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600作文(汇总13篇)
阳光
2023-08-27 05:54:20
其它
其它

我的宝贝600作文(1)

日常生活中,我有很多我自己喜欢的东西。可我最喜欢最在意的就是我的宝贝——学习机。

国庆节到了,爸爸妈妈带我一起去市区五星电器帮我买电话手表,到了那里看到售货员在给别人推销步步高学习机,看到售货员手里学习机,我也很想要一台,可是不知道怎么跟爸爸妈妈开口(心中闷闷不乐)。细心的妈妈发现了我心中的秘密,连忙和爸爸说:“我们看看学习机吧,电话手表作用不大,学习机用处多。”我终于拿到了我想要的学习机。

这台学习机可是最新款,它的颜色是香槟金,屏幕大约为9。7英寸,上边的右侧写着“步步高”三个字。步步高的屏幕上贴着一张保护膜,它可以保护好屏幕,不容易划伤屏幕。正面还有一个保护套,可以让步步高的屏幕和边缘保持洁净。

经过半天的研究,我摸透了学习机的功能:可以查字典、可以背单词、可以看动漫课文、可以翻译句子,还可以与朋友进行知识大比拼……我对学习机爱不释手,一有空就捧出学习机学习。以前,我很讨厌英语课,更不喜欢背单词,自从有了学习机,我每天都要用学习机复习、预习课文里的单词。过去,我在写作文的时候,有很多不会写的字,也不想查字典,而现在就不同了,一遇到生字、生词,我就查一查电子字、词典,不但会写了生字,还掌握了组词、释义,作文中再也不用写拼音了。还有同步英语,同步数学,同步语文、名师讲解,不需要买练习题,直接在学习机上操作。

我现在每天写完作业都会用学习机复习功课,学习机为了保护我们的眼睛,还有视力保护作用,学习45分钟,就停止让我们休息放松一下眼睛。

因为学习机是对我的学习很有用,所以我要爱护它!


我的宝贝600作文(2)

我的宝贝有很多很多,例如:“有好看的故事书、爸爸送我的芭比麦克风...”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婆亲手做的手工拼布洋娃娃。

还记得那一天在爸爸车上,外婆说:“如果我期中考试能考前三名,她就要送一个洋娃娃给我。”为了考进前三名,我每天都很努力的读书,因为我好想到我梦寐以求的洋娃娃,考试当天我非常的紧张,深怕自己会写错,也不断来回仔细检查好多遍。当成绩单一发下来,结果我真的考到第二名,我好开心的告诉外婆这个消息,隔天放学回家,妈妈叫我先用肥皂把手洗干净,我以为妈妈要给我吃点心,结果不是,在我眼前出现的竟然是我最想要的洋娃娃,原来外婆真的没有骗人,她真的送我一个洋娃娃,我好高兴喔!我还帮洋娃娃取了一个名字叫小布,因为她全身上下都是用“布”做的,小布有大大的眼睛、头发卷卷的、裙子蓬蓬的、手脚还可以转动喔!当天晚上我兴奋的抱着我心爱的洋娃娃小布睡觉。三天后,当我要睡觉时,我发现我的小布竟然不见了,我边哭边找,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原来妈妈怕我弄脏,所以把洋娃娃用塑胶袋包好,放进玻璃柜子里,还说若我想看时,随时可以来看,我好难过当场哭得淅沥哗啦,我向妈妈保证,一定会好好爱护这洋娃娃,妈妈拿我没办法,最后只好又把洋娃娃拿出来给我抱。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和她一起分享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心情不好时,我抱着她一起哭,她永远都是笑脸迎人,好像在对我说“别伤心、别难过了”,我把心里所有的秘密毫无保留、一五一时的都说给她听,她都静静地在听我说话,她是我最好的听众。

相信大家也有自己心爱的宝贝,我们要懂得珍惜并爱护他,不管你的宝贝是什么?记住一定要好好爱她喔!


我的宝贝600作文(3)

从小到大,我最爱做的事莫过于读书了,在书中我总能得到无穷的乐趣。这种乐趣如同老舍先生养花一样,有喜有忧,有笑有泪。

书,催我奋进,使我向上,因为我的书都是来之不易的——这天,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爸爸走了过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女儿,现在我给你一个规定,以后要想买书,考试必须拿到97分以上,如果有100分,便可以买两本,怎么样,接不接受这个规定?”我沉思了一会儿,心想:这样也不错啊,那我的书“朋友”可就越来越多了,正好也能考验我呢。“好!”我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和爸爸就此一言为定。

随后不久,便要考数学了,但被前几次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的我,觉得这次考试就是小事一桩,哪里用得着复习啊,高分肯定没问题,书柜里马上又可以多几本新书,那是铁板钉钉的事啦。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骄兵必败,那一个个红叉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刺痛着我的心,它们似乎在嘲笑我这个“常胜将军”太骄傲;书柜曾被我幻想填满的那一角也时时提醒着我可惜——与自己喜欢的好书失之交臂!

每次一看到书柜那空空的一角,我便受到激励,愈发发奋读书,上课也更加认真听讲。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一个个红勾色打败了红叉,重回到试卷上,哈,这回我又可以买许多书了!我的书“朋友”又多起来了!

那天,当我和爸爸从书店里满载而归的时候,当我捧着那来之不易的书时,心里别提有多甜滋滋了。

书,它是我灰心沮丧时候的阳光,给了我学习的动力,让我不断奋发上进,书,是我的宝贝!


我的宝贝600作文(4)

“宝贝”是指每一个人格外珍惜,有重大意义的物品,别人看起来或许不值得一提,但是每一个“宝贝”,却是无可取代的。

我的宝贝——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糖果罐子,里面却装满了我最珍贵的回忆。小时候,最喜欢吃糖果,每一次外婆从国外回来,总是不忘为我带回一些。记得有一次,外婆带回一罐用闪闪发亮的玻璃纸层层包装的糖果,我一看到立刻眼睛为之一亮,恨不得马上飞奔过去,一口接一口的吃下肚,没想到妈妈竟然说要送给叔叔,这句话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雳,兴起了保卫糖果的念头。最后,糖果在我的苦苦哀求之下留了下来,但是,妈妈与我有一个约定——每当我做一件好事才能给我一颗。

之后,我每天做一件好事,帮忙邻居拿报纸、牛奶,在大楼里当起小小志愿者打扫楼梯、捡垃圾。不久,邻居都称赞我是一位乖巧懂事的小孩,而我也如愿以偿的.获得许多美味的糖果,我深深觉得帮助人的滋味比吃糖果更甜美。

从此以后,我默默行善,对别人伸出援手,只要需要我帮助一定会全力以赴,在妈妈面前则绝口不提这件事。妈妈从邻居的口中听到我的“事迹”,露出骄傲的笑容说:“孩子,你真的长大了!”便把一大罐的糖果都拿给我,我又惊又喜,把之前做的好事,和未来仍要继续努力的,全都写在小纸片上,并用吃剩的包装纸包起来,将小罐子命名为“好事罐”,持续“日行多善”。

现在,每到大扫除,我都会闷闷不乐,因为家人们都苦口婆心的劝我把“好事罐”丢掉,我总是拚命抵抗,“好事罐”是“我的宝贝”,而纸片的数目也还在增加中,虽然玻璃纸早已用完,但是“好事罐”还是会持续下去!


我的宝贝600作文(5)

什么东西都可以被别人视为珍宝,而被我视为宝贝的是一本书。

这本书看起来已经有点陈旧了,彩色的封面上微微泛着点淡淡的黄色,封面上五个大大黑色艺术字体——安徒生童话几乎占满了这本书封面的上半部分,下半部分是丑小鸭被它发兄弟姐妹嘲讽的情景。

这本书三爸爸在我七岁生日时送我的。这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因此,我非常珍惜它,我经常用湿布轻轻地擦掉书上的污渍,让它在太阳的照射下,折射出更耀眼的光芒。为了不让它卷角,我总是把它抚平后,放在我的枕头下。因此,它看起来总像是新的。

我7岁那年,由于才上二年级,有很多字不认识,但是当我拿出这本书的时候,我喜出望外。这本书里面全都注了拼音。爸爸为我想的可真周到呀!

我每天晚上都要拿着这本书读一个故事,才能睡觉。一开始读的时候,结结巴巴的,后来越读越顺畅,有很多字不用看拼音也能准确念出它的发音。有很多我不懂的词语,这本书里面都有解释,难道这本书有预知的能力吗?

现在,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了,看得数也就自然而然的多了,什么《小王子》呀,《爱的教育》呀、《上下五千年》呀、《十万个为什么》呀……

可我只对它情有独钟,别怪我太偏心。因为它是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课外书;因为它是我的启蒙老师;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因为它给我带来了知识;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想象的天空……

现在,我还是依旧用湿布给它轻轻地擦掉污渍;还是依旧放在枕头下;还是依旧地每天读一个故事……

这书,就是我的宝贝!


我的宝贝600作文(6)

我的宝贝是一颗动如流水般的魔术方块,它在我家已经有一年的历史了,虽然我们很少玩它了,可是出外旅游的时候,我总会不经意的将它带着走呢!

去年,去玩的时候骑着摩托车的爸爸突然掉头,并且对我们说:“要不要去逛一逛玩具店啊?”我们一进玩具店,哥哥的利眼马上瞄到了一颗魔术方块,并且请求店员把它拿下来转转看,果然是转如流水呢!于是我们就把它买下来了。

这颗方块有着五彩缤纷的贴纸,在家上银白色的底,这让他变得显眼,转动时发出的喀喀声,让人觉得很有趣。当我无聊时就是它陪我度过一个下午;有时我跟哥哥比赛转六面,也是它陪伴着我得到胜利。因为这些原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视如珍宝。

其实,在我第一次接触魔术方块的时候,我就急着要转成六面,可是就算我再怎么努力最多也只能转成一面,于是我就把它丢到橱柜里,弃置不管了。直到最近,我再一次接触它时,我才真正了解魔术方块的乐趣。

某日下午,我从余光瞄到那颗五颜六色的方块,便上楼把一本书拿下来,那本书就是“魔术方块速解秘笈”,我一边翻开那本书,一边做着里面的公式,当我解出六面时,心理就莫名冒出一股成就感,就好像游戏破关的感觉,但是,就算完成一次六面,依然有许多公式等着我去学习,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往后,如果要继续学习,就要有一个好的魔术方块,所以我定期给他上油、保养,并且永远爱惜这个宝贝。此外,我也要继续努力研究,找出属于自己的公式,并且勇于向志同道合的人挑战,让自己晋升高手行列。

我希望我可以开一家魔术方块专卖店,并且成为一个速解高手,进而将方块游戏传播到全世界,变成引人注目的焦点,也让他成为许多人的宝贝。


我的宝贝600作文(7)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宝贝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宝贝,爸爸的宝贝是酒;同桌的'宝贝是文具盒;我的宝贝是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说过。我一看到书,就会像一头饿坏的小猫一样扑上去,“啃”书呢!“书就是老师,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书是一道彩虹,它在你伤心时给予快乐;书是一颗星星,照亮了人生的路……”我在日记本里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这段话。

有一次,朋友来我家玩,其中一个是比我还爱看书的人。另一个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不不不!我们玩‘书’吧!”我和爱看书的朋友都反对了,在其他人百般劝说下,我只好同意了。“我来了!”抓的人大声喊,“要躲好!”我急急忙忙抓了一本书,躲在衣柜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他们找啊找,就是找不着我,只好大声叫到:“好啦!算你赢!”可我好像没听到似的,还在争分夺秒地看书呢!可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当他们找到我时,我还在里面如饥似渴地看书呢!他们一把夺过书,我抓狂得大叫:“别丢掉,它可是我的宝贝啊!”“你再不下来,我就把你的书扔掉!”没办法,我只好猛地跳下衣柜,直冲冲地跑过去,像摘苹果一样摘下了书,又躺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看起了书……我看啊看,看了一本又一本,到了晚上了,我才发觉,如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书,是我的宝贝,更是我的教师,它能是一个“全能王”。我的宝贝书多着呢。在我家,我的书柜里有书,床头上有书,写字桌上有书,每一本都是我的宝贝。书,你是我的宝贝!

每当妈妈买回新书时,我总是第一个扑上去,一本一本地看。书是我喜爱的宝贝!


我的宝贝600作文(8)

这可是一件让我“既爱又恨”的宝贝啊!恨是因为它总是和我作对,老是弹出五音不全、磕磕碰碰的音调,听着就难受;爱是因为当一首首优美的曲子从它“嘴”里蹦出来,使我受到了师长们的称赞。这双重的滋味使我与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记得那年夏天,我要考钢琴四级。晚上,我坐在琴凳上,像平时一样卖力地、“叮叮咚咚”地弹奏着。可它好像跟我有仇似的,不是这儿缺音就是那儿走调,总也弹不好,还因此受到了妈妈的批评。一气之下,我抄起身边的小木棍狠狠地敲了它三下,火冒三丈地想:好你个臭钢琴,不让我弹好是吧!看我不把你丢到外星球去!然后,我气急败坏走出了房间。正当我想放弃时,忽然想起了一句话——一个人做事要坚持、有耐心,否则将一事无成。我后悔了,立即转身回到房间里,虚心接受了妈妈的批评意见,坐下来继续练琴……

两个多月后,当我顺利地拿到了钢琴四级证书时,真是心花怒放,说不出来的高兴!当晚,钢琴像一只听话的小猫似的被我抚摸了好多次。我一会儿摸摸它稳重挺拔的身子,一会儿摸摸它黑白分明的琴键,一会儿又摸摸那曾经被我用棍子敲打过的地方……我愧疚地对它说:谢谢你,宝贝,是你让我取得了进步、收获了荣誉,真对不起,我当时不该迁怒与你,更不该那么粗暴地对待你,我错了……”钢琴依旧温润地立在那里,像听懂了似的。那天,我练琴练得格外顺利。

钢琴,不但给了我美的享受,带我走进了高雅音乐的殿堂,还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坚持、有耐心,才会有最后的成功!它是我心中的宝贝,永远的宝贝!


我的宝贝600作文(9)

有一本书是我的宝贝,我非常珍爱它,我还特地为它编了顺口溜:有个好宝贝,天天伴随我。文好质兼美,等我打开来。这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学期初,老师要求我们每人读一本好书。在我的要求下,妈妈为我买来这本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读了几行,我已经爱不释手了。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曲折离奇的经历深深地打动着我,吸引着我,我仿佛觉得自己就跟着鲁滨逊,在汪洋中颠簸,在暴风雨里心惊胆战,又在化险为夷的时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随着废寝忘食的阅读,鲁滨逊这个人物的形象在我心中越发高大起来,他的冒险进取精神,不屈不挠的意志令我折服。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到处潜伏着困难与危险,想生活下来几乎不可能,但他却能迅速调整心态,像青海高原上的一株柳树,在一线希望之中创造了奇迹,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他用机智和坚强,向命运挑战,他种大麦种水稻、做面包、驯养山羊、制家具、养鹦鹉……这些创造性的劳动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啊!它体现了鲁滨逊的智慧,也让我佩服不已。想想现在的我们,大多事都依赖父母,如果让我在那个荒岛上独自生活,会有什么结果呢?真是想都不敢想。我希望成为一个鲁滨逊式的人物,我会从现在起锻炼自己,不断磨练自己,成为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不仅如此,我还从鲁滨逊身上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和光辉。他好心地救下星期五,又教化他成为文明的人。后来他又帮助一位船长夺回了船只,并最终离开了生活了20xx年的荒岛。

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至今我还经常翻阅,去汲取它的精神营养。正所谓一句话所说:“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我的宝贝600作文(10)

放学了,我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家!我一进家门,就听到“汪!汪!汪!”的叫声,叫得我心花怒放,原来是我家最近养的狗在家门前活蹦乱跳的迎接我。

他的名字叫胖胖,是我姐姐起的,因为刚把它抱回来的时候他非常胖,就好像是个毛线团。它有着一双水灵灵,圆圆的大眼睛,下面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鼻子。它身上的毛是黄色的,但到了头部,特别是脸就成了黑色的了。

在把它抱回家之前,为了找到它,我和姐姐跑遍了全村,最后将它抱回家,给他洗了个澡。

每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它就会晃着尾巴,颠颠哒哒的跑来我的身边,用它的舌头舔我,在我身上撒娇,我便高兴起来,与他一起玩。

在我写作业时,它就不回来吵我了,扔给他一个小玩具,他就会自己玩的不亦乐乎。等到我写完了,她就会来找我,我们一起嘻戏。

童年的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玩伴,可不幸的事情总会发生。

那是在我上了一周学回到家的时候。当我进入家门,竟没有听到胖胖的欢笑声,我有些不适应,到了屋里,我问爸爸,胖胖哪去了,为什么没有来迎接我?爸爸叹了口气,对我说胖胖已经不在了,它在街上玩耍的时候不幸被一辆车撞到。顿时,我的泪水往下流,心里对胖胖无比的怀念,伤心欲绝。

难道我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接下来几天,我没有笑,也没怎么吃东西,心里一直想着胖胖。胖胖就是我的宝贝,虽然它已经不在我身边,到他会一直在我心里。

过后,爸爸又在别人家里要了一只小狗,和胖胖非常像,我就把它当成胖胖一样对待,他也会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胖胖,他给我们一家人带来欢笑,我会永远的记住你我的宝贝胖胖!


我的宝贝600作文(11)

这个乐高玩具是我抓娃娃抓回来的,回想起当时抓“他”时可费了我好大的力气啊。我可是经过好几次的失败和坚持不懈才把“他”抓起来的,当时可把我高兴坏了,不自觉地边跳边大声欢呼:我抓到了,我抓到了。后来我和“他”之间还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小故事呢!

那一天,爸爸妈妈出去买菜了,我一个人在家里。这时我小心翼翼地拿出乐高玩具开始拼装,拼了两次才把“他”给拼好呢。第一次由于我的粗心,把轮胎拼掉了,成就个无轮车。第二次经过我的仔细拼装和细心检查,终于给拼好了。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红霞”,因为“他”是红色的,跑起来像一道霞光。正当我拼好“红霞”时,爸爸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灵机一动,喊来爸爸一起跟我比赛,我飞也似地冲进房间拿出以前的“绿光”妈妈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这场比赛的裁判,家里瞬间开启了一场激烈的比赛模式。

首先,我在赛道上用积木布置了一些障碍物。只听“砰”的一声妈妈打响了“发令枪”,比赛开始了。刚开始我们几乎并列前行,一路避开障碍物,眼看“红霞”超过了“绿光”,一路向前,这时“哇”的一声,妈妈说:“绿光”超过了“红霞”了”,我听到妈妈的声音后心情非常紧张,我一边操作“红霞”,一边还要眼疾手快的躲避障碍物,这时“红霞”一个急转弯超过了“绿光”!“漂亮!“红霞”第一个到达终点。

这一场比赛可真是激烈呀!”妈妈激动地说。我开心的爱抚着亲爱的冠军红霞,笑容在脸上逐渐荡漾开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宝贝“红霞”!


我的宝贝600作文(12)

雪俐是个小吃货。我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看看它,给它喂点吃的。它小时候喜欢吃嫩嫩的青菜,我把菜叶擦干后才能放在笼子顶上,要是叶子上有水珠,雪俐吃了会拉肚子的。它一看到食物来了,就会用两条后腿站立起来,仰起头用舌头一舔,用牙齿咬住菜叶往下一拖,就把菜叶拉到笼子里,然后再坐在地上美美的享用。但是象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胡萝卜才是它的最爱。

雪俐最讲卫生了。它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时总是固定的角落里清洁,笼子的其他地方都很干净,它每天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清理自己的个人卫生,雪白蓬松的毛发总是纤尘不染。它吃饱了还会用两只前爪在脸上画来画去,好像在洗脸一样,是个爱臭美的小姑娘。

雪俐爱听我读书。当它小的时候,我把它抱在怀里,放在膝盖上,它很温顺,给它读书、背唐诗,唱儿歌。那时,它总会趴着一动不动,好似沉静其中。

雪俐很聪明。雪俐一天天长大了,变的越来越聪明。每当我走到笼子边,它就又蹦又跳,用两只前爪扒着笼子,等着我喂它食物,但是当我把手放在笼子上时,它却不会咬我,只是用小舌头舔我的手,我老会不由自主地大笑,因为实在是太痒了。

雪俐很机灵。每当我想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玩的时候,都会先把笼子上的门打开。刚开始时它非常小心谨慎,先靠到门口,用嘴边的胡子刺探一下“敌情”,然后迈出自己的前腿,停顿一下,确定没有危险了,红眼睛东瞅瞅,西看看,认为安全后,才会从笼子蹦出来。要是过程中受到一点惊吓,就会立马缩笼子里,等确认安全后再次行动。

雪俐已经从最开始的十来厘米长长到五十来厘米了。我和它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非常爱我的小白兔雪俐。


我的宝贝600作文(13)

它们五颜六色,大小各异,一棵三角形的大脑瓜活像一颗放大了几十倍的瓜子。它们的身体细长细长,四条小脚很修长,每条腿上长有三根锐利的脚趾,有点像鸭的脚蹼。它们的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黑宝石。它们的眼光犀利,直愣愣地盯着你看,好像要把你穿个洞似的。这些都不是重点,最主要的是他们的头顶两侧各有三根触须,和三角龙很像。整体看起来像一条条凶猛的“小白龙”一样。这才是我喜爱的重点。

买回家后,我忍不住想摸摸,感受一下它那独特的触感。我先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我为它们准备的家——一个不用的塑料盆里。说下手就下手,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条。没想到它的身体如此之油滑,像泥鳅一般,只要头在手心外面它就能滑出去。那顺滑的感觉就像丝绸般柔顺。我的手到现在还感觉滑溜溜的呢。

我随后放了它们的最爱——一撮红虫进去喂它们,只见他们被一开始的“扑通”声给吓坏了,直往对面躲去。过了一会儿,估计是出于好奇心,一点点地迈着小碎步凑了过来,十分的谨慎。我一动水面,它们就又缩了回去。之后它们一下子冲进了红虫堆中,先是用鼻子闻了闻,然后狼吞虎咽的抢食了起来。它们先是游到了虫子的前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下了虫子,整个过程没有一丝的停顿。我都被它们惊到了,到现在还有些呆呆的,不知所以。

现在它们在我家安居下来,享受着皇家般的待遇。而我也每周回来后,静静地看着它们玩耍,抢食虫子,享受一下难得的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