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精选10篇)
追忆
2023-08-27 03:38:53
初一
其它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1)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6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2)

我来到世上已经渡过了13年,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的学生!

出生了

20xx年10月7日,“哇哇!”随着我的哭声,我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世界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生命!

幼儿期

一眨眼,到了三岁的时候,我开始上幼儿园,记得在幼儿园里不是吃就是玩,也不知道自己学了一些什么,至今怎么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来了。

毕业后

幼儿园毕业之后,我进入了博爱学校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间校园,喜欢上了读书。从我在一年级开始,成为优秀少先队队员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要以自己为荣,爱护自己的学校环境……

因为常在外面学习英语,因此,在我们班上,英语和数学是我的强项,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语文成绩和写作文却一直是我的.弱项,感觉身边的压力好大。

自从进入六年级以后,我已经不再贪玩了,喜欢了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日记、日志和作文;也不再去抱怨作业太多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只要努力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总是跌倒之后又站起来。

现在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的确是进步了,可是人生的道路上是曲折的,的是漫长的,要经过许多弯道;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毅然地想:只要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这条路,那么你的人生道路就走了一半了。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3)

十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天空划过了一道银白的闪电,惊醒了沉睡的大地,一道红光在空中划过,落在中国沿海的一座城市里,随着一声尖锐的哭声――一个小男孩睁开双眼,来到了这绚丽多彩的大千世界。

那个小男孩便是我。

光阴似箭,仿佛是一眨眼的顷刻间,我就长大了,上了小学。那时老师问我们的梦想是什么时,总是不假思索的回答:“我想当科学家。”

梦想,这两个冰冷的字眼在那是的我看来,是非常遥远的,从未认真的想过这个问题。“我长大想当科学家”也只不过是用来糊弄老师的。

知道在一本名人传记的结尾处读到“一个成功的人从小就抱有远大的理想”时我才明白,有梦想就有动力,只有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地前进,最后才能梦想成真。

我的梦想是什么呢?我努力的思考这个问题。

我想当一名威风凛凛的交通警察,站在马路中间指挥;我想当画家把祖国的大好河山画进我的画里;我想当工程师,为我们祖国的西部大开发做贡献。我还想……

对呀,我的作文还不错,为什么不立志当一名作家呢?我国有许多著名的作家,但却没有一篇被评为“国际大奖小说”,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我决定,我要当一名作家,专门写给孩子们看的书,孩子是一个民族的未来的主人,我一定会写出许多妙趣横生、满载哲理的文章,既培养了他们的幽默感,又使他们懂得做人的道理,从而慢慢长大。

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好好读书,不能偷懒,这样我长大以后才能填补中国文学的这片空白。

再等二十年……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4)

小时候,妈妈经常问我长大后的梦想是什么?我当时说过很多,有空姐、科学家、舞蹈演员等。而我现在的梦想却是长大以后成为一名长笛演奏家。

这要从我第一次听音乐会说起,那是一场由北京交响乐团在中山音乐堂演奏的交响乐。虽然我没有听懂这场音乐会中那乐曲要表达的意思,但我却被那优美的笛声深深地吸引住了,长达两个小时的音乐会,我竟然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困。回到家后,我便要求妈妈给我买一支长笛来学,妈妈说:“学长笛不仅要先打好音乐基础,而且还是一个长时间的学习过程。问我做好准备了吗?”

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暗下决心,努力学习。就这样,我学习了一年半的电子琴做为音乐基础,终于可以学习长笛了。由于长笛非常昂贵,妈妈只好托朋友借来一支。当我拿到长笛的那一刻,我激动的都跳了起来。我想今后无论学习过程有多么辛苦,我都要坚持学下去。

听说长笛学费非常贵,但妈妈还是帮我找来一位长笛老师。我在学习中知道了许多世界级音乐大师,如:莫扎特、贝多芬、海顿等等。我想,他们就是我的奋斗目标。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至少坚持练习一小时。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有时就会不耐烦,这时我的耳边总会响起妈妈对我的鼓励和劝解,妈妈对我说:“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相信各位大师也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这使我的信念更加坚定,我要坚持学下去。

老师的夸奖、考级过关的喜悦,使我对长笛的兴趣越来越深厚。我想我要坚持努力下去,从吹好每个音符做起,一定会实现我的梦想!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5)

理想是什么呢?是一个目标?还是一个做事的动力?从幼儿园三岁开始,小小的我也便有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三岁时,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幼儿园老师,可以时不时挥挥手里的教鞭,看—那时的我多神气!六岁时,我喜欢当厨师,可以拿着大炒锅摇摇摆摆,看—那时的我多威武!现在上初中的我又喜欢上医生,可以帮人们去除病痛带来的痛苦,看—那时的我多骄傲!这样的梦总在我脑海中萦绕!!

医生—一个平凡的字眼,但却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经历。在医生眼里,病人总是第一位,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职业--济世救人,救死扶伤。所以,不管在哪里都有他们的身影,在发生自然灾害时,他们在。在医院救人时,他们更在。他们可以为了病人不顾一切,在他们心里重要的地位就是他们的每一位病人,而他们把自己却放在小小的角落。他可以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

晚上,当我们睡觉时,他们在工作。双休日,当我们在家看电视,休息时,他们也在工作。他们从来没有过假期,没有过周末,当他们终于要休息时,病人来了,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从黄金梦中叫醒。

也许,医生虽然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在我眼里确是神圣的,高尚的,美好的。

一个13岁的小女孩正在窗边憧憬着她的医生梦!!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6)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8)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9)

时间如流水,眨眼间就要开学了,我度过了一个充实而多彩的暑假。

上补习班。

假期四分之一的时间,我是在补习班里度过的。在那里,我认识了两位新老师。英语老师幽默风趣,课堂上时而讲个笑话,时而出个抢答题。表现好的还能得个小奖品,大家兴致都很高;数学老师严谨认真,讲课时深入浅出,尤其善于题型发散。我们学得简单、悟得透彻。

同学间虽然互不相识,但并不见外。课间三三两两聚在一齐,或下棋、或看闲书,或海阔天空……热闹极了。不明白的还以为是在开Party呢!

上补习班,让我巩固了知识,结识了许多新朋友,此行不虚!

做家务。

若空闲时间比较富余,我就主动做点家务。我最喜欢的是拖地,以拖把当笔,以水为墨,在客厅中横一下、竖一下,不久就出现一幅山水画。浓淡疏密错落有致,宛如烟雨江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米芾再生?当然最头疼的是遇上污渍,拖把轻易蹭不掉,我跪在地上,铲子与指甲并用,再用抹布使劲擦,俨然一个尽职尽责的家政员。

洗碗的活看似简单,其实学问不少。洗洁精放少了,碗油腻腻的,洗不干净;放多了,尽是泡沫,很难清干净;有时碗洗完了,发现居然还有一个漏网之鱼。我慢慢总结经验,终能游刃有余。

读书。

妈妈怕我在家看电视的时间太长,会影响视力,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于是我渐渐的和书成为了亲密朋友。家里随处可见它们的踪迹:床头边、沙发上、卫生间里……书的种类也很杂,杂志、名著、同龄人作文……我沉浸其中,时悲时乐、时笑时哭,经受了一次次情感的洗礼,学到了不少写作方法与技巧。

炎炎夏日,想想要没有这样充实多彩的生活,我岂不闷死?


初一作文写我600字作文(10)

时间过得真快呀,一转眼暑假已经过去了。回想刚刚过去的的假期,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记得从我上幼儿园起,每年的暑假我大都在学校度过,什么演讲班、写作班、美术班、书法班等等的兴趣班,挤掉了我几乎所有游玩的时间,也花费了父母很多的金钱,但我感到并不快乐。

今年放暑假时,我什么兴趣班都没有报名参加,爸爸妈妈也十分支持我的决定,让我过一个痛痛快快的的假期。

假期刚一开始,舅舅就开车来接我去了外婆家,刚好我读高中的表哥也在家,我就和表哥一齐在家做起了暑假作业,不懂的地方向他请教,很快我的数学作业就完成了。空余时间,我还去参观舅舅开办的绣花厂,看到打工的叔叔阿姨们艰苦的生活,我体会到了我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时我还和表哥去田间地头玩耍,到小河里去钓龙虾,到菜园里采摘外公亲手种植的新鲜蔬菜,真是搞笑极了。

八月的绍兴天气十分的炎热,我便和妈妈及其他几个朋友去四川旅游。我们游览了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黄龙风景区等著名的景点,个性是峨眉山的猴子、九寨沟的山水和黄龙的清凉让我无比的兴奋。

这个假期,我还去了美丽的海岛朱家尖,在那里我见到了很多的沙雕,并且意外地明白了沙雕原先并不是完全用沙子堆起来的,而是在塑料的模型上再加上一层沙子罢了,当然样貌还是惟妙惟肖的。我还花了三个小时在海滨浴场学游泳,虽然我吃了不少咸咸的海水,肚子胀胀的,但是游泳的水平却大有长进,我的胆子也更大了。

这就是我的假期,让我永远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