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00字(实用4篇)
天比不过海的蓝
2024-04-10 04:19:37
初一
其它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00字(1)

略带着血腥味的风放肆地嘲笑着,吹着秋叶到处乱舞;灰黑色的天空挟带着阴霾怒吼着,压得人们无法呼吸。

沉寂的大街早已横尸遍野、惨绝人寰,而晓却离开那个停留着朋目光的十字巷口,消失在蒙面执行任务杀气腾腾的夜。

伴着浅浅的风声,朋听见有人议论晓,说她是敌人潜伏的间谍,语言犀利而又讽刺,令朋的内心跌宕起伏。如今,他就像一具失了魂的干尸一样游走着,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

回到帐篷中,朋无心睡眠,脑海中回荡着那些讽刺晓的话语。朋纠结了:自从三年前晓舍命救回自己,他就决定一辈子相信她。

眉头一皱,他不再去想那些所谓的流言了,在这死气沉沉的夜里入睡了。

可朋并没有一个好梦。

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这个小镇时,朋被梦中的景象惊醒了:封闭的地牢、散发的'女子、严刑施加在她瘦弱的身躯上、惨白的脸看不出存有丝毫的血色。

可她依旧坚持,似是忘记了自己本是娇娆的红颜。彼时,朋感觉自己和晓近如咫尺,连呼吸都融为一体。

没有犹豫,不是冲动,已进入安全区的朋毅然决然地提着刀折回古堡,杀红了眼,依旧不依不饶。

佛说:千年的等待,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没有人知道晓的危险,而朋却感应到了。他们的心有灵犀大概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朋在地牢里看到了晓。那一个眼神,足以奠定他们多年来的情感;那一个眼神,足以让他们懂得对方。

晓看着朋,眼里那颗透明的水晶不自觉地从滚烫的脸颊上划过,带着浅浅的笑;朋卸下装备,与晓深拥,感受着幸福的微妙,带着浅浅的笑;令朋没有想到的是,一把匕首深深地刺进自己的胸膛,那么绝情,而晓,依然带着浅浅的笑……

高一:杜莫熙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00字(2)

韶华已逝,留下的竟是无边的伤痛,一点一滴地侵蚀着不堪重负的心灵。原以为远离也许会让自己从那无边无际的痛苦中挣扎出来,却没有想到会越陷越深。那掷地有声的山盟海誓依然回荡在耳畔,那甜蜜幸福的生活镜头依旧在脑海中回放。痛苦、爱情、幸福,在爱情的边缘游走,迟早会粉身碎骨。女人幽幽地轻叹,是该作出选择了吧?嘴角轻微地向上扬起,她很快隐没在黑暗中。暗夜下,女子已经决定了,明天,将是她最后的选择与归宿。

“我此生定不负你。”院子的男主人温柔地向身前的女子许诺。墙角的女子身子不停地颤抖着,眼泪不自觉地滑落,滴落在青石板上,和着片片桃花飞舞。盼了这么多年,爱了这么多年,“此生定不负你”,他好像也曾这么说过。原来我与他的盟誓竟比毒药还苦,也比毒药更伤人啊!

悄悄地缓缓地走远,一阵微风吹来,吹起了片片桃花,也吹散了女子最后的依恋。院中的男子不自觉地回望,却只见桃花满天。

来到淇水边,不断地想着男子的脸颜,不断地想着两人之间的结局,眼泪像断了线纷纷洒向河水中,泪眼朦胧中依稀看见当初那段初识初恋初婚的时光。她嘴角微微翘起,义无反顾地向前一跃,去找寻那最初的相逢与爱恋,犹如西天落日衔着滴血的悲哀,一缕香魂在夕阳中消散,却也无悔。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00字(3)

纳兰性德曾说过“人生若只如初见”,可见,初见是一个多美的场景啊!

在烟雨朦胧的杭州,许仙与白素贞相遇。骤雨忽至,环绕青烟、围绕杨柳的湖畔变得朦胧起来了。行人匆匆打起了油纸伞,姑娘们躲进了小船,就在这时,许仙与白娘子初见了。雨在船板上飞舞,渔公在卖力地摇桨——他的眼里只有白素贞以及惊叹,时间就像停止了般。纵是他们之后有多坎苦,但也改变不了初见时那一份美丽与温暖。而爷爷与奶奶的初见,是少年与少女岁月静好的开始。

爷爷十几岁时,因为是家中老大,为了弟弟们出来打拼。那时他还是个青涩的少年,凭着自己的努力终于进入了自己喜欢的行业——铁路部门。

他那时还不知道耒阳这个小地方,只是在广州的工务段。为了工作,他一天一天在岗位上努力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乡邀请他来耒阳。二奶奶那时,是文工团的进步女青年,唱歌、跳舞、演讲……那是无所不通。

爷爷与同乡只是碰巧撞上了文工团的演出。在那个美丽的季节,春风吹拂着绿树,蝴蝶环绕着鲜花,美丽的姑娘在台上跳舞,连鸟儿都在电线上排成一排,不愿飞走,只为看那姑娘的舞姿。爷爷在台下的人群里,呆呆的看着奶奶,奶奶也注意到了一个英俊的少年。他们的初遇,是我感觉最美的爱情故事。

爷爷老了,总爱在院子里摆弄些花,坐在椅子上纳凉,眯着眼睛想:那年春色独好,明媚的阳光照在一个舞动的姑娘身上。

尽管爷爷与奶奶已携手度过了无数春秋,可那年的初见一直都烙印在心,只因那是所有遇见中最美的风景。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人世间将会变得美好与温暖。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00字(4)

夏天的傍晚,姥姥所住的小院,蝙蝠来回在天空擦洗冲浪。蜘蛛在房檐下的网上左突右进,独享大餐。姥姥神情庄重地告我,千万不可仰望直视,蜘蛛的尿会弄瞎人眼。姥姥的话我信,现在仍信,虽然至今并未得到真实的明证。

姥爷把一口长长的烟,喷到小院暮色里。他高兴,我就高兴。只有当着他的面,二舅才会对我“友善”,不会弄哭我。我望着湛蓝的夜空,挪动着两条被跳蚤和蚊虫叮咬得斑斑点点的小腿,即使烦厌,也终觉它们也是自然的组成,并没有斩尽杀绝的意味。

那时,农村里乞讨较为普遍,常常是外地的口音,衣衫褴褛的乞者,在大门外谨慎地探望,深怕院里扑出凶恶的狗。我常常跑回去,爬上和我一样高的木凳,在门框的墙角边,一抬一斜,取下装着二面馍的竹篮,送出去,交给乞人,目送他感激地离去。甚至紧随其后,给他指明哪个院子有狗。我真善良。

冬夜,我用唾沫洗洗手,提了虎头牌大手电,故意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心想千秋功业全在此一掷。独自壮胆,顺着官道向南去大队的楼上找开会的姥爷。我第一次为自己的夜行,为成长的喜悦而趾高气扬。

童年总是美好的。中年后,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哪怕一个人躺在床上,蒙着脸,也有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