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物的作文100(集合12篇)
永不言败
2023-09-28 06:56:32
初三
其它

写物的作文100(1)

有人喜欢花卉之王“牡丹”,有人喜欢国花君子兰,我却喜欢不起眼的野菊花。

每年秋天,我到后山的奶奶家,山上的花都凋谢了,只有野菊花在盛开,它一丛丛,一片片,一簇簇,非常美丽。长在山坡上的野菊花,看起来像一群星星在一起,洒满大地。野菊花很香,要是你摘下一朵闻闻,立刻就感觉心旷神怡。

野菊花不仅美丽,而且还有很多功能呢?如果你上山划破手,就可以摘一朵野菊花,把它的汁挤出来,涂在伤口上,血马上就不流了。并且菊花茶还有去火、消暑的功能。

野菊花,我喜欢你。


写物的作文100(2)

看!远处一个小红点向这边走来了,近了,近了,是个小女孩。

只见她身穿大红色的外衣。领上带着红领巾,两根麻花辫一甩一甩的,还扎着两个粉红的蝴蝶结。背上背了一个大书包。她,就是育才小学六(1)班的陈丽丽同学。她边走还边想着:今天是教师节,送什么给老师好呢?这时山坡上传来阵阵野菊花的清香,格外迷人。陈丽丽心中突然一亮:对呀!就送这清香的野菊花吧,李老师默默无闻地在教育事业上奉献她自己一生,不正像那平凡、淳朴的野菊花吗?

想到这,她跑上山坡,采了两束清香的野菊花,一路小跑来到李老师办公室窗前。


写物的作文100(3)

今天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和妈妈一起采菊花了。一眼望过去,遍地的黄色小花朵,真是惹人怜爱。我不禁感叹这大自然的美妙与神奇。

妈妈已经开始采了,我还楞在那里,妈妈叫了一声说:“你怎么还楞着,快点采。”我走到野菊花面前,看着一朵朵漂亮的野菊花,不忍心把它采下来。我撅着嘴问妈妈:“为什么要把它摘下来?”妈妈耐心地说:“野菊花可以泡茶喝,它有清凉解毒,散淤明目的功效,还可以治高血压、感冒、红眼等病症。”哦,原来它还有这么好的功效。我一定要多采一些,把它送给给多需要它的人。我开始动作麻利的采摘起来,天也在不知不觉中变黑了。我和妈妈也总算是满载而归,带着愉悦的心情踏上了回家的路。


写物的作文100(4)

每到金秋时节,我就喜欢去乡下玩。一进奶奶家的院子门口,就看见盛开着一簇簇的野菊花,我赶紧往它们身边跑去。

野菊花大大小小开了不少。碧绿的小叶子,金黄金黄的花瓣,还有那绿色的茎,真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微笑着在欢迎我。菊花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了嫩黄色的花芯;有的还是花骨朵儿,被绿色的嫩叶包围着。

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朵菊花,穿着金黄金黄的衣裳,站在微风里,我有时和旁边的花朵说说话,有时和小蜻蜓玩耍,有时还和蝴蝶伴舞……

过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我不是菊花,我是看菊花呢!


写物的作文100(5)

啊!我最爱的野菊花开了,可美了。每当我从他身边走过,会情不自禁地摘一朵,拿到鼻前闻一闻,举到眼前,看了又看,如果身边没有别人,我还会把它插在头发上,掏出小镜子,边走边看野菊花给我的美丽甚至会自言自语地“骂”自己一句:“别太臭美!”

秋风中,百花纷纷凋落,只有这一丛丛一簇簇美丽的野菊花开放在枯草之间。色彩是多么明艳,气味是多么清香。

蹲下来仔仔细细地看这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多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啊!那绿里透红的面纱,与姐姐一起尽情地饱览金秋多彩的时光。

野菊花是我的家乡极其普通的一种花,它总是这样默默无闻、毫不张扬地在寒秋的山野菊自由绽放,成为家乡初秋一道美丽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写物的作文100(6)

我家山坡上有许多小野菊花,野菊花一般生长在山坡上,野菊花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它从来不需要人们给它们浇水。施肥,不管风吹雨打,他都能坚强的活着。

春天,野菊花的`叶子是嫩绿的,它的叶子小小的,枝头上还长出了一些新的叶子。

夏天,野菊花的叶子碧緑的,它的叶子也变大了。深夏的时候,野菊花的枝叶上面长出了许多圆圆的花骨朵。

秋天,野菊花开了。山坡上,草丛中,到处都是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一片片,一簇簇,都是金灿灿的,顶着秋风,傲然挺立

野菊花不仅可以消毒止血,还可以治感冒。听说,用野菊花泡的茶,可以清热败火,效果还不错哩!

小小的野菊花,默默无闻地奉献。我爱它!


写物的作文100(7)

散步在乡间小路上,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阵花香味,远远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朵朵金黄色的野菊花。一阵微风吹来,小巧玲珑的野菊花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在舞动着身姿,美丽极了!

我喜欢野菊花的美丽,更喜欢野菊花傲霜的精神。每到春天,百花都纷纷调谢了,惟有野菊花开得轰轰烈烈。在寒冷刺骨的秋风里,昂首挺胸的向秋风挑战。陈毅曾这样赞美菊花:秋菊能傲霜,风霜重重恶,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的确,菊花虽然没有牡丹那么华贵,没有月季那么娇艳妩媚,没有百合那么高贵优雅,但它那傲霜的精神实在是令我喜爱。

菊花傲霜的精神实在是令我钦佩,我应该向菊花学习,学习它那傲霜的精神,不怕困难,迎难而进,最终走向成功!作文


写物的作文100(8)

在众多的菊花中,我最喜欢野菊花。也许,它不引人注目,因为它只不过是一朵朵很普通的黄色小花。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我去乡下外婆家。

那年秋天,外婆带我去走亲戚,路过一个山坡,之见漫山坡上开满野菊花。它那小小的绿色叶子,衬托着它那小小的黄色花朵,好看极!像身穿金黄色衣裳的小仙女。摘下一朵野菊闻一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它的生命力像小草一样顽强,花期也长。到深秋初冬的时节,百花都凋谢,只有它还依然开放得那么美。

外婆告诉我,野菊花有清风败火的功能。

我喜爱野菊花的平凡、自然、顽强!


写物的作文100(9)

当你看到草儿弯下腰,花儿开始舞动。那便是我来了,我是风,有时我很温柔,有时我很粗暴。

我喜欢轻轻拂动自然万物,在树林间*,抚摸小草的脸颊,亲吻花儿的芳唇。当我来临时,动物,植物都以微笑回报我的恩泽。

在某些地方,我带动一群群风车,因为我而转动的风车群也成为大地上别样的风景。而人们也因为我才能生存发展。当我看见干枯的田野,我便驱动乌云,降下细雨。我带走炎热,留下清凉。我带走痛苦,留下欢乐。当你们幸福地微笑时,可别忘了我的功劳啊。

我的性格有些暴躁,我看尽世间疾苦,种种不平,却无法改变。于是我以愤怒的咆哮发泄内心的不满。大地因我而颤抖,万物因我而流离失所。我也知道,我不仅改变不了这一切,反而会使世间增添更多的痛苦。如果你的幸福遭到我的破坏,请接受我真挚的道歉。

这就是我,我不像雨一样多愁善感,也不像雷一般易怒。我有着自己的个性,我为自己而骄傲。我是风,我时刻隐藏着,却又无处不在。


写物的作文100(10)

这里有鲜艳娇嫩的花朵,有翠绿欲滴的绿叶,有高大葱茏的树木,有蓬勃生长的青青小草。而我,唯独爱在花园最中心的一亩小池。

我爱小池,爱它的博大。

春回大地,岸边的丛花争奇斗艳,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高大的树木长出片片嫩叶,欢快地随风舞蹈,小草儿破土而出,一派生机,而小池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与世无争,偶尔温和的春风吹来,池面上星星点点地呈现一丝微澜。我爱在春日行走在池边的石子小路上,慢慢地走着,哇,瞧!鲜红的花朵在小池的水中绽放,高大的树木在小池的水中葱茏,青绿的小草在小池的水中生长。平静的小池并没有去与它们争斗春天的光彩,而是用宽大的心胸包容了它们,在心中由衷赞美它们的美丽,绘成一副春天的图画。


写物的作文100(11)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我梦到书架里的书吵吵闹闹好像在说什么,仔细一听,我明白了,它们在说:“这书架太脏了,而且也不把我们摆放好。”这时,我的书背起自己的知识就要走。我猛地惊醒了,赶忙去收拾书架。我先把书架上的书拿下来放在地上,拿抹布仔细的把书架擦得一尘不染,然后又把书一本本地摆进去。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唉!以后我要保持书架干净整洁,知识才不会跑呀!


写物的作文100(12)

我出生那天,瓢泼大雨溢满了水沟,锈迹斑斑的机器上还滚着热气,幽幽的升上天,然后消失殆尽。一位不知名的蓝衣工人捧起了我,当然,还有我的同伴——这一生注定同我一样坎坷的路人,他拿着个放大镜,细细端详起我来。

窗外雨点狂暴的捶打着窗户,这场本没有悬念的比拼,却因它的过程变得紧张起来。上升的热气渐渐形成了一道屏障,掩盖住了这场激烈的战斗,结局耐人寻味。蓝衣工人眉头突然一缩,接着惋惜的摇摇头,沉沉的叹了一口气,把我丢尽了一个黑箱子里。一下子没了光明,我有些恐惧,但也不至于被吓坏。

雨水渗进窗户,沿着墙缝,分割成一股股细流,打落在了满是灰尘的水泥地上,这声音有节奏的响着。远处,在那扇大门后面,不知谁在细语,声音很模糊,只听到零零碎碎几句话。“都弄好了。”“不过关的都放在了箱子里,等会儿就运到垃圾厂去。”……

或许,有些东西,一生下来,就是注定的了。

我不知道在黑箱子里躺了多久,依稀可以记得的是当箱子打开的那一刹那,我的眼睛竟然痛得要命。我再次走向了大千世界。当我完全熟悉四周的景物时,已经过了半天了。这个地方很难描述,因为我从没来过这里。没来过也是应该的,我待过的地方也就只是那座破工厂而已,我有些自嘲。

这地方有很多东西,破皮鞋,破衣服,还有一些我没见过的铁质东西。空气中夹杂着一丝丝腥臭味,还混着金属味,这是一股很怪的味道,它刺激着我的鼻腔,让我忍不住咳嗽起来。再后来,我便熟悉了这味道,除了偶尔会反胃,也没什么了。我不清楚我在这地方待了多久,我每天的事情就是数着车子,一辆辆满载东西的车子。数了大概也有好几百辆了,便没了耐心,玩点别的起来。

哦,我忘了说一件事了,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叫痕迹。痕迹是只猫,一直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她每天中午都准时来我这边报道,准确的说,是向这边的每天中午都来的车子报道。车子里有很多吃的,对于痕迹来说,这是维持生命的必须,所以她很看重中午这丰盛的一餐。来的次数多了,我跟她便熟识起来。我们常常聊理想,谈抱负,虽然更多时候都是痕迹一个人在发言。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她总是说自己的主人以前对她有多好,简直就把她当女儿一样来对待,却只口不提自己被主人遗弃这一事实。有时候,痕迹真的坚强的让你感到可怕。

在那里经历了风风雨雨,有一天,我终于迎来了人生的一个转折点。那是金秋时节,风刮得异常起劲,我周围的塑料袋全都漫天飞舞,把整个天都快要遮住了。我吓坏了,赶紧闭紧双眼,却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了。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在一个邮票博物馆大门前,附近各式各样的人走过,看的我有些眼花缭乱。这时,身体再次感觉轻飘飘的,回神一看,是一个老者。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哈气时几颗银牙闪闪发光,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他看了我很长时间,目光中掺杂着某些我不知道的东西,然后笑了,那银牙一下子晃得我刺眼。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不想多提了,我只知道在我被囚禁的日子里,就再也没有见到过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