度将变得不堪入目,一片狼藉,作为青少年,更应该把法律牢记心中。

有的人,无视法律,我曾经看过一些关于法律的书,懂得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解到如何行使权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有一件坏事触犯到了法律,受害人就可能会失去一切,甚至生命,人命关天,如果我们不遵守法律,后果将是多么的严重啊!

我曾听说了一件事情。

一个男孩,因为爱玩游戏,连学都算不上了,他经常欺骗自己的父母,问他们要钱,他们家本来就十分的穷,他还用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去打游戏。有一天,他问父母要钱,父母确实没钱了,他便辱骂父母,妹妹在一旁哭着,他没有钱了,便去偷别人的,一有钱,就去他喜欢的网吧上网,但因为钱太少,便被赶了出来。

当时他十分的生气,他看见了自己的妹妹拿着一百块钱,这是父母几个月前给她的,她一直没舍得花,她想用这一百块钱给爸爸妈妈买点好吃的,不料,被哥哥撞上。

那个男孩把妹妹拉到一条偏僻的小路,手里拿着刀,男孩问妹妹要那一百块钱,妹妹不愿意,男孩便举起刀逼迫她,男孩害怕妹妹求救,便捂住她的嘴,拿刀向妹妹胸口上刺去,鲜红的血流了出来,这个仅年仅七岁的小女孩的生命就到此结束了,过了不久,男孩被警方逮捕了。

仅仅一个年幼的孩子,男孩都舍得杀了她,而且还是自己的亲妹妹,男孩就是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法律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

就是因为法律的重要,所以才要更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的自身,我们必须要自觉守法,因为法律是对我们所有人都有益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所以要自觉守法。

守法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学法守法用法(5)

今年的“中华魂”教育活动的主题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老师组织我们学习了活动用书,给我们宣传一些法律知识,还结合实际给我们讲了很多法制故事和案例!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只有接受了法制教育,我们才能根子扎的正,成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才能成为栋梁之材!

其实我们身边经常都在发生着违规违法行为,这些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学生绝不能视而不见,而是应该上前劝告、制止。当然,我们身边也无时不刻都充满着正能量,也有很多遵纪守法的好人,他们不仅严格要求自己,更会和不法分子做斗争,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些人都是值得我们钦佩、学习的好榜样!

妈妈曾经给我讲起过发生在她老家有一个故事,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90年代的时候,妈妈那时八岁,她有个 堂 妹妹大概三四岁的样子,小时候妈妈经常带着那个妹妹出去玩,一起做游戏、玩过家家......非常开心!直到那年的夏天,妈妈的妹妹一个人在离家不远的黄桷树下面乘凉、玩耍,等下午大人们做完农活回家才发现小孩不见了,大家顾不上一天的辛劳,一直找到天黑。找遍的村里所有的角落,毫无结果,大人们伤心欲绝,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傍晚的时候有人看见村里来过陌生人,好像是带着一个小孩走了!

慢慢的大人们明白了孩子肯定是被人贩带走了,妹妹的爸爸妈妈几近绝望,精神几乎崩溃了,也没有心思做家里的农活了。每天都是到处打听,到处寻找自己的孩子,一个本来非常幸福的家庭就这样......

妈妈每当讲起这件事情都非常激动,我和妈妈也是在感慨的同时非常痛恨万恶的人贩子,他们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破坏别人的家庭。触犯国家的法律,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民族。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法律是对一个人道德底线的约束,我们作为学生首先要知法守法,更要和不法分子斗争到底。


学法守法用法(6)

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它像那喷泉一样,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就像傍晚的晚霞一样,是那么的美好;它就像二月的鲜花一样,是那么的美丽却短暂。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

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

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

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

生命是我们的本钱,我们得好好的珍惜我们的本钱,不能让他有一点闪失!

与法同行,相信,有法的保护我们不会受到伤害!


学法守法用法(7)

法平时,我总是喜欢看《人与社会》、《今日说法》、《走近科学》等等一系列的法制专栏,它们使我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和社会上的知识,其中,《今日说法》更是为我解决了许多生活上的难题。 记得有一天中午,我们一家跟往常一样,在客厅里看着630新闻。正看得入神, 门铃却不知趣的“叮咚。

叮咚”响了起来,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陈叔叔——一个关系比较生疏的远房亲戚,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外。我忙打了一个招呼,爸爸妈妈见状,立刻站起来欢迎:“啊晴,怎么有空过来坐?”“表哥、表嫂,我这次来是向你们推荐一些好东西……”他笑眯眯地说。我一听,立刻警惕起来,心想:‘推荐’,不就是搞传销嘛?上星期的《今日说法》里说过,私自搞传销是犯法的,难道……

爸爸妈妈的神情也有了变化,问道:“好东西?你最近在哪上班?”陈叔叔凑近爸爸耳边,悄悄地说:“我,我不就是干推销的嘛。”“推销?”妈妈问。陈叔叔立马从那大袋子里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有润肤霜、化妆品、洗涤剂、奶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更怀疑了,陈叔叔说:“这些都是好东西,外面市场价比我这些要高好几倍呢……”他还向我们介绍了这些产品的好处、用途等,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拉起妈妈往房里走:“妈,难道您看不出叔叔在搞传销嘛,传销是犯法的呀!”妈妈把我拉到一边:“别胡说,叔叔是搞推销。”我又说:“妈,您怎么这么糊涂,电视上不是说凡是搞传销的都会先骗自己的亲戚朋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许可证书之类的东西啊!”妈妈若有所思:“你分析得也没有错,照这么说我们不能买他的东西,不然他会得寸进尺,三番四次来我们家。”“对!”看到妈妈终于醒悟,我高兴极了。

妈妈拉起爸爸悄悄说了几句话之后,爸爸向陈叔叔问道:“那你有什么证书,还有厂家之类的说明呢?”陈叔叔显然被问到了,含含糊糊地不知道说什么,妈妈又说:“啊晴,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你明知道传销是犯法的,怎么能知法犯法呢?”陈叔叔听后脸顿时通红,灰溜溜的走了。?

其实,作为社会的好公民,应该做到知法守法,而未成年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只要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懂法,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