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自己(推荐19篇)
放肆年代已经过了
2024-02-09 03:09:02
初一
其它

我喜欢的自己(1)

世间万物都在向前,骏马奔腾跃进,小河奔流不息,雄鹰搏击长空……我喜欢世间所有前进的事物,也喜欢前进的自己。

可过去的我从未认识到前进的美好。那时我刚刚五年级,每天除了按部就班地完成老师留的作业外,没有一点自主学习的意识,全靠老师费力地“拖”着走。所以我那时一直成绩平平,却依然不肯放弃玩乐的时间。

妈妈看不下去,希望我能快点长大懂事,批评我也无济于事,于是她偷偷为我报名参加了一个英语补习班,找更多的学校和老师来约束我。当我得知时已经到了补习的时间,我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

我的英语水平十分低,可去补习班的时候刚好赶上全省的英语大赛,初赛时老师要求全员参与,我竟莫名其妙地成功进入复赛。

复赛包括笔试和演讲赛两部分,其中演讲赛分数所占比值大,老师要求进入复赛的我三周之内排练好一切。这代表着要牺牲我许多娱乐时间!学校那边也临近期末,越来越重的压力令我颓废的喘不过气来。

我开始耍小脾气,心里想着:“我就不排练又能怎样?”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离比赛只剩一周的时间。想到如果不准备就只能自己尴尬地站在台上不知所措。我突然紧张起来……

我开始抓紧时间准备演讲稿,排练动作,练习发音。那一周的时间,我起早贪黑,在镜子前不断练习。连吃饭时都将稿子摆在一旁默背……

在评委的目光下,我紧张地登上了台,像在家练习一样尽量冷静地演讲着。演讲结束,我看到评委赞赏的目光,家长骄傲的笑容和老师欣慰的掌声。我的心中突然被拼搏前进后的喜悦果实塞得满满当当。

自那之后,我不再甘于颓废、不再甘于平凡。如今初三的我,面临即将到来的中考,更要努力拼搏,一路前进,做我最喜欢的那个不断前进的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2)

我今年九岁,黑黑的头发,小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老师说我是个典型的小帅哥。

我非贪吃。我并不是生来就胃口大,不知道哪一天,我突然肚子饿了,等着妈妈搞好饭,我大吃特吃。从那以后,我便吃得非常多。每天上午才上到第三节课,我的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了,恨不得立即奔到食堂里,吃上三大碗。在家里,我零食不断,薯片、辣鱼、奶茶……我看到什么,就吃什么。

我很胆小,要是我一个人呆在黑房子里,我准会马上跑出去。哪怕开了灯,如果房子里空无一人,我也会害怕得不行!我最害怕的就是小狗、小猫了,只要它们对我叫,我就会逃也似的跑开。特别是看恐怖片时,我一般会吓得发抖,到了最恐怖的地方,我都把头埋在沙发里,反复问妈妈“放完了没有?放完了没有?”如果没放完,我绝对不敢多看一眼。有时我在想:要是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那可真恐怖啊!

怎么样,你喜欢我吗?如果想见我,到五一华府来找我吧。


我喜欢的自己(3)

我曾经问过妈妈我小时候有没有“抓周”,妈妈说有过呀,我赶忙问我抓了什么,妈妈说我抓了一本书。我有点吃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是呀,现在的我的确很爱阅读。在我眼里,阅读是一种安慰,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就像在做美梦一样,让我情不自禁地和书中的人一起笑,一起哭,一同怒,一同乐。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门,而每一扇门的后面,都有不同的风景:海伦与爱迪生的故事,激励着我走向成功;《让灵魂躲躲雨》让我释放心灵,感悟人生……

我读书有个“癖好”,那就是我只挑我感兴趣的、我爱看的书看。有些古典名著老师大力推荐,我却大部分都不怎么感兴趣。有一次,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书,发现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知道这是知名度颇高的作品,于是我借了一本看看。结果我费了很大的劲把书看完后,也没有留下多少印象——按老师的话说是因为可能我的生活阅历浅还不能很好地理解。所以此后,我也不太愿意在自己读不懂的书上花费太多时间,准备有了能力理解时再阅读。

但我也并不是不愿意读所有的名著,《爱的教育》就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仿佛都发生在我身边,我能从书中找到我们班上很多同学的影子,这是一种多么奇妙而又动人的感觉。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最后一篇——《海难》。那是一个多么危急的关头,是生与死要较量啊!两个孩子谁生谁死都在男孩的一念之间:如果他跳下船,死去的将会是刚才还在给他擦额头血迹的女孩;如果跳下的是女孩,与巨轮一同沉没的将会是他自己……就在他看到女孩胸前血迹的一刹那,他震撼了,毅然选择了死……读到这里,我相信,没有人会不为之动容。

读自己喜欢的书,我走进了郑渊洁的童话世界,皮皮鲁与鲁西西总是让人忍俊不禁;杨红樱笔下的淘气包马小跳仿佛就是我邻家的那个小男孩,他眼中的世界是如此多姿多彩;秦文君、黄蓓佳、曹文轩……我多么感谢这些作家,在他们描绘的那个真善美的世界里,我找到了感动,找到了自己。

读自己喜欢的书是最大的快乐,读着自己喜欢的书,我渐渐长大。


我喜欢的自己(4)

想知道我为什么一出生就非常喜欢自己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乐于助人,每次有同学跟我借笔,我都会面带微笑地借给他。

我喜欢我自己,因我的计算能力很强,三位数乘三位数的乘法,我很快就算出来了。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的棋艺高超,玩跳棋和五子棋,我往往都能赢过对手。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剪纸剪得很好,每次要剪纸时,我都能剪出栩栩如生的小动物。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画画画得很像,每次要画的时候,我的同桌总是第一个拿纸来叫我帮他画。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特别喜欢溜冰,每次一有空,我都会穿上溜冰鞋到体育馆溜冰。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喜欢往前做作业。下课时,我就拿出写字本,赶紧做,等到要做写字本时,我就能愉快地玩耍。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作业写得很快。每个晚上都有大把的时间,悠闲地吃着零食看电视,好好享受生活。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非常爱笑,当有人不开心的时候,我做个鬼脸,他就会咧嘴大笑。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非常机灵,爸爸妈妈藏起来的零食,我都能把它找出来吃掉。

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都值得被喜欢。你,喜欢自己吗?


我喜欢的自己(5)

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我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奇迹,所以,我一定要喜欢自己。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很勇敢。任何困难在我面前都是小菜一碟。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对自己充满自信,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热爱学习,勤于思考,遇到难题,绞尽脑汁也要把它解开。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是只小小书虫。经常因为阅读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尽情地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沉浸在知识的芳香中。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热爱劳动。常常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是爸爸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体谅父母,和父母谈心,帮他们解决烦恼。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一张甜甜的小嘴。见人问好,还能哄别人开心。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很好的朋友。我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信任彼此,友谊天长地久。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获得过许多荣誉,它们是我挥洒下汗水而取得的成果。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性格很好。虽然有时也会耍小孩子脾气,但过不了多久就会烟消云散。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热爱生活。面对成功,不会骄傲自满;面对失败,不会自卑消沉。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会弹古筝。用我这双灵巧的小手在古筝弦上旋转跳跃,弹奏出美妙的音乐。

面对这样优秀的自己,我怎能不动心呢?


我喜欢的自己(6)

一个小脑袋,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对了!还有一个“松鼠尾巴”甩在脑后。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再加上一双运动鞋。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的我,一个聪明伶俐的我,一个独特的我,一个不可替代的我!

我不同于别人,不同在我喜欢画国画,尤其是工笔花鸟画。想要画好工笔花,人家都说一定要能坐得住。可不是吗!这学期我就自己创作了第一幅国画“牡丹图”。当时老师告诉我这个任务的时候,距离这个比赛仅仅只有一周半的时间。更困难的地方在于,需要在没有任何帮助或资料的情况下,在5个小时之内画完!也许你觉得时间很长,但对于工笔画来说,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任务。为了这次比赛,我每天都抽出自己的课余时间来练习。在我心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妈妈每次喊我吃饭,我也总“嗯”一声,连身体都没动一下,眼睛紧盯着画纸,脑子里依然在思考如何运用色彩和布置格局。直到妈妈来到我面前,我才回过神儿来,瞅了一眼时钟——都已经一点了!我十分不情愿地丢下画笔,胡乱地扒了几口米饭,喝了两口汤,便匆匆忙忙跑回房间,继续认真钻研。妈妈常常笑话我说:“你要是能把这股子劲放到学习上,那还不成年级第一了!”我吐着舌头,向她扮个鬼脸!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比赛,我如愿获得了第二名。人家对妈妈说:“你家点点真了不起,这么难的比赛都能得第二。小小年纪就这么有才,长大了还不成大师啊!”可是,你们只知道表面上的鲜花与掌声,有谁能体会到背后的辛苦呢?

这就是我,多才多艺的我,不一样的我。我喜欢我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7)

我叫苏文智,在实验二校上学。我的身高1、4米,黑黑的头发,胖胖的脸蛋。特别是这一双小手,胖胖的真可爱。平常吃饭的时候,我习惯用左手夹菜,但是写字的时候,我就会用右手的。

平时我比较懒惰,不过在妈妈的眼里,我还是个孝子。

我爱看书,爱画画……所以同学们都喜欢跟我交朋友,我经常跟和王辰之等伙伴一起玩。

我的星座是羚羊座,平时,我很节俭,从不乱花钱。

我的理想是长大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很威风的!

我爱我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8)

大家好,我叫欧阳霖,很多人叫我欧欧,其实应该叫我欧阳,因为欧阳是复姓,很多人都对我的姓氏很好奇,问我的姓名有何意思?

我的姓是百家姓中的复姓,是不常见的姓。怪不得在整个小学没几个姓欧阳的,难怪那么多家长一说到小欧阳,一下子就能猜到我是谁。 妈妈经常和我开玩笑说:“五百年前,你和欧阳修、欧阳询是一家。”爸爸听到我和妈妈的对话后,不紧不慢地说:“姓氏是我国颇具特色的一种文化,很有研究价值!”我心里疑惑不解,心想:姓氏生来就有,有什么好研究的?

于是带着这个疑问和好奇,我展开了对欧阳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 欧阳氏的名人虽然不如其它大姓的名人那么众多。不过,记得去年寒假我在老家看《越王勾践》时,听老家的大伯父讲过我们欧阳始祖越王勾践在历史上却是一个能屈能伸的了不起的人物。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知识也不断丰富,并且有幸了解了百家姓。原来欧阳这个姓氏系出越王勾践,查看一下资料: 欧阳、阳氏真的是春秋时代那位“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的后人,福建的欧阳氏都是越王无疆的第二房子孙。原来我的姓氏还真是大有学问呢!从此我就非常喜欢我的姓氏!也为此感到自豪!对了,我偷偷地告诉大家,我家还有家谱呢!记载着从始祖开始,到二世祖、三世祖……我已经是第三十三世了。看来我的祖上真有了了不起的人物呢。所以呀,我时时提醒自己要认真学习,可不能辱没了先祖的光辉形象呀!据说欧阳族谱里记载着很名人,可是,我从没见到过族谱,听说要有出息的人,才能见那本浓浓墨香的族谱,我翘首企盼我早日能够见到欧阳氏族谱! 原来我的姓真的很独特,为什么要姓“欧阳”呢?因为爸爸姓“欧阳”,中国的孩子习惯跟父亲同姓。但我也是妈妈的孩子,所以我名字里有个林的音,因为我五行缺水,就在林上加个雨就成了甘霖的霖字,“甘霖”就是雨的意思,重要的是让人觉得愉快的雨露!别看我的名字很平凡,但它含着父母对我的爱,含着父母对我的期盼,真开心呀!

我喜欢自己的姓名!因为我更为我的优秀祖先而自豪!


我喜欢的自己(9)

比起别的女孩来,我个头既不是那么高,长相也不那么漂亮,但我喜欢我自己。做起事还总带点儿时幼稚的气质,不满意时也要发发小脾气,使使小性子。难怪朋友们常说:“嗯,你的可爱,全体现在你的脾气上了。”

不过,我轻易不发火,都是忍无可忍时才发火。平时十分文静,偶尔高兴了也会像小兔子似地蹦蹦跳跳地跑回家,围着爸爸妈妈转几个圈儿。 但最敏感的要数脸皮了,无意中发现了男孩子注视的目光,总是会刷地羞红了脸。别人说,这是没抵抗力,要紧的是抓紧时机瞪他一眼,以示报复。可是我连抬一下眼皮的勇气都没有,还能怎么样呢?我索性赶快溜走,或是藏到人群中,即使那砰砰跳的心,还是在加速再加速。我不太会说话,总找不出华丽浓艳的词说给人听,一样的意思我一说出来就不怎么中听。为了弥补这一点我便试着用笑来表示,但这不能完全代表,该说话时还是要说的。别人帮助了我,我会微微一笑表示感谢,见到熟人离老远笑一笑表示见到你很高兴。用这种方法为人处事又是多么有意思呀。 我好用感情来编织美丽的幻想。一片绿叶做床,一个小果实做枕头,一页大花瓣做被子,那是多美的一个幻想世界啊!一个多可爱的童话故事呀!天上每一朵白云都是我的一个梦,我的一个故事。吟唱着《花祭》:“你为什么不愿意留下来陪我。你是不是就这样轻易放弃......”这首好动听、好动听的歌,靠在墙上凝望着天上的云。那朵像块大蛋糕,拽下来咬一口,一定很香。那另一朵又像一条大狗,要是能抱抱它,摸摸它的大尾巴,那该有多幸运。我又在幻想着。但人不能总陶醉于幻想,总得干点实事。所以我就给自己规定,完成好功课,复习好后,才可以去幻想,去憧憬,去向往,要不那可不行! 有什么委屈的事,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掉泪。心里明明想的是千万别哭,别哭......可是泪水却不听话地滚了下来。

小时候我可是最愿意哭的一个,大人们总要用“别哭了,再哭粉全哭掉了” 来哄我不再哭。别说,那时候的我爱美之心倒挺强烈,那么一说,马上就不哭了。我觉得哭会使人脆弱,我开始抑制自己的感情。但有时看电视看到激动之处又掉泪了,“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就会哭......”,我十分生气地指责着自己。是不是过于软弱了?怎么会呢,人都是有感情的,那场面太惨,谁看了都会落泪,那有什么错呢?也许我改不掉好哭的毛病,但我哭并不意味软弱,那也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特殊了一点。 天哪!说来说去我竟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但我仍喜欢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10)

我的出现,是一个生命的奇迹,我的存在,给世界添加了不少的快乐。所有,我没有理由不爱自己。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是游戏高手,让敌人分分钟被秒杀。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是一个天生的“演员”。回老家时,我总把自己的坏处说成好处,并且脸不红心不跳。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反应快,每次抢红包我总是抢得最多。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一双巧手,能做出一顿香喷喷的饭菜,能绣出一幅美丽的刺绣。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很爱干净,一个星期就穿十多件衣服,所以我不会经常生病。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会为小小的成功感到自豪,把学习沉重的负担全部忘掉。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会养小动物,我会把“冰西瓜”、“甜草莓”、“仓鼠兄弟”喂得白白胖胖的。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不挑剔,一盘土豆泥,一碗饭都能把我喂得饱饱的。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很独立,我会在父母出去时,为自己做一顿满汉全席,大饱口福。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很有创意,随手画画,都能博得老师的称赞。


我喜欢的自己(11)

我喜欢你灰暗的眼眸。你沉默不语,你默默无闻,你与世无争。你喜欢缩在角落,你漠然地看着眼前的同学叽叽喳喳地聊无聊家常、谁谁喜欢谁的无聊话题。

你为自己执笔,你敢于用笔与纸表达你心中的一切,不像我,只能自己想想罢了。

我喜爱你的文风,平淡忧伤的文风,灰暗的字句,却透着一丝感动与光辉。

你的画,不讲比例,不讲构图,却能把你最真切的感情传递给我。

我看了你写给我的信件,天蓝色的信封,嫩黄的信纸,黑色的字迹板板整整——你说过,这样的搭配最好了。

你问我,我还爱画画吗;你问我,你还爱蓝色吗;你问我,我现在是否还是忧郁?

——不敢回答。

我记得,你那时心已死,却依然对美好的事物有着深深的喜爱。

我试图从我的记忆,你的文章,你的画卷解读你,但是,你实在太难猜

——因为你是我嘛,看不透自己呢。

你说懂你的人只有铃铛姐,是的,只有她。

她懂如何安慰你,她懂如何守护你。

存在我记忆中那小小的人儿啊,请让我再次看到你的眼眸。


我喜欢的自己(12)

一天早上,我正背着书包上学校,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艳阳天”、“艳阳天”的叫声,回头一看,原来是徐叔叔带着满脸的微笑在叫我呢!我忙乐滋滋得叫了声“徐叔叔好!”

我的真名可不叫“艳阳天”,而是“凌艳阳”,但我也听喜欢人家叫我“艳阳天”,感觉特别的爽朗。说起我的名字还有一个小来历呢。因为我是农历九月初八出生,第二天就是九月初九重阳节。“九九艳阳天”天高云淡,秋高气爽,又正是人们丰收的季节,橘红橙黄,金桂飘香,所以父母就给我取名叫“艳阳”,也是希望我长大能硕果累累吧。

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像名字一样充满丰收的喜悦,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事。我喜欢自己的名字!


我喜欢的自己(13)

我是这个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世界的奇迹,你知道吗?地球没有我就不转了,所以我不喜欢自己也不行啊。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口若悬河。早上太阳被我骗出来,晚上星星又被我说得哇哇大哭。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注重集体利益,从不自私。班上的核心机密都要和我讨论,问我的看法呢。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会省钱,不该买的就不买,偶尔我微薄的零用钱还会进入我的小金库。

我还喜欢自己,因为我热爱锻炼,腹肌都快要练出来了,体育从来不落下95分。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力气像牛一样大,连妈妈和我扳手劲都要输。在班上,力气也是数一数二。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擅长玩管弦乐中的萨克斯,现在已经对萨克斯的每一个按钮都十分熟悉了。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作文写得很好,在学校里,县上都获得过第一名的荣誉和奖状。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一颗全能型的大脑,无论语文还是数学科学,还是英语,在班上都选数一数二的,在班上,算得上是一个尖子生。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打游戏的技术十分高超,我所在的队伍都是百战百胜,攻无不克,主要是我塔推,那么对方这一条路做崩盘了。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有许多朋友,他们不是狐朋狗友,个个都是仗义的好朋友,有学习型的,有体育型的,有靠脸吃饭型的,在班上都是顶尖的人才。

我这么牛怎么能不喜欢自己呢?哎,有点太多,下次再说。


我喜欢的自己(14)

我喜欢什么样的自己呢?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其实我喜欢“开心”的自己。说复杂,我喜欢“冷漠”的自己。(设问开头,激发阅读兴趣。)

我是一个爱热闹,喜欢玩耍的女孩儿,喜欢唱歌,喜欢跳舞,也喜欢开心的笑,大声的笑!可是我开心的(得)起来吗?我笑的(得)起来吗?成绩差是我最大的弱点,在众人眼中我一直拖后腿。老师不喜欢我,同学更是不待见我,更别说交到真正的朋友了。成绩差,就像我犯罪一样(就好像是我犯了罪)。有心想要提升自己,却不得法,所以我只能用冷漠的表情来隐藏自己,不让别人太注意我。(满纸的辛酸,道出了后进生的无奈。)

在冷漠时,我就可以不用跟别人说话,静静的(地)待着,安静的(地)写作业,或者静静的(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喜欢冷漠是因为别人对我冷漠,我对冷漠习惯了,冷漠可以使自己不用费尽心机的去交那些所谓的朋友,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去打我的小报告,四处宣扬我的缺点和小秘密;因为冷漠,不用管任何闲事!在班级里我就是一个隐身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别人越觉得我这样不好,我却越不想改变自己。其实我自己是忍受不了这样的冷漠,可是我又喜欢冷漠,矛盾吧!别人会问我为什么要冷漠,因为冷漠也是一种无可奈何。(既是自己对周围的人和事冷漠的原因,又是无可奈何的内心世界的独白。)

冷漠的表情是我无声的抗议,冷漠让我错误的感觉我变得更(很)强大,冷漠让我更不愿意和别人说话……,难道这就是成长?我也希望有老师的关怀,也希望在我不如意的时候,有朋友来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有)朋友和我一起分享。

当别人欺负我时,生气谁来在乎我?(孤立无援的我只能学会默默忍让,)只能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冷漠是我的避难所!当遇到困难时,(也)没人来帮助我,冷漠让我变得更坚强。

所以,我喜欢冷漠,冷漠!(照应开头,首尾呼应。)


我喜欢的自己(15)

俄罗斯著名歌唱家——维塔斯的一首著名《星星》让世界无数歌迷为之倾倒、陶醉不已。

维塔斯幼年丧父,母亲对他很好,小时侯维塔斯立志考上音乐学院,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他在白天上学刻苦用功,晚上待候母亲安歇,傍晚他在院子里轻声地唱着他白天在学校里学习的乐曲。就这样,他十年如一日,终于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

《星星》开头就像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象征维塔斯凄惨的童年。突然天上明灭的星星静静的被一块乌云遮住。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些许许多多的名言都灌注在这个饱受辛苦的孩子心里,他爆发了。像一头狮子,突然被困在他面前的重重困境,咆哮在世界音乐之颠,一个音乐天才以天上的星星为目标,突破重重黑暗让自己超凡入圣。这首歌曲里有维塔斯对母亲之爱有那种顽强不屈的男子汉气概。这点,我佩服他。星星正在乌云里挣扎,一点,一点……他出来了,浩瀚的宇宙中又有谁能阻止,一个永不言败的人呢?

我爱《星星》,正是它那股铮铮铁骨里傲气,感染了我!


我喜欢的自己(16)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我喜欢的自己(17)

我喜欢的事就像天上的白云、地上的人群、水里的活菌一样多,比如:看书、写字、打球、画画、打游戏等等。不过,我最喜欢干的事还是发明东西。

我需要用零花钱买好足够的零件。

一个人要和我比赛用零件做一个迷你小飞机。他傲慢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对我说:“哈哈,你输定了!”我气恼不已,脸上立刻露出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表情。我狠狠地丢下一句:“哼,走着瞧!”

回到家以后,我迅速画了一个飞机组装零件的草图,然后就开始了发明我的“黑鹰无人机”。我先把外壳造好,然后做发动机和黑匣子,其他的也都赶紧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黑鹰无人机”做好了!那尖尖的飞机头、迷你的照相机和双管排气口都闪闪发光,仿佛要照出人影来似的。

第二天早上,那个人带来了一架美式的“轰炸机”。我的是声控的,他的还需要手动遥控。我先喊“起飞!”只见我的“黑鹰无人机”像利剑一样迅速飞上了天空,然后在我的口令下,“黑鹰无人机”熟练地做着各种动作:水平飞行、转弯、爬升、下降……而他的飞了几下就散架了。哈哈,我赢了!太好了!这架飞机就当生日礼物送给爸爸吧!

这次比赛我虽然赢了,但还赢不了莱特兄弟。我还要继续努力。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我喜欢的自己(18)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


我喜欢的自己(19)

我非常喜欢读书,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说:“两种呗,一种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还有橙色的、红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手”,姥姥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

优爸点评:小作者文章语言纯朴真挚,语句通顺,叙述自然,用和爸爸一问一答的方式来描述事件,简单明了,简明扼要,对于要表达的主题能用最直接的形式呈现,让读者在问答之间找到答案,同时,又能增强文章的节奏性和衔接性。总体来说是一篇简短精炼的文章。

优爸有一个小建议,可以把开头“我非常喜欢读书,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单独作为一段,作为文章开头,直接总领全文,让中心思想更突出,层次更明确,你看这样文章是不是读起来更有层次感呢。

小作者:王紫伊

指导老师:叶社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