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拉多的作文(必备7篇)
弦月眉心
2024-04-30 07:57:59
小学
其它

拉布拉多的作文(1)

在狗狗们的世界里,我最喜欢拉布拉多犬。拉布拉多犬有很多种颜色。有黄色的,有白色的,有咖啡色的,还有黑色的。我最喜欢黑色的拉布拉多犬。

黑色的拉布拉多犬长得很健壮,皮毛黑里透亮,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拉布拉多犬虽然身体庞大,但是性格温顺,很通人性。所以它们才能被训练做搜救犬和导盲犬。

最近,我看了一部叫《导盲犬珍妮》的纪录片。里面讲述了导盲犬珍妮和她的主人的故事。她们在坐公交,坐地铁的时候遇到了困难。有时候,珍妮还会因为主人带着她坐不了地铁而伤心。后来国家终于允许盲人可以带导盲犬坐地铁时,珍妮非常非常的开心。

希望大家为导盲犬提供更多方便,也希望大家关爱这些人,让导盲犬带着这些盲人去看一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拉布拉多的作文(2)

有人喜欢憨态可掬的国宝熊猫,有人喜欢聪明机灵的猴子,还有人喜欢开屏的孔雀,我最爱我家的乐乐——一只调皮可爱的拉布拉多狗。

乐乐全身浅黄色的毛,不是很长,但很有光泽,像披着一件华贵的毛皮大衣,让你忍不住就想摸摸它。它的尾巴长长的,开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摇起来。名副其实的瓜子脸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它一会儿瞅瞅正在喝咖啡的爸爸,一会儿望望正在做晚餐的妈妈,一会儿又看看我,朝我卖个萌,用它湿漉漉的鼻子来蹭我。

乐乐的耳朵和鼻子可灵了,只要妈妈走进厨房,它立马就不躺着休息了,兴奋地站了起来。一闻到饭菜的香味,或一听到妈妈洗水果、削苹果的声音,它就坐立不安,忍不住汪汪直叫,好像在说:“妈妈,又有什么好吃的了,可别忘了我啊!”我们全家一起吃东西的时候,如果不给它一份,它一定叫得全家人不得安生。它还会眼巴巴得看着你,舌头时不时得舔来舔去,看它馋嘴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乐乐是个闯祸大王,有阵子它长牙齿,到处找东西磨牙。家里的拖鞋、椅子、桌子都逃不过他的牙齿。最后它把家里所有的拖鞋都咬坏了,有客人来家里玩,都只能光着脚进来。

你别看乐乐是个男生,但它其实娇气地很。比如,出门的时候它不肯坐电梯,非要妈妈抱进去,不肯上汽车,非要爸爸抱上车,甚至去公园,它看到楼梯也是绝对不肯走的,赖在原地不动,除非抱它走。可是拉布拉多长得实在太快了,一岁不到,已经长到60多斤,别说妈妈了,就连爸爸也抱不动它。于是我们想尽方法训练它自己进电梯,跳上汽车,以及走楼梯。在消耗了许多狗零食后,它终于能轻松地进电梯,上汽车了。

当然,乐乐也绝非一无是处,它可会看门了。每当我放学回家,一出电梯门,就会听到他的叫声,好像在说:“你回来了啊,小主人!”

这就是让我又爱又恨的小狗乐乐。


拉布拉多的作文(3)

我看到过许多动物,有凶猛的狮子、憨厚忠实的小狗、胆小的乌龟……但我还是喜欢我养的那只拉布拉多——菲尔。

菲尔全身的毛都是灰棕色的,像披了一件皮草大衣。菲尔有一个圆溜溜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一双玻璃球一样。眼睛底下则是一个湿漉漉 的鼻子。因为拉布拉多是搜救犬,所以菲尔嗅觉在犬类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了。菲尔有四条长长的'腿,腿上长着锋利的小爪子。身体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尾巴,每当看到 我,它就会翘着尾巴向我跑来。

菲尔还会一个特异功能呢,那就是---游泳。记得有一次,我把菲尔带到奶奶家去玩。奶奶家后有条很宽的小河。我便将菲尔栓在客厅里,自己跑到卧室里 舒舒服服的玩电脑。突然从客厅里传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我以为是爷爷在修电扇,因为家里的电扇经常坏,所以我也没在意。可是随后传来了爷爷奶奶焦急的叫 声:“菲尔、菲尔快回来,那儿危险!快回来!”我开始意识到出事了,我向河中看去,发现菲尔已经游到河中央了!不过爸爸使劲一吼,菲尔似乎懂得了什么,又 慢慢游了回来。菲尔回来之后,爸爸拿着晾衣架打了几下菲尔。菲尔被打之后,就趴在地上,用两只爪子拦住头,眼泪似乎都要掉下来, 非常伤心!

菲尔几年前离开我了,但它给我的童年添加了无限的欢乐,我爱我的菲尔!


拉布拉多的作文(4)

它的肤色是黄白相间的,耳朵尖尖的,十分灵敏,一点点细小的声音都逃不过它的耳朵。只要它做错了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会眼巴巴地看着你,让你再也不忍心责怪它了。它的鼻子特别灵敏,你把东西藏在任何一个地方,它都能马上找出来,有了它,我再也不担心找不着东西了。它健步如飞,我和它进行赛跑,当我才刚刚跑出两三米时,它就已经在终点等我了……

拉布拉多犬十分温顺,而且,它的尾巴能告诉我们很多信息。它兴奋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着尾巴,象征着友好……每天看着它用不同的动作向我表达它的心情,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啊。

拉布拉多犬特别喜欢水。有一次,我梦到自己带它去一个满是水的地方玩,它一见到水,就马上冲了过去,一会儿打个滚,一会儿胡乱扑棱几下,一会儿惬意地游来游去,我用水泼它,它又来追着我跑……就这样,我们玩了一个下午,要回到车上去了,它抖抖身子,把毛甩干,好像怕弄湿了车子,它就是这么聪明伶俐。

如果我真的有一只这样的拉布拉多犬就好了!


拉布拉多的作文(5)

妮妮长得非常庞大。它有宽大的额头,三角形的耳朵,相对庞大的身体而言,比较小。它还有一张大嘴巴,给它吃晚饭时我都会和它做一个游戏,我手里拿着它的饭,它等我数到一百下才能吃到饭,它没次都能忍着,不来抢,但口水不停得往下流。它的毛比较硬、比较短,碰到敌情颈部的毛就会敏感地竖起来。

虽然妮妮是个“女孩子”,但秀气、斯文于它没有半点关系。它非常贪吃,还很调皮。有一次我们去外婆家吃饭,回来是发现姐姐送我的粘粘纸被它吃了,我大哭了一场。妈妈从图书望馆借来的书也被这个捣乱分子咬得稀巴烂,还得妈妈要买一本一样的赔给图书馆。

有一次,我和妈妈带它出去溜达,因为刚下过雨,河水上涨了,我采了一些浮萍,它非常好奇,拼命往栏杆的洞里钻,拉不拉多犬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狗,它能当搜索犬、导盲妈妈拉也拉不住它,结果它掉进了大塘河里,我和妈妈齐心协力,终于把它拉了上来。

犬、缉毒犬等。我们家的妮妮看起来却傻乎乎的。


拉布拉多的作文(6)

我家就有一只拉布拉多,我给它取名为“淘气”。为什么叫它“淘气”呢?因为它太调皮了,简直和哈土奇有得一比。有一次,我在喝牛奶,“淘气”见了摇着尾巴似乎在说:“小主人,我也要喝。”我手指向冰箱说:“那有,自已去拿”。“淘气”乖乖地来到冰箱前,伸出两爪,站起身来,用尽力气也没把冰箱打开,还把自已累得气喘吁吁,“淘气”耸拉着耳朵来到我前面,我见了说:“淘气啊,牛奶喝完了别怪我啊!”,淘气把头抬起来看着我,又用它最擅长的苦肉计,我最受不了这个,我摇了摇说:“我也没办法啊!”淘气突然眼前一亮,来到我前面,一下跳到我身上,我惊慌失措大喊道:“淘气你干吗?”“淘气”伸出舌头把我的脸舔了一遍,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妈妈见了捂着嘴笑了:“还不是你嘴上有剩下的牛奶呀!”我恍然大悟生气地说:“淘气,你给我等着!”而“淘气”却已架着胜利的姿势扬长而去了。

“淘气”虽然调皮,但它很忠诚,而且它的嗅觉也很灵敏。有一次,爸爸把我叫到他面前问:“是不是你把爸爸的一只袜子藏起来了?”我赶紧说:“不是我啊,真的不是我!”爸爸说:“可是只有你今天来过爸爸的房间啊!”爸爸伸手就要打我,这时淘气出来了,对爸爸吼了一声,爸爸怕狗,不敢把我怎样,就说:“那爸爸给你一个任务,把袜子找回来”,我大吃一惊说:“可你的袜子太臭了,找不到。”爸爸拿出另一只袜子说:“让‘淘气’找呗!”淘气闻了一下差点晕了过去,淘气又立即转身奔向客厅,经过淘气的作案手段,翻箱倒柜,终于在沙发低下找到了袜子,我摸了摸淘气的头说:“真棒!”

拉布拉多是一只可爱又调皮的狗,也是一只忠诚勇敢的狗,我爱拉布拉多。


拉布拉多的作文(7)

从小时候起,我对狗这种动物便有特殊的情感,小时候,我很怕动物,但惟独不怕狗。我甚至觉得他们友善、可爱、忠厚。

七岁那年,我收养了一只棕毛拉布拉多犬。它是那么的小,只有我的半个手臂长,它的眼眸水汪汪的,清澈动人,可爱极了。对于它,我似乎已经超过了喜欢。

我每天都会看它吃饭,因为注视它是一种享受。某日中午,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我像往常一样把在外头晒日光浴的小狗拉拉抱进屋子里,让它吃中饭。有一小盆米饭,是浇了肉汤的,边上还有一碗水。

它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摇着小尾巴,凑到饭盆前一点一点地舔食着,时不时地,喝几口水。

吃饱喝足后呢,就慵懒地躺在太阳底下,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棕色短毛闪着金子般耀眼的光芒,很好看,很高贵。

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它便起来开始活动了,它最常玩弄的是一个小皮球,踢啊、推啊,玩法各种各样,有时,还会让我加入其中,给它当投掷员。

这投掷员也不是这么好当的,要是扔得太用力,它便接不住了,会“汪汪”叫。

捉迷藏也经常玩,不过它那灵敏的小鼻子找起我来很容易,我要找它就比较困难了,这点我很佩服拉拉呢。

怪不得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一点都不假,它们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难以计数的。

有聚终有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可爱的拉拉在我去上学后不久便不见了踪影。它难道是被坏人骗走了?只要每次想起它,我的心都是空荡荡的,好像有一个地方被人抽走了,好痛。

现在,在街上看见许多个头比它大,但外貌很相像的狗,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拉拉。如果,我能看着它一点点成长,那么它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它在我的记忆里雕刻出一段美丽,却又遗留下一片哀思。

从小时候起,我对狗这种动物便有特殊的情感,小时候,我很怕动物,但惟独不怕狗。我甚至觉得他们友善、可爱、忠厚。

七岁那年,我收养了一只棕毛拉布拉多犬。它是那么的小,只有我的半个手臂长,它的眼眸水汪汪的,清澈动人,可爱极了。对于它,我似乎已经超过了喜欢。

我每天都会看它吃饭,因为注视它是一种享受。某日中午,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我像往常一样把在外头晒日光浴的小狗拉拉抱进屋子里,让它吃中饭。有一小盆米饭,是浇了肉汤的,边上还有一碗水。

它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摇着小尾巴,凑到饭盆前一点一点地舔食着,时不时地,喝几口水。

吃饱喝足后呢,就慵懒地躺在太阳底下,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棕色短毛闪着金子般耀眼的光芒,很好看,很高贵。

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它便起来开始活动了,它最常玩弄的是一个小皮球,踢啊、推啊,玩法各种各样,有时,还会让我加入其中,给它当投掷员。

这投掷员也不是这么好当的,要是扔得太用力,它便接不住了,会“汪汪”叫。

捉迷藏也经常玩,不过它那灵敏的小鼻子找起我来很容易,我要找它就比较困难了,这点我很佩服拉拉呢。

怪不得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一点都不假,它们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难以计数的。

有聚终有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可爱的拉拉在我去上学后不久便不见了踪影。它难道是被坏人骗走了?只要每次想起它,我的心都是空荡荡的,好像有一个地方被人抽走了,好痛。

现在,在街上看见许多个头比它大,但外貌很相像的狗,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拉拉。如果,我能看着它一点点成长,那么它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它在我的记忆里雕刻出一段美丽,却又遗留下一片哀思。

我喜欢狗,更爱拉布拉多犬,毕竟有一段深深的回忆,被埋在深深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