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的热爱(汇总15篇)
重写幸福
2023-11-05 01:26:41
高一
写人

灵魂的热爱(1)

在现在这个网络发展迅速的时代,外卖、网购逐渐成熟,很多人把自己宅在家中打游戏。而我觉得,与其把时间花在打游戏上,不如走上篮球场,打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

我对篮球的热爱,是不同于其他运动的。篮球就像是一种精神,流淌在我的血液中。单场81分的科比,35秒13分的麦迪,无不吸引着我;被雷阿伦肘击吐血后将血吞下继续上场的艾弗森,高烧脱水的情况下毅然上场得到38分并投中绝杀,最后累倒在队友怀中的乔丹,无不影响着我。正是这些令人称奇的事件和永不服输的硬汉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是我对篮球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

6月的广东,又湿又热。但我不想一直待在空调房中。我抱起球,来到空无一人,地面被晒得滚烫的球场,挥汗如雨,享受篮球带给我的快乐。1月的北京,严寒难耐。一天刚下课后,飘起了大雪。如同天上飘下的片片鹅毛,又犹如满天飞舞的柳絮。在这样寒冷的环境下,来到篮球场,打到双手发烫才停下。虽然满地都是雪,没法好好打,但能够在雪中打一场球我依然感到很快乐。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我的行为很不解,但我觉得,这是出自我对篮球深入灵魂的热爱。

虽然严寒和酷热都阻挡不了我打篮球的脚步,但在三月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一个半月都没打成篮球。

三月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体育课上和同学们打球。我再一次投篮后下落时重重地踩到了一个同学的脚上,我的脚踝顿时以90度的角度崴了下去。我直接倒地不起,脚只要稍稍一动,就会撕心裂肺地疼。经过医院的检查,我脚踝部位的骨头错位,骨骺位置骨裂。医生告诉我至少至少两个月不能运动。我当时快要哭了,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两个月不能打球。打不了球的痛苦,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对篮球深入灵魂的热爱。

学校要举办篮球比赛,为了使用战术,我特地从NBA比赛录像中截取几段简单好用的战术,在午休时间和队友们观看,并联系。最后,因为我们班有战术,常常打得对手措手不及,一头雾水。最后我们班也取得了不错的名次,我也感到十分欣慰。

有人问我为什么如此痴迷篮球,我想说:因为篮球,我变得阳光;因为篮球,我感到快乐;因为篮球,原本懒散的我变得愿意为自己热爱的东西坚持不懈;因为篮球,我懂得了承担。正是这些,让我对篮球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


灵魂的热爱(2)

每个情感纯真的人,心底都有一首情歌,它美丽且忧伤,心动又销魂。

心怀淡淡烟愁的女子,注定比别人多一缕细腻的伤感,注定比别人多一抹触景生情的悲凉。

总是轻易就被一些悲情的东西,忽然触碰了至低的泪点。一颗温柔的心,竟然变得那么敏感那么脆弱。

在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爱是人生中经历的一段插曲,更是一种心酸的浪漫。

昨天你那么爱我,今天你在哪里?开始笑得最美,最后哭得最真,这就是最真实的爱情。

多少真爱被现实击败,回忆只能证明自己爱过,并不能说明那段爱可以白头偕老,更不能把丢失的一切复原。

时间,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张折返的车票,我们只能一路前行,甚至连回头悲叹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天涯一角平静的生活,疏远着尘世里的一切,那些流逝了的曾经,在谁忽然记起的瞬间里闪过?

好不容易跨过了一段艰难的时间,又被一种低落的情绪侵占泛滥。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幸福和忧伤不再交换,挥手即是永远……

谁是谁的风景,谁是谁的过客都是注定的。你握过他的手又怎样?你拥抱过他的一切又怎样?最终都是指尖划落的尘烟……

一个人疼痛不堪的时候,总想找一种方式来麻痹自己,麻木自己的一切神经,好让自己在一瞬间忘记了那疼,忘记了那殇。

暮然间,一股酸楚的感觉,忽然在眼底流淌泛滥。有些东西注定在远去的同时,也在心上留下抹不去的疤痕。

在心角处寻一个凄美的位置给自己,再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召唤回那个温暖的怀抱。那盈握在心的美好,不舍得它走远,又该将其存放于何处?

一段爱情,分离了,也就散了,一颗沸腾过的心,变成一池死水微澜,一个人安静的忧伤,是唯一镇痛的方式。

爱是美丽的忧伤,爱是甜美的心碎。看着一个熟悉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双唇颤抖着,心却已无言。

爱到忘却了自己,等到有一天从那个爱情的痴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的身心竟已是伤痕累累。

曾祈祷此岸彼岸,莫失莫离,如今却已失已离。无力改变的结局,无法持久的炙热,情深缘浅是早就拟定了的结局。

斑驳的情话,凋谢成旧忆旧年,贴在胸前找不到那时砰然跳动的感觉,代替它的却是一种隐隐的痉挛。


灵魂的热爱(3)

蓝紫色的夜空中点缀着珍珠般的繁星。皎洁的月光如水,透过树叶斑驳地洒在地上,夜是那么静,坐在树下,聆听着自然的旋律,微风轻轻地拨动树弦,静谧着一首温柔的夜曲。依稀间,点点家乡的灯火重现,是那么美那么亲切。又一次置身于家乡的柿树下,此情痴我,此景醉我。

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在生活着的家,不知是风还是月光将我送了回来,眼前还是成堆的作业和指导书,望着窗外的明月,细细数来,我已六年未归老家了,老家的景象也早已模糊了,但那棵柿树我却永远也忘不了,或许她已长进了我的灵魂。

我试着将我脑海中支离破碎的记忆重组,奇迹般的,老家的印象竟又重新在我眼前展现了。

它矗立在我家的小院,长得枝繁叶茂,高大粗壮,据爷爷说,他是我的太爷爷为了纪念死去的太奶奶种下的,太爷爷希望这棵树能永远守护着你太奶奶,守护着我们整个家族。

正如太爷爷当时种这树的初衷一样,他成为了我们家族的守护神。守护着我们整个家族炎炎夏日,他为我们家人遮阳,漫长冬季,她为我们家带来春的讯息,丰收之际,他为我们结出饱满的果实,我们家里人早已把它当作家中的一员,家中的长者,他目睹着我们家百年的变迁,与我们同喜同忧,我们每个人都爱着他,信任他,珍惜他。

他也是我们家人的朋友,每当月光皎洁的夜晚,我们家人会相坐于树下,互诉心事,这时的柿树就像一位安详的老者,静静地听着我们讲话,有时,我们并不说话,只是坐着,聆听风的旋律,虫的鸣叫,叶的沙沙,月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在地上,宛如一幅充满神韵的水墨画,微风起时,枝动叶舞,风儿将月光打乱,极像在放一部黑白电影,演绎编织着一个个凄美的故事,我们在这美景中沉醉着感受着大自然的美,我们有时甚至睡在树下,也不觉得寒,因为我们知道家就在身边。

次日,我向在老家的奶奶打了个电话,对他说我想吃那个是柿子树上的柿子,奶奶的声音突然变得激动起来,说一定会很快把设计给我,我依稀又看到奶奶那开心的笑容,又看到了那棵柿子树似乎又看到我那别了六年的故乡。

我爱那棵柿子树,我爱我的家人也爱我的故乡,那种爱是一种早已深入我灵魂的爱,而那棵柿子树早已在我心中扎根长进了,我的灵魂,我只愿在梦一场,让月光,携我共回故乡再归柿树旁。


灵魂的热爱(4)

她,记录了古人的经历、习俗,但她与我的关系甚密,我们的经历交错杂糅,最后深入灵魂。

我喜欢她的特殊,她在书海中总能鹤立鸡群,自成一派。她不与现代的恶俗小说同流合污,保持着自己的清高,她是那么的纯洁、高雅。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上小学后不久,她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牵着我的手,一步步走向圣洁优雅的文学殿堂。首先看到的是《吕氏春秋》,其中“郑人买履”“刻舟求剑”等趣味横生的小寓言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就是在那一刻开始了与她的交流。当有些同学忙着玩手机时,我总愿捧着一本古文书,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给我的学习生涯开辟了一条充满新奇的道路,我喜欢她的特殊。

我喜欢她的简洁与魅力。她的文字,毫无累赘与尘垢。在与她的交往中,我知道了“也”是结尾词,“乎”“与”“焉”“耳”也可以是结尾词。她的话有的富含哲理,有的音韵和谐,听上去仿佛可以包容一切。但可以包容一切的东西,只有“概念”而她,和“概念”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我喜欢捧着她,享受着她每天都在分享给我的全新认知,我明白了“爱”与“德”是她教会了我“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的道理。因为简洁,所以便携,我带着她走南闯北,我喜欢在雨中凝望着她,她告诉我:雨景中读她更加易懂。父亲善书画,他向父亲展现了自己的魅力,每次我抱着她,坐在窗前,听着跃动的雨点敲击树叶发出的吟唱,望着父亲手中饱含浓墨的秋毫在宣纸上曼舞,我的读书声和着雨声仿佛一次又一次奏响人文与自然交融的协奏曲。我喜欢它的简洁与魅力。

我还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我带上她跨上我的自行车,直骑行到大山里去,和幽谷中的夕阳共睹她起舞翩翩,与明灭的星星深嗅她散发出的氤氲幽香。“是离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吟出了她的悲伤与孤独,这悲伤一步步吞噬着她,知道她彻底沉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吼出了她的悲壮与雄浑,这气魄直冲九霄,志在千里。我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

我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特殊、它的简洁、她的魅力、她的味道。她是我的良师与益友,灵魂之向往!


灵魂的热爱(5)

去做一件事,其实很难去热爱,更不要提深入灵魂的热爱。但我很庆幸经历短短15个春秋,我便找到了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书法,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只是用柔软的毛笔在稍硬的纸上随意写画,便可出一幅率性的作品,不需要太多的功底,但是真正的精髓却需要长久的磨练与很高的悟性,才可得出一席秀丽试卷。我在小时就已开始书写软笔书法,一开始只是增添一技之长,每天的刷砚涮笔使洗手池逐渐变黑,我的笔画逐渐雏形显露笔锋也略露“眉骨”当时还是校友成绩感的。

后来,我的学业有些重了,于是每天的练字改为了一周一次。每到周日,我便沉浸在书房中,体会颜真卿写字时的心里于它的笔画特点,然后去模仿他字的神、态、情,再将它们展现在我的字上,我不断思考,学习,逐渐喜爱上了写字,尤其是大字,当时悬腕写字已是手到擒来。参加少年宫书法大赛,我的作品不仅获得了一等奖,而且还拿到了一座大殿里展示。那时的我不禁有些浮躁,但是喜爱。

上了初中后,我抓紧时间学习,偶尔有空时,在书房中提笔随想随写。我转变了我练的字体,从颜体变为了欧体。颜体豪气老迈,欧体严谨端庄。而欧体是楷书中最难的字体,这也是自己对自己的挑战。每当坐到书房中,脑海顿时风平浪静,所有近期不愉快之事都统统沉入海底。心中只想品字,写字,与老师聊字,这时已觉得彻底爱上了写字,爱上了书法,因为只有与字共舞时才听得清内心的声音。

到了初三,很难有机会进入书房,但一旦进入,便格外珍惜,我留恋里面的墨汁香,宣纸味,跨进书房,我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不在那么喧闹与浮躁,往日里那个苦苦练字的男孩又浮现在眼前,多么美好单纯,不像现在的我世俗很不单纯,我在书房中,书法中找到了之前的我,这让我重温了儿时的美好,这都是书法的作用,它让我找到了我灵魂深处的那种执着,那种热爱,那种无与伦比的可贵灵魂。

关上房门,我用酣笔找寻深入灵魂的热爱。


灵魂的热爱(6)

坐着汽车驶入麦田的深处,嗅着麦子的气息,感受着秋天的丝丝凉意,想象着家乡的味道。

在这个为学习奔波的假期快要结束之际,我终于得以回到故乡。家乡的麦田是翻滚的巨浪。轻风吹拂,无边无际的麦田泛起层层麦浪,翻滚着,涌动着。麦子也低下头,弯着腰,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这金黄色的海洋啊,如此放肆的吞噬着我的思绪,勾引着我的食欲,使我深深陶醉在这片波涛之中。

穿过一条条街巷,路上的石板让我的行程十分颠簸。渐渐地,渐渐地,这风景愈加熟悉,终于停在了门前。轻快地下了车,小跑着跨入门,听着看家狗声嘶力竭的欢迎,这是如此地幸福啊。

猛地推开厨房的门,一股热气从里面涌出,带着一股清香,蔓延着,蔓延着,侵占了我的心,勾引着我的味蕾。映入眼帘的是金黄的土豆块混合着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琳琅满目的“炒三丁”漂浮在微微泛白的骨汤上颇具魅力的白花花的大肉,以及沉在汤底的若隐若现的块块白萝卜与香菇……

二话不说,列席而坐,在空旷的大院中开始享用美味。一家人坐在一起进食的感觉真好!大哥狼吞虎咽的啃着猪蹄,快活地眼睛眯成一条缝;二哥盘腿而坐,嘴上还夹杂着菜末;大姐也大口地嚼着,完全毁掉了平日的淑女形象。我也是同样,幸福极了,而这菜的创作者——姥姥,在旁观看,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我自幼就爱极了姥姥做的菜。上幼儿园的时候哭着闹着找姥姥,硬是要吃她老人家做的菜,姥姥一直以此事为荣。

再看着现在的姥姥,带着白色的帽子,穿着亲手制作的布鞋,直立的站在桌旁。她宛然就是广大农民的写照,或许我一直爱着的菜中的家乡的味道,也是只有农民才能做出的吧。

想想现在的主流,那些乐于在饭馆吃饭的人们,是否曾体验过如此的家乡的味道?有没有过在进食的同时停止思虑过食品的安全?

试着去感受家乡的味道吧!我热爱这麦子的清香,饭菜的美味,还有从中品味到的家乡的味道。


灵魂的热爱(7)

在聚光灯的照耀下我轻柔的伸出手臂,慢慢地抬起大腿,舞动出一个完美的空中跳跃,华丽的裙摆上闪亮的光点被光芒反射到我眼里轻轻扯动嘴角,全身心的陶醉在这深入灵魂的热爱中。

但,微笑与优雅背后是无声的泪水,是多少次的跌倒,更是一种坚强的诠释,我坚持,只有你心持梦想,不断追求,不管历经怎样的起伏,你仍然热爱,正如我,滑冰这个词语早已深深的注入我灵魂的深处。

梦想的含苞欲放

每日放学后都能看到我在溜冰场苦练的身影,因为我很久没练习滑冰的缘故,颇像一只摇晃的企鹅,只好扶着杆缓慢滑行,在看看其他选手无不各显神通,像那天生的王者将高贵的气质发挥到极致,可我不会后悔当时冲动的选择,我要为我所热爱的事物去追逐达到那无限的可能,零散的记忆的碎片慢慢拼凑起来,我最终挣脱杆的束缚,自行滑行,可脚下的不稳,我迅速被甩了出去,重重的倒在冰上,无尽的苦痛蔓延开来,冰冷麻痹着伤口,冷漠的嘲讽无情钻进耳畔,我忍回泪水,坚强站起,因为我深信梦想之花的绽放需要过程。

梦想的清新耕作

或许是因为滑冰早已深入我的灵魂之中的缘故吧,我才能如此固执的追寻,我重回溜冰场,伴着轻柔飘渺的曲调,我翘起拇指,从简到繁,从易到难无不细致练习,夜色慢慢降临,没有其他人,只剩纯粹的旋转,也只有我独自忘情舞动,前额的发丝与汗水粘在一起,又在颊上如水晶般跌落,痛苦,疲惫,一波又一波如潮水般袭来,一圈又一圈的旋转,一次又一次的跳跃,那不计其数的跌倒伴着无数次坚强爬起,斑驳破损的鞋面正如我遍体鳞伤的身体,也许是因为内心那喷薄而出永不褪去的热爱,我才会如此执着坚持。每当天边燃起一片眼里的火烧云时,我仍然无尽的旋转,每当夕阳西下,走在回家的路上,伴着月光,对着月下微微下场的影摆正。

梦想的绚丽绽放

记得自己蜕变的那一刻,内心的喜悦无以言表,当我站在聚光灯下,成为每一个人眼中的焦点时,丑小鸭变白天鹅不在是童话,正因为我对滑冰深入灵魂的热爱,梦想之花的忘情绽放才如此绝美。

这便是我梦想解冻的过程,它虽没有历史史诗般震人心魄,但它却蕴含着壮美,奔放与青春,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灵魂的热爱(8)

窗外的阳光如约而至的漫进来,落在阳台上朵朵安静的花蕊之中。在阳光的怀抱中,花朵上每一片花瓣,都伸展着,却只有墙角的那一株,默默的享受着自己的明媚。

我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举着手中的奖杯,那份阴沉的自卑消散而去。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像进了那株生石花。

几年前第一次听说生石花,她的外表并不华丽,光滑饱满的花叶中流露着一份坚强。它的中间列着一条缝隙,整株第一眼看上去并不没有什么华丽特别的地方。在过去的那段日子里,我因为次次落选而堕落着,朋友送我的那盆生石花也成普通的仿佛真是一颗石头。我失望地摇着头,将她端去阳台,端上来一盆绿萝。

过去的那几天,我依旧躲在失败的角落,像是生石花被埋没在百花争艳的角落里。直到那天我无意看见那站在墙角的生石花,从那条狭小又奇特的缝中钻出了一朵美丽的花朵。她不是花中最好的,却依旧拼尽全力展示着来自灵魂的信念——即使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努力着。它在开花的时候,仿佛阳光为她存在般流露着自信。生石花的叶变得柔软轻小,努力抬起头顶花朵。而花呢,自信地绽放着,将自信的力量播撒到我的灵魂深处,在鹅黄色的花瓣中,开出了我对它深入灵魂的热爱。

从那时起,那份源于信仰的热爱转化为我的信念。我开始像生石花一样拼搏,即使从前再平淡,也一定会开出坚持的花朵,那便是生长在灵魂深处的热爱吧。

然而现在的我,就像是露出花苞的生石花,那次改变让我脱离了平庸,收获了自信的容耀。或许在未来,其他的花朵也会与它争妍斗艳,但生石花从不像他们那样妖媚,而是坚定的守护着灵魂之中的信念,那便是我热爱它的原因了。

热爱自己,热爱信念。无论什么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永远是深入灵魂的热爱。而那株生石花,就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灵魂的热爱(9)

再次将鼻尖凑近他的身边,贪婪的吮吸着它身边的味道,由白到紫的小巧花瓣让人为之沉醉,——风信子,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的屋内摆满了许多风信子,书桌上有两株浅粉的,好似穿着粉裙的明媚少女。书架上又有两株蓝的,给人以幽静淡雅之感。床头柜上还有三株紫色的,强大的气场足以将人震慑。

每当闲暇时,总会忍不住跑到她们跟前细细凝望,深深吮吸。它们在我眼中就像几个别有一番风味的女子,举手投足间都有着极大的魅力,当然其内在的那种高傲,坚韧才是最让我沉沦的地方……

去年冬天,妈妈将一颗风信子交给我,让我带到学校养,我怕她受冻,于是便将他安置在了宿舍窗前,起初他四周都泛着稚嫩的绿色,虽已成型,但并不美,我每天悉心的照料它,一回宿舍便会鼓励它,你一定要快快长大啊!我常常独自幻想它长成后的样子,会像其他风信子一样美丽吗?会吸引住大家的眼球吗?

它不负众望的长成了一株美丽优雅的风信子,直到有一天,它的根茎出现了一丝裂痕,同学告诉我是因为它太大太重花开的太多,导致根茎承受不住了。我的心瞬间跌落谷底,我辛辛苦苦养的花,真的就这么死了,大家都来安慰我,说它肯定会死的,到时候可以再买一株。

连续一周,我没管它,让它自生自灭,但就在这一刻我走近它时,我看到了奇迹的发生——它根茎上的裂痕消失了,不再是呈往下倒的状态而是换成了傲然挺立的姿态。我惊讶地望着它,东看西看,仿佛不相信会发生的一切,凭借自己的毅力挺了过来,成为了由内而外高傲坚韧的花。

自那以后,我对她的爱就上升到了另一个档次。它不仅仅有着美丽勾人的外表,最让人着迷的还是她那种顽强傲然的品质。生活中,我常会遇到,挫折困难,每当我快放弃时,风信子的身影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看到它,内心就会涌上一般坚持下去的力量……

恐怕也只有风信子称得上是我最深入灵魂的热爱吧!


灵魂的热爱(10)

时光在金色的阳光中缓缓流动,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花开花落,潮涨潮退,亦包括人心。也许数年后又或者一刹那,一切,便也沧海桑田。看着昨日的一切,被掩埋在时光的尘土中,心,不免悲痛。

然而,天空,广阔的天空似乎不会变。它依然对你敞开着那无边的怀抱,流光穿过云彩赋予着黑色的大地另一片色彩。清晨,湛蓝的天际像孩子苏醒的那一抹朦胧的微笑,清风带着朝露的清新拂过人们的发梢,小鸟欢叫着,是大地苏醒的乐章。

中午,带着滚金边的云彩肆意徜徉在透明的天空。它幻化出的丝丝光线洋洋洒洒铺满大地。大地上传来的滚滚热浪是天空张扬的热情。绿叶在阳光下镀上了一层金光,那明晃晃的翠绿闪亮得让我睁不开眼,我的心口也突然装满了光。

夜晚,徐徐的晚风带着青草香扑面而来。我张开双手任风穿过我的身体,努了努鼻子,风里面藏着童年的味道。我满足地绽放了嘴角。在楼下借了一张躺椅,就那样静静地坐在上面。伴着缕缕微风,睁大着眼睛盯着浩瀚的苍穹。它的色泽仿佛是倒映的海水,漆黑得看不穿一切。但是又披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彩,它就像一个温暖的人在静静地注视着你。星星零零散散得落在天际,我盯着天空出神。

天空是不老的。它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是那样温柔安详的存在。它的每一个模样都那样深刻地映在我的脑海里,我的灵魂也泛着跟天空一样的色彩——淡淡的蓝,浅浅的白。甚至,我的心也是香甜的。对于天空,我是深入灵魂的热爱。是它,陪伴着我每一个日月。不论开心难过,映入眼帘的总是那一片笼着荧光的天空。它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给予我最大的安慰,无限的温柔。

轻轻闭上眼,很多很多的记忆像散了的粉色花瓣飞扬在脑海里,唯美却也带着伤。那些轻微的疼痛都在提醒着你:“一切都会随风而散。”

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交到第一个小伙伴。那时的天空干净得像孩子的笑脸。——后来,他走了。

我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和小伙伴们顶着狂风暴雨骑行。车轮溅起一圈圈的水花,天空跟我们的内心一样汹涌澎湃着。——后来,再也没有那一天了。

我在一个繁星璀璨的乡村里,看着那一条长长的银河横贯南北,两端各有一颗明亮无比的星星。奶奶过来说:“那是牛郎织女。”时间在奶奶手指上留下了泛黄的痕迹。世间的一切都是天空上的孩子吧……——后来,天空也出现了疲倦,星空都黯淡了。

我在一个微风习习的夜晚里,和姐妹一起静静地行走在干净的柏油路上听时间滴滴答答走过。——再后来,风把我们的一切伴着烈火焚烧干草后的味道卷走了。

抬头,静谧的夜空。伸出手,却抓了一片虚无。是谁唱着“一伸手就能碰到天”?抓到的不过是风残留的冰冷的气息。只是,也正是这一片浩浩汤汤般的苍穹,似乎才能承载着更多的秘密与故事。

泰戈尔说:“神在我的黄昏的微光中,带着花到我这里来,这些花都是我过去之时的,在他的花篮中,还保存得很新鲜。”

时光不曾在天空的脸上刻下痕迹,只是偶尔略显倦态。而我,也已学会不再依赖。只是在每一次抬头的刹那,还能捕捉到过去那些深刻的影子。

我知道,那些恋恋不忘的东西都被时光偷藏在天空的某一个角落里。纵使我没在天空飞过,但我也在天空留下了痕迹。

正如泰戈尔所说:“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耀的绿叶而闪耀,我的心灵因了这日光的抚触而歌唱;我的生命因为偕了万物一同浮沉在空间的蔚蓝,时间的墨黑而感到快乐。”

我的所有都在蓝天下发酵,散发出无比的香甜。是蓝天的广阔教会我包容,是蓝天的静谧教会我沉思,是蓝天的灿烂教会我积极!生命也因此而厚重,令人无比眷恋。

也因此对于天空,是真的深入灵魂的热爱了。


灵魂的热爱(11)

有些事易懂,看几遍即可,但有些事只有对它有深入灵魂的热爱才可能体会它,理解它。我就对篆刻有深入灵魂的热爱。

儿时的一见如故把它带入了我的灵魂。小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少年宫学习一份爱好,在拒绝了跆拳道和古画之后,我遇到了它。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一个年轻人正在专心致志的刻着他手里的石头,他坐姿端正,神态专注,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他时转着手中的石头,时而拿刻刀在空中想如何刻,十几分钟后才刻完。待他把章印好后,我突然感到一种特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的心异常的平静却又异常的激动,这时,这个年轻人看到了我,并向我讲解着是篆刻一种国粹……我决定不再犹豫了,我要学篆刻,并要把它放在灵魂中去热爱。

长大些后,因源自灵魂的爱,我对它初有理解。学习了几年篆刻,我从“虫子爬”式的刀法渐渐的变得有力,变得清晰,但是我刻的章始终无法得到老师的认可。这让我十分着急!我明明努力着做到最好,但老师为何不认可我呢?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在家看篆刻的书,并拿着我刻得进行对比。我的每一笔都是按照书上的印刻的啊!我百思不得其解。晚上躺在床上,我想起了老师说的话:“篆刻这一门国粹,比的不是技术而是刻章人的心!”又想起了他平时的教导,不能吹刻起来的粉末,两刀交接之处都要用刀修圆后才算刻完这方印。我突然大叫:“啊!我明白了!”便起床开灯,拿出我的印和书中的对比,果然,我印中每两刀交接处并不圆滑,而且我刻章的时候总是将粉末吹走。尽管已是夜里11点,我却一点困意也没有,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在这之后我每一次刻章都注意这些点,我每次刻完章之后还和原稿进行对比,老师终于开始说我刻的章有点门道了。深入灵魂的热爱让我有所进步。

深入灵魂的热爱篆刻,让我明白了刻章应注意细节,调整心态,让我懂得了刻章如做人。在面对这个浮躁的社会之时,只做到顾全大局永远不会有闪耀时刻,只有做到注重细节,永远以一颗平静的心态,对人对事,成功总会来临。

深入灵魂地热爱篆刻,感悟很多。


灵魂的热爱(12)

那一天,妈妈送了我一个特别的礼物,我的第一只宠物狗。只一眼,我便沦陷,爱上了它。

我与它一同成长。它小时,我总是怕家里的棱棱角角磕坏柔小的它,便总是追在他身后,颠颠的跟他讲:“小心!”提心吊胆;后来,我常常与他一同趴在床上看天上的星星,看着他黑溜溜的眼睛散发出绚烂的光彩,夺人心神。我不禁想了解他在想什么,看着他出神的样子,心中无限满足;我偷偷喂它喜欢吃的肉,给它洗澡时看着他顶着一头的泡泡还调皮的溅我一身水而贱贱的张开嘴“哈哈”的笑着,那笑容拥有治愈人心的力量,暖暖的,软软的,我的心都融化了。治愈了所有的不快乐,竟也跟着它笑了起来。我那时只想看他笑,陪它闹,给它宠爱,拥它入怀抱。

原来,爱他便是在它快乐时陪它快乐;爱它,便是在她生病时照顾她,心疼它,愿它平安。

犹记那一天,它病了。手足无措的我感到恐惧、自责、担心。若置身孤岛无人救援。只好抓住最后一棵稻草赶往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令人窒息。我寸步不离,帮助医生压住她的腿,抚摸着她的背安慰道:“一定会没事的”而我的泪水早已决堤,哭的眼睛早已通红却不眨一下。我向兽医学习关于它的病的知识,学习该如何照顾她。

回家后,我守着它,看他睡着我才安心;把水用滴管一滴一滴喂进他的嘴里;把和活到肉泥里喂他吃。看它渐好我才放心。

爱它,是因为它活泼可爱的性格、乐观天真的态度、坚强斗争的勇气。

知道吗?他是我灵魂最好的单独空间,是我心中那一方宁静的领域。不管有时生活多么令人厌恶,绝望,只要它在,它总能让我感到幸福、心安、满足。它给我让我一如既往的相信世界的美好的勇气,给予我生命的洗礼。

我爱它,已到骨髓,牵动神经,深入灵魂,时刻挂牵。


灵魂的热爱(13)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我们的生活包裹着酸甜苦辣的味道,使得我们的味蕾在不断舞动。然而,与读书人相比我们却又缺失了一份幸福感。午后树荫下,一束光,一杯茶,一本书,一颗求知的心。这是何等的美好啊!

书之力量是强大的,它使我们视野开阔。

现代生活中的阅读方式正转化为电子类的,信息量大,阅读范围拓宽,心中沉睡的意识被唤醒,头脑信息库存日渐增长,带动想象力趋于丰富,生活充满正能量等一系列的蝴蝶效应。与他人交谈时我们拥有共通点,知晓得越深,使得自己成为一个健谈者。这岂不妙哉。

书之力量是无限的,它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个人的气质是:走过多少路,读过多少书。失意时精神涣散,书会给予我们慰藉。斗志昂扬时书会赋予我们能量的鼓舞。书好比一个老友,陪伴我们走过天真烂漫时童年时光,度过青涩的岁月,游过生命的倒计时。我们的情胜过伯牙子期的友情,即使有一天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书依然贯穿我的整个灵魂。这岂不乐哉。

书之力量是永存的,它承载着整个人类的伟大壮举。

由古至今,古代人通过书简来记录历史事实,有力证明先人的智慧。书中的内容包罗万象,大到国家利益找到百姓生活状态。书见证着整个世界运动变化,人类的思维变动。司马迁《史记》是我国古代人智慧的结晶。总结经验我们共同创造出一全新的世界。书中描述的战争的危害巨大,叙写着科技创新的重要性,由此我们懂得如发展我们的未来。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同样依照书,我们感知到这个世界,从而形成对人类社会发展拥有构想,进而一切都会顺应此想法而发展。书确实可以驱动我们发展。这岂不奇哉。

对于正直青春的我们,更加需要书来沉淀自我。将知识转化保护自己武器,才可以立足于这个先进的时代。一旦放弃学习,那么等于放弃生命存在的意义。树立终生学习的目标,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做到“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的生活态度


灵魂的热爱(14)

“啪”聚光灯打在我酒红色的礼服上,照在大提琴的琴箱上,台下响起了阵阵掌声。

我缓缓坐正,深吸一口气,嘴角上扬琴弓触摸琴弦琴箱中流出了如风的琴声。

随着琴声,思绪飘回几天前的麦浪中,那是我与大提琴深入灵魂的交谈。

那天,我正为几天后的演出而焦虑不安初三忙碌的生活是我留给大提琴练习的时间寥寥无几,整日的学习与连轴转的时间表更是令我身心俱疲。我像大提琴老师哭诉我的力不从心,她竟菀尔一笑,说,跟我来。

坐在车上,繁华的都市渐渐从车边退去,伟岸的青山慢慢向我们走来,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旁,我跟随着老师走进麦地,那荡漾的麦浪像不像琴音,轻声地,老师对我说。如巨石击水般,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波澜,抬起头望见阳光下麦浪翻滚,正如一波波回荡的琴音。无声,却震撼人心的琴音,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恍悟,由外而内,深入灵魂,冲入麦田,我看见的不是穗穗麦子,却是个个音节,拨开麦衣,我触到的不是颗颗麦粒,而是个个音符,麦浪翻滚,在我心中,既是琴音,琴音涌动在我灵魂,皆为麦浪,两者水乳 交融,老无法分辨!

蓦地,一阵琴音从麦浪的岸边传来是幻觉?不,是老师在演奏《牧歌》,莫名的激动充盈了我的脑海。心中澎湃,泪湿眼眶,那琴音向四方传开,似墨在宣纸上散开,如麦浪交融,与自然相融一同荡漾,荡啊,荡啊,荡入了我的内心,荡入了我的灵魂……

阳光洒下,我置身于这个大自然的电影中,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心中释然,焦躁如过眼浮沉,烟消云散,那时那地,老师与我,琴音和麦浪就是整个世界。

思绪带着麦穗的香味儿,飘回舞台上,琴弓与琴弦摩擦出了琴音,擦出了麦浪,擦出了自然,擦出了心中的宁静。

演奏结束,台下掌声如涛,我笑了,不是因为演出效果,而是因为我读懂了老师的良苦用心,读懂了大提琴的声音,我们总是忙于工作,学习,身出喧嚣的大城市中,身不由己,但我们真能从生活中找到大自然最本真的东西,或是琴音,或是一草一木。

找寻自然的美吧!将自己从浮世的喧嚣中解脱,放慢生活的脚步,撇开焦躁去体会那深入灵魂的对大自然的向往吧!


灵魂的热爱(15)

书,吾之友也。每天读一本书,我们就离成功更近了一步。读书,给人以启迪,指引人生方向,解决所遇困难。读书,是流在我们身体中的血液,无时无刻不在充盈着我们的身体。甚至可以说,今日的我们,是由书创造打磨的。

曾记得第一本读过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书,叫《小故事,大道理》,因为里面有许多故事,所以小时候捧着它绝不放手。一本厚厚的书,几天就看完了,同时也深深地将一些人生智慧的结晶和道理都印入了脑海里。每当我因为一己私欲要损害他人的利益时,每当我要因为不想坚持而放弃梦想时,它便发挥像鞭子一般的作用,提醒着我走人生的正道而不是绕弯路。回想起来,那时读过的书,竟使我的身心都得以茁壮成长。

到了初中,读的书便多了。《无字书图书馆》这本想象力超群的图书,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和写作的乐趣。《雾都孤儿》中主人公善良、纯朴的`不被世事所影响的心灵,指导我在逆境中也不要有所屈服,不管环境如何也要做真实的自己,绝不能放弃原则。就这样跌跌撞撞的,我已阅读了许多书,而我对于书籍的热爱,也没有一丝的减少。因为这书,是人生道路上的引路人。无数个主人公,无数个可贵的、常人难以拥有的品质,都漂浮在我的脑海中,在我陷入黑暗之时,它们不断地化身成为明灯,将我应走的道路照亮。在我不明白道理时,它们又会衍生出许许多多的分支,使我恍然大悟。人生,是一场修行,累的不是身体,是灵魂。书,是灵魂的修补匠,腐朽的灵魂要由高尚的修补,圣洁的灵魂才得以产生。

书,吾之良师良友也。有了这个朋友,说话做事便会更容易了。它将人生的道路铺平,我们要做的只是向前迈进。它教会我,骄傲是一种软弱,谦虚才是强大。我爱读书,因为它已深入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