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着迷(必备19篇)
以微笑面对
2023-12-12 01:21:47
其它
其它

为我着迷(1)

我喜欢大自然,因为接近大自然可以让我更健康、更有活力。

我喜欢欣赏大自然,眼睛所见到的都让我“赏心悦目”:山岗、小溪、原野、老树……让我心情愉快。我也用耳朵聆赏:风声、雨声、虫声、鸟声、水声……这些声音往往能平静我的心灵。

如果你曾认真的“感觉”,你将会发现在大自然里,也有各种不同的气味:不但野花飘散出特有的芬芳,连树木、野草也都各有特殊的气味,我能辨别出樟树、肉桂、松木、橘树、香椿、艾草、薄荷、香茅……这些自然散发的香气让我活力十足、神清气爽。

当我们全家走入大自然,无论是爬山、郊游还是散心,都令我又欢喜又敬畏,我爱她的无奇不有;爱她的包容广大;爱她的景色秀丽;爱她的变幻无穷。我也敬她的深不可测;畏她的难以捉模。啊!奇妙的大自然,你有多少奥秘?你有多少魔力?我已深深的为你着迷!


为我着迷(2)

在我的眼中,美术是最能让人享受,放松精神的。如果说,“人”都是灵魂的,那么画家的灵魂一定是色彩斑斓的……

水墨画,是于我情有独钟的爱好!我十分敬佩古人,他们仅用笔、墨、纸,竟可以画出令人身临其境的画作!让我赞叹的还有现代画家徐悲鸿,他亲自去观察马的神态、动作,他的一生都在画马,他所绘制的奔马图,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马的豪放与不羁。

沙画,是从西方流传至中国的,于我也是喜爱的。画沙画有几种简单的手法,如铺沙、撒沙、抓沙、漏沙等。站在沙画台前,总有无数个创意布满我的脑海。我觉得,沙画很神奇,他跟别的画是不一样的,一张画,另的画只能有一个画面,而沙画却不同,作画师的一个动作便能让他以另一个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我第一次接触沙画,画的是《小树苗成长记》。知道这如放电影般的画面是出自于我的双手,心里便成就感爆棚!

剪纸、窗花,都是我国的艺术至宝,也是我的业余爱好!剪刀和刀笔在纸上“奔跑”着,便能出现了许多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图案……

我提着笔,行云流水般在纸上作画。笔身在纸上优美地旋转舞蹈着,心中有说不出的美妙感觉。就这是我,一个“地地道道”的为画画而痴迷的女生。


为我着迷(3)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虽然只有短暂的十几年时间,但我为看书着迷的事数不胜数。

有一天,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练习本。突然,我不由得双眼一亮,走向一本本新出版的书面前,感觉版面挺豪华的,就随手一翻,一下子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走啊,去楼上买书去啊!”妈妈说。我早已被故事夺去了魂。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好。”“还上不上来了!”妈妈恼怒了。“马上!”我又心不在焉地应道。妈妈火冒三丈地走过来,一把夺过我的书,冲着我怒吼,“专看这些对提高成绩没用的书,还买不买练习本呢!”“好,好,好,快点把书还给我。”我着急地说。妈妈怒目圆睁。我一看情况不好,连声说:“好好好,这就去买书,不过先让我把书放回去啊!”我跑过去拿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在背后。然后,装模作样地说:“走啊,买书去。”来到楼上,我故意对妈妈说:“我们分头找吧。”然后,一等妈妈走开,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陶玮琪!”只见妈妈一把把我的书抢过去:“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我只好愁眉苦脸地请妈妈放过我。

还有一次,因为我的书看光了,只好请求妈妈带我去借书。妈妈说:“只看半小时,今天晚上还有事。”来到图书馆,我东找西找,看看要借哪些书好。“咦,那本不错。”“这本也挺好看的。”“那里还有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这张卡只能借八本书,可我借的书超过十几本了。我只好“忍痛割爱”三四本,可还多了几本,都是我很喜欢看的。我犹豫起来,现在我进退两难:一面是我最喜欢的书,一面是我只有半小时。好吧!只有一个办法了,我找了个地方,把其中一本退掉的书赶紧看完。不知不觉中,一本书我已看了大半,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你这臭小子,我都找了你好久了。”“不是说借半个小时的?”“你还说,我都找了你一个小时了,下次都不带你来了。”妈妈气呼呼地说。

尽管经常遭到妈妈的数落,但看书这个爱好,我仍难以舍弃。我已和书结下不解之缘。事实证明,看书使我受益匪浅。


为我着迷(4)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工作繁忙。我身边只有一本本书的陪伴。我尝试着去看,日子久了,便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习惯。

不久之后,我上了小学,看书的内容也高级了许多。最近新出的《龙王传说》,在家里已经堆得不知道有多高。每到夜晚,我就会拿起书看,越看越入迷,仿佛已经融入了书中的世界!那个世界非常奇妙。让人有一种想要一直留下来的冲动。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学校里老师公布了一道命令,不能再看一些网络小说!我并没有放弃,每到下课,我就偷偷拿出来看,有一次,我一如既往地拿出来看,由于书的内容精彩,我又痴迷在书中的世界,浑然不知老师已经在我身后。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书早已被老师没收了,我也吓了一跳。

我在学校看网络小说的事被父母知道了。家里堆积的“书塔”瞬间被一扫而空了,可这仍然没有阻挡住我对小说的迷恋。

四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部自己的手机。我在手机上下载了看书的APP,每天我都要看5个小时以上。父母知道了这件事之后,马上把我的网络关掉。可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对小说的迷恋,因为看小说不需要网络。

爸爸终于忍不住了,他把我的手机没收了,以为这样我就不能看小说了。可我还是有办法看网络小说。

每到中午,爸爸把我送到学校,等他走的时候,我偷偷地跑到学校对面的书店,装作选书的样子,偷看几则故事。连上课铃声响了我都没听见,后来我才发现上课了,急急忙忙地跑回了学校。

回到家的时候,不知是爸爸服软还是怎么的,把我以前的小说都还了回来,还多了几本新的,我到爸爸的房间门口,正听见爸爸正在和妈妈谈话,爸爸说:“孩子对小说这么着迷,我有什么办法?或许多看书,对他增加文学修养有好处!”

我在门口听到了,什么也没说,只是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爸爸开始支持我了。当然越是这样,我越要注意选择健康有益的书看。


为我着迷(5)

《我为诗词痴迷》

沈逸轩

窗边,一张古木桌上点着一盏悠悠的香,浸染了整个书房,铺开一本带内墨香的诗词,沉漫在风雅婉约之中,细品一杯清茶苦涩被诗中甜意化开,不知飘香醉在何底.窗外绵绵细雨滴答在一片清荷之上,化为珍珠,流入我的心房,“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特红"青碧色的荷叶,肉粉色的荷花,悠幽静寂的环境,我与诗词便醉在其中了,思绪飘啊飘,一直飘到了无边的尽头.....

金弋铁马,战古雷,鼓声四边起,战马长啼,威武雄壮,气势豪迈的土兵向敌军冲去,应声起,“冲啊"这一刻古代战场上的撕杀,就现在我的眼前,狼烟起,峰火染红了半边天,士兵们为了保卫自己身后的千万人民,毫不后退,准备与敌军决一死战,一滴滴鲜血染红了洁净的白纱,化为了亲人的一滴相思血泪。我站在城墙上,望着这场恶战,身后传来了一道声音,“他们是为了自己而战”我回头望去,发现那人早已不见踪影,我看着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化为透明,我知道.我该去下一个地方了。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妻古典美人李清照半卧在胡床上,望着花瓶后的窗外,半卷纱帘被风吹开,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势,比那花瓶中的红梅也要美上几分,深沉忧美的古典美人克如此好看,教人不禁看上几眼,果然,美的诗词出自于美人总不算乱说,星星点点的忧伤一点一点的漫上我的心尖我不禁为李清照的忧伤感叹万分,毕竟是一代美人怎落得如此忧伤。

“云想衣裳花想容” 这正走着狗娜步姿向宴会走去的竟是杨玉环,她身着一身大红孺裙,头上把着几支云珠根点缀的让人离不开眼,瞧,那李白即是醉了酒也瞧杨贵妃难的眼直了,见他提笔大作云想衣裳花想容,本不愿写诗的他,这一刻,怕也是动了心,这美颜盛世能瞧上一眼便是求也求不得的福气,见她微微一笑,步踩轻云来到宴会正中央,说着大方婉约的谢词,这真是不枉来一趟我正陶醉在杨贵妃的盛世美颜中,思绪便将我拉回了现实。

我用手俯着头,望着手中的诗词大全,微微一笑,诗词的短短几十个字,描绘了别人的一生,如果一生的总结能被写为诗词,流芳百世,就算倾尽所有的荣誉和幸运又有何事?这诗词终是我的最爱。

风也声寂寞,水远山高,谁在唱歌谣,一曲声未了,秋叶落晚照。昏黄的灯火和渐渐落下的秋叶和形单影只的我,走在去往未来诗词创作的路上,路上将行人纷纷,而我终始如一,在这文学之路上,越走越远。

我为诗词痴迷,我为诗词疯狂,我愿望在诗中,身在持中徜徉、不管风浪,无论苍茫,在心中的小舟上,扬帆远航.无论身后多少黑暗,无论身上多少负担,我都会向上心中的方向为诗词奋斗,而献出我毕生血汗,矢志不渝,走在光明的别道上。

诗词,我为你痴狂。


为我着迷(6)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我,为阅读而着迷。

那一天,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享受着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这时,在厨房烧饭的妈妈对我说:“儿子,快去给妈妈拿点盐。”“哦,知道了。”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一边继续拿着书看,一边顺手抓了一包糖递给她,然后又继续安稳地看书。结果,妈妈一看,便冲出来对我吼道:“我要的是盐!盐!”这时,我才从书中缓过神来,急忙拿了一包盐。

开饭了,我依然一边端着书看,一边吃饭。这时,妈妈不耐烦地说道:“别看了,先吃饭!”可我就是不听。我看书越看越入迷,结果竟然用筷子“舀”汤,用勺子“夹”菜,把旁边眉头紧锁的妈妈逗得哈哈大笑。

不知不觉,已经快9点了,该睡觉了,虽然我还想继续看书,但我却像一只小绵羊一样被爸爸赶回了“羊圈”,不过,没关系,我还有我的“深夜食堂。”

到了床上,我赶紧从枕头下拿出了书和手电筒,并快速缩回到被窝里。我打开手电筒,把书打开了,我看了一页又一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吸收着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我看得是那样入迷,竟没有发觉爸爸已经来到了我床前。

我被一只有力的大手从被窝里拽了出来。只见爸爸脸气得通红,怒目圆睁地瞪着我,从鼻孔里呼呼地“喷”出怒气,把我“臭骂”了一通。

这就是为阅读而着迷的我。


为我着迷(7)

在2012年的一场晚会上第一次见到了你,你是那样美丽,流线的外形、木质的纹路、优雅的琴声,都让我惊叹不已。自此我朝思暮想渴望得到你,终于在我的生日当天妈妈把你作为礼物相送,我终于可以与你形影不离。

我每天与你相伴,琴声从未间断。拨着吉他的弦,奏出弯曲的平行线。所有的形容词都不够描述心中的感觉,吉他的声音是有颜色的,有形状的,有动作的,有时如流水,有时如冰凌,有时圆如雨滴,有时刺麻如荆棘,有时来自天堂,有时来自地狱。我深深陶醉其中,编写着生命的歌曲。

秋天的雨季,我为了升入初中而加倍努力。妈妈说,你耽误了我的学习。我与妈妈冷战,最后还是不得已离开了你。我是那样的难过,那样的生气,甚至躲在被子里哭泣。我知道,我的世界不能没有你。

我感到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叹息。妈妈给了我选择的权利,只有证明自己,才能和吉他重聚。自此我更加努力,手中时刻握着笔。考试成绩出来,我考了大榜第一!终于妈妈把你还给了我,我兴奋不已,从此更加珍惜。

吉他,你让我无法自拔,如此着迷。但我发现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演奏不出心中的歌曲。我陷入了懊恼,一度想要放弃。妈妈出乎意料地为我请了专业的老师,通过学习和指导,我进一步认识了你。经过研究和努力,终于弹奏出了完美的歌曲。

吉他,我真的为你着迷,你让我开心,让我哭泣,让我明白了热爱会成为不竭的动力。我会合理地处理功课与学琴的关系,享受音乐带给我的乐趣,与你不离不弃。


为我着迷(8)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对我来说美食就是我的天!虽然我瘦瘦的,但是吃起来可不比胖子差。

不管是马卡龙、爆浆珍珠、熔岩蛋糕,还是红豆QQ奶茶,我都“来者不拒”。我可不是普通的吃货,而是终极吃货。

那废话不多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那个暑假,我同学生日,说要带我去一起“哈皮”,他们准备在万达的一家自助餐厅里吃。交了订金,我话没多说,开始细细品味起来。我先夹起一支金华火腿。啊!这火腿真香,外面一层皮被油裹上了一层,在灯光下油亮油亮的,开始烤了,这金黄的油在烤盘上跳着舞,“哔哔”地响着,过了一会儿,火腿烤熟了,这可真所谓是香飘十里,不说十里,百里都有了。我准备夹的时候,一双筷子突然“飞”了过来。哼,想和我这第一吃货抢东西吃,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筷子轻轻一转,把火腿踢到一边,再来个声东击西,一下子把火腿塞进嘴巴,我顾不得烫口就直接吞了下去。看到对方失望的样子,我得意地看了一眼,心想:哼,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落入我口的,还想跟我抢……

下午,我们还去了万达金街里的甜品店买了点八宝饭。这枫晶八宝饭果然比想象中的好吃很多。细腻的糯米,口感良好的果肉,冰凉甜蜜的冰淇淋,香醇浓厚的甜牛奶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再加上一块甜丝丝的、充满水分的香草果冻,这简直是皇帝才能吃到的东西。

这八宝饭再加上提拉米苏蛋糕和抹茶瀑布的清香,我相信天神吃了也会称赞,犹如玉露琼浆般的好味道了。

啊!这作文写出来时,我自己也要流口水了,谁让我是一个“终极吃货”。


为我着迷(9)

如果说到讨厌的动物,我首先想到的是:狗!

首先:听吧,安静的小区里总是传来它没完没了地“旺旺”乱叫声,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它又像什么心事似的,小声地拉长了声音如泣如诉————让你禁不住去猜想:它怎么了?

其次:它随地大小便:草丛里、道路上、花坛里到处能看到它的“杰作”,有时候不小心会踩到。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远离它。

而且它从来都是“欺软怕硬”,面对凶狠高大的大狗,它总是“俯首称臣”,晃动着它的小尾巴,像个小跟班儿一样跟在大狗的后面;可有的时候它却欺负可爱的猫、瘦小的狗,遇到小猫小狗它会冷不丁的咬上一口或吡着牙冲小猫小狗一顿乱叫,把小猫小狗吓着直哆嗦——

可是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狗不那么讨厌了,甚至开始喜欢它了。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在外面玩耍,听小朋友们嘴里嚷嚷着要去看看刚“生产”不久,正在“做月子”的狗妈妈及它的孩子们。我心动了,也跟着小朋友们一起去了。看到的场景让我心里产生了些许的感动:这是一个狗妈妈带着它的四个孩子。只见狗妈妈伸出舌头舔舔这个,闻闻那个,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慈爱和喜欢。小朋友们扔给它们好吃的,狗妈妈一口都不吃,全都一点一点的叼到小狗的身边,看着它们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狗妈妈还在小狗们的身旁为它们站岗、放哨。防止别的狗来抢食,若有别的狗企图靠近,狗妈妈就会主动出击,大声的叫着把它们赶出老远。如果夜间有什么声音,有什么动静,狗妈妈会警觉的竖起耳朵听,并向四周察看。若有人靠近它就会起身汪汪大叫——,狗妈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它慈爱、勇敢、负责。

从此以后,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为我着迷(10)

它,浑身都是白色的。骨碌碌的小眼睛在眼眶中不停地来去,有时伸伸发热的舌头,摇摇自己的尾巴。它,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泰迪狗。

如果算起来它今年已有5岁了吧!它是在我9岁那年来到我家的。弟弟对它很好奇,就瞪大眼睛瞅着它,我见这情势,拉拉弟弟的袖子,别吓着它。在我上学期间,弟弟就和它“推小车”,我很不满意,这分明就是欺负它嘛!从此,我再也不让弟弟碰它一根汗毛。

这小家伙特别喜欢睡觉!

它睡觉的姿势千姿百态,有时像青蛙一样懒羊羊的趴在窝中;有时像老母鸡孵蛋一样蹲卧在窝中;有时像刚出生的熊猫一样躺在那里。

它最喜欢吃鱼,你们肯定怀疑,它是不是从猫窝里爬出来的,你还别说,还真是!听爸爸说,它妈妈将要生它的时候,它家里关着门,就到了附近人家的猫窝里生下了它。它吃鱼的时候,从不低头吃,而是边用犀利的眼神死盯着我,边用舌头舔鱼,边摇着尾巴,好可爱啊!它喜欢坐在杯子里,超可爱的,萌萌哒~~~

有一次,妈妈叫我回家吃饭,我在邻居家没有听到,它像妈妈似的到她家门口生气的小叫了几声,并一路上前爪招地后爪不招地的回家。它居然知道叫我回家吃饭,这使我非常欣慰。我想:这滋味能永远驻于心头该多好呀!

可老天偏偏不让我如愿!

那是一个阴天,妈妈发现她在猫窝里,就叫它,它不出来,妈妈就下手揪它。拖出来一看,它正浑身打哆嗦,怎么办啊!我一直搂着它,泪水忍不住一下涌了出来,它慢慢口吐白沫,眼睛慢慢合拢。“不要,我不要你走,你走了,我就永远不理你了!”我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妈妈说它没法救了。它还是走了,去了极乐世界,它临走时的痛苦我无法想象,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给它想了一个名字——欢欢,它平时欢欢乐乐,可,现在……

我笔尖微微一颤,流泻一下当时的感受:

我与它之间的友情,往往使我无法走出痛苦!


为我着迷(11)

今天下午,我在家边玩耍时,发现了几只蚂蚁,看见他们正在搬食物。突然,一个问题从我脑中闪过: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难道他们的记忆力超常?眼睛特别敏锐?……带着一连串的问题,我去查找书籍。可是,不巧,我的《十万个为什么》刚被朋友借走。这可怎么办?

正当我苦恼时,我扫视了一下四周,突然,我眼前一亮,三步化作两步,向电脑前走去。我启动电脑,在网上用“百度”查找。经过几分钟的查找,我终于找到了蚂蚁不会迷路的原因。果然不出我所料:蚂蚁的视力和记忆力非常好,它不仅能根据陆地上的景物认路,还能利用太阳在蓝天上射下的日光认路和他的位置认路。

蚂蚁不但能依靠视力和记忆力来认路,而且能根据气味认路!

有些蚂蚁会在爬过的路上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它们能根据这种气味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它们不会迷路。但是,如果这种气味被其他气味掩盖了,那蚂蚁就会迷路了。

我知道了蚂蚁的秘密,受到了启发,想发明一种鞋子,这种鞋子主要帮一些年龄大了的老人找到回家的路,因为有些老人年龄大了会迷路。

穿上这种鞋子的人,在走过的路上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人类辨别不出这种气味,但是鞋子里安装的辨认器能辨认出。它的语音系统会告诉你向哪里走。但是这种气味不会被 ~扰。所以穿上这种鞋子,就不会担心迷路了。

世间还有许多奇妙的东西,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浙江台州黄岩区院桥镇中心小学五年级:陈悦


为我着迷(12)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为我着迷(13)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为我着迷(14)

不久前,我家来了一位很可爱的成员——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是我爸妈晚上出去散步时见到的一只流浪狗,我爸妈见他可怜,便把它带了回家,之后便在我家住了下来。之后我们帮他起了个名字——皮皮。

它的毛色很好看,背部的毛大部分是棕黑色的,只有小部分是白色的;腹部的毛全部是白色的;两只耳朵极像猪八戒耳朵;他的舌头很长,能够舔到它那又黑又小的鼻子;它的尾巴像一朵盛开的菊花,走起路来总是一摇一摆的。他的脚很短,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它来了我家也快三个多月了,我也熟悉了这只可爱的小狗,它很调皮、但很会讨好主人;他对陌生人很凶、但对熟悉的人很乖。

我们准备出去的时候,它总是很兴奋,总是想跟着我们出去,又是跳舞又是吠,比我们还高兴,让我们看着又好笑又无奈;但是如果我们是出去工作或上学我们向它摇摇手说声拜拜,它就会很乖地在门口坐着,目送我们下楼梯;等到我们下班或放学回来,刚上楼梯,它就明白是谁回来了,就立刻跑到楼梯口迎接我们。

到晚上我们总会带它出去散步,一般我们都不用拉着它,我们在前面慢慢地走,它就会在后面跟着。但是他很调皮,有些商店开着空调,他就趁我们不注意,一下子钻了进去,懒懒地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在那享受着空调,我伸手想抱它出去,它就直向着我吠,还扯松我的鞋带,不让我走,旁边的那些营业员看着直笑,让我都不好意思了。但是因为它长得很可爱,所以不少人很喜欢它。

它高兴的时候总喜欢跑来跑去;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跑到沙发底下躺着;它有时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有时让人又恨又怜;他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这就是我家的狗狗——皮皮。


为我着迷(15)

我家养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妈妈送给我的,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咪。

咪长得真讨人喜欢啊!它长着一身白毛,像雪似的,它有一双蓝宝石似的大眼睛,一到晚上就会发出蓝色的光芒。它的鼻子像一个小圆球,总是那里嗅嗅,那里闻闻。它那对尖尖的、薄薄的小耳朵总是那么灵敏。它的嘴边有六根长长的胡须,妈妈说,那是用来测量老鼠洞的大小。

咪很老实,白天,它喜欢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但是问,不管你怎样叫它,它就像没听见一样,理都不理你。有时你想逗一逗它,把它从美梦中弄醒,抱起来,它也不理你这一套,等你一松手,它就像一个软软的面团掉到地上,又顺势一滚,懒洋洋地到一边做美梦去了。

咪睡够了,就会变得格外活泼可爱。一见到主人,就蹭到脚边来。看到主人高兴了,就开始眨眼,摇尾,表演它的拿手好戏:时而站起来转圈,时而四脚朝天装死……等它表演完了,就依偎你,让你给它抓痒痒,似乎只有这样,它才能满足。

别看咪的淘气,可不要忘记它是捕鼠高手。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看见一个黑影悄悄地溜过,仔细一看,原先是咪。我想,咪跑到床底下干吗呢?我悄悄跟过去,哦!原先是咪发现床底下有一个老鼠洞,怪不得家里总有老鼠出没。咪就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老鼠最后出来了。咪猛地向前一扑,一下子就抓住了老鼠。它把老鼠叼到空地中,抓住,放下,再抓住,再放下……我看了很久,最后明白了,咪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玩够了,咪就开始享受起美餐来了。

咪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爱我的小猫咪。


为我着迷(16)

当早晨的第一抹褚红染晕在天空,我们便踏着这一抹红色的祝福开始多彩的一天。朝阳逐渐升起,当他探出半个身子时,整个天空都被染成了红色和带着光艺的金色。

朝阳的第缕日光照进教室的一角,整个教室都被点亮了,颗颗浮动的分子在阳光中旋转飞舞,教室里的我们仿佛受到了感染,朗读晨诵的更卖力。不知不觉中,局光已经铺散了整片大地,开始害羞红脸的太阳也已成长为散发金色光芒的天空的主人。

就这样,伴随天空中太后的升高,我们也完成了一项又一项学习任务。当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们便争先恐后地跑到教室走廊,倚靠在墙上,闭上双眼,仔细享受阳光的抚摸,轻声与阳光絮语,仿佛我与阳光同生长,同呼吸。

中午的阳光最为温暖,照的人暖烘烘的,驱走了寒意,让一个个生动的脸庞染上了生机的粉红,好不可爱!有时将被子放在正午的日光下,特收回来时满是太阳的馨香,抱在怀里像一团柔软的白云,晚上睡时,竟有种太同在我被窝里的奇妙感受。

下午的课程开始了!意味着这陪伴了我们一天的太阳就要开始落山了。在教室的我们感受着阳光一点一点倾斜,一点一点儿收回,心中竞生出许多不舍。

晚饭结束,走在校园的路上,不经意一瞥竟发现两幢教学楼间有一层云彩织的七彩罗绮:红、黄、蓝,你融于我,我交于你,相濡以沫温馨殉丽。而夕阳正在这层云霞背后默默地继续照亮天空,直到夜幕临近,天空中的红色丝退尽,这才宣告了结束。

我该多么爱你啊!你每天的出现都使我有不同的欣喜,生命因此滋养、丰盈!夕阳退出天空时,那么慢,那么轻,有时还带着停顿,那一定是她在哽咽吧!因为她不想离开我!我,因此着迷沉醉。


为我着迷(17)

美妙的人生,五彩的生活,伴随风风雨雨藏在我的心里,让我沉醉、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幅画卷,让我着迷,它本是一张平凡的白纸,我便似名家大师在上面随意涂沫,或是五彩缤纷,或是阴沉忧郁。生活不像徐悲鸿画的马一样奔放,不像齐白石画的虾一样细致。它是奔放而又不失细致的杰作,是那样令人着迷。

啊!生活,你的多姿多彩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首诗歌让我着迷,它本是一段思绪,我便似古今诗圣为它填词,时而如大江东去,时而又如小河流水,是多么的动听,多么的令人陶醉,也不像杜甫的哀叹那样悲伤。生活是那样的和谐,以它独特的曲调令我着迷。

啊!生活,你的宛转动听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条哲语,让我着迷,它本是一个未知的真理,让我去为它证明。它是深沉又不失情趣,是美与恶的对比。

啊!我生活的真理,你是壮丽而神奇。你让我经历风雨,让我获得成功。磨练了我的意志,也让我感受世间的新奇。

啊!生活,你的一切令我着迷。如果我是作家,我会为你写下创世著作,如果我是诗人,我会为你写下千古名诗,如果我是……而这一切我都不是,我只是我自己,只能为自己走出光辉的一生。

我为此不禁诗性大发,今日用我填诗首。生为何生?为吾之所愿。乐为何乐?乐吾之所生。生之其理亦为生活,乐之其意亦为生活。吾乐一生吾为生活。

生活让我快乐,生活让我着迷,我愿为生活而沉醉。


为我着迷(18)

在灯下奋笔疾书的我,在桌上下着跳棋的我,在书房里埋头苦读的我,一想到肥牛米线,准是嘴里立时生一种麻辣可口的感觉。把提前泡好的软软的米线和放在冰箱里的新鲜肥牛用麻辣汤汁泡一泡,入了味儿,那股香味便立刻在空气中爆发了。

今天的我,喜得快要发疯了。一个人进了厨房,看到那一碗泡得舒舒服服的糯糯的米线,就猜想明天准要吃米线。在冰箱里躺着睡懒觉的、明天要鼓足了气吸收汤汁的肥牛,也肯定了我的猜想:明天可以吃妈妈做的肥牛米线啦!“妈,妈!明天吃肥牛米线呀!”“嗯,期待吧?瞧你那高兴的样儿!”妈妈笑着走进了厨房。

好不容易盼到第二天。临近中午,听见妈妈在厨房里忙活,我的心,就已经闻到了,闻到了四溢的芳香。望眼欲穿的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大吃一顿。待我走至餐桌前,却没有在桌上的八珍玉食中看到肥牛米线。“不是说今天吃肥牛米线吗?”我的失望从软软的语气中透出。妈妈端着米线说:“对啊,今天晚上吃米线呀!哦,对了,还有惊喜哦!”妈妈说着瞪圆了眼睛,头往旁边一侧,故作神秘。

于是,接下来的漫长的下午时光就都是我漫长的猜测了:今晚的肥牛米线一定一人一大碗吧?惊喜难道是在米线里加了更好吃的辣酱?还是多放了几大片肥牛?也可能是香味四溢的香菇?亦或是鸡翅?……

终于到了晚上。我迫不及待冲进餐厅,与一股浓郁的香中带辣的香味撞了个满怀,那是肥牛和米线用汤汁交织而成的馥郁浓香。“哇!”我惊异地叫了起来,碗中的一切已进了我眼中:

根根米线溶进汤中,白白的顺滑的身体上被辣汤“染”了些红,脱去了白大衣,穿上红外褂,薄薄的肥牛趴在软软的白“垫子”上,任凭调皮的热气将它的“衣服”撕出一个个小洞。对,还有妈妈的惊喜——我最爱的金针菇!现在正一大捆一大捆地或耷在米线之上,或舒舒服服地浸泡在辣汤之中……

晚饭桌边,斜靠在椅背上的我,不住地打着嗝,桌上的那双筷子散漫地搁在那儿,嗯,人间美味!


为我着迷(19)

我的家乡白柳镇是一个美丽的乡镇,这里有许多独特的美食。新年来临之际,农家手工制作的炒米糖对于家乡的人来说不仅是一种美食,也是一种亲切的怀念。

这里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炒米糖的制作过程。炒米糖,当然离不了主要成分——炒米,这得用上等的糯米来做。挑选颗粒饱满的糯米洗净后,放入木甑里蒸。蒸好倒入簸箕里摊开冷却一夜之后,用手掌将糯米饭揉搓成颗粒状,拿到太阳下晾晒一个礼拜,这样做的冻米才会颗颗晶莹。待到年味渐浓时,事先将冻米在柴锅里炒出金黄色备用。

熬制山芋糖稀,要用家乡的土特产山芋,首先要将山芋洗净烀熟,再剥去皮,用锅铲子压碎成渣,放入一个布袋里挤压,将渗出来的汁水放进大柴锅里,加入麦芽,用板柴火慢慢熬,由山芋完美蜕变成糖稀,那得大约需要一天时间的熬制,熬好的山芋糖稀色泽金黄透亮,味道香甜,有点像蜂蜜,用筷子一沾,还能牵出丝。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年味的渐浓,准备制作炒米糖的人家总会邀请有经验的“糖师傅”来制作。师傅吩咐将柴锅加热后,把盛放在大脸盆里早已凝固的糖稀倒进锅里,等糖稀熔化后,加入炒米,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一些花生芝麻生姜丝,用锅铲充分翻炒,这时候把握火候要恰到好处,锅洞里的火不能太大,否则糖就焦了。翻炒均匀后,再盛到一个四四方方的模具里,用力地压平整,冷却一会儿,把一整块大炒米糖翻到出来,铺放在大桌上,切成长条状,等热气散尽后,再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好吃的炒米糖就这样诞生了。

保存炒米糖时要把它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也不能放到温度高的地方,否则这样会融化。只有保存好之后,吃起来才会嘎嘣嘎嘣脆。

家乡的美食数不胜数,我所知道的这些,都是听妈妈给我描述的,真想亲自参与一回制作炒米糖,好好体验一下祖宗留下的“非遗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