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优选16篇)
清晨的小鹿
2024-03-29 04:19:44
初一
其他

蔷薇(1)

记得席慕容说过:“记忆是无苞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

-------题记 读过她的一首诗,她说:“故乡的面貌确是一种模糊的惆怅,仿佛雾里有点感伤,还有一点点可悲。就像只断翅的鸟,从天上堕落到人间,为了生存,用爪子走路。久长,抬头望着蓝天白云,却忘记了自己在天空的痕迹,眼里满泪,值得在夜深人静偷偷的忆思。那段风干的记忆。记忆不会被时间风华的。

我很清楚。童年的我含着泪水回头望望这让我快乐,让我忧的故乡,告别那青石板,还有那旁边的不知名的花。

一种叫岁月的东西,从我的指间滑过,随他而流的是我的稚气,生命中不期而遇的人,以及连我自己也忘记的事。在是记忆中只有他们随岁月的流逝而日显沦落。

那是很普通的一块青石板,凹凸不平,在小沟上架着,并不是桥。儿时的快乐与忧愁都是因他而生。相对小小的我,跨过的那块青石板,是多么幸福和引以为豪的事。小小的我,总是喜欢坐在青石板旁,看着不同的脚,一大步跨过,三步似两步的踏“石板”飞燕而去。踩上去,“吱吱哟哟”地哼着。坐在那旁的我,总是咯咯吱吱地笑。因为我知道石板在想什么。

他说,这样也是一种幸福。

当四周无人时,我很喜欢用稚嫩的手抚摸着。那青石板上的凹凹凸凸的坑。这是,印迹。石板说这是它幸福的印迹。我点点头。它的那邻居,那朵不知名的花也在风中摇摆。是的。

斜草碧连天。那时,我们真的很幸福。

即使在这样的世界。对故乡的记忆,对青石板的以及,还是依旧。就像受伤的动物,躲在黑瞳慢慢舔着那伤口,久年不回的故乡,对于离乡的人来说,之恩那个是带着幸福味道伴着痛的伤。在暗暗的夜空中,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伤疤,一次又一次地为自己舔着疗伤,确实一次又一次的血流啊!


蔷薇(2)

上课了,班主任领进来一位刚转来的新生,齐腰的长发如瀑布一般。头上片片的雪花在她进入教室的一瞬化成了颗颗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放出异样光彩。

在老师的安排下她和一个恬静的女孩成了同桌,也许是缘分,她俩一个叫蔷一个叫薇。

蔷感到薇有一种——怎么说呢,总之她很亲近薇。可是,由于薇以前在另一个学校沾染上了很多恶习加上她又被人欺骗过,因此她不是很愿意亲近蔷,总是对她的行径置之不理。

每天早晨,蔷总是第一个到校,为薇放上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课间,蔷会为薇整理凌乱的课桌;上课时,她会为薇答不上老师的问题而小声提醒。一切的一切,蔷总是会为薇着想和担忧,而薇却对之不予理睬。

一天早晨,薇来到教室后,发现她的桌子里除了苹果外还有一盆含苞待放的蔷薇花,薇惊。拿起蔷薇花坐在位子上看。“这是我送给你的,好看吗?它可是我最喜欢的花,你可要好好珍惜它哦!”从外面回来的蔷羞涩的说。“我不喜欢养花,你拿回去吧!”丢下这句话后,薇起身离开了教室,隐约中,她似乎听到背后一颗颗泪珠滴落在桌上的声音,滴答,滴答……

蔷将花放在了教室里,等待它开放的那一刻。

“你为什么总犯这样的错误?出去,给我写检讨!”班主任气愤地对薇说道。在薇出去写检讨前,蔷递给薇一张字条:我相信缘分。这张字条,让玩世不恭的薇想了很多,她满不在乎的昂着的头低了下来,第一次薇对蔷说了:“谢谢!”

蔷薇花开放了,芳香四溢。

然而,上帝却跟她们开了个玩笑:蔷要走了。由于蔷父亲的工作的缘故,她们在下学期时不得不搬走。临走的头一天,她才告诉薇,薇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转身就进了教室,一句话也没有说,这使蔷感到好伤感……

转学后,蔷给薇写过很多封信,而薇只回了一封:“失去后才珍惜,是不是太晚了?如果时光能倒回,我决不做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的笨蛋。”

蔷薇花枯萎了,如片片雪花般飘落,薇的心也跟花一起凋零在蔷曾坐过的位子上……

也许那凋零的花瓣可以片片拣起,可凋零的心呢?雪花能在手心永存么?珍惜拥有吧。


蔷薇(3)

蔷薇血滴落斜阳外

红霞映照了谁的苍白

枯萎死去时是否还在等待

却等不到春来等不到花开

蔷薇血汇聚成大海

游鱼听见了谁的独白

心跳停止时是否还相信爱

却发现他已离开爱已不在

当红蔷薇热情褪尽血已流干

我已苍白无力去爱

只静看白蔷薇开遍心海


蔷薇(4)

蔷薇是淡雅而沉静的。

在未识得蔷薇之前,想象中,总认为它该是妖冶妩媚的。是一株怎样的植物呢?它绽放的花瓣该是同血色罗裙一般的吧,明媚的,灼灼的,让人的目光不舍离去。

有一年夏季,表姐到我家来。在她入门之时我便端的瞥见了她手中捧着的植物科相集。闲聊中她翻开到蔷薇的那纸照片。蔷薇,一种神圣的花,玫红色的花瓣,就似一张张热血少年的脸,玻璃般精致,闪烁着透明纯真的迷惘,令我愿静静地享受这片美好,欣赏我未曾料想的清雅饶味。在一张缟白的蔷薇花盛放之际的照片中,我清晰地望见其下部印着一行小小的娟秀的墨色字迹:那里的记忆也被色彩渲染似要寻闪耀的丝带,我惟愿在这株花枝上织就的锦缎旁等下一个晴天。我不明其意,当即偏过头去指着那行小字轻声询问:“姐,你写的是什么呀?”表姐咧开嘴,那笑着的模样宛若相片集上蔷薇的粲然绽放,空灵沉静。见她无答话的意思,我就不再继续发问,只是光凭表姐那不语的微笑便明了不少。

也不知曾几何时,有本杂志上某文章的一句子牢牢地烙刻在我的心上,不可忘却。“凝神静听你正走过深暗的丛林,穿越风雨泥泞的昨夜一步步走进我的心底,仿佛生命在等待这份沉静的回音。”的确,蔷薇已经走进了我的生命,我的世界,在我的脑海里肆意游荡,挥之不去。以致在午夜的梦境里也出现了蔷薇般清丽脱俗的少女。她在我不远处轻轻地唤着,颤动了我那最柔软的心弦。梦醒时分,我已不可在入眠,便起身打开网络,搜寻“蔷薇”一词,满目间都是些诗词。点开之后,细细品味,心里仍为一片的震撼,只因蔷薇的美本是一种极致的震撼。

“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不独妙语如环,而意境尤觉清逸,不着色相。耳目所触,莫非初夏景物,而春实已去,飘然一结,淡雅饶味。“当户程蔷薇,枝叶大葳蕤。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眼前乍现花瓣翻飞之景,我的情绪亦随之翻涌起伏。“不用镜前空有泪,蔷薇花谢即归来”与我现在不一样么?思念蔷薇至极,夜不成寐,难以入眠,辗转反侧,不觉霜空已晓。只是杜牧能望见那蔷薇凋残、归来一笑之景,然而我却只能对诗空想罢了。手里点下一键,忽见冰心的《一朵白蔷薇》“她来了,靓妆着,仿佛是一身缟白,手里抱着一大束花。她微笑,说了一句话,只是听不见。”这不正是我梦境中曾来过的女子么?她们竟是如此的相像,有着蔷薇般的清秀雅致。花开花落,人生沉浮,蔷薇不去幽怨,唯由凋零的花儿暂作尘泥。不发言语,却懂得世间所有。晚风拂过我的面庞,我的心渐渐平息与宁静。

蔷薇是淡雅而沉静的,而她的淡雅沉静盘踞于我的心底。


蔷薇(5)

外婆家花园里的墙边种了两株蔷薇,翠绿的枝条爬满了围墙,像给围墙穿上了件绿色的衣裳。走近一看,枝条细长细长的,上面长满了椭圆形的叶子,有嫩绿色的、有深绿色的,叶子边有一圈锯齿。仔细一看枝条上有许多尖尖的小刺,一不小心会扎到手。

枝条上盛开着一朵朵红彤彤的蔷薇花。有的花瓣盛开着,有的才开两三片,还有的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有的花朵抬起头像骄傲的小公主,有的花朵低下头像害羞的小姑娘,吸引了一群小蜜蜂在那采蜜。

春天,露珠滋润的蔷薇有一阵阵淡淡的馨香味。当青翠欲滴的绿叶从墙头倾泻下来时,一朵朵粉红色的蔷薇便开始挨挨挤挤、争先恐后地爬出来,向世界袒露自己的真诚。它们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人赏心悦目。从此,柔和的春风把一颗拥有顽强生命的蔷薇深深地播种在了我的心里。


蔷薇(6)

清晨的一缕阳光照在墙角,刺眼的光芒,露珠,在蔷薇的花瓣上闪闪发光,清脆的余韵叮叮咚咚,耳边的音乐家,小鸟也不甘示弱,在蔷薇一处,它停留了,它被蔷薇的热烈与美丽所吸引,它眼中闪烁着美好的光……好久好久,鸟儿飞走啦,露珠滴落啦,另一住蔷薇绽放啦。


蔷薇(7)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反而愈发清晰了。

梦中常常回到故乡。那是一个安谧的小山村,夏日的午后,似睡非睡间,总有几声欢快的蛙鸣,老牛“哞—哞—”的呼喊。有时又回到村前的小溪旁,和傻丫等小伙伴玩笑嬉戏,水花常常溅在挽起的裤管上……宿舍的人说我常常在梦中笑出声。

时间就像是一条宽广的河流,缓缓地从大堤上流过,洗去了尘埃,濯新了记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栩栩如生浮在我眼前,六年来从未消失过。我常常怀念那些淳朴的乡亲,他们是不是也同样惦念着漂泊在外的伢子呢?

初到城市,我紧紧握住小叔的衣襟不敢放开。那些红烛,灯光,悠扬的萨克斯,快节奏的列车……一切向我涌来,让我不知所措。想像中的城市应该是多一些安宁和淳朴的,一如我的故乡,那个多年来魂牵梦萦的地方。

时间有时候很慢,特别是久久收不到家信的时候,我在日历牌上用鲜艳的红笔圈出每一个收信的日子。对我来说那一天是新年,是最值得铭记的日子。圆圆圈圈,红色有时密有时疏地散落在每一本日历上,记载着好多关于故乡的记忆。日历不只明示给我时间,更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也许,这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根”的感觉吧。

问及故乡,回信中常说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于是关于故乡的记忆也一点点修整,一点点完美。时间固然更改了故乡昔日的容颜,却风化不了她在我心中的记忆。

某日在键盘前敲文字,洋洋洒洒一片全是记忆中的故乡。隔几日汇款单来了,除了稿酬,还有一句:

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席慕容。

拿到单据的那一刻,泪水盈满面颊。我不知道是谁特意写给我的这句话,也许他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吧。记忆中的故乡,时间愈久便愈有分量。时间又怎会风化她在我心中的记忆呢?

我的故乡,我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蔷薇(8)

没有开的日子。

我一直等待。

等有缘人的到来。

是谁将我的心扉打开?

另添一种色彩。

可是很奇怪。

我没有等来。

只等到一地落花的青睐……


蔷薇(9)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 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反而愈发清楚了。 梦中经常回到故乡。那是一个静谧的小山村,夏日的午后,似睡非睡间,总有几声欢快的蛙鸣,老牛"哞-哞-"的呼喊。有时又回到村前的小溪旁,和傻丫等小伙伴玩笑嬉戏,水花经常溅在挽起的裤管上……宿舍的人说我经常在梦中笑出声。 时间就像是一条宽广的河流,缓缓地从大堤上流过,洗去了尘埃,灌新了记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栩栩如生地浮在我眼前,六年来从未消失过。我经常怀念那些淳朴的乡亲,他们是不是也同样惦念着漂泊在外的伢子呢? 初到城市,我紧紧握住小叔的衣襟不敢放开。那些红烛,灯光,悠扬的萨克斯,快节奏的列车……一切向我涌来,让我不知所措。想象中的城市应该是多一些安宁和淳朴的,一如我的故乡,那个多年来魂牵梦萦的地方。 时间有时候过得很慢,非凡是久久收不到家信的时候。我在日历牌上用鲜艳的红笔圈出每一个收信的日子。对我来说那一天是新年,是最值得铭记的日子。圆圆圈圈,红色有时密有时疏地散落在每一本日历上,记载着好多关于故乡的记忆。日历不只明示给我时间,更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也许,这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根"的感觉吧。 问及故乡,回信中常说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于是关于故乡的记忆得以一点点修整,一点点完美。时间固然更改了故乡昔日的容颜,却风化不了她在我心中的记忆。 某日在键盘上敲击文字,洋洋洒洒一片全是记忆中的故乡。隔几日汇款单来了,除了稿酬,还有一句: 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席慕蓉 拿到单据的那一刻,泪水盈满面颊。我不知道是谁特意写给我的这句话,也许他/她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吧。记忆中的故乡,时间愈久便愈有分量。时间又怎么会风化她在我心中的记忆呢? 我的故乡,我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蔷薇(10)

同桌的你,是记忆里盛放在初夏的蔷薇,开了,不再凋谢。

林是我同桌。

林大名林子琦,小名小琦、阿琦、琦琦、仔琦等,体重65千克,身高159厘米,四舍五入160。左右两眼视力均为4。1。头顶一头曲卷黄发,一脸无限美丽的青春痘,经常穿一件白色外套,背一个比自己还幼稚的巨型书包,耳朵里塞着耳机,佝偻着背,无论气势上还是外形上,都像极了无所事事的地痞。

也不知为什么,每每看到这厮极其悠闲自在地踱着步走来,我都会有种又爱又恨的感觉。

我们真正的交往最多不过一年半,林是五年级上学期转来的。刚来时她与一个成绩倒数第一的差生同桌,虽说她不是大腕,但编些花边新闻还是有利于课余生活的。不知是谁起的头,班里传出“子琦爱陈伦”的绯闻。那时我的自然不上眼林,她也没理过我。

五年级下学期老师突然把林调到我身边。摆脱了那个令人讨厌的同桌我的喜悦自然不必说,可她在我身边似乎也不怎么好。由于当初的偏见,使日后我对她的看法始终存在芥蒂。

那段时间她过得很苦,后桌一男一绿与曾经的我一样不欢迎她,成天心情不好就打上几拳。我尽管觉得她可怜,有时也会帮她一下,但多数时候我自己心情也不好,拳打脚踢免不了。林除了用手臂挡一下,或还以一句粗话,几乎不敢反抗。

第一次感觉到和林同桌其实不错是在六年级。真的挺好的,她不是爱斤斤计较的人。

还记得上学期期末时,我们都被连续不断的语文数学课搞得灰头土脸。“喂,林仔琦,唱《千年泪》给我听!”我很霸道地命令她。“穿越千年的眼泪只有梦里看得见,我多想再见你哪怕一面……”林用她独特的嗓音唱着,有时她会要求我唱《不能说的秘密》。“你说把爱渐渐放下会走更远,或许命运的签只让我们遇见……”一首首无比忧伤的歌,牵扯我们灰色的期末,那次,我们都考得不错。俗话说,合作双赢嘛。

过了一个寒假,重新见到林时,她没什么大的变化,依旧是那样。

开学半个月左右有了一次作文竞赛,我很虔诚地练习着,仅仅是希望能在我喜欢的领域有一点儿成绩。竞赛结果出来后令所有人大跌眼睛:最有希望夺冠的我成了年纪榜上无名的三个之一,而无比厌恶作文的同学却以两个老师都给29分的绝对优势获得了区里竞赛的资格。

功夫不负有心人 是世上最可笑的话。我恨这个世界,仿佛所有的努力就在一瞬间被燃烧尽。别人的欢笑与我无关,眼中的一切都无比黑暗,连平日最要好的朋友都不曾往我这个方向瞟一眼,唯一注意到我的低落的人,是同桌的她,林。她关切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然后将一把面巾纸轻轻地放在桌上。没有生长,也没有嘲讽,就那样悄悄地,维护了我的自尊。

以后的日子里,她经常这样帮助我。许多时候,我看到考卷上令自己无法接受的分数,眼前的世界就会幻化成一片模糊。林便会将随身携带的纸巾递给我。我虽然没有接,但总会在灰色的世界里看到一丝亮光,仅仅一丝,却很温暖。有时,她也会不能理解地问:“你考得已经很好了,干吗哭呢……”

林有一台MP4,差不多天天带在身上,一下课,我就饿狼似的扑向她,然后凶神恶煞地说:“MP4呢?MP4呢?”她看看这个“野蛮同桌”,无奈,只得乖乖交出来给我。《会呼吸的痛》《遇见》,齐刷刷地汇进耳朵,在彼此的世界中流淌,旋转,舞蹈。不过更多的时候她捂着口袋憨笑着说:“我没带……”“骗鬼啦你,交出来,不然让我搜!”一看她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知道她骗我,哼哼,我伸手就要摸她的口袋。“别啊!”她很怕痒,一来这招,她就把MP4供出来了。还算识相。

林的偶像是林依晨,喜欢的电视剧是《天外飞仙》、《恶作剧之吻》和《恶作剧2吻》。我和珊、遗忘,柱头都无比厌恶她。一日,林看着林依晨的照片,再次感叹:“其实林依晨她真的很可爱啊!”“她要是可爱我可以去死了!”“林依晨?啊好恶心!”“你居然崇拜那种人你太没品位了!”四面八方的轰炸,林可怜兮兮地辩解:“这个照片上绝对不是她本人,一点都不像,她本人真的很可爱,你们没见过……”“难道你见过她本人啊?”众齐曰……

林的学习成绩一般,上课经常发呆,老师明明在黑板上写着解答方法,大家都抬起头在认真听着,惟有林一人低着头,盯着书页,也不知在想什么。一次,老师正兴致勃勃地讲着课,林却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老师发现了她的异常,停下讲课,紧盯着她。同学都顺着老师的目光找去,看到了发呆的林。足有20秒,全班62双眼睛都注视着她。林突然一激灵,腰一停,回过神来。后来老师让她写了一份保证书。

除了学习,林的人品是很不错的。

因为家长不允许了,林只好求助于我:帮她的MP4充电。我推辞了很久太答应,只是想看看她有几分诚心。她却理解错了,以为我觉得浪费电,就说我明天给我一个电视。第二天她真的带了一节五号电池给我。我还给她说不用了。回家后却发现电池在书包里。林趁我不注意时放进去的。

她守信、天真、单纯,却又有几分调皮,极爱搞恶作剧。

有时书包里会莫名其妙多些东西。几颗星星啦,一个纸团,或是一包纸巾,都是她趁我不注意时放进去的。静坐着时,后面会飞来一个纸团;上课时鞋带送了,必定都是林干的好事。

……

前几天收到一中分校免试录取通知书后,我对林说:“你也去上一中吧。”“我肯定考不上了。”林很苦恼地说,“我真的好想初中也和你、珊在一起啊……”

我又何尝不想呢。

这一年多来,哭哭笑笑,打打闹闹,我们的友情已经胜过一切。你用你独特的方式,教会我纯真,教会我坚强。

彼岸花开了么。

我多么希望我们的故事还能延续,就不要像彼岸花那样,美丽着,最终却孤独地凋谢。

你进初中后,要会有点心计哦。这个社会,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要有坚硬的外壳,才能保护自己。

彼此离去得都很匆忙,不知道今天闭上眼睛明天还能不能看见你的身影。走掉的轨迹,在岁月里一点点沉淀,最终消失,不见。像彼岸花,像风,像烟云。

该怎么隐藏,我的悲伤。

彼岸花事了,但愿,故事在未来,延续,存在。

——谨以此文献给同桌的你。献给我们最纯洁无暇的友谊。


蔷薇(11)

蔷薇,

无比邪魅的盛放。

舒展着几瓣靓丽的花瓣,

被夜精灵赐予的香露轻吻,

落了几瓣的雏稚气质的蕊,

带着奇异的妖艳。

你说,

我像漆黑夜幕里血红的蔷薇,

闪耀的那么刺眼,那么引人。

瞬间灼伤你的眼,

刺痛你的心。

接近到,尖锐的刺,

却是万般的伤痛。

蔷薇,

无比邪魅的盛放。

耷拉着几瓣绵软的花瓣。

被夜精灵赐予的香露轻吻,

落了几瓣的成熟气质的蕊,

带着奇异的妖艳。


蔷薇(12)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

——宋·秦观《春日》

春日,是调色盘。

岁月,是染色人。

时光是极浓盛的色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取山峦黛色眉笔,描蔷薇、芍药微雨的淡妆,把谷雨节坠入玉盘的玉珠染作女子相思泪,等那个男子用一生一世的时间替你抹泪。斟春酒,春将落幕,夏要上台,岁月匆匆不留情。秦观颂春,却又惜春。他身为男子,却用女子柔婉脉脉的情意写岁时韶华。

彼时年少,喜欢读浓丽婉美的宋词。不爱豪放派的金戈铁马、气壮山河,是因为总觉得悲壮的人生是很多年以后的体会,少时,会读一些不痛不痒的字句。秦观的词,柔到极处,是轻弹便破的情。恸到极处,是一语成谶的怨。隐微且艳丽,伤情又哀戚。

秦观作的这首《春日》,婉约且清丽,以芍药、蔷薇抒情,用清新造景。

起句“一声轻雷落万丝”十分的盛大。夜阑人静时分的一声轰鸣雷响,吵醒了含苞欲放的娇嫩花朵。绵绵春雨如针细,似丝线,勾勒了一幅柔软的春日谷雨图。

这一句中,词人“轻”和“丝”两个字用得十分得当,也很妥帖自然。秦观本是把花喻为女子,所以丝丝雨声好似女子的脚步声,轻巧温婉。宿雨过后,竖日起来,万事万物生机勃勃,田园人家准备载茶播种。

接着,秦观又作“霁光浮瓦碧参差”一句,经过宿雨的洗刷,瓦片十分干净,宛如碧玉翡翠,晶莹剔透。小雨初晴的暖阳照射在粉墙黛瓦上,碧瓦间光影倘恍迷离,似湖水,有粼粼波光。秦少游多情哀婉,细腻情思胜过深闺之中的女子。

“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绵绵春雨后,盈在芍药花瓣上的雨珠似女子愁情哀怨的泪珠,需要心上人拂去,才能解救她们风花雪月里的孤零飘摇。也难怪,芍药又名将离。而那一朵蔷薇花,似把谷雨节当成了酒来饮,醉醺醺的卧在枝桠上,芳姿妩媚,花色溢着缱绻的情意,太过销魂。

张炎评价秦观说:”秦少游词体制淡雅,气骨不衰,清丽中不断意脉,咀嚼无滓,久而知味。“这首诗正如秦观所写的词那般,表面清丽柔弱,情分却幽婉薄凉。最后两句中,”含“”卧“二字极富表现力。把花当做女子来写,写娟秀道柔情,用拟人与对偶的手法赋予植物女子的婉弱清肠的情愫,形象生动,十分精妙。

闺阁女子春愁似雨丝,四处飘坠,没有归期。温婉多情的女子,你若是清风,我便是皎洁的明月;你若为花,我便是衬托你的幽草。世人常以花明写女子的娇、嗔、痴,独他秦观用女儿家的口吻与独树一帜的柔媚手法叙写春日,想象奇特。

季春三月,谷雨节气,有欢声笑语的上巳节,即以农历上旬的巳日为节。是日,男子白衣飘飘,腰佩美玉,风度翩翩;女子花容月貌,手执香扇,笑意盈盈。男女们结伴踏青,闺阁情愫蔓延荡开,相互小声私语,互相倾诉情缘。同时,男女老少们还兴舀河边春水洗去旧日晦气,或是采摘草药沐浴,祈祷岁岁平安,百病全无。上巳这日,人们在惠风和畅、丝竹管弦之中享受人间四月的幽情美。

《荆楚岁时记》中南朝梁宗檩记道:”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间,为流杯曲水之饮。“上巳节这日,晋代文人墨客之间流传着一种名叫’曲水流觞‘的酒令游戏,名人们择天气朗晴,花开似锦的良辰日,雅集于溪亭上抚琴作诗,对酒作歌,下棋品茶。

曲水流觞亦为流杯曲水,这游戏是雅趣的。文人们分别守在溪流的转弯口,然后将盛着酒的杯子放在水面上顺水漂流。杯子停留在谁的面前,那人便要端杯豪饮,再即兴作诗。有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为证。

农历三月三,谷雨上巳节。汉代百姓修褉驱病,魏晋文人曲水流觞。唐代女子陌上踏青,男子骑射比拼。春光暖魅,荠菜花美。另外,秦观的这首《春日》中提到了蔷薇花,而司掌四月蔷薇的花神为南朝陈后主妃子张丽华。

初时,张丽华是江南秦楼楚馆里的歌姬,长发披肩,风姿绰约,笑靥似蔷薇花色,一抬眸一低眉间,勾魂摄魄,赢得无数男子的倾慕。可是,旧时年代里,又有几个女子愿为歌怜卖笑生活?她想要的生活,无非是与相爱之人隐居于袅袅炊烟的渔村,男子划船打渔,她则在院中织布,生儿育女,朝耕暮收,过着云淡风轻、与世无争的美好宁静生活。

岁月是女子的一声叹,不知不觉间竟老了许多。待张丽华洗净烟花铅华,已成为了南朝后主陈叔宝的宠妃。但陈叔宝的名声不好,整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中,荒废朝政。陈叔宝贪恋张丽华倾国倾城的美貌,为她建造宛如月宫般雕栏玉砌的贵宫,整日与张丽华如胶似漆,饮酒作乐。更把她比为天上仙子,下令命后宫之人称她为’张嫦娥‘还为她修建了美轮美奂的结绮阁。

所谓的盛世美好,就是戏台上的一折戏,终究是要曲终人散,坠入烟云。

彼时,时局紧张,正当陈叔宝与张丽华夜夜笙歌之时,北方隋朝做好了紧密的布局随时准备攻城。公元588年,隋文帝杨坚对陈叔宝一网打尽,令他措手不及,溃不成军。落荒而逃的陈叔宝携宠妃张丽华与袭、孔二贵嫔一起躲于后花园的枯井中,但最终还是被发现。

杨坚早已听闻了张丽华的美貌,想占为己有。可身边大臣极力反对,说美人误国,应该立即处死。于是,士兵把陈叔宝与张丽华等人拉了上来。张丽华的胭脂口红不小心擦在了井边上,过了许久居然没有掉色,色泽竟还十分清晰,让士兵觉得惊奇。

爱是惨然的落泪,前身朝拜的夙缘。眼看依然成为别人随时宰杀的羊羔,张丽华思来想去,决定投井自杀。于是,她泪眼婆娑,望着陈叔宝说了一番缱绻哀伤的话语。陈叔宝,别人都说你荒淫无度,但此生已是你的人,很圆满。你为我遮挡世间风霜雨雪,来世,我要用生命爱你。

张丽华说完这番话,趁人不注意便纵身跳井,杨坚立即命士兵打捞,可士兵说井内漆黑一片,有暗河,无法落底,很是奇怪。张丽华死后,据说每年蔷薇花盛开的季节,胭脂井边都开满了红色蔷薇花,伴着微雨盛放在荒寂小院内,花事昌盛又悲凉。

生时,张丽华在陈叔宝身边执手相依的陪伴;死时,她亦要把最悲痛的泪水在你怀抱里流淌。你是我眼里的沧海,让我用尽一生的泪水都哭不尽对你翻江倒海的留念之情。

花开花落都是悲,满纸沧桑都是泪。

如果可以,她祈求能在三千弱水里舀一瓢时光洗去一身的才华与美艳,做一个江南水乡里平淡的妇人,与良人执手共度一生。可奈红尘是戏台,我们是自己的撰书人,一切剧情在出生的那一刻已经写好了。

我很庆幸,那些我相遇过的人与我同台演出了这一场时光戏。

千秋霸业已是陈迹,蔷薇美人一夕沧桑。

雨急风斜的残春,折柳送走了落花。四月,结绳叨念蔷薇花神幽怨的残春。

文|沫宸MC南韶执

高一:夜城


蔷薇(13)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反而愈发清晰了。梦中常常回到故乡。那是一个安谧的小山村,夏日的午后,似睡非睡间,总有几声欢快的蛙鸣,老牛“哞―哞 ―”的呼喊。有时又回到村前的小溪旁,和傻丫等小伙伴玩笑嬉戏,水花常常溅在挽起的裤管上……宿舍的人说我常常在梦中笑出声。时间就像是一条宽广的河流,缓缓地从大堤上流过,洗去了尘埃,濯新了记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栩栩如生浮在我眼前,六年来从未消失过。我常常怀念那些淳朴的乡亲,他们是不是也同样惦念着漂泊在外的伢子呢?初到城市,我紧紧握住小叔的衣襟不敢放开。那些红烛,灯光,悠扬的萨克斯,快节奏的列车……一切向我涌来,让我不知所措。想像中的城市应该是多一些安宁和淳朴的,一如我的故乡,那个多年来魂牵梦萦的地方。时间有时候很慢,特别是久久收不到家信的时候,我在日历牌上用鲜艳的红笔圈出每一个收信的日子。对我来说那一天是新年,是最值得铭记的日子。圆圆圈圈,红色有时密有时疏地散落在每一本日历上,记载着好多关于故乡的记忆。日历不只明示给我时间,更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也许,这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根”的感觉吧。问及故乡,回信中常说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于是关于故乡的记忆也一点点修整,一点点完美。时间固然更改了故乡昔日的容颜,却风化不了她在我心中的记忆。某日在键盘前敲文字,洋洋洒洒一片全是记忆中的故乡。隔几日汇款单来了,除了稿酬,还有一句: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席慕容。拿到单据的那一刻,泪水盈满面颊。我不知道是谁特意写给我的这句话,也许他/她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吧。记忆中的故乡,时间愈久便愈有分量。时间又怎会风化她在我心中的记忆呢?我的故乡,我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蔷薇(14)

初春乍暖还寒的天气中,被窝的余温也使人贪恋。当你化作蔷薇花瓣与我梦中飘散,我依然守着那一湾未了的遗憾。别了蔷薇。别了,我的故乡。

早早的从被窝爬起,忍着寒风快快地梳洗。今天与朋友约好要一同去写生。写生?不知故乡那一处蔷薇是否开了。摇摇头,将思绪深藏,把笑靥拿出来摆放。装作无事般抹去眼角那点晶莹。“今日要开心些!”我暗想。

拿起衣服出门去,到了约定写生的地方。好友招呼我一同拿出画板摆放,她兴奋的环顾四周。我只有无奈的将她的画板调整好,但侧身时眼角晃过的那抹熟悉的颜色却令我僵住了身子动弹不得。而好友浑然未知,她拉住我的衣袖语气里是藏不住的喜悦:“小语!小语!你看,这居然有蔷薇!我们就画这个好不好?”她似乎不满我的毫无回应,又嘟囔了一句:“小语!”我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身来:“蔷薇?”好友拉着我走近花簇:“你看,是不是很好看?”抬头向蔷薇望去,却是一副“美景”:裁剪的一丝不苟的叶子和枝桠,各色的花摆成了图形。唉,终不忍扫了好友的兴致。我硬生生的从唇齿间拼凑出好看二字,好友便兴致宛然的着手作画。而我却不再有心思提笔,转而想起了晨时的梦:梦中似乎回到了小时候,爷爷也还健在。他用他那温暖宽厚的手拉着我,空出的一只手便用来浇灌他种的花。我尤记得:那时爷爷最爱的花是蔷薇。以至于家门口大片蔷薇花汇成花田的存在。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一亩地仅仅是用来种花。这是多么令人惊讶的事,而爷爷却恍若平常。有的时候,我会因远去打工的父母哭闹。于是爷爷就摘下一朵蔷薇别在我的发间,哄哄我哭闹的小情绪。那时,他总会说:“我的小语多好看,把花都衬淡了。”

我还记得,清晨的露珠重重的压在花瓣上。爷爷说蔷薇上的露水也算是花泪了。我清楚下一块花瓣,慢慢摩擦:是柔软如唇般的触感。蔷薇纤细,受不住风的吹拂,一吹便化成一阵阵香晕开来。一点点吹到人的心里,吹在人的身上。软软乎微不可察的触碰。爷爷说,若你下回还来看它,它能认得你呢!毕竟你偷了它满身的蔷薇花香。可是如今,爷爷,你化作蔷薇花瓣散去,我一步步踏上了归途。我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却再也寻不到你,寻不到那片蔷薇花田。

曾经的美好化成光划过脸颊掉在地上,没入草地不见了踪影。回过神来好友早已画毕,我提着画板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到了分岔路口便各自分别,走到家门口。

我恍然想起你的那一句话:蔷薇虽好看,但也有刺扎人。生活虽好,但也有苦不可言。爷爷,当初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我只能在速写本上细细描绘那充满童趣的时光珍藏。你已化作蔷薇花瓣散开去了远方,可否知道有一人还在坚守念想。别了蔷薇,至此一别,永无相见。


蔷薇(15)

美丽而冷漠的眼眸里藏着前世漫天花火的相思。

用最坚硬的刺面对世界。

于是都说她是世间的最强者。

仰望她,害怕她。

却从未在意过他的爱与哀愁。

战鼓响起,酒杯已尽。

穿上旧事衣裳,为谁而战?

一世的缘分。

如同湮没在岁月里的那枝桃花。

既已走过,再不回头

羁绊、命运,不必一咏三叹。

纵使被刺伤。

也不后悔一生为你献祭。


蔷薇(16)

春夏之交是蔷薇花盛开的时间。在绿油油的叶丛中,花朵是那样的动人、可爱。我无法用文字准确形容那花瓣的色彩,说它紫红吧,又似乎有一种淡淡的粉色显露出来;我也无法用文字准确形容那花瓣的形态,说它盛开吧,又似乎害羞似的不肯绽放。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只凭几个优美的词句是不能概括它的全部内涵的。

蔷薇开花有早有迟,在同一枝丫上,能看到花开的各种形态。有的含羞待放,粉红的花苞十分可爱;有的刚刚绽放,颜色呈淡紫红,里面圆形的花蕊直径约有一厘米长;盛开着的蔷薇呢,紫红紫红的,动人美丽;先前热热闹闹开过的蔷薇呢,颜色越来越深,紫红的花瓣中好似带点黑色,虽然花瓣萎缩了,但是等花蕊中的生命被传播后,自己光荣得退下花的舞台,让给年轻的新生命,走完光彩的一生吗。毕竟:“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前代的萎缩就是后代的盛开。远远看上去,一个枝丫上的蔷薇花群,就像是一个数世同堂,生生不息的大家族。

比起供人观赏的蔷薇花,我更喜欢无私奉献的蔷薇。它,不是供人观赏的,而是路边一株默默无闻的小花,但是,它的价值却比供人观赏的高出上百倍。那些供游人观赏的,一过花期,花凋落了,没有了价值,立马从“皇上”降为“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就是常说的:“中看不中用”。可无私奉献的蔷薇呢,花虽然凋落了,可它的枝丫却坚守岗位,用身上的刺替主人防御攀栏杆的人,却一点回报也不要。这一点的坚持不懈和无私奉献,同供游人观赏的蔷薇花比起来,不是显得非常可贵吗。

这样的美丽动人,又拥有坚持不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我爱上了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