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读后感300(集锦17篇)
网上近邻
2024-05-25 02:44:35
其它
读后感

作文读后感300(1)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帅狗杜明尼克》的书。开始,我拿到书,一看这本书的题目,哈哈大笑了一番,我心想:哼,还有自称自己是帅的狗,它也太自欺欺人了吧。这只狗也不谦虚嘛,还说自己是帅狗,这只狗是不是有点问题啊,再说了,狗嘛,天生就是那德行,每只狗都长得那样,它就怎么能说自己是帅狗啊,那天下所有狗都可以说自己是帅狗了哇,它是不是尾巴翘上天去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杜明尼克靠着勇气,消灭了那些世界末日帮的坏蛋,凭借着勇气和智慧帮助了许多被那些世界末日帮的坏蛋伤害的动物。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觉得帅狗真的不是瞎起的,这里的帅是指杜明尼克的哪种值得人敬佩的勇气。我最喜欢的就是杜明尼克了。第一,它乐于助人,帮助了那些被害者。有一次,世界末日帮的狐狸伪装成了一副可怜巴巴的动物,它的目的就是想要拿杜敏尼克的钱财,可是,杜明尼克早就识破狐狸的伪装,哎,狗的鼻子就是尖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先要有勇气,再要有智慧!


作文读后感300(2)

今年高考,听说湖北省一篇题为《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的古诗作文,被该省阅卷老师一致评为满分,引起我的好奇,深为少年奇才所折服,于是上网查看了他的原作。

细细阅后,觉得作为一名高中毕业生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写出如此作品实属不易,因为现在学生爱好中华诗词者已是凤毛麟角,但是被一致评为满分却又觉得有些过分。

首先,作为文学作品,只有更好的,没有最好的,更何况不同的人对同一篇作品往往有不同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满分,就是无瑕可击,从形式题材到思想内涵都是佼佼者。但是这篇古诗是否具有如此水准呢?我觉得未必。

其次,作为古体诗虽没有近体诗那么严格的格律要求,但也有一定的基本规矩,它可以邻韵通押但不可以平仄通押,该诗多处用仄声字同押显然不妥,如:“断鸿声中夷舰现”,“ 落日秋风哭宝剑”,等等,此外还有不“州”、“和”的韵脚都显然是出韵了。古体诗可以押平韵,也可以押仄韵,但你既然选择了押平韵,那么在不押韵的奇句句脚就该必须用仄声字,这是写古体诗的基本常识之一,但在这首被阅卷老师一致评为满分的古体诗上却犯


作文读后感300(3)

今天我读了篇故事《飞翔的蜘蛛》讲的是蜘蛛结网的故事。它不畏艰辛,在一丈有余的两个屋檐之间,来回穿梭,用自己的智慧、勤奋和坚韧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结成张结实的八卦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相信自己,在困难面前给自己以信心和力量,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它。我们很多时候可能缺乏得就是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而我自己往往在遇到难题时,想了会儿不会做,就等着爸爸来教我。而爸爸看了之后,就会批评我说这题你应该能做出来的,只要你再耐心的想想,要相信你自己。爸爸简单的提示了我之后,我自己真的就做出来了。原来这题竟如此简单,而自己却让它吓到了。因而我懂得了自己应该像蜘蛛那样,在遇到问题时,要开动脑筋仔细的去想想,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个问题,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可以总结下经验嘛。

正如那篇故事的作者所言:

信念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当你坚信自己能成功时,你必能成功。


作文读后感300(4)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雪豹的悲惨故事。这只雪豹名叫雪妖,她的的童年被一位猎人捉了当宠物养。警方把“放生雪妖”的任务交给了猎人强巴和作者沈石溪,他为此写了这本书。

这只雪豹已经一岁半多了,错过了学习捕猎的最好时期。这使沈石溪叔叔毫无头绪,他们减少了投喂雪妖的食物,想方设法让雪妖自己捕猎。有一次,他们用绳索绊倒一只老盘羊,让雪豹捕猎,但雪妖姿势不对,让盘羊逃跑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次,一只北斗母豹把猎物给了雪妖,我以为她是想杀个回马枪,至雪妖于死。但是,她却用舌头轻轻的舔舐雪妖的背。后来知道她们是母女。

遗憾的是,雪妖没有安心跟着北斗母豹学习狩猎技术,没能与她的兄弟姐妹和谐相处,她背着母豹残杀了一窝幼豹,导致众叛亲离。因为食物不足,雪妖只好去抢豺狗的食物。在多次抢食之后,终于被豺狗识破了她的阴谋与弱点,成群围攻咬死了雪妖。

不能说豺狗太狠心,不如说雪妖太自私、太贪心。


作文读后感300(5)

我现在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的题目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厄运指不幸的遭遇,信念指自己认为正确而坚定不移的观点,课文中的谈迁就是有这种厄运打不垮的信念,所以才名垂青史。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史学家谈迁为了编写一部可以令人相信而精彩的明史,花了二十多年,终于完成一部鸿篇巨制《国榷》。此时,谈迁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时,《国榷》被小偷偷走了,更何况此时谈迁已经年近六旬,但是厄运并没有打垮他,他心中的信念激发了他的潜能,他下决心重新编写,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课文最后总结:人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是啊,人生道路难免有一些崎岖和坎坷,但你心中的信念就会为你扫除他们。平时,有些同学考试考了低分,就对自己没有信心。但他们没有想到,谈迁经受的磨难与我们的小小的挫折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还记得老师说,磨难是创造天才的天堂,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旅行,路上难免有“刺刺草”,但是它们并不能挡住你的欲望,那时,正如课文所说,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作文读后感300(6)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苏末(召唤师)和路易斯(路易斯是苏末的吸血鬼仆人)的故事。他们俩个吵架在冷战,苏末去找校长诉苦,却莫米其妙地成了辉夜学院的代理校长。

新的召唤师纱华突然降临学校,社交手腕极强的她还是一位金光闪闪的大美女,让奥丁(最强的吸血鬼)都另眼相看!苏末刚想庆幸纱华没有吸血鬼仆人,对自己不会造成威胁,就悲哀的发现纱华的目标竟然是路易斯。

在面对纱华和奥丁的双面夹击下,路易斯闹起了小脾气,让奥丁乘虚而入,偷走了象征校长身份的红宝石戒指。于是苏末从代理校长沦为了住在阁楼里的“灰姑娘”。不但要照顾奥丁,还成为了一条龙的“铲屎官”。苏末真是欲哭无泪,被称为史上最没有用的校长。

隐忍多时的苏末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无论是亲爱的伙伴还是自身的荣耀,她都要一并夺回!苏末找好时机,趁虚而入,趁奥丁放松警惕在舞台上夺回了红宝石戒指。

读了这篇故事的感觉是:第一:一定要珍惜、相信朋友;第二:做事情不能大大咧咧,要细心、细致,不要不经过大脑;第三:做事情一定要找好时机,要趁别人放松警惕时,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作文读后感300(7)

读《哈佛家训》有感。我有一本书,书名是《哈佛家训》。比如说:亲情,照耀心灵的太阳;童真,纯白无暇的善意;习惯,决定成败的细节等。在这些故事中,有一个故事深深的感动着我,它是在亲情中的:可怜父母心。

当我翻开这页时,发现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当我读到第二遍时,我才发现父母的爱有多么伟大

有人认为父母照顾自己是理所应当的,等到父母年老时,他们的儿女却不去照顾他们,反而为了自己的事业、前途而对父母不理不睬,往往事后才会后悔自己没有好好照顾父母。如果你的父母还能看见你,还能听你说话;如果你能抽出一点时间,如果你还没有忘记他们曾经给你的爱――回去看看他们吧!年华正在离去,他们是多么盼望你陪他们走一段路,说上几句真心话,或是随便的坐在一起,看看窗外蔚蓝的天空。光阴似箭,世事如烟,不知道明天过后,你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陪自己年迈的父母度过这样美好的时光。

每一位父亲、母亲,有哪位不爱自己的孩子,甚至在生病的时候心里都在想孩子冷不冷、热不热,面对这样伟大父母的爱,有哪个孩子能不为之动容呢?


作文读后感300(8)

秋风瑟瑟,我在床边捧着那本让人心碎的书籍—《巴黎圣母院》眺望遥远的天空,她是否也在寻找心中的寄托。爱斯梅拉达和加西莫多是否在天堂幸福的生活呢?

一朵完美无瑕的娇艳花朵却就这样伴着自己的爱人消失在这人世间。这一切都围绕着爱与美,两个相爱的人心紧紧系在一起步入天堂。这一幕是多么美,却又是那么凄凉。我的.眼泪悄然无息的落在最后一章上,在那两个震撼的名字上开放成一朵水花。

心中的痛惜让我觉得一切的美好都凋零了。抬头,一朵花出现在我眼前,它,也凋零了,它也感受到那种悲痛吗?它也在为爱斯梅拉达这多凋谢的玫瑰而伤感吗?回头一想,现在的人类也很像弗罗洛一样,贪心与自私把人们紧紧包围着。我仿佛听到了爱斯梅拉达那空灵的歌声。是啊,我们不可以再自私下去了。我心中亮起了一道道圣洁的光,我不再为她而悲伤了,我有了一个神圣的任务了,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

合上书,闭上眼睛,继续聆听爱斯梅拉达的纯净之音……


作文读后感300(9)

他大学毕业后来到山区教书。在一次火灾事故中,用草泥做成的教室已经不堪一击。老师把学生们一个一个地背了出来。三十多人呀!他最后冲进去的时候,火场里只有两个学生了。他犹豫了一下,抱起其中一个孩子就跑。安全带出后,老师拖着被火烧伤的身子,又跑进去。可他再也没出来······事后,那个最后被救出来的孩子说,没被救出来的那个孩子,是孩子的老师······看完这篇故事,我的心中充满了对那个老师的钦佩。希望他和他的孩子,能在天堂生活得幸福。

我记得上小学二三年级时,发生了四川的特大地震。其中有不少感人的故事:

一个老师和他的学生们正在上课,地震忽然开始了。大家争先恐后地跑出去。在楼梯上,一个弱小的女孩子被落下的石块划伤了腿。老师急忙扑上去,把女孩安全地罩在了自己的身体下······

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很多,可一直让我不解的是,在第一篇故事里,为什么那个男老师不救自己女儿,却救一个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呢?我想,这就是一个身为老师应该做的吧。(逗说:想不明白,那个老师为什么不救自己的孩子?所以把问题留给了老师)


作文读后感300(10)

你们知道管仲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春秋战国时期齐桓公的宰相,那鲍叔牙又是谁呢?他就是管仲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在《上下五千年》中就有一章提到了他们。

在《鲍叔牙荐管仲》这篇文章中的鲍叔牙与管仲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俩曾经一起做过买卖,打过仗,也当过齐国公子的老师。尽管管仲曾试图杀死鲍叔牙所教导的公子齐桓公,当然都没有成功。但是鲍叔牙却不计前嫌,大力推荐管仲当齐桓公的宰相,这种友谊的确令人敬佩——友谊是一种不可小视的力量,它可以让敌人变成朋友。

其实友谊就是朋友,没有朋友是不行的。记得上次考试时我的水笔芯用完了,可是又没有备用笔芯,正当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时,旁边有人递来了一支笔芯,我扭头望去,原来是我的朋友我当时别提多感谢他了,因为如果没有他的话我就有可能是零分,可见友谊是多么重要。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谊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成份,也是很宝贵的一种力量。古代诗人李白曾经这样形容友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可见李白也非常重视友谊。这说明友谊是非常重要的。


作文读后感300(11)

《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体现了珍惜自己的生活、不嫉妒别人的道理。

这个故事讲的是,帅仔是由一条保姆狗养大的小狗。帅仔渐渐地长大了,人们开始爱帅仔超过爱保姆狗了,帅仔依然很听保姆狗的,但是保姆狗开始嫉妒帅仔,它想出种种方法来弄死帅仔。例如:保姆狗和帅仔玩捉迷藏,它把帅仔骗进一个洞里,让帅仔数一百下再出去找它。可帅仔数完一百下以后就再也出不去了——因为洞口被保姆狗堵死了。多亏一只猫把帅仔救出去了,要不然保姆狗的阴谋就得逞了。还有很多很多的坏主意。最后,保姆狗想出来一个令人胆战心惊就阴谋。这一天,保姆狗出门就横穿马路,它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帅仔会跟过来。果然,帅仔跟过来了。但没想到,汽车恰好撞上了保姆狗,它奄奄一息。就是那天,保姆狗说了事实,但帅仔却不信。帅仔是多么地爱保姆狗啊!

我想:每人头上都有一片云,为什么不在自己的那片云底下呆着,而却拿别人的云呢?


作文读后感300(12)

我今天读了《皇帝的新装》一篇童话。

故事的内容是

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穿好看的新衣服。他为了要穿得漂亮,把所有的钱都花到衣服上去了,他一点也不关心他的军队,也不喜欢去看戏。除非是为了炫耀一下新衣服,他也不喜欢乘着马车逛公园。他每天每个钟头要换一套新衣服。人们提到皇帝时总是说:“皇上在会议室里。”但是人们一提到他时,总是保留说:“皇上在更衣室里。”在他住的那个大城市里,生活很轻松,很愉快。每天有许多外国人到来。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他们是织工。他们说,他们能织出谁也想象不到的最美丽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不仅是非常好看,而且用它缝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奇异的作用,那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的觉得皇帝很愚蠢,那两个骗子得到了很多银子、金子,他们达到了目的。皇帝却出了丑。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不就像同学欺骗老师一样吗?但总有别揭穿的一天,不是吗?


作文读后感300(13)

近两个星期,我读完了《童年的玩与学》全部文章。这里的文章紧扣语文课文的主题,让我更深刻地学习了课文,又拓展了知识。

在这么多文章当中,我对《鞋匠》这篇文章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作者一次找鞋匠修鞋,但付款时却找不出零钱了,只能下一次再付款了。而过了几天,鞋匠却把这件事给忘了。最后作者还是把钱给了鞋匠。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欠自己东西的时候,不要太斤斤计较,应该像文中的鞋匠一样,去忘记这件事,宽容别人。

在生活中,我亲身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一天,我去买卷笔刀,到了店中,我迅速挑选好了一个卷笔刀,正要付钱,却发现自己带的钱不够。可是店主说:“没关系,钱下次再给也没事。”我立刻跑回家里,拿好了钱跑回了小店,把钱交给了店主。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我们学会宽容别人,友好相处。


作文读后感300(1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红舞鞋》。《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习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习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作文读后感300(15)

今天是难得的星期天,尤其是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在这清新的下午我走进了《一只猎鹰的遭遇》的世界,让我和书有了一次近距离的接触。

让我最高兴的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总结出一个公式:勇敢+坚持+机遇=成功。

这只猎雕的遭遇是非常悲惨的,看着自己的蓝顶儿被一头母野猪活活踩死,自己却无能为力。它遭遇过许多不幸的事情,比如它的主人把它卖给了马瘸子当诱雕,但是因为它不吃东西又把它卖给了程姐。可是因为巴萨查不听话而把它的翅膀剪得没有了羽毛。又一次程姐以为它生病了去拿药,可是笼子忘关了,巴萨查就乘机逃跑了。它的遭遇也是幸运的,让它重遇旧主达鲁鲁。

是幸福是短暂的,就在风雪垭口发生了悲剧。在风雪垭口发生了暴风雪,主人达鲁鲁走不动了,巴萨查却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达鲁鲁喝它的血走出去。这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成功就要有勇气,敢于尝试。多帮助他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得到快乐的。


作文读后感300(16)

我们有多少人是为自己真正的活过一次,选择一次,幸好我们还年轻,还有糊涂的理由,还有跌倒在爬起来的机会,还有未来可能的经历来教会我们爱自己;原来我们也带着面具,不是带个别人看的,是带给自己看的,这样才能说服自己接受自己不想接受的生活,不去打破我现有的生活规律,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经历一件事,它给我们面对自己的勇气,让后我们自此充满力量的生活,我们的幸福感会骤升。也或者我们依旧不愿面对自己,选择了逃避,我们也会坚强的生活着,为了家人,更或者为了朋友,我们失去了为自己的机会,它也许会再次到来,改头换面,可能是一次冲击心底的感情,也可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后生惊险历程,也可能最美好的东西即将失去而幡然醒悟。

我们努力活着,努力争取,努力不被埋没,我们得到过也失去过。可是我们有没有静下下来仔细想清楚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怎样的爱情,怎样的工作,怎样的生活。也许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有一天还是可以笑着回忆,因为曾经我轰轰烈烈的争取了。

习惯——可怕的东西,它蒙盖了我们心底的追求,当有一天有人出现来打破这个习惯的时候或许就是追求自我的时机了。


作文读后感300(17)

今天,我和平常一样,翻看书,接着昨天的故事看, 又看到了一个新故事。这个故事写的很好,它的名字叫《弗兰蒂的母亲》。

这个故事讲了:弗兰蒂(一个非常淘气的男孩)被学校开除了8天。他的妈妈跪在校长的面前,请求校长让弗兰蒂重返校园。她一边不停的哭,一边再三恳求,说:“校长先生,请您恢复他的学籍吧。我活不了多久了,在我临死之前,我想看到他能该好。毕竟,他是我的儿子呀!”接着,他的母亲放声大哭起来。弗兰蒂还是那么漫不经心,谁看了都觉得可气!校长想了一会儿,说:“弗兰蒂,回到你的坐位上去!”弗兰蒂回去了。等他的母亲走了以后,校长对他说:“你这是在害你的母亲呀!”大家都扭头向后看,弗兰蒂还在那里漫不经心的笑呢!

我看了以后,非常的生气。弗兰蒂的母亲为了能让弗兰蒂重新返回校园,跪在了校长的面前。然而,弗兰蒂竟然还在一旁笑。难道母亲的这种真诚爱意,换来的就是儿子的不屑一顾吗?这一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这个故事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们真切的看到了一位备受摧残的母亲形象,催人泪下,非常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