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初中(精品17篇)
空谷幽幽
2024-01-04 07:22:50
其它
诗歌

我的最爱初中(1)

贝壳风铃,我的最爱初中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糊口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顿的贝壳风铃,我的最爱初中作文,供大家参考鉴戒,但愿可以匡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假如有人问我的最爱是什么,我一定会绝不犹豫地回答:“贝壳风铃!”不为什么,只为里面含着的浓浓情谊,只为心里的那份暖和和打动。

记得那天,我逛进饰品店,看见一个非常漂亮的贝壳风铃,在灯光的晖映下现出柔和的毫光。徐徐地我被吸引住了,伸手想要拿它,谁知竟遇到了别人的手。抬头一看,才发现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她扎着双马尾,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两个浅浅的梨涡,一双如墨般的黑眸看着我,问:“你也想要这个风铃吗?”我点点头,心中对这个女孩儿涌起了莫名的好感。“呵呵……”她银铃般的笑声在我耳边响起。随即她小心翼翼地取下风铃,然后放在我的手上,轻轻地握着我的手说:“我不想和别人抢统一件物品,很伤感情,所以,这个风铃就当是我送给你的,我们相逢也是一种缘分啊。”我惊讶之情溢于言表,心想:“茫茫人海,能碰到一个像她这样的人真幸运,就让我留住幸运吧。”于是,我微笑着说:“我们做朋友吧,请问你的名字是……?”她爽快地回答:“当然可以,我叫韩晓星。”于是,在天空下,在大地上,在阳光的'沐浴中,一对好朋友手拉着手,欢笑着走在马路上,她们的微笑使天地黯然失色。

现在,每当贝壳风铃与风拥抱时,就会奏出一曲情谊之歌,“叮叮当当”的声音恍若晓星那银铃般的笑声,听着听着,又会想起曾经夸姣的初遇,又会想起一个现在不在这座城市的朋友,又会想起一个如星星般耀眼,如风铃般夸姣的朋友……

贝壳风铃,装满了我的回忆和寄托,它是我的最爱,亦点缀着我的人生。


我的最爱初中(2)

今天,我们如此骄傲;今天,我们如此兴奋;今天,我们如此荣幸!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运动盛会——亚运会!这是继2008年盛大的奥运会后的再一个盛会,仅仅是一个开幕式就已经让我们为之感叹!

准时八点,电视的屏幕就出现了亚运会开幕式的现场,到处人声鼎沸,小小的场地却处处充满了激情。这次的亚运会开幕式是以“水”为主题,展现了广州的岭南特色,展现了我们南方人的热情豪迈。先是升国旗,全场马上静了起来,各国的领导和群众纷纷站了起来,一边看着五星红旗冉升起,一边唱着国歌。唱完国歌,镜头转向了广州塔的景象,忽然,一束“花”正从塔底慢慢地绽放,又像一对对凤翅展翅飞翔!一束束绽放的烟花代表着我们将蒸蒸日上!最后,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那就是点燃圣火!一位迈着矫健的步伐在珠江上跑过来的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广东农民吴国通,接着一棒传一棒,最后点燃圣火的会是谁呢?结果揭晓了,他就是我们的跳水健儿——吴冲,他来到了一个大爆竹前,很茫然的看了看,我想:这爆竹有什么用啊?正当我思考着的时候,爆竹突然点燃了,周围冒着火光,“崩!”的一声,爆竹冲向了圣火盘,圣火盘点燃了!那一刻,是我们最自豪的,我要大声呼喊:“我是中国人,我自豪!”

这一次的开幕式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啊!


我的最爱初中(3)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

夏洛说过: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夏洛帮助了威尔伯,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却反过来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可以提高自己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让人感动。还有,文章中还写道:在来过集市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读了这段话,我似乎要落泪了,一只伟大的蜘蛛就这样死去了,我感到悲伤。正如书的封面所写: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让千万人落泪。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美丽的大网,这网既救了威尔伯的命,也唤起了每一个读者心中无尽的温情。

我要把这本蕴涵着生命、爱和友谊的宝书推荐给所有人,让更多人拥有一本好书,拥有一份真情!夏洛的网,让每个人的心里埋下爱与友谊的种子,让爱与温情织满世界!


我的最爱初中(4)

今天,我们如此骄傲;今天,我们如此兴奋;今天,我们如此荣幸!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运动盛会——亚运会!这是继2008年盛大的奥运会后的再一个盛会,仅仅是一个开幕式就已经让我们为之感叹!

准时八点,电视的屏幕就出现了亚运会开幕式的现场,到处人声鼎沸,小小的场地却处处充满了激情。这次的亚运会开幕式是以“水”为主题,展现了广州的岭南特色,展现了我们南方人的热情豪迈。先是升国旗,全场马上静了起来,各国的领导和群众纷纷站了起来,一边看着五星红旗冉升起,一边唱着国歌。唱完国歌,镜头转向了广州塔的景象,忽然,一束“花”正从塔底慢慢地绽放,又像一对对凤翅展翅飞翔!一束束绽放的烟花代表着我们将蒸蒸日上!最后,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那就是点燃圣火!一位迈着矫健的步伐在珠江上跑过来的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广东农民吴国通,接着一棒传一棒,最后点燃圣火的会是谁呢?结果揭晓了,他就是我们的跳水健儿——吴冲,他来到了一个大爆竹前,很茫然的看了看,我想:这爆竹有什么用啊?正当我思考着的时候,爆竹突然点燃了,周围冒着火光,“崩!”的一声,爆竹冲向了圣火盘,圣火盘点燃了!那一刻,是我们最自豪的,我要大声呼喊:“我是中国人,我自豪!”

这一次的开幕式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啊!


我的最爱初中(5)

“我相信你能行的!”妈妈的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因为,它给了我自信,给了我面对困难永不言败的动力。

暑假里,我和妈妈到海南三亚潜水。我们穿着笨重的潜水衣,随着教练来到海边。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一起一伏的海浪,我心里害怕极了。看着别人一个又一个潜下水去,唯独我和等我的妈妈没潜下水,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时,妈妈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别怕,我相信你能行的!”我惊讶地扭头,看着妈妈鼓励的目光,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跟着教练游入海中。教练给我戴上氧气面罩,让我一定要用嘴咬住氧气瓶的管子,而且不要用鼻子呼吸。

教练带着我潜入海中,我立刻看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海底世界:可爱的小丑鱼在珊瑚丛中窜来窜去,与同伴捉迷藏;海星悠闲自在地躺在泥沙里,好久不动一动;美丽的海星挥动这触手……我伸出手,想去抓那些窜来窜去的鱼儿,不料,我一不留神,习惯性地用鼻子呼吸,顿时感到难受极了,张开嘴巴,用仅会的几个不规范的游泳动作拼命向水面游,终于浮上了水面。


我的最爱初中(6)

是你,怀胎10月给我生命;是你,大手牵小手地领我走过鸟语花香;是你,教我念字育我成长。请允许我如此向你告白,你是我坚强的后盾,是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精神支柱,是给予了我爱的源泉,若没你,我的世界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若没你,我的灵魂又将在何方飘荡?

母亲,这个世界上最神圣最漂亮最伟大的女性们,她们就叫做母亲,她们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法,当有了我们的小孩时,饭也会做了,衣服也会洗了,什么都会了,甚至充当了家庭大夫家庭警察的职位,甚至可以为了我们的小孩付出生命,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有多少案列,有多少妈妈,她们用一种叫母爱的结界保护着小孩们,多么被人感动。

我的母亲,对其他人来讲普通,平淡无奇,可你对大家的家来讲是心脏,是性命,你经历了多少才得以把我生下,又有多么辛苦地把我养大,你的恩情我要几世才得以报答?假如说我最喜欢的人,那除去你还有哪个呢,我同样爱我的.父亲,但他的心终究从小就离我非常远,常年在外地打工的他,每逢节日才能见一面的他,更多的是思念。

你是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精神底线,除去你和父亲还有家大家其他的我都可以忍,我多期望自己可以更出色,假如可以,我多期望替你们扛下重担。

唯有爸爸妈妈和前途不可辜负,由于你们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的最爱初中(7)

今天,我们如此骄傲;今天,我们如此兴奋;今天,我们如此荣幸!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运动盛会——亚运会!这是继2008年盛大的奥运会后的再一个盛会,仅仅是一个开幕式就已经让我们为之感叹!

准时八点,电视的屏幕就出现了亚运会开幕式的现场,到处人声鼎沸,小小的场地却处处充满了激情。这次的亚运会开幕式是以“水”为主题,展现了广州的岭南特色,展现了我们南方人的热情豪迈。先是升国旗,全场马上静了起来,各国的领导和群众纷纷站了起来,一边看着五星红旗冉升起,一边唱着国歌。唱完国歌,镜头转向了广州塔的景象,忽然,一束“花”正从塔底慢慢地绽放,又像一对对凤翅展翅飞翔!一束束绽放的烟花代表着我们将蒸蒸日上!最后,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那就是点燃圣火!一位迈着矫健的步伐在珠江上跑过来的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广东农民吴国通,接着一棒传一棒,最后点燃圣火的会是谁呢?结果揭晓了,他就是我们的跳水健儿——吴冲,他来到了一个大爆竹前,很茫然的看了看,我想:这爆竹有什么用啊?正当我思考着的时候,爆竹突然点燃了,周围冒着火光,“崩!”的一声,爆竹冲向了圣火盘,圣火盘点燃了!那一刻,是我们最自豪的,我要大声呼喊:“我是中国人,我自豪!”

这一次的开幕式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啊!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自从那次以后,我就迷恋上了这种方式,这样,既可以减少喧闹,又可以发泄情感,真是一举两得啊!每次我在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舒服时,我总会拿出纸和笔,狠狠地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想法;每次成绩考不好时,我总会在日记上写下“下次一定要努力,不会再考成这样。”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我和同学之间原本不和的关系现在又渐渐的好了起来,我会把它告诉我的日记本,它仿佛会把快乐传递;我这次考了一个好成绩,我也可以说出来,分享快乐吧!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我的最爱!

我爱书,因为它传授知识,为人们的成功做下铺垫。它为饥渴的头脑带来了食物和美酒。为苍天所做之物洒下智慧泉。它给予人们力量。它是我们的宝藏!

我爱书,因为它陶冶情操,使人得新知。养性灵,除鄙见。它为人们的心灵奉上一瓶老酒,让人沉醉在书海中;也让人们的性灵得到了升华和改善;让人以全新的心灵去面对生活!

我爱书,因为它引领时代,让人不落伍。一本书可能是社会的新潮流,是时代的领跑者,是天空的领头雁,也有可是社会的底层。是时代的落伍者,是失落的.孤雁。书给人宽阔的天空,给人关爱让我们在新世纪的天空飞翔。

我爱书,因为书交流思想,可能有人会说:“难道电脑、电话不能吗?”我会说:“思想之间的交流必须在书香中进行。”书可能在电脑、电话面前老掉了牙,褪了色,但他身上仍然发出一种千古香气,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爱书,因为书改变人们的灵魂,在书的世界中,一切都会变得唯美,变得纯洁。可能读一本书之前是一个卑鄙小人,但读完书后便会猛然醒悟尘世间的万物,心灵就会得到一次洗礼。

第一次读书的感觉是奇妙的,读一本好书的快乐的;读小说是投入的;读故事的时候则是完全放松的。世间的酸甜苦辣仿佛都是书的一部分,只有会读书的人才能品读出书中的滋味,感受书的道理。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悠哉游哉。

爱书,爱生活。


我的最爱初中(8)

从小,夜丁香就是我喜爱的一种花,夜丁香的美是非同凡响的,一想到它那娇小的身躯和散发出迷人的花香时,我对它的爱便会油然而生。

认真一看这夜丁香,我才发现原来它有这么一番景象。它那一片片绿叶,青秀、修长,弯弯地向下垂着,就像河边的姑娘在打水时的资态一般,美得让人难以想象。在它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便是那一身犹如翡翠雕琢而成的身躯,绿得那么诱人,绿得那么出众。

在这里绿叶的衬托当中,只要你仔细观察,便能够不难地发现这绿叶包裹下的一簇又一簇的丁香花。只见它们在百花争艳着,互相搀扶着,竞相开放。那又细又嫩的叶柄上粘着七、八片淡绿色的花瓣,这几片花瓣儿实在是小巧玲珑,它们正用力地把身子向外舒展,好像要拉长自己的脖子一样,探测外面的精彩世界,露出了零零点点的花蕊,从正面看过去,就像夜空当中闪闪发亮的星星,带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忽然,吹来一阵微风,花瓣和花蕊随风摆动着,把它们的另一面也吹了出来,从另一面看去,每一朵小花就像一个小小的喇叭,它们各自爱着彼此,好像长了耳朵似的,在捂着手相互之间传播着美的信号。它们把头抬了起来,裂开了性感的小嘴,那小小的眼睛在一闪一闪地眨着,脸蛋显得那么圆润、可爱,一时间让我看了难以释怀,沉醉在了它那娇小、可爱和玲珑剔透的特质中。

其实,夜丁香的外表并不是它最迷人的地方。夜丁香更惹人喜爱的还是它那独特而清淡的芬芳味道。在明朗的夜晚,静静待在夜丁香的旁边,静静的等待它发香的时候。不一会儿,夜丁香就露出了一张和煦的笑脸,接儿就是打开了它那蕴含着花香的花苞,散发出了沁人心脾的独特清香。这时,只要你打开你的心灵,就能够感受到这一种清香独一无二的特别。夜丁香的清香不像玫瑰花的清香那么浓,也不像月季花的清香那么平淡乏味。夜丁香的.清香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是与众不同的,它既有几罗兰那神秘莫测的几分浪漫,又有野菊花那充满欢乐的奔放,更有郁金香它那一种高贵独特的气质。在微风的吹习之下,夜丁香的漫妙幽香飘零在风中,一点一点地飘进了人的肺腑深处,使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我爱你,夜丁香。我爱你碧绿的外表,我爱你,小巧灵珑的花朵,更爱你那一股带有魔性的清香。在平静的夜里,仿佛又感受到了你那独特的清香,使我着迷,使我心狂。


我的最爱初中(9)

如果你问我“你最爱谁?”,我会立刻自豪并大声地告诉你:我最爱我的爸爸和妈妈。

我爱爸爸,因为爸爸每天都接送我上下学,不管天气是下大雨还是下大雪,爸爸每天都能又快又准时地到达小区广场上。每当我放学一看到爸爸,我便会像头小狮子一样,一头扎入爸爸温暖的怀里,这时爸爸就会关心的问我“热不热?饿不饿?学的累不累?……”而我却故意不理他,让爸爸干着急。每天我穿的衣服干净整洁,也全是老爸的功劳。而且我爱老爸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家老爸从不抽烟,我和妈妈也不用吸二手烟,即使去外面吃饭,老爸也只是偶尔抽一两口烟,立刻扔掉。老爸在家里喝酒少,只是一去外面就有一点难以自持,也许是老爸应酬多,没办法吧!如果老爸能少喝点酒,我会更爱他的,那样身体才会健康,健康的身体才会长寿。老爸虽然应酬挺多,但还是会经常抽出时间,陪我和妈妈一起散步,老爸常说:“一家三口一起散步,真叫幸福,难得的天伦之乐,不知有多少过路人羡慕咱们呢!应该珍惜呀!”。我为有这样一位尽心尽责,把全部的`爱都注入家庭的老爸,而倍感幸福。

我爱妈妈,因为妈妈每天为我检查作业,一个字都不会放过,所以每一次老师检查我的作业,我得的全是A。每次妈妈不光帮我检查作业,还让我算奥数题。自从接触了奥数知识,我发现算一道较难的题,速度可快呢!别人用一小时做完作业,我二十几分钟就OK了。这时我才深知妈妈的良苦用心,是为了把我的数学技能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自此我数学成绩就一直保持上等水平。妈妈为了让我在学校跳绳大赛中获奖,每天陪我又蹦又跳,累得满头大汗,但还不时的头上一下下一下的为我数数。我关心的问妈妈累不累,妈妈边擦额头上的汗边说不累,但我知道她实际比我还累。每次当我坚持不下来的时候,她比我还急,鼓励我再坚持一下。见到妈妈左手紧握秒表,右手紧攥拳头的紧张神态,我便再也不敢松劲,于是我也不知哪里冒出的猛劲,又紧握绳子两端,双腿并拢,“啪啪啪”跳了起来。当看到妈妈脸上欣慰的笑容,我比得到一块金质奖章还高兴。

我爱我的爸爸和妈妈胜过爱世上所有的一切,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我的最爱初中(10)

我最爱去的地方是北戴河,那里的水清澈见底、空气清新,水产丰富,是旅游的好去处。

记得我二年级时,放暑假了,爸爸妈妈领我去北戴河海边玩,那是我第一次去北戴河去旅游,去游泳。从此我对北戴河产生浓浓的兴趣,恋恋不舍。每年放暑假时,我都要来一次。

到北戴河旅游最惬意的.事情是游海泳。每次到北戴河时,我们都迫不及待地去宾馆去租房,然后再去游泳。我们一家三口在房子里换好泳衣。出门就去游泳,在沙滩上,妈妈看到有租游泳圈的。我们租了三个游泳圈,我和爸爸拿着游泳圈下水了。妈妈在沙滩上晒太阳,我和爸爸劝妈妈下水,在我们极力劝说下,妈妈终于肯下水了,但妈妈觉得水凉,又返回岸上继续沐浴阳光。我和爸爸在水里“泡澡”。爸爸在游泳,我也套着游泳圈在游泳,翻打的大浪让我们像小船一样再打哈里游荡。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大浪是想让“小船”此起彼伏。像婴儿的摇篮让我舒适的躺在里面。沐浴海水。

北戴河水产特别多,有大螃蟹、大龙虾、贝壳、海带、黄花鱼……其中我爱吃:“贝壳、黄花鱼、海带。”贝壳、黄花鱼属于肉类,海带属于蔬菜类。哇!这么多的新鲜东西,让我既大开眼界也让我均衡的吸收着海产品的营养成分。

我最爱去的地方——北戴河,我热爱的地方,旅游的理想之地。


我的最爱初中(11)

今天,我们如此骄傲;今天,我们如此兴奋;今天,我们如此荣幸!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运动盛会——亚运会!这是继2008年盛大的奥运会后的再一个盛会,仅仅是一个开幕式就已经让我们为之感叹!

准时八点,电视的屏幕就出现了亚运会开幕式的现场,到处人声鼎沸,小小的场地却处处充满了激情。这次的亚运会开幕式是以“水”为主题,展现了广州的岭南特色,展现了我们南方人的热情豪迈。先是升国旗,全场马上静了起来,各国的领导和群众纷纷站了起来,一边看着五星红旗冉升起,一边唱着国歌。唱完国歌,镜头转向了广州塔的.景象,忽然,一束“花”正从塔底慢慢地绽放,又像一对对凤翅展翅飞翔!一束束绽放的烟花代表着我们将蒸蒸日上!最后,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那就是点燃圣火!一位迈着矫健的步伐在珠江上跑过来的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广东农民吴国通,接着一棒传一棒,最后点燃圣火的会是谁呢?


我的最爱初中(12)

深夜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面前电脑发出幽幽的光照在我脸上,周围一片黑暗。我的手指欢快的在键盘上飞舞,所写下的是我的梦。

我一直执着追求,不肯放弃的梦。 它像这静谧的'夜里唯一的光,不停的喊我前行。我不会那么容易放弃,因为它是我的梦。指尖摇曳欢唱,只为写下我此生独一无二的梦。我很爱很爱它。

我想你也猜到了吧。我的梦便是文字。我一直喜欢叫它——梦。因为我觉得文字真的一种梦幻的东西。它可以代表各种各样的物品。拼凑起来时,可能只是几字之差,却表达出了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意思。

文字真的很神奇,所以我愿意不断去探索它,感受它。它可以寥寥几字便表达出江南的娴静,淡雅;表达出大漠的孤野,狂傲;表达出天空的宁静,幽远……让我为它沉迷。

我不知道何时爱上了它,但我知道我何时都不会放弃爱它。 浅笑地看着电脑上我自己创作的文字,我有种深深的自豪感。我从出生到现在,一路走来,掌握了多少的文字自己都数不清楚。但我知道文字的深奥离我很遥远。我要更加努力去靠近它触摸它,了解它。

慢慢地睁开眼睛,我逐渐清醒起来,原来只是一场梦。我在梦里梦见我最爱的“梦”。


我的最爱初中(13)

风吹过,竹子的语言,令我沉醉。

夜晚,浅浅竹语,陪我到梦的尽头;淅淅雨声,道我说不尽的忧愁,也就你倾诉,也就我爱你。

夜,静得出奇。学习一直不顺的我,在黑夜中显得迷离恍惚。窗外竹子婆娑,风吹过,竹叶悉悉索索,似在与谁对语。父母出门散步未回,家里只剩我一人。哦,竹子,是在与我交谈?是的,一定是。你用四季碧青的颜色告诉我,风雪不算什么,挺一挺,一切都会过去。于是,你便是我的知己,我的最爱,你是我用以勉励自己的一面镜子。

我爱竹。竹终年着翠,即使你的前身还埋在土里的时候,你就拼命地向上长,只待成为最耀眼的那株,即便在萧索的秋,即便在霜重水寒的.冬,你从不改变生命的色彩。你的品质,你的精神让人仰慕。

每每我躺在床头,或坐在桌前,听你絮絮地说。竹语似真似幻,我明白你的每一声。!谢谢,寂寞的时候有你来陪,伤心的时候有你来安慰,失败的时候有你来鼓励。

竹语,我爱听,簌簌的风过,竹语的呢喃,便是自然奇妙的音乐,它比过流行音乐,比过经典唱片,你的声音缓缓地流过我的心底,滋润我的心灵,鼓舞的神气。

我喜欢竹子的每一处,喜欢你四季的风度,喜欢你夜里喃喃的细语。

淡淡竹香,浅浅竹语,时光慢慢流淌,我就这样慢慢爱你。


我的最爱初中(14)

我喜欢这句话,就要照着它去做任何一件事。

记得有一次出黑板报,由于天气下雨,别的班级都没有擦过黑板,而我们班却第一个干完了擦黑板,画边框。我开始时信心十足,可我是“三分钟热度。”刚做几天就腻了,以后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干脆就不做了。结果别的班都只剩下一点点了,就只剩下我们班还是光秃秃的一片。看着别的班“神速的进展”,我傻了眼,心想:“志不坚者智不达,”正是这件事的写照啊!这回,我下定决心,不让时间白白流逝,一定要把这块板报做完整!从此,我行动起来了。我科学地安排时间,放学、课间……就这样,我按照自定的目标,恨下了一番功夫。当我们赶在限期完成时,我从心里感谢这句话。

还记得又一次,我约了几个朋友去海边烧烤,我正准备出发。推开门,只见一颗火辣辣的太阳直挂在空中,晒得大地直冒烟。我强忍着,走了出去,可刺眼的阳光,燥热的天气,晒的我睁不开眼,仿佛令我置身于沙漠。天啊,我赶紧关上门,心想:天气这么炎热,她们肯定也不会去了,那我去的话,还不是白去一场。想罢,我安了心,便从病象里拿出一根冰棍美美地吃了起来。可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她们都到齐了,只差我一个。见我不来,她们只好抱怨连连的走了。我知道后,感到十分内疚。后来,我又一次地约了她们,可她们一个都没来。当我责问她们时她们搬出我第一次失约的事,使我无言以对。这件事使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从此“言不信者行必果,”这句话深深地嵌在我心里。

这几件,不,更多的事,使我对“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必果”这句话的认识更深刻。我相信,这句话会伴随着我走向生活,使我领会人生的真谛!


我的最爱初中(15)

秋天来了,果园里瓜果飘香,有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还有像灯笼一样挂在树上的小柿子……在这么多的水果中,我最爱吃的水果要数香蕉了。

香蕉是岭南四大名果之一,又称甘蕉、芎蕉、香牙蕉、蕉子、蕉果。它的果实一串一串的长在一起,树上长着大大的叶子,像一个个扇子在一起,它的外皮先是青绿 色,渐渐变成青中带黄,最后变成了黄色。结果的时候,千万不要等它成熟后再去摘,必须到半熟的时候摘,否则熟透了就容易烂掉。所以农民伯伯总是在香蕉未成 熟就把他摘了下来,以免成熟后从树上摔下来。香蕉的形状,像一只小船。

从一大串香蕉中掰下一个来,脱下它那黄澄澄的外衣,便露出了白色的果肉。仔细闻闻,还可以闻到一阵淡淡的香味,让你忍不住咬下一口。香蕉的味道很甜,吃到 嘴里滑滑的,软软的,特别好吃。那个味道,让人吃了还想吃。我小的时候,抵抗力非常差,身体里不是缺钙就是缺锌,而香蕉几乎含有所有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因此从香蕉可以很容易地摄取各式各样的营养素。所以我爱吃香蕉。

香蕉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不仅价格便宜、味道甜美。

【第2篇】

我最爱吃的水果是芒果。

芒果虽说种类很多,但目前为止,我只见到过大芒果和小芒果。其中,我比较爱吃小芒果,也称腰芒。腰芒的外形就像一个倒过来的大逗号,可爱极了!

腰芒的外皮是黄色的,有点苦。果肉也是黄色的,中间还有块“木板”呢!果肉说软不软,说硬又不硬,吃起来特别爽。一口咬下去,甜滋滋的,顿时感到清爽无比。

而且,芒果不仅水分多,蛋白质和胡萝卜素的含量也很高,还是美容佳果呢!大家快来尝尝吧!

【第3篇】

我最爱吃的水果是桔子。

桔子还没成熟的时候,披着青绿色的外衣,过了一段时间,桔子又换上了绿中带黄的外衣,再过了一段时间,桔子又换上了橘黄色的外衣。桔子的形状是扁圆形的,挂在树上的桔子像一个小太阳戴着一顶小草帽,在阳光下睡觉。远看它们像一盏盏小灯笼,到夜晚的时候,像是要给人们带路呢!

桔子成熟的时候,你摘下一个桔子剥开,只见月牙儿形的果肉紧偎在一起,拿一片放入嘴中尝尝,酸溜溜,甜津津的,顿时感到清爽无比。

这就是我最爱吃的水果——桔子。


我的最爱初中(16)

现在,打篮球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上体育课时,我会在自由活动打篮球,每当双休日的时候,表哥就会带我去他学校打篮球。

我爱打篮球可不是一般的爱打。有一次,表哥带我去学校打篮球,打得很激烈,到了傍晚时,表哥说:“秀,回家了。”我说:“哥,再等会!”“不行!快!把包背上,回家。”表哥严肃地说,我还是无动于衷,表哥生气地说:“你再不走,我就自己走了,”我把哥说的当成耳边风,心想:反正,你也只是吓吓我,表哥看我还不走,就发动摩托车,旁边的一位大哥哥提醒我:“你哥走了!”我一看,呀!真是,我抄起包就跑。后来,哥总拿这件事来形容我对篮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

最难忘的要算是上次学校篮球比赛。那天,我们班的同学穿着洁白的校服,来到操场,“一二加油!”我们为自己打完气后,比赛开始了,“1﹕0,初一(2)班领先,“裁判员宣布,再下来,比赛进入了高潮,呀!不好,初一(3)班进了一球,我一看,该找机会投球了,乘对方队员不备,我来个“声东击西”法,投进了一球。“现在场上的比分是22﹕20,初一(2)班领先,”最后,我们以34﹕20赢了初一(3)班,我们一蹦三尺高,拿到奖状,我们大家笑容满面地照了一张合照。

打篮球会让我的身体越来越棒,而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也是“更上一层楼”啊!我爱打篮球!

作文二:我最爱的运动打篮球

现在,不少男孩子都喜欢打篮球,而我也不例外。每当电视上转播“NBA”的比赛,我和爸爸都不会错过,里边有我喜欢的“科比”、“姚明”……

“现在我决定周六周日早上打篮球,当晨练!”爸爸在看完一场比赛后,大声宣布,“万岁”!我开心得跳了起来。“早上谁都不许睡懒觉,全给我起来!”

到了周末,我早上因过分激动而睡不着,熬到了六点就起床了,我把爸爸妈妈全都叫了起来。

我们来到了开发区体育中心,那里的空气果然比市区的,要清新许多,我不由地深呼吸了几大口。那儿有一条长跑道,跑道中间是足球场,跑道上有许多人在锻炼,还有一些人在球场上进行足球训练,四周都是篮球架,已有不少人在那里锻炼了。

我们一到那儿,我便一把抢到球,奔向篮框,跳起来把手一勾,球便直接掉进了篮筐。“YES,成功!”我十分开心,大叫道,“快来呀!”爸爸妈妈笑着从边上走了过来。爸爸说:“让我们来场比赛吧,妈妈作裁判!”“来就来!”比赛开始!我先发球,因为老爸10年没打,没手感,我一直用我的拿手绝活----打板加三步上篮,打出了11比4的高潮,渐渐地,老爸的手感打回来了,他连续追分,追到14平时,我觉得有点紧张,使出了浑身解数,做出了一个个高难度动作,得分一会儿我高,一会儿他高,渐渐地我们进入了白热化状态,老爸一个又一个盖帽,把我搞的有点不知所措,最后,我以46比52败了,我们都十分开心,爸爸又教我了一些技巧,动作,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打赢他的!

打篮球是一个非常好的运动,它能强健体魄,还非常有趣哦!

作文三:打篮球

星期六早晨,本来是我睡懒觉的时间。可是我要参加“sba”,(美国有nba,我们就来一个sba。)所以我就只好早早地起床好去赴约打篮球。

我们几个小朋友兴高采烈地一起跑向市政府的篮球场。到了目的地我们分好队,就开始了一场激烈的篮球赛。哨声一响我把球发给了队友。因为队友个子较高,所以很顺利地接到了篮球,然后一个漂亮的急转身,稳健地运球带球,眼看就可以投篮了。可对方的两个队员将“高个子”团团围住,一人夺球,一人紧盯着“高个子”的动作,只是对方的人员太迟钝,“高个子”的假动作,趁对方跳跃拦球之时,一个转身已将球传给了就在篮球架下的我。我用尽全身力气,脚一蹬,便高高跃起,将篮球快速地投进了篮网里。耶!球进了!我兴奋极了,正要蹦起来庆贺。那不争气的家伙蹦出了边界。

我们越打越激烈,个个都显出了看家的本领,针锋相对、你争我夺,互不相让。那篮球就象是长了翅膀,一会儿飞到这个手上,一会儿又跳到那个手上。一会儿从这个头顶呼啸而过,一会儿又从那眼前一闪即逝。大家跳的跳,跑的跑,一不小心,头被迎面而来的篮球砸中了,可是顾不上疼,望球便夺。不好,又踩到队员的脚了,身子一斜,一个趔趄,瞧,又撞到对方球员的身上,哈,两个人一起摔倒。一个鲤鱼打挺,两个人又同时站了起来,马上又加入了激烈的交战中。因为大家身高不同,都有占优势的地方,所以球力也就不同。激战了近一个多小时,大家直战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球赛才结束了。我们这帮女兵竟然以12︰3的战术赢了那些自认为是男子汉大丈夫的男将。这回他们可是肚里空空—无话可说了。

经过这次比赛我感到我的篮球技术不是很高,今天能赢,完全靠大家出色的合作配合。以后我一定多多练习好和大家取得更好的成绩。

作文四:打篮球

每天下午,我都要去风雨操场打篮球,今天也是一样。

我准时来到风雨操场,其他人也准时到了,开始分队。我方队长是许泽鹏,队员有我,许泽恒,赵宇航,以及锅巴综合实力4,对方是实力超强的胡海炜,会“九阴白骨爪”的菜容楠,周翔宇,抢篮板能力能和我一战的吴启源,以及他们的队长“战神”吴仔。综合实力3.5,比赛开始!

一开始许泽鹏就立即来了一个跳投,许泽鹏炯炯有神的双眸紧紧地盯住了篮筐,跳了起来,球却打在篮板上,飞向赵宇航,难道许泽鹏是故意的?就当赵宇航准备以一个潇洒的动作接球时,吴仔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抢到了球。这么多动作都在一瞬间完成,实力较差的菜榕楠都看呆了!吴仔乘着没有人防他,犹如彗星一般冲了过去。我立刻回过神去,想去阻挡吴仔,但吴仔巧妙的把球从我身旁运走,然后投篮,不过没中,许泽鹏刚准备去抢篮板,但却被吴启源抢先了!吴启源将球传给吴仔,但是用力太大,出界!许泽鹏笑着接过了球。许泽鹏将球发给了我,我将球传给最近的锅巴,锅巴投篮,没进,球随即被“金雕”赵宇航抢到,但是菜榕楠来了!他施展九阴白骨爪,就是乱抓,搞得赵宇航“遍体鳞伤”,赵宇航连忙把球传给我,我投篮,没进。吴仔用它最快的速度抢到了球,然后来了一个凌空后仰,投篮!中,比分0:3,吴仔队领先,吴仔发球,吴仔将球发给吴启源,吴启源发给了锅巴!锅巴给了我,我传给许泽鹏,许泽鹏立马以一个标准投篮回敬了吴仔刚才的3分。比分2:3.!许泽鹏接到球后,直接跳投,干净利落。4:3!我们真是开心啊!后面比赛越来越精彩,我也进了一球!最终比分为25:24,吴仔队1分饮败,嘻嘻,吴仔,你们要加油啊。

我很喜欢打篮球,明天下午也要去打!


我的最爱初中(17)

从“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深刻的体会到作者的孤单以及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引发了我对诗歌的喜爱,因为他能让汉字变得更加具有魅力。

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我知道了友谊的光辉,那种对挚友的依依不舍,激发了我追寻诗歌妙趣的脚步,因为它能更让我明白汉字富有情感。

从“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生后名,可怜白发生”我感觉到了作者对国家的衷心,但却不能施展抱负的无奈、不满,让我知道了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也让我对诗歌所能表达情感的豪气所敬佩。

诗歌就像一个老师,教会了我很多。

诗歌就像一个朋友,让我的生活更精彩。

诗歌就像一个爱人,情感倾洒在我的脑海,与我共鸣。

与诗歌相见恨晚,那种初读诗歌如获至宝的心情,我至今仍然记得。

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亲情,“家书抵过万重金”作者对家人的情感引发了我的深思。

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爱情,“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作者对暗恋之人的爱慕引发了我的幻想。

诗歌对我如师如友,让我手不释卷,深深的沉迷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