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喜爱(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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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8:41:44
初一
写景

我所喜爱(1)

秋天来了,悄悄地,没有春天的华丽,没有夏天的生机,也没有冬天那凉凉的雪花。但它却有丰富而又多样的果实。
在刘禹锡的诗词中写道:“自古逢秋悲寂寥。”而我和刘禹锡是一样的性格,是:“我言秋日胜春朝。”毕竟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啊!他是农民伯伯辛苦了一年的丰收的日子啊,应该是我们高兴的时候。
金色的麦子熟了,苹果树上结满了苹果,望眼一看,整个世界都是一片红红火火的颜色。
在我们眼里,在秋天最好的事就是抓蚂蚱了,每一片草丛里都藏着许多跳跃冠军,随便就能抓到一只。我们都想把他们撞到瓶子里,养着他们,可大人们总是把它们炒着吃,说是有营养,可我一点都不想吃他们。
上个周末,我爸爸带我去天堂寨。正值秋天,秋高气爽,我们还没走到一半,就在大路边上发现啦一个笨家伙,想横穿马路,他是当地的猎手。那只刀螂走到一半是被我抓到了,因为它那件用于草丛中的“隐身外衣”暴露在了灰色的马路下。我一把抓到了它,但他不停地挣扎,我立刻捡起路上的一个矿泉水瓶,把它塞了进去。等我的矿泉水瓶中的水喝完了,我便把它倒出来,经过我的一番周折,把它塞到了那个干净的矿泉水瓶当中,我又抓啦几只蚂蚱放进去,可它一直也没吃到,任由蚂蚱们跳来跳去。回来的路上又抓了一只刀螂,我把它们装到一个瓶子里,他们便开始搏斗了。最后,有一只刀螂胜利了,战利品便是另一只刀郎的尸体。这可是个大家伙一天能吃30只蚂蚱,因为我喂不起它,所以我只能送给我乡下的弟弟。
秋天,多么美丽的季节,我最喜欢秋天了,因为我就是在这个美丽的季节出生的。
秋天的颜色并不是多种多样,但我依然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颜色,喜欢秋天的果实,喜欢秋天的景色,也喜欢秋天的阳光。

我所喜爱(2)

我所喜爱的秋天是风雨雷电俱全的,我喜欢风吹过身边时那凉爽的感觉,我喜欢雨的连绵不断,以及雷电的宏伟,磅礴,另外,我还喜欢那五彩缤纷的水果。
我喜欢有风的秋天,因为我想每天都能够看到曼天飞舞的黄叶,风停后,还可以看到遍地金黄的景象,而且我更喜欢风吹动衣襟带来凉爽气息时的感觉。
我喜欢的秋天是有着连绵不断的降雨。又要砸的秋雨像蝎子一样散落在地上。
雨后,被雨水洗刷过后的空气格外的清新,人的心情也焕然一新,所有事物都焕然一新,一切事物都变得新奇了,不一样了。
我喜欢那雷电的宏伟磅礴。那流星一般的闪电令人赏心悦目,那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震撼人心。千里的雷声万里的闪令人心潮澎湃。每当我遇上雷雨天时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雨中静心为闪电数秒,并静静地欣赏着。
我还喜欢有着各种水果的秋天,吃货们(也就是我)可以在这个时候一般口服了。有初秋时的杏和李子,中秋时分的枣和无花果以及秋末的柿子。其中我最喜欢吃的无花果的秋天成熟,那甜美的味道令人难以忘怀。
此外,还有很多花在秋天盛开。虽不是百花齐放,但也同样是亭亭玉立,特别是金丝菊,不止美丽,同时也绽放出了无限的生机。
我所喜爱的秋天是一个丰收年,种地的农民们都乐开怀,我们的国家也会富裕起来,这就是我所喜爱的秋天。

我所喜爱(3)

在人们的印象中,秋天应该是金灿灿的,但在我的眼中,姥姥家的秋天,是绿油油的。
就在不久前的十一假期,我们一同去了姥姥家——潍坊临朐。
青州,是著名的花都,随处都可以看到公路旁边盛开的鲜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艳。可不同的是,到了秋天,在美丽的花儿也抵不住嗖嗖的小北风,于是,便都败落了。这不,在去姥姥家的路上,除了些早已枯黄的藤蔓缠绕在孤单的石柱上,陪伴它的,也就只有匆匆的行人和凉爽的北风了。
因为姥姥家在农村,当我看到城市中的景色都如此“萧条”后,不免对姥姥家的样子感到岌岌可危,毕竟,这次回去,除了看望姥姥姥爷,主要还是游玩呀!
一路上,我不停的催促爸爸,开快点,再快点,可这一路上却有那么多的车,在马路上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整的跟赶集似的。好在后来爸爸走了一条偏僻的乡间小路,算是抄了个近道吧。可令我吃惊的是,刚刚城市的景色和乡间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乡间的小路虽不及城市的宽大,景色却美得醉人,在一排排整齐的篱笆后,是一架架翠色的葡萄藤,在葡萄园的外面,庄户人家在一旁支着大伞乘凉,顺带着买着葡萄。
终于,车子停了,到家了!
妈妈在一边和姥姥谈家常,这可是让我和爸爸捉了空子,跑到了后山上。
“哇!”我不禁轻声感叹了一句,本以为山上会空落落的,没想到却是绿油油的,那种绿,伴着那种一口“吸不尽”的空气,真的能够让你感到心旷神怡。
之后,姥姥又带着我们到南岭上摘柿子、豆角和其他农作物。南岭上的景色更是美丽,尤其是那些山楂,虽说还不太熟,但红彤彤的,大山楂挤满了枝头,我偷偷摘了一个,咬了一口,瞬间感到全身一激灵。站在高处远望,一大片一大片的,绿的舒服。
回家了,假期也结束了,虽说我们并没有在姥姥家待得太久,但我相信,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秋天。

我所喜爱(4)

悠悠五千年,华夏文明延绵不断,香馨不绝。从秦淮两岸的香拥翠绕,到藻荇悠悠的康桥,中国文化,以其特有的博大精深和包容性,醉倒了世人,征服了世界。

我喜爱她清新的味道。淡淡的墨香,泛黄的书页,虽然中华文化以其古老延绵而著称,但透出的那股沁人心脾的清新却如夏日清风般澈明透亮。“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这是五柳先生不羁世俗牵绊的清新;“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这是苏东坡游于江上的清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易安居士羞涩甜蜜的清新。

我喜爱她厚重的灵魂。中华魂一向令世人敬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文天祥对中华魂的诠释;“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是苏武用铮铮铁骨为中华魂奏响的赞歌;“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鲁迅对其厚重灵魂的尊重。“苟利国家生死以,不以祸福避趋之”这是林则徐对厚重灵魂的增彩。这厚重的灵魂,屹立不倒,永存天地。

我喜爱她磅礴的大气。“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是王维在沙漠中对中华文化大气的吟唱。“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是王昌龄对中华文化大气的击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是岳飞对中华文化大气的体现。这大气,胸怀广阔,包纳天地。

我喜爱她淡淡的忧伤。“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这是杜甫对山河破碎,年华易逝的忧伤;“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这是晏殊对现实无奈淡淡的忧伤;“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这是辛弃疾对忧伤的记忆。

我喜爱的中华文化,清新,厚重,大气,却也有淡淡的忧伤。这才是东方明珠应有的光泽,不偏激,不退避,流芳千古,永葆年华。


我所喜爱(5)

我所喜爱的不是秋天,但在我的想象中秋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
我喜爱的秋天是一个多变的季节,希望他前半部分是炎热的,可以继续吃冰糕,冰激凌,然后中间有几天不冷不热的时候,这样就可以间接的发展后面的剧情。最后就是下雪天了!
这样的话,秋天还不是十全十美的但也可以用一句俗语来形容,那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那个东风其实就是——放长假啦!
在长假中可以与同学打雪仗,还可以在炎热的天里吃冰糕,哇塞,这简直就是一个十全十美、天衣无缝的季节啊!
放长假还可以去游泳放松,或者骑自行车出去玩,要是是一个登山爱好者的话,也可以去爬山呼吸一下新鲜的山顶上的空气。
我不仅是一位吃货,爱好吃冰激凌,也是一个小登山爱好者呢!
去年我就去爬山了,因为是秋天去的,所以印象很深刻!满山都是火红火红的枫叶,那是一种非常美丽也非常壮观的景色,一山的枫叶都可以和奥运会的火炬相媲美,一下就可以吸引住人的眼球,让人们难以忘怀,因为这简直是太美了!
再就是下雪可以打雪仗 !
之前下雪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去玩,我们就玩得打雪仗。首先我和同学先对了几个雪球,然后把它们堆成一个圆形,这样我们就可以在里面躲避敌人的攻击。然后我们又分配工作,他负责做雪球,准备攻击,而我则负责加固一下“雪堡”!不一会儿,我们就好了,但是敌人只有寒酸的一面雪墙,这样从边上就能达到他们!
在之后的十几分钟里,敌人被我们打得不堪重负,终于向我们投降了。yeah,赢了!
听了我的想法和故事,你是不是也很想要呢?

我所喜爱(6)

春天带给了我们生机,夏天带给了我们阳光,冬天带给了我们欢乐。而秋天带给了我们些什么呢?
我心中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是凉爽的季节,是灿烂的季节。
送走了烈日当头的夏天,转眼将要迎来的,是那清凉、凉爽的秋天。
一阵细细的、清凉的秋雨过后,雨滴仍然停留在那早已变成金黄色的叶子上不肯落下;一阵微凉的秋风扫过,一片片金黄色的树叶像蝴蝶般纷纷落下,在空中用美丽的“姿态”翻飞着,翩翩起舞,美丽至极。
还有那一片一片的枫叶树。秋天一到,所有的树叶都慢慢变成了黄色,唯有那壮观的枫叶林长出了火红色的叶子来。看!放眼望去,那火红的枫叶林仿佛就像那燃烧起来的火炬,但是现在的这场面,可比那火炬要美丽壮观上一百倍、一千倍呢!
凉爽的秋雨、金黄的落叶,还有那似火般的枫叶林,处处让人心神荡漾。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表现秋天里的美丽。不可少的,还有那已经长熟了的庄稼和果园。
来到那一望无际的田野里,金黄色的稻田映入了我们的眼帘:玉米、大豆、水稻、高粱……等农作物是庄稼里不可缺少的粮食。
还有那丰收的果园。瞧!苹果、梨、石榴、柿子……一棵棵果树上好像都隐隐约约飘散着果实的鲜美似的。红红的苹果都笑红了脸,而一个个石榴也都咧开了嘴,露出了它们的一颗颗“牙齿”……
秋天,是凉爽的季节,因为秋天的到来带给了我们充满诗意的秋风和秋雨。
秋天,是灿烂的季节,因为秋天的到来带给了我们美丽壮观的景色。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因为秋天的到来带给了我们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我们在这凉爽的秋天中,来一起收获知识,收获快乐,收获成长吧!
我所喜欢的秋天,就是这样……

我所喜爱(7)

现在是秋天,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我不太喜欢秋天。
秋天是一个使人充满思念的季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中写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句话体现出了马致远在秋天思念亲人的感受。有很多人都有这种感受,一种思念,回忆的感受,我也会有这种感受,每当我看到树叶落在地上,我都会想:以前的这个时候我都在干什么?上学,吃饭,玩耍,还是学习?这些我都已经忘记了。那些不起眼的小事总会在这时跃入我的脑海,但我却总是想不起来,这样的回忆实在太难受了。
我最不想想起我的小龙虾,我上小学的时候曾养过两只小龙虾,那时我已有时间就喂它们,它们跟我一样,吃的很多。我养了一年多,就在第二年的九月份,它们被冷风吹成了冰块,所以我一点也不喜欢秋天。
我非常希望秋天变成一个我喜欢的季节,在我的理想中,秋天是这样的:秋天的风是非常温和的,不像现在一样总是像一只疯狗,到处乱吹;雨像细纱一样,让我们感到非常凉爽,但不冷,这样就不会把动植物们冻死了。
还有就是不落叶,这样树就不会这么难看了,到处一片生机,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思念了,大家也可以打起精神来认真的学习和工作,精神好了身体也会健康,不用总是打针吃药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不太喜欢昆虫,因为它们在秋天总是从树上掉下来,吓我一跳,有些昆虫还喜欢趴在我的身上,把我当成树,像蚊子等会飞的昆虫还总是跑到家里,所以我希望秋天不会有这些虫子,虫子不会离开树,这样我就不用怕被小昆虫吓到了。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秋天。
我喜欢想象中的秋天,但不喜欢现在的秋天。我喜欢的秋天是一个温暖,快了,没有思念的秋天,一个没有凄凉的秋天。

我所喜爱(8)

我喜爱的诗人,是孟浩然。哈,并非我和他的名字里都有一个“然”字,而是我真真切切喜爱他作的诗里面的景和物。

孟浩然是襄州襄阳人,世称孟襄阳,因为他未曾入仕,也就是没有去当官,所以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是个洁身自好的人,不乐于趋承逢迎。他耿直的性格和高尚的情操,为人倾慕。李白曾有诗篇赞美孟浩然道:“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侍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这首诗的后两句尤其突出表达了对孟浩然的仰慕之情。

在孟浩然众多的诗篇中,我很喜欢《秋宵月下有怀》,明月峡的孟浩然吟诵道:“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惊鹊栖未定,飞萤卷帘入。庭槐寒影疏,邻杵夜声急。佳期旷何许,望望空伫立。”瞧:明月、露水、飞萤、槐树,多么优美!作者望着明月,触景生情,流露出自己心中的闲愁。这首诗又写景、又抒情,有静有动,有景有声,虽然暗含了作者的落寞之情,但整首诗很有光彩。

再者,《宿建德江》也很美,看,孟浩然暮色时分独立船头,轻声诵出:“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好一副美妙的画卷。

孟浩然是山水田园诗人,他作的诗大部分是无言绝句,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富有超妙自得之趣。

我最喜欢的诗人孟浩然,怎么样?


我所喜爱(9)

今年,发生了一件大事,便是艾博拉病毒的出现,它将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它的身上,让人不寒而栗、心惊胆战,生怕是自己被传染了,而在美国,第一位被查出患有艾博拉病毒的病人,也在今年秋天不幸逝世,这更让人们变得恐慌、措手不及,所以,今年秋天让我难以忘怀。
不仅如此,秋天也是上学的日子,由一件家庭大事,出现了。郭羿辰同学,终于……上小学啦!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上一年级的时候,有的穿上校服,带上校卡,屁颠屁颠的走进自己的班级;有的哭哭啼啼,又拖又拉也不进门的;还有的孩子,安安静静,满脸泪水却又不敢回头看一眼的……总而言之,一年级是一个让人心生怜爱之心却又不敢靠近的捣蛋鬼,所以,今年秋天也是一个开心的季节。
秋天,农民伯伯种麦子、摘苹果的季节,秋高气爽,硕果累累,我前年的秋天也是硕果累累啊!那一年,我们去长岛,爸爸妈妈还有我住在三姑三姑父的家里,(它很大,还是个双层的小别墅)第三天早晨,爸爸妈妈要去看日出,因为我起不来,便在家中睡了个大懒觉,但是第四天早晨,他们强拽着我去海边看日出,这不去不知道,一去,可把我高兴坏了,虽然日出没看成,但是我却奇迹般的抱了一只小狗,那时候,我正在吃玉米火腿肠,看它饿了,便喂给它了几口,记过它爱上了火腿肠。因为它的毛发为米色,所以它的名字叫大米。它是我人生拥有的第一只狗狗,所以那一年秋天是值得纪念的。
十一国庆我出去爬山,去了河南万仙山八里沟,第一天去了万仙山的郭亮村,我们坐了一上午的车,爬了一下午的山,第二天,我们来到了八里沟,开始了我们的下八里的路程,我们一直爬呀爬,爬了一天才完成了路程。第三天,我们有改为了上八里,先爬山,后来又坐电梯到了顶端,那时,我才领悟到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哇!我们沿着一个又高又陡的楼梯下了山,真是令人激动!所以,这也是个令人激动的秋天。
秋天,真是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我所喜爱(10)

我的好朋友说我太小樱迷了,但我相信所有真正了解小樱的人都喜欢她。因为它的活泼、可爱、天真,还往往有些糊涂,是个很有精神的女孩。最重要的是她那张童稚的笑脸,如同春天一般,又如天使般,她的微笑往往给身边的人带来了温暖。还有她内心深处的勇敢与坚强,遇到困难不会退缩和她那句经典的“绝对没问题”,当然这之中包含了朋友对她的信任。而且,她还有许多我们羡慕的东西:她有魔法,是库洛牌的继承人,小樱牌的主人,有一个温柔且精通料理的好爸爸,一个呵护自己还爱欺负自己的好哥哥,有永远支持她的知世,可爱有贪吃的小可,外表冷漠的月,美丽的妈妈以及许多好朋友,当然还有一直默默支持她的小狼……

说道这里让我不禁佩服起那四个CLAMP姐姐能创作出这么让我们喜爱的小樱来。喜欢小樱,不仅如此,在遇到困难时都会想起小樱,想起她的微笑,于是,便拿出勇气,面对困难。或许小樱就是这样让我喜欢又影响着我吧!

如果你还是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小樱,那我只有告诉你:因为——喜欢,就是喜欢。


我所喜爱(11)

鸟语花香、春暖花开的是春天,百花盛开、骄阳似火的是夏天 天寒地冻、大雪缤纷的是冬天,而秋天又会是怎样的呢? 秋天的太阳,失去了为它遮挡的云海。圆圆的,红彤彤的,挂在天上。秋日的阳光不如夏日的猛毒,也不乏暖意,抚摸着一切。一早起来时,阳光穿过丝丝薄薄雾气,照到身上时只有细弱的光线,感觉像抱着一个热水袋。阳光如小火,慢慢将果实和农作物烘熟,再将它们的香甜气息挥发出来,让整个秋天都是甜丝丝的。阳光软绵绵的,柔柔地洒在世间。
我所喜爱的秋天是温暖的。
秋天的田野像金色的海洋,稻子金灿灿的,像撒了一地的金子,又像一条又长又宽的黄地毯;沉甸甸的谷穗笑弯了腰,像是在和人们敬礼;胖乎乎的棉桃吐出了一团团棉絮,像羊毛一样柔软;颗粒饱满的高粱涨红了脸,等待着人们来收获。秋天的果园瓜果飘香,苹果通红通红的,像一个个高高挂起的红灯笼;梨子金黄金黄的,像一个个又大又圆的金元宝;葡萄紫红紫红的,像一粒粒晶莹剔透的水晶球;还有那笑得合不拢嘴的石榴,也等着人们去摘呢!
我所喜爱的秋天是丰收的。
秋天的树林五彩缤纷,挺拔的常青树变成了深绿色,像一个个威武的大将军;渐渐变黄的梧桐树叶随风舞动,像是在和人们招手;火红火红的枫叶红得像晚霞,又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秋天的花园争奇斗艳,散发着淡淡清香的桂花,远远望去,像是在绿色的绣花布上点缀着一粒粒金子;最美的还是那怒放的菊花,黄的赛金,白的如雪,粉的似霞,红的似火,有的像珠帘,似发丝,如仙女下凡;有的像圆盘,又仿佛一个个金灿灿的小太阳。
我所喜爱的秋天是五彩的。
秋天是一首优美的诗歌,字里行间透着爽朗清新;秋天是一幅绚丽的画,五彩缤纷,引人入胜。当枫叶凋落的一刹那,当菊花盛开的那一刻,当果实飘香的那一时,秋天,就到了。

我所喜爱(12)

10月的天,充斥着满是秋的韵味,比起作者口中那生机勃勃的春天,画家眼中草木盎然的夏天,摄像师手下纯洁无瑕的冬天,我更偏爱这带给我点点舒心的秋天。
秋天的雨,它是圣洁的,每当秋夜来临,橘红色的天尽头的那一抹蓝也逐渐褪去时,秋雨便来了,如果说,春天的雨浸润着的是初生的芽儿,夏天的雨淋漓的是茂盛的绿。那么秋天所浸滋着的便是春天、夏天的所有、一切。秋天是个回顾一切的季节,每当那微凉的雨滴在或红或黄的叶片上时,便令秋叶绽放出她最美丽的微笑。雨后,叶片上的露珠是秋叶的泪滴,秋天的雨,使秋叶想起春天时自己初出芳芽还未完全成长的那稚绿的自己;紧接着,是自己夏天时年轻气盛无畏无惧傲然挺立的日子。现在秋叶眼中的秋,是一切将画上句号的季节,曾经怒放的花朵,也失去艳丽,化作颗颗饱满的硕果。秋天,你的秋雨记载着过去的半年,你又将带着这些曾经努力奋斗过的热血日子,去哪儿?秋天的一场大雨又使我回想起另外一场不知名的一场秋雨;小时候的我也最爱秋雨,爱它带给我们的那股清新与那一缕的惬意。洗却身心上早已过半年的劳累。秋天像是在对我们悄悄地说:“辛苦了。”
秋天的美,不止在雨。秋天的每一朵花朵,都能使你悄然入梦,因为秋天的每一朵花儿都盛产着它独特的灵气。春天、夏天的花儿皆像油画,画中的花,一朵一朵无不鲜艳缤纷,秋天的花则像水墨画,给你一种说不出来的傲然挺立的义气,夕阳中的花,仿佛在向秋风宣告:我是属于秋天的花!秋风为她吹的愈加清凉素美,它拂过一朵朵正在展览的秋菊的裙摆,令它们不断摇摆着舞动着。乡野中的大波斯菊是最会享受的,若你无意中踏入这纯净之土,每一朵大波斯菊都会毫不用力的邀你坐下、静下,去欣赏着独特而又美丽的秋,秋天在秋花的眼中不知是句号也是每一朵秋花的逗号。
踏秋之歌,另一个带领我们走进秋的,也是最随处可见的——秋风,他总是暗自躲在角落里,上操时,楼梯的扶手旁,他一直静静地在那里等着,是这默默的秋风,带领我们走进了秋季运动会,是他,吹动这运动员的发梢。秋天,他不像春:是万物文章的开始;他不是夏:是万物文章的逗号,也不像冬:是万物文章的句号。秋天是一个分隔号!结束了上半年的劳累,又开始了下半年的一切。
秋,秋,每当我念起这个字时,每一遍意味着的都有着些许的不同,我无法描绘它,因为秋总是那个最多变的季节,这样的秋天便是我最喜爱的秋,正因如此,此时此刻,世界如此美丽。

我所喜爱(13)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是诗人刘禹锡在《秋词》中的一句诗,而我对秋天的感受与诗人也恰好相同。在我眼中,秋天远胜过春天。
或许是受了冬天寒冷的影响,在我的感觉中春天的温度并没有秋天温和。在刚入春时,我甚至经常察觉不到春天已经来临的现实。秋天可就不同了,她总是可以让人们不得不承认她的到来。一场又一场的秋雨,田地里丰收的果实,一片又一片将落的黄叶,这些都是她那最经典的标志。
说到秋雨,那就当然要与其它的雨作一个对比了。秋雨是湿润的,它从来不大张旗鼓地告诉人们它的到来,它就只是默默地、无声无息地来到大家身边,而且带来的寒意也是少的。那别的雨呢?不是电闪雷鸣,就是风雨大作,有些甚至还令人浑身打颤。
秋风,如果说它是微弱的,它并不是;如果说它是强大的,它也并不是。它的风力是适当的,它不会让人感受到寒冷的滋味,而带来的却是那种令人清凉的感觉。这是一种其他三个季节都没有的一种感觉。相对比来说,冬天的风太冷,夏天的风又太热,唯独春天的风虽然也有一些优点,但我个人的心目中它温度上还是比秋天冷一点的,所以我还是最喜欢秋天的风。
菊花,它应该可以算为秋天的专属花朵了吧。它开的大方、不娇嗔,给人的是一种独特的美。
秋天有太多的美好。她是农民的心中最富有希望的季节,丰收的果实带给农民的是无尽的喜悦。我想,应该很少有人会不喜欢秋天带来的感觉吧。温暖又不失清爽,而且还不干燥。在有些炎热时,又有清凉的秋风解除身上的燥热。这种感觉就好像在口渴时得到了一杯水一样。
所以,我喜爱这样的秋天胜过春天。

我所喜爱(14)

生活中我们喜爱的动物有很多,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还有一项非常棒的本领,捉老鼠,你们猜到是什么小动物了吗?那就是小猫。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小小的耳朵竖地直直的,似乎在听些什么;它睁开大眼睛滴遛滴溜的转,好像在观察这个陌生的世界;四肢软软地卧在地上,可爱极了。

刚满月的小猫离不开吃妈妈的奶,只要一会吃不到就会开始“喵喵”地直叫唤,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你,你忍不住就想让母猫来喂奶。这个时候的小猫走路也不稳当,小的脚掌,踩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走路,可总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小猫跟我们一样,也有自己最喜爱的食物。它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条鱼或瘦肉,它便会像饿狼一般跑过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但如果是水果或蔬菜之类的,它也只是嗅嗅,便走了。

虽然猫一天里睡眠很多,这就是为什么会被称为“懒猫”了,但是这可一点不耽误它抓老鼠的工作。他的耳朵特别灵敏,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它的耳朵就会动,有老鼠走近,他就会扑腾的一下站起来。

因为小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想知道猫为什么总能发现老鼠吗?首先是因为它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小猫的性格有些任性,它们和狗狗不同,会听从主人的命令,集体行动。小猫总是我行我素,因而它不将主人视为君主,唯命是从。有时候,无论你怎么叫它,小猫总会当作没听见,独自享受着自己的世界。猫和主人并不是主从关系,把它们看成温顺的朋友去爱护,就会相处的很好。也正是这种关系,才显得独具魅力。另一方面猫把主人看作父母,像小孩一样爱撒娇,它觉得寂寞时会爬上主人的膝盖,或者随地跳到摊开的报纸上坐着,尽显娇态。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喵呜”地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是很爱干净的,经常清理自己的毛。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小猫在很多时候,爱舔身子,自我清洁。饭后猫会用前爪擦擦胡子,被人抱后用舌头舔舔毛。这是小猫在除去身上的异味和脏物呢。猫的舌头上有许多粗糙的小突起,这是除去脏污最合适不过的工具。在主人抚摩猫以后,猫舔自己被抚摩的地方:猫在记忆人的味道,因为它担心与主人分开后找不到主人。许多人误认为这是猫嫌弃自己脏呢!

五年级:付馨竹


我所喜爱(15)

牡丹国色天香,桂树香飘十里,兰花则高雅美丽。但我却喜欢那翠色欲流的竹子。

春天的植物们像睡醒了似的,睁开了双眼长出嫩芽。竹子也不例外,它慢慢地睁开了双眼,却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但它没有放弃,拼命地向上钻着,啊!原来它在冲破大地呀!那嫩绿的竹笋就像个小宝宝似的,必须精心呵护。它一边不停地喝着那甜甜的雨水,一边贪婪地吮吸着太阳散下的阳光。

竹子经过一年的呵护,一下子从“幼儿”变成了一位“青年”轻轻地抚摸,已不像之前那样脆弱,而是变得笔直挺拔。

如果你有认真观察过竹子或许你会发现:竹子在一年四季中永远还是那个坚挺不拔的样子,并没有开过花。这让很多人就马上下定论说:“竹子肯定不会开花。”其实竹子是会开花的,但是它一旦开花就代表着死亡。因为竹子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开花结果,散下种子。

呼——北风呼啸,在这寒冷的冬天,竟还有三种植物生长着。原来,是那寒冬“三剑客”呀!——竹子、梅花、松树。

在北风中竹子越是寒冷,越笔直翠绿。远远地望去,就像一位不怕风吹雨打、不怕寒冷的战士,一动不动站在那里。

从古至今,中国的伟人们,每个都是那么的坚强、高洁。这不正是竹子那高尚的品质吗?竹子那朴实无华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喜欢竹子,因为它那坚忍不拔的精神。


我所喜爱(16)

生活中我们喜爱的动物有很多,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还有一项非常棒的本领,捉老鼠,你们猜到是什么小动物了吗?那就是小猫。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小小的耳朵竖地直直的,似乎在听些什么;它睁开大眼睛滴遛滴溜的转,好像在观察这个陌生的世界;四肢软软地卧在地上,可爱极了。

刚满月的小猫离不开吃妈妈的奶,只要一会吃不到就会开始“喵喵”地直叫唤,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你,你忍不住就想让母猫来喂奶。这个时候的小猫走路也不稳当,小的脚掌,踩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走路,可总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小猫跟我们一样,也有自己最喜爱的食物。它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条鱼或瘦肉,它便会像饿狼一般跑过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但如果是水果或蔬菜之类的,它也只是嗅嗅,便走了。

虽然猫一天里睡眠很多,这就是为什么会被称为“懒猫”了,但是这可一点不耽误它抓老鼠的工作。他的耳朵特别灵敏,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它的耳朵就会动,有老鼠走近,他就会扑腾的一下站起来。

因为小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想知道猫为什么总能发现老鼠吗?首先是因为它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小猫的性格有些任性,它们和狗狗不同,会听从主人的命令,集体行动。小猫总是我行我素,因而它不将主人视为君主,唯命是从。有时候,无论你怎么叫它,小猫总会当作没听见,独自享受着自己的世界。猫和主人并不是主从关系,把它们看成温顺的朋友去爱护,就会相处的很好。也正是这种关系,才显得独具魅力。另一方面猫把主人看作父母,像小孩一样爱撒娇,它觉得寂寞时会爬上主人的膝盖,或者随地跳到摊开的报纸上坐着,尽显娇态。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喵呜”地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是很爱干净的,经常清理自己的毛。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小猫在很多时候,爱舔身子,自我清洁。饭后猫会用前爪擦擦胡子,被人抱后用舌头舔舔毛。这是小猫在除去身上的异味和脏物呢。猫的舌头上有许多粗糙的小突起,这是除去脏污最合适不过的工具。在主人抚摩猫以后,猫舔自己被抚摩的地方:猫在记忆人的味道,因为它担心与主人分开后找不到主人。许多人误认为这是猫嫌弃自己脏呢!

五年级:付馨竹


我所喜爱(17)

孙海平教练:

你好!

我知道,在我未给您写信前,您可定不认识我,但您一直是我心中最喜爱的教练。此时此刻,我万分荣幸与您这位鼎鼎有名的教练通信。

教练,您正在见缝插针,为刘翔叔叔的训练而奋斗吗?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您这样争分夺秒,必定能为刘翔叔叔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铺下光明的夺冠之路。刘翔叔叔的一次次跨越,像一阵阵呼啸而过的风,已成为中国体育的一个象征。您已及他背后的集体,因为抱着同一个团体精神;脑海里都树立同样着一个为国争光的想法;不约而同地帮助刘翔叔叔全力训练备战奥运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2008北京奥运会的气氛逐渐凝固起来。您和刘翔叔叔为了全力以赴2008,未能来参加今年的春晚。我再一次被您的所作所为感染了。固然您不能在奥运会上像运动员那样奋力拼搏,然后一举成名。但教练您一定也热爱体育,热爱着奥运会吧!是呀,有多少世界人民都在关心着一届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它不但地培养每个国家的团结力,同时还锻炼着各国人民的身体,受世代人们的欢迎。

孙教练,您现在内线为刘翔叔叔训练、指导和鼓励;我也在这儿为您,和参加奥运会的所有人员加油!

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冲着对奥运会的那鼓热情,浙江4700多名群众参加了“奥运火炬手浙江选拔”。台风“圣帕”带来的大风,浇不灭选手参与奥运火炬选拔手的超高热情。

8月19日,从4700多名报名中还海出来300名选手,一大早来到杭州嘉华国际写字楼,参加复选。(我也是其中一员)上午复选,(300进60)。清早,我和很多入围者早早来到赛场,一边吃着早点,一边翻看奥运资料——“临阵磨枪”。议论中,有人说:“我不紧张。我知道自己选不上的,但奥运意义重大啊,来了就是胜利!”由于考题都很简单,不少年轻人气定神闲地出了考场。最后尽管我落选了,但又觉得能以参加火炬手参加奥运,这本身就是件有意义的事情。

教练,您说时吗?来了就是胜利呀!一天选拔下来,许多人还在聊天,彼此间自然而然变得亲近些了。

“场外十年功,场内一分钟,”奥林匹克的比赛和各种竞选,都让人们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快听:奥运会的脚步进了,更进了,全中国人民的心都在为此颤动。

孙海平教练,加油啊!

祝您:

能训练出为2008北京奥运会争光的选手!

您的支持者 殷婕


我所喜爱(18)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所喜爱的花彼岸花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彼岸花是一种很美的一种花。它是传说中自愿投入地狱的花朵,但被众魔遣回,但仍徘徊于黄泉路上,众魔不忍,遂同意让她开在此路上,给离开人界的魂们一个指引与安慰。

彼岸花分为2种,红色的花名为曼珠沙华,白色的叫曼陀罗华。但它们的花语是相似的,曼珠沙华的花语是无尽的'爱情、死亡的前兆和地狱的召唤;而曼陀罗华的花语则是无尽的思念、绝望的爱情和天堂的来信。彼岸花太美,有残阳如血似的妖艳,也有洁白如雪般的纯美,但看后心中涌起莫名的悲凉,感觉它和xx很像,承受太多不公平的指责,缺少太多真心的祝福!花和叶的永不相见,就像命中注定错过的缘分。那一团团看似妖艳的火红却让人感受到死亡的气息,完美的外表却无法掩饰惨淡的灵魂……正因为如此,它的花与叶才会生生相守,生生相错。才会在千年轮回许下永生永世在一起的诺言,这不就是最真挚的爱恋吗?

这种花真的很美,无与伦比的残艳与毒烈般的唯美,它好象活的一样。但却很凄凉,感觉和昙花很相似,都是不曾受到祝福的花。火焰一样鲜艳,血一样凄美,绽放在彼岸路,凄美的命运!彼岸花的美,是妖异、凄美、死亡与分离之美。但或许这并不是它想要的命运。曼珠沙华这个名字出自梵语,原意为天上之花,大红花,天降吉兆四华之一。佛典中也说曼珠沙华是天上开的花,白色而柔软,见此花者,恶自去除。所以它还是美的,来自那光明的美......

在去往地狱的路上,将会看到华丽的彼岸花盛开。内心将会有上一点安慰与寄托,这也就是地狱少女喜欢这花的原因。又有一说,彼岸花和xx花同为象征着十二宫星座中的天蝎座的花。不管它象征什么,又代表了什么。我仍喜爱它,祝福它!


我所喜爱(19)

轻灵的音乐袅袅升起,而肆意潇洒的歌词倾斜而出,我沉浸在这音乐的美妙世界中。

“浮光穿过/无边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脆的嗓音赶走了一天的疲倦,如一股清泉缓缓流淌在心间。

记得当初偶然在表姐那听到的这首歌。那时,表姐在玩游戏,我在看书,当旋律轻轻响起,我注意力便其中到了这这首歌上了。歌曲时而清新优雅,时而又热情奔放。一曲完毕,我从沉醉中醒来,问表姐:“这首什么歌?这么好听啊!”“好听吗?我不觉的诶。”表姐眼睛不离开游戏,随口答道。“可是??”“好了。”表姐脸上露出了笑容,游戏打通关了。“我帮你找找,恩,在那,叫什么西藏,哦,‘我要去西藏’!真奇怪,这有什么好听的啊,我给你听听更好听的!”说着,便打开的另一首音乐。当刺耳吵闹的声音响起,我沉默了,看着表姐沉浸在音乐中,开了门走了出去??

对于表姐,我只能说个人的音乐欣赏不同。但对于自己,我承认我是偏爱乌兰托娅的歌。因为她的那种轻灵飘逸,自由大气的性格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歌曲中,让人感到无限的放松。我想这可能与她来自青藏高原有关吧。在藏原上,悠然吃草的牛羊,快意奔驰的骏马与自由高歌的牧民,都洋溢着一种自由自在、清鲜自在的气氛。乌兰托娅生活在这,呼吸着清风带来的牧草香,歌唱着藏族特有的歌谣,当然,她的成功与刻苦的努力分不开,可,终归来说,是呼伦贝尔大草原使她养成了这样豁达的性格。

假设,她生活在繁华的都市,她是否会有这样的成就?是否还会自由的高歌?亦或是为生计而四处奔波?

如今,城市,越繁华的都市,越压抑着人心,折磨着生活在这的每一个人。学习的压力,工作的竞争,比赛的优势。成就、金钱、荣誉,人人都想得到。压抑,痛苦滋生在人们的心中。精神被束缚。人们无力反抗,或许就早已习惯。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望生死两茫茫/习惯了孤独黑夜也漫长/学莲花盛开在我心房——”尾音徐徐回响??

去西藏,即使那里经济不发达,可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足以令我向往。也许,乌兰托娅的歌声中所要表达出来的东西,就是我们被都市所束缚的某些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