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钢笔(集锦7篇)
简单是幸福
2024-03-31 04:03:44
初中
想象

初中钢笔(1)

Hi,大家好!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前不久我在一位名叫潘宜心的小朋友的铅笔盒里安家落户啦。在那里我又结交了好几位新朋友,有好看的铅笔姐姐,胖胖的橡皮大哥和干净的尺子妹妹,大家对我都很友好。小主人对我也非常爱护,她每次写完作业都会把我小心翼翼地放进她的铅笔盒里。所以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我头戴一顶金光闪闪的帽子,帽子上还有一个金属做的夹子,方便小主人随时把我夹在书里或是她衣服的口袋上。我身穿一件白色的礼服,还长着一个尖尖的脑袋,别看我这脑袋有点丑,但它的用处大着呢!有了它我就可以帮助小主人写出一手既漂亮又工整的钢笔字,有好几次还得到老师的表扬了呢!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我想这也有我的'功劳呀。

每当我饿了的时候,小主人都会及时喂我喝牛奶。我最爱喝蓝色牛奶了,而且我每天的饭量都不一样。有时候我会喝得很少,遇上小主人功课多的时候呢,我会咕嘟咕嘟喝个痛快,直到我的肚子喝得胀鼓鼓的,这样吐出来的字也更加有力。

虽然小主人很是喜欢我,但是我也和她一样的贪玩,会与她玩捉迷藏。我会躲在桌子的某一个角落,不管主人怎么呼唤,我就是不肯现身,急得小主人翻箱倒柜,最后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里找到了我。不仅如此,我还特别淘气,有时主人写作业正写得投入时,我却忽然罢工了,想睡一个懒觉,便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小主人当然很生气,就用力地甩我。可我依然毫无反应,一滴墨水也不肯出来。主人拿我没办法,只好脱下我的礼服,并很用力地捏我的肚皮,我哎哟一声醒来,并又继续为小主人服务。

怎么样,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一支有点调皮又有点可爱的我,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初中钢笔(2)

我是一只漂亮的钢笔,生活在文具这个大家族里。我的兄弟姐妹们有很多,但我是与人们交往最亲切的,所以,人们总在文具店里把我们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我的样式也很多,人们根据不同的需要给我穿上五颜六色的.漂亮的“外衣”,有稳重大方的黑色、活泼可爱的彩色,还有的把我打扮成可爱“卡通”形状,让小朋友们对我爱不释手,百般呵护。

我也不是徒有虚表的,我的内涵也很丰富。我有一个大大的“肚囊”,坚硬而细滑的“嘴”。主人每天给我喝饱墨水,没事的时候让我静静的的休息,养足精神。当主人有好的构思、有重要的内容需要记录时,就会小心翼翼的把我派上用场,发挥我的作用。当然,有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也会竭尽所能地从嘴里“吐”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或者是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来报答主人的恩泽。我的作用是不是很大呀?

但是,我也有我的烦恼。特别是一些小朋友对我爱惜不够、使用不当,让我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有的用来乱写乱画,让我“吐”出的字潦草凌乱,一点都不漂亮,让我很没面子。记得有一次,我的主人用我戳硬东西,还不小心把我掉在地上,把我的“嘴”摔歪了,害得我休息了好长时间,小主人也为此伤心了好长时间,直到把我修复后,他才开心。所以,小朋友们要好好的爱惜我,正确地使用我,我才能更好地为你服务哟。

听我这么一介绍,你一定会心动,想拥有我了吧。只要你爱护并珍惜你的文具,我就永远做你的好伙伴,陪伴你成长,帮助你早日成为社会需要的栋梁之才。


初中钢笔(3)

从前,在一座美丽的大森林里,住着小猫可可和小狗欢欢。她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就读同一所学校,经常互相帮助,整天形影不离,像一对连体婴儿,让同学们都羡慕不已。可是在不久前因为春季运动会的奖品,她俩却闹得不可开交,还差点断绝了关系。

在运动会上,可可和欢欢都有自己的比赛项目,在对方比赛时,为对方加油鼓劲,也许就是因为友情的神奇力量让她们在比赛中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第一名,并得到了奖状和奖品。

回到教室,她们交换着欣赏奖品。可可的奖品是一支印着许多粉色桃心和蓝色小花的钢笔,欢欢的奖品是一根黄色的跳绳。欢欢对可可的钢笔爱不释手,她对可可说:“你的钢笔真好看,能借给我试用一会吗?”可可毫不犹豫地回答:“没问题,你用吧,记着放学前还给我就行,因为我今天要把奖状和奖品拿给爸爸妈妈看。”“好的,谢谢你,那我就先过过瘾了哟。”欢欢开心地说。快到放学的时候,欢欢拿着钢笔准备还给可可,发现她不在教室,于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咦,可可去哪儿了?既然她不在,我就把钢笔放进她的书包吧。”然后,欢欢小心冀冀地把钢笔放在了可可书包的最里层,就回座位了。

放学了,可可因为要值日,欢欢就自己先回家。欢欢边走边想:“可可的钢笔既漂亮又好写,干脆我自己买一支一模一样的,反正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姐妹花。”于是,欢欢就在文具店买了一支。

晚上,可可拿钢笔给爸爸妈妈看,才发现奖品--钢笔不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她哭丧着脸说:“这钢笔虽然值不了几个钱,可它是我在爸爸的陪伴下,连续几个月坚持不懈地锻炼才争取得到的奖品,多么具有纪念意义啊,怎么能丢失了呢?我得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她仔细回忆,才恍然大悟,“噢,我想起来了,钢笔我不是借给了欢欢吗?真是虚惊一场!”

第二天早上,一到教室,可可就找欢欢讨要钢笔。欢欢惊奇地说:“咦,我昨天已经钢笔还给你了,就放在你的书包里。”可可着急地说:“不可能呀,我昨晚回家都找遍了也没看见。”欢欢非常认真地说:“真的,我没有骗你。”可可生气地说:“欢欢,你绝对没有还给我。我们是好朋友,如果你想要我的.钢笔就应该明说,何必耍赖呀!太让我失望了!”欢欢气红了脸,说:“你不要冤枉好人!”“我冤枉你?”可可一边大嗓门地说,一边打开欢欢的文具盒,一看,印着许多粉色桃心和蓝色小花的钢笔乖乖地躺在里面。可可愤怒地拿起钢笔给围观的同学看,说:“大家看见没有,这就是我昨天在运动会上得的奖品,可欢欢还说已经还给我了。今天请大家作证,我再也不跟这种卑鄙小人做朋友了!”欢欢非常委屈,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往下掉,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这支钢笔是我昨天买的,不是你的!”可可鄙视地说:“证据确凿,你还在抵赖!”同学们都认为欢欢不对,纷纷地指责她。瞬间,欢欢被大家孤立了。欢欢只有埋头痛哭,因为没有人相信她,唉,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

周末,可可在换书包的时候,发现了她的钢笔,心里顿时感到非常愧疚,“唉,都是我粗心大意冤枉了欢欢,我现在就去给她道歉。”可可心急火燎地跑到欢欢的家里,非常诚恳对她说:“欢欢,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钢笔我刚刚找到了,请你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冤枉你了,明天我就去给同学们解释清楚,我们重新做好朋友吧!”欢欢听了,十分激动,流着泪说:“我终于清白了,我可不是占便宜的卑鄙小人。以后你要弄清楚事实再下结论,否则我再也不理你了!这次就原谅你吧!”

从此以后,可可和欢欢的友谊更深厚了,因为她们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如果被朋友误会了,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只要朋友诚恳地道歉补过,就友善地对待,原谅她!


初中钢笔(4)

钢笔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一支时尚的钢笔。纯黑色的.皮夹上有好看的金色花纹,里面有蓝色的墨液,纯铁帅气的黑色加上金黄色的花纹,直接迷倒千万人,是一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人人见了都想买的大气、上档次的大帅笔。

我先是住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然后被人用9元钱买走了,我心中很生气,就想“我这么一支绝世好笔,世界上找不到第二支,居然只值9块钱,最起码也要上亿啊!”但我只好认命了。我的主人对我还算不错,让我住在他亲手编的“高级十大酒店”里,平时我让小朋友在洁白的作业本上写字和计算,看到一个个漂亮的字符,我的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但是好景不长,我看到有些兄弟被一些粗心的小朋友用过后不戴“帽子”,害的兄弟们每次要么是骨折,要么是头破血流,看了后我一阵心寒,不过我也没有逃出恶魔的掌心,也被摔得骨折了。当初是一个“大明星”、“大帅哥”,现在却是一个垃圾,我不禁发出一声呼唤:“请保护我们这些文具吧!”


初中钢笔(5)

在我桌上的笔盒里,有一根银色的钢笔。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支钢笔,而这根钢笔里也有一段感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温暖的'星期六,我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支钢笔,坐在床上回忆起了去年的今天。

那天,我与我的朋友小钢一起来到文化中心游泳馆,我们一起游泳。虽然我还不怎么会游,但在小钢的帮助下,我已经渐渐的快要学会了。过了一会儿,小钢的爸爸好像给小钢打电话了,他跑了出去,而我独自一人在浅水区里练着小钢教我的基本功。

过了不久,小钢进来游泳池了,我问小钢:“怎么去了这么久?”小钢不知为什么转开话题:“没有,我……对了,你不是要教我下围棋吗?我们约定好了的,我教你游泳,你教我围棋,不是吗?”

于是,我从泳池里出来,穿好衣服,而小钢不停地在旁边叫我快点,我都有点烦了。

到家了,我俩来到了书房,我拿出围棋,开始教他如何下围棋。这时,我家的门铃响了,打开门,发现是小钢的爸爸妈妈,我说:“叔叔阿姨好,你们要找小钢吗?”这时,小钢从我的书房里走出来,双眼有点红,好像刚哭过。我问小钢:“你怎么了?好像哭了。”小钢吞吞吐吐地说:“对……不起,我没有告诉你,我今天要去美国读书了。”我有点疑惑,看向小钢的父母,他们点了点头。这时,我的眼泪像关不上的水龙头一样,哗哗直流。能不哭吗?我们当了六年邻居,当了六年的朋友,我想起了我们一起踢足球、一起游泳、一起看书、一起出去玩时的画面,现在却要分开了,真有点不舍啊!

这时,小钢从口袋里拿出两支银色的钢笔:“我们就用这个定下约定,我会回来教你游泳,你也要教我下围棋。”

我拿着这支我最喜欢的银色钢笔,从床上起来,走到门口,盼望着小钢带着他的那根银色钢笔回来……


初中钢笔(6)

那一年,他们都未成年,女孩坐在男孩的旁边,稚嫩的脸庞,透着一丝可人的容颜。那一年男孩最大的荣耀或许就是女孩在他身旁,只此却让男孩心里满溢幸福。

夜晚过隙的时光总是会伴着对女孩的想念,陪伴男孩渡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看着女孩在日记本上签上的一句:人生如若初见。男孩莫名的喜欢上了这句话,莫名的爱上这样初见的味道。伴着思念,想起女孩的点滴,想起女孩的回眸的一笑,男孩满怀期待的进入梦乡等待黎明的来临,期待第二天女孩坐在他的身旁,继续享受守候她的幸福。

那一年,男孩终于明白上学原来可以这么幸福。只因生命中有她!

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男孩坐在考场上,临考的时候发现自己忘记带钢笔了,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她了。或许心有灵犀,后面的同学偷偷的递给男孩一支钢笔,告诉他:“哥们,你漂亮女朋友让我递给你的”。那一刻,一种被认可的满足感让男孩心头暖暖的。直到多年以后男孩依旧珍藏这只钢笔,念着属于他们的记忆。

男孩为了保护女孩慢慢的脱去稚嫩,假装成熟。从乖乖男学会叼起香烟,为的只是保护她,那种男孩所谓的保护。男孩告诉所有人,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人谁都不准碰她不准欺负她。男孩喜欢每天像个傻小子一样躲在教室门口等着女孩的出现。喜欢看到女孩害羞的微笑,喜欢她假装生气般数落自己最近犯的错,那个年纪男孩谁都不怕,只怕她眉宇间紧锁的怒容。

初三那年,男孩学会了努力学习,为的只是多陪伴女孩几年。为的只是遵守答应过她的许诺。希望和她进入同一所高中,继续他们之间的故事。

那个时候男孩每天都拼命看书,把自己的游戏账号扔掉,不再和自己的那些兄弟出去勾三搭四。一个目标就是和女孩相约的那所高中,如果可以,男孩希望流年倒转,自己可以用尽力气来过一次尽自己所有努力争取那所高中。可时光不会为了任何人倒转,男孩落榜,孤单的看着女孩一个人走进了高中的校园。可他依旧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承诺,男孩每天都会在女孩上学的门口等着她的出现,远远的看上她一眼,然后心满意足的转身走开。

女孩子天生的灵敏,让她发现男孩每天的出现,每天的守望。有一天女孩鼓起勇气,跑到男孩身边告诉他:“你怎么老来我们学校呢,弄的像一个混混。如果你是来看我的,那我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男孩本以为她会为自己的执着所打动,然后轻声细语的问候下彼此的生活。可结果竟是这般的无情决断,男孩突然感觉自己真是个傻子,一直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恋爱,一厢情愿,却最终落得两手空空被人斥责的结局。

从此男孩开始了,颓废落寞的生活。每天都会和朋友一起喝的烂醉如泥,男孩知道他应该让女孩追逐自己的幸福,自己应该为她远远的祝福,可忘记一个人确实并不容易。爱情,原来真如书中描述的那边,像带刺的玫瑰一个妖艳美丽,可却布满尖锐的刺,让你痛彻心底。

男孩,开始学着忘记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体味着爱情之后的酸楚。他知道或许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女孩在他心里留下的甜蜜,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个又一个天真的许诺。可他依旧逼迫自己学会忘记,学会祝福自己最爱的人追逐幸福的爱情。

在女孩离开的第67天,男孩依旧没有忘记她,躲在被窝里嘴哭泣着。因为是男人,他不想自己像个失败者一样声嘶力竭的痛哭,默默的用被子捂住自己不出声响的抽泣。哭累了,男孩掀开被子却发现手上和被子上都是鲜血,鼻腔里的殷红让他想起了一段又一段悲情故事的桥段,可他感觉这只是一次意外,那种悲情决然不会出现在他的生活。可这种情况越来越频繁,自己感觉咽喉疼痛难忍的时候,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检查。可当拿到结果的时候男孩,彻底迷茫了,他所得的是一种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治愈很渺茫。男孩蹲在医院的楼道里用沉默消化着这个噩耗。

很快,男孩生病的消息在一些相识的同学间不胫而走。很多人都去医院,进行骨髓配型的检验,可最终却没有一个人和男孩的骨髓匹配。男孩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握着一支钢笔,想着那抹微笑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他已经放弃了生命的希望,只想握着今生最美的回忆,走到世界的尽头。

或许,生命就是这样,奇迹永远都在发生着。在男孩等待死亡的时候,却接到了医院的通知,找到合适的骨髓,并且得到了捐赠人的同意,马上就可以进行手术。男孩喜极而泣,在生命最后的轮转中,他终于看到了曙光。

进入手术室的时候,男孩看到另外一个担架上静静的躺着一个人,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可他却没有办法从担架上下来走过去看上一眼,因为男孩早已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手术从下午直到凌晨结束,但是结果却并不如人们想的那般顺利。男孩机体并没有在手术之后很好的适应移植的骨髓,身体虚弱不堪,最终在医生的叹息中,家人开始为他准备后事,而他最后的希望只是见上女孩一面。

病房的门,慢慢打开,穿着病患服装的女孩走了进来。看到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男孩,眼泪慢慢的落了下来。男孩用手抚摸着女孩的头发,颤抖的说道:

“丫头,哭什么。我走了,就没人整天烦你了,等以后你男朋友欺负你我会帮你变成小鬼头报仇的”。

女孩拼命的摇头声嘶力竭吼到:

“不准你死,不是说移植了骨髓就能好的嘛!我们的骨髓合适,可为什么手术之后你还是会丢下我走呢?我从来就没有男朋友只是不想看到你整天游手好闲,即便你没有考试高中,不能陪我,我还是希望你能听从家人的安排,找个好的专科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我不想你整天为了我,把自己的未来都给荒废,所以我才告诉你我有了喜欢的人,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已经习惯了你在我身边,习惯了你给我的守护,给我的安全感,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告诉我,怎么办!!”。

男孩枯瘦如柴的双手,替女孩擦拭着满脸的泪水,声音平淡不舍的说道:

“你给了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这一次,你像我们上学考试的时候一样又一次的站了出来,你给了我生命的延续,但是生命在死神面前依旧弱势。丫头,就算我死去了,可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等我死去,把你送我的这支钢笔放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来世投胎我一定会记得你,会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

女孩的哭泣在整间病房蔓延着,他们的爱情虽然未能圆满,或许从未真正的开始。可那段回忆,却会珍藏在活着的每一个人心中,终老不忘。

一座墓碑,一支钢笔,一段未曾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情。


初中钢笔(7)

人生也是顺水推舟的,小时候就像造铅笔一样,将知识紧紧扣在大脑内,也许,在长大的过程中,像削铅笔一样,把所学的一切流露出来,中途中,也许会像断铅一样失败,但时分小心的人会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将内存一点点磨练。

如果一根铅笔从开始就没有造好,有质量问题,就不会推向市场。一个人小时候没有把基础打好,甚至没有打基础,那么,长大后,他们会从事什么工作?他凭什么独立于世?所以说铅笔的形成于人的成长一样!

深点说,有的铅笔写出来的颜色深、有的则浅,其实,它们的外表和内存都是一样的!说到这,我会想起两个人的基础一样好,却为什么一个能成功一个不能成功?因为有一个人在学习书本上的内容时,有了一技之长。一个人如果只能学会人云亦云的东西,那么他将会秀才不成才!

一个人与别人一样时,就要学会有一技之长。

一个人比别人差时,一定要学会比别人更用劲,要知道“跨一步,就成功!”

一个人发现自己很强时,不要停在一处沾沾自喜,要学会等别人就是在消磨自已的时间!

在生活中,你也许就是一支铅笔,在制造中的铅笔,不要因为表面不雅,就打算不把自已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