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读书的作文(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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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03:48:31
四年级
其它

人读书的作文(1)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中心路小学二年级四班 孙文轩     五一放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大连。

听说大连公园有许多鸽子,还可以喂它们,我兴奋极了!

进了大连公园,我一眼就看见了美丽的鸽子:有白的、黑的、灰的、花的……真漂亮!

这些鸽子见到人就跟见到好朋友一样。瞧!那只小白鸽子一边“咕咕”的叫着,一边向我走来。它的眼圈红红的',眼珠乌黑乌黑的,像两颗黑宝石。它那洁白如雪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我连忙把从家里带来的玉米粒撒在地上,它仰仰脖子看看我,好像在跟我友好。一只小花鸽子跑过来不敢靠前,直盯着我看,我看她好玩就把手中的玉米粒全给了它。这时一大群鸽子看见了玉米粒,急忙跑过来抢着吃,谁也不让谁,真是旁若无人呀!

我虽然舍不得这些可爱的鸽子,但时间到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指导教师:张冬芳

这是一篇描写动物作文。小作者在观察时抓住了动物的的特点,对鸽子进行了描写,观察仔细,详略得当。


人读书的作文(2)

这本书里描写的虽然是一个悲剧故事,但却让我看到了忠诚二字的份量。看到了坦诚之路的煎熬,看到了阿富汗人民的生活。

忠诚由哈桑对阿米尔的所作所为来层层展现。即使阿米尔嘲笑哈桑,他也不会报复,阿米尔让哈桑做些低下的事来展示效忠哈桑也坚决的表示愿意做,即使最后在哈桑被打时他也没有挺身而出,甚至还诬陷他偷走了手表而逼走他们。但哈桑也没有说阿米尔一句。这是在捍卫自己的朋友,时时刻刻为了他。

阿米尔成家立业后,在寻找救赎的路上,一步步突破自己原来软弱的个性,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敬佩。但等待他的却漱桑的死讯。

阿米尔最后追到了风筝。

这个阿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友情的忠诚,有对祖国的爱,有对亲情的感触。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自己心底最美的归属。


人读书的作文(3)

还记得阿米尔那次自己写了篇小说吗?她读给哈桑听,哈桑拍手叫好,但漱桑还提了一个问题,令阿米尔目瞪口呆的问题。这使阿米尔学会了写作的目标之一。

勤奋好学的哈桑使我想起了一本书,《命运之上》。主人公和哈桑一样,都渴望读书,仿佛知识就是整个世界。但他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要接受很多次手术。对他来说,不能与别人一起玩,学习成了唯一的乐趣。他运用了多种描写,写出了他的学习的渴望。

还有很多人也渴望着学习,在一些贫困山区里有千千万万个孩子们因为家庭困难而无法上学,一双双清澈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师不辞辛苦,跑到山区里,只为给孩子们上一节课。

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眼前学习的机会。


人读书的作文(4)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 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漱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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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读书的作文(5)

翻开封面,走进那片火红的晚霞,空中的风筝猎猎作响,耳边又想起那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

全书讲述的是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友谊故事。没有虚骄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地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写出了自己的忏悔,自私,哈桑的忠心,宽容。

哈桑善良,重情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不惜自己被人欺负,他把阿米尔当自己的至亲一样看待。哈桑的勇敢无畏,他默默地滋润、保护着阿米尔。当我看到哈桑遇难,心中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阿米尔,比起哈桑,他显得那么自私,那么懦弱。因为他的出生,他便失去了母亲。他的父亲因此对他冷淡,反而对哈桑很好,于是阿米尔嫉妒哈桑,厌恶哈桑,最后逼走了哈桑,背叛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但阿米尔懦弱的性格与他的生长环境有关。阿米尔很富有,他的父亲是个硬汉,所有事都喜欢自己承担,这也造就了阿米尔如此软弱的性格。

危急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

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中细细回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人读书的作文(6)

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就是哈吉·雅霍清真寺,僧侣在哪儿高声呼喊,号令那些朝拜者铺开毯子,朝西边磕头,诚信祷告。每日五次的祈祷哈桑从不错过,就算我们在玩,他也会告退,去做其他的事情。可是,他今晚就要错过祈祷了,那全因为我。”

出生于富裕家庭的阿米尔少爷和他家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从小是一对好玩伴。阿米尔是一个出色的“风筝斗士”,他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风筝的线;而哈桑也是一个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在阿富汗当地,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属于追到它的人所有。

“他”由一个孩子到一个男人不变的勇敢忠诚、正直无私。因为当时的社会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民族观念,使身为什叶派、哈拉扎人的哈桑遭到众多人的歧视。而从小与哈桑情同手足的阿米尔被哈桑当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哈桑心甘情愿地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哈桑一生都在为阿米尔所工作,他一生都在为阿米尔所牺牲。

“他”由自私懦弱的小孩蜕变成正直勇敢、能够担当的男人。身为阿富汗富家少爷的阿米尔,怂恿哈桑做任何坏事。被发现之后,任何处罚都由哈桑来背负,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为你,千千万万遍”——“自我防卫跟卑劣毫不搭边。你知道事情总是怎么样的吗?每当那些邻居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他们回家之后,我问他,‘哈桑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摔了一跤。’”这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他的朋友拉辛汗的对话内容。体现出阿米尔对父爱的渴求、对优越感的渴望以及面对恶势力时的自保表现出了人性的真面目。也因为他的自私懦弱使父亲对他的冷漠和厌弃。

最后,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蓝风筝,线在阿米尔的手中。他和哈桑,在刺眼而又温暖的阳光之下,看那风筝在蓝天白云间翱翔,耳畔总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


人读书的作文(7)

人性的阴暗可改,不可怕

活着,不能不委曲求全。但是绝对不能为了活着才委曲求全。那些老去的岁月,点点滴滴,历历在目,原本以为过往皆浮云,不料那都是罪恶的开始,是阿米尔想抹也抹不去的,可怕的过往。

“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 不知道看到这一幕大家是什么感受,我知道阿米尔心里不好受,可是他没有站在正义的一面,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哈桑受欺辱甚至事后还嫌弃哈桑,在大多数人眼里是嫌弃,厌恶阿米尔的,毕竟哈桑是为了他才如此。可是正如阿米尔所想,他站出来又有什么用?他是胆小,是懦弱,可是现实就是这个样子,当善良袖手旁观时,就成全了邪恶的胜利。

有谁知道风华背后的沉重,又有谁能感受微笑背后的眼泪。世上没有鬼怪,不,阿米尔认为他就是鬼怪。笑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答案是肯定的,时间是岁月在人身上留下的印记,而邪恶是恶魔在人心上留下的烙印,无论过了多久,记忆是不会骗人的,从前的痕迹,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一点两点的,只要轻轻拨弄,它就哗啦啦的奔涌出来。所以,朋友们,你们要珍惜当下,不要让自己后悔。

我们最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的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救赎。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而不知悔改。世界很大,可以包容你所犯下的错误,但是你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的事实,所以为了将来不后悔,追随内心是你唯一的法宝。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的事情都要转机,上帝在为你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朋友们,如果命运是世界上最烂的编剧,那么就请你争取做人生最好的演员,去相信只要你努力了,一切皆有可能。未来很长,可以改变的就一点都不可怕!


人读书的作文(8)

这一周,我看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其中之一《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由于一直写日记的关系,就讨厌日记,所以不感兴趣。当我翻开书时,却被眼前的内容吸引了,顿时,不肯放下手中的书。

笑猫背着自尊心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家门。这只猫有几个特点,一、不吃老鼠;二、会笑;三、听得懂人话。它能和老老鼠交上朋友,并且老老鼠还把自己的夏宫给笑猫住。

有一天,它看见有一个对对眼老头儿虐待猴子,和马小跳等人一起拯救猴子,最后,终于救出猴子。马小跳把猴子带回家,慢慢地,猴子不知不觉爱上了人的生活,并想变成人。当然,也惹了不少麻烦,但它还不知道。马小跳的爸爸千方百计把猴子放回大自然。

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也让我很气愤。那就是对对眼老头儿的行为,他虐待猴子,这让我联想到了打猎物的人,在菜市场上卖鱼、卖鸡、卖青蛙的人。我为那些不幸的小动物黯然落泪。

同时,这本书也告诉我们,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关爱每一个生命,给它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不要再去苦苦向往我们人的生活。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但还是想把这本书读上十遍、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真是百读不厌!


人读书的作文(9)

看了《想变成人的猴子》之后,我觉得故事里的猴子即顽皮又可爱。

自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从对对眼那里抢回来,猴子就暂时住在笑猫的秘密山洞,可一场大雨淹没它的藏身之处,所以猴子和小猫就到马小跳家住。不知不觉,猴子开始喜欢人们的生活了,决定要做一个人。

第一次是微波炉,马小跳说:“食物熟了,等它冷的时候就可以放在微波炉里面,就可以让热,味道会更好。”结果猴子就趁家里没人的时候,把桃子、香蕉、苹果等都放在微波炉里,按下开关。他想:这些水果在被摘下来的时候都是热的,肯定是这么久之后变冷了,我吃的水果都是马小跳从超市买的,吃一下热水果也不错。几分钟后,猴子打开微波炉发现一盘水果全变焦了!它照样大摇大摆的走到马小跳的房间带上一副眼镜,翘起二郎腿,随便拿起一本书看。其实这些动作都是学马小跳爸爸的。更搞笑的是猴子没几分钟就睡着了,就因为不懂字。

早上,马小跳的爸爸在跑步机上跑步。猴子便在模仿着人看电视。没过一会马小跳爸爸去上班了。猴子立刻跑到跑步机上,按下绿色的按钮。慢慢地开始跑起来了,他心想:人类会做的事情我也会做,我就是人了。

我觉得这个猴子很可爱,模仿能力很强。人们做什么事它也会跟着做,有时候还会暴出一些笑话呢!这样的猴子,我也想有一只,我相信他肯定能给我们家带来许多笑声。


人读书的作文(10)

我喜欢《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他出自杨红樱阿姨所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一册,主人公是笑猫。

这本书里边有一个叫对对眼的老头,在翠湖公园用一只猴子来赚钱。这一幕被马小跳看见了,他叫上了唐飞、毛超、张达和杜真子,一起去救小猴子。第一次没抢到,第二次也没抢到,第三次终于把猴子抢到了。于是猴子入住了秘密山洞,原本猴子很害怕,但是,渐渐的猴子开始开口说话了。猴子又在秘密山洞呆了几天,马小跳来接猴子、笑猫去他家。第一天,猴子就睡在冰箱里。第二天,马小跳的家人把它救活了。又过了好长时间,马天笑决定把他送到里,马小跳不同意,最后马小跳和马天笑先生把猴子送回了大森林。

我喜欢马小跳爱护动物,奋不顾身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马小跳奋不顾身这一点很像我。有一次我在我院里玩,看见我朋友被另外一个人打,我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地上前阻止,可是那个人不听我的,还打我。于是我就还手,没打几下他就跑了。我朋友为了感谢我,还送我一包方便面,我们就一起吃了起来。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最好的朋友。


人读书的作文(11)

阅读是一艘大船,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彼岸;阅读是一束月光,洒下一抹淡淡的哀愁;阅读是一把钥匙,打开心灵最深处的门户。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快乐。从小时候拿着书牙牙学语,到神奇的童话书,再到现在的文学名著,书是一直陪伴着我成长的,它一直给予我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每当读书时,我就像到了另一个世界,有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可爱善良的白雪公主,还有各种爱国志士等等。我常常也因他们而悲伤、难过,每当学习紧张、疲劳的时候,拿一本书,静静地品味,会放松许多。啊!读书是多么快乐呀!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快乐。记得在小时候,每当我读到自己爱看的故事情节,我就会百看不厌,甚至喜欢到要去扮演里面的角色,恨不得自己有魔法,带着朋友飞到那一个世界里。因此,我就会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别人,我总是先准备好,然后绘声绘色地讲给妈妈和同学。如果有一些动作,我还会扮演起来,总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当别人夸赞我时,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许多蜂蜜还要甜!啊!读书真的好快乐!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快乐。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在你灰心丧气时,看看书,它会让你重振精神;在你做错事时,看看书,它会让你知错就改;在你骄傲自满时,看看书,它会让你知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古往今来,多少的名人志士都在赞美书,它是多么的珍贵!每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就会想起书中的话。书的用处非常多,它真的会让你登上成功的山峰。啊,阅读,你让我快乐。

阅读,你是一位女神,你将一切传于人间,教给人们做事的道理……啊!你的身上永远都会散发灿烂的光芒!

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吧!它是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礼物,让我们好好珍惜它吧!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快乐!


人读书的作文(12)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中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的趣事,更有做人的道理……读书使我快乐。

在这个假期中,我读了一本“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经典力作——《海底两万里》。读完后,我感受到了读者在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的同时,也感受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第二部,这部小说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特点,意外落水的阿罗纳克斯被“鹦鹉螺”号潜艇救起,和船长奈莫开始了海底大冒险,现代科技只不过是将凡尔纳的预言付诸实践的过程。

凡尔纳是一位严肃认真的小说家,他阅读和研究有关海洋各类船舶和水手的著作,为他的远航做了长期的准备工作,之后他坐上一艘横越大洋的轮船进行长途旅行。在横渡到美国期间,他写下了笔记,画了许多素描,询问船长、高级船员和水手关于海洋和航船的知识。在写作的四年中,他对当时一些奇特的科学发明十分注意,一七八五年有个美国人,名叫德洛奈,提交一份“海航机器”的图案和专利证,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凡尔纳设想出奈莫船长的潜水艇。不过第一艘真正的潜水艇要到十七年后才制造出来,而“鹦鹉螺”号的水手所穿的潜水服要到一九四六年才真正得到运用,就是说相隔了七八十年!据说直到一九七零年人们才认真的考虑如何利用海洋资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正是由于平时对阅读有着极大的兴趣,我体会到了读书带给我的愉快,我也从书中获得了许多我未知的知识,阅读已然成为我生活中一件不可缺少的事情。


人读书的作文(13)

可是,现在有同学看书都是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这样看书是起不到作用的。我们看书应该认认真真地一字不漏,当读到精彩的地方,要把它摘录下来,当遇到不认识的生字时,应读书人,不能将“拦路虎”放走。

有次,我正在看妈妈刚买回来的新书:《智慧背囊大全集》。我看得入了迷,只听到妈妈叫我,把垃圾扔了,我一手拿书,看见桌子放着一个袋子,以为那就是垃圾,便把它扔了。我以飞快的速度跑回家看书。过了一会儿吃饭了。吃饭时,我还在回想起书中的内容。吃完饭,妈妈店我试新衣服,可怎么地找不到衣服。这可急坏了妈妈,我突然想到什么,用蚊子般的声音说:“我把它当垃圾扔了”,妈妈无奈地说:“哎!谁让我家有个小书虫呢!”

因为读书我的作文有了很大提高,因为读书开阔我的视野。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吧!是书丰富了我们的头脑,一起读书吧!


人读书的作文(14)

首先,可别小看书前面的“序”、“引言”,或是“编者的话”等等。因为这里面有很多的文字都是书本的精髓,读了它们,整本书的框架就在你脑子里行成了。如果是有替作者作序的,往往是名家,他会给你指出这本书的优点,让你第一时间品味它的精华。比如我在读《武凤霞讲语文》这本书的时候,就先细细品读了它的“序”,从中我明白了作为老师最重要的一个方面,那就是“名师出高徒”的“出”字,怎样才能“出”,怎样便不能“出”,现代教学法的精髓就在于努力探求这“出”的规律和“出”的艺术。

除了这些,目录不能不看,整本书的轮廓就在目录中体现。根据目录,你可以知道那些是你要重点研读的,哪些是你可以跳过去的。我在读《给教师的建议》的时候,就是根据班级孩子的实际情况在目录中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这本《给教师的建议》是真的被我用到了刀刃上。一些专业书籍或许这样读来才真正能为实际工作服务,也更节省时间。

其次,读书的时候还要学会圈点勾画,或作批注,或者叫“不动笔墨不读书”。(这是我们经常提倡的读书方法)我记得小年读《三国演义》的时候,第一遍就是看故事,第二遍开始动手圈点勾画,或者写上自己的体会,第三遍再读的时候,和第二遍的做的批注的感觉又不一样了,而且还有了更好的感悟。这就是读书的一种方法:及时将自己的感想在书上做批注,尽管时隔久远,但依然能回味当初读这本书的感受。这样一本书读起来就更有价值了。

当然,摘抄好词好句也很重要,或者是对自己弄不懂的词语或句子进行记录。这是一种积累。所以我们每人都应该有一个“读书笔记本”,把你所看过的好词好句集中地抄在这个本子上,有时间就拿出来翻翻,读读,久而久之,这些文字就可以转化为你自己的东西,甚至有时候都能帮你大忙呢!比如你写作的时候会发现这些都是现成的素材和灵感,会使你“下笔如有神”呢!

记得我在读《晨读十分钟》的时候,就把这本书上一些优秀的读书方法摘抄在我的笔记本上,在面对孩子们千奇百怪的读书问题的时候,我拿出来一用,还真收效不小呢!所以,善于记录和积累是非常重要的读书方法,因为我们读书的目的就是让知识为我们所用嘛!

这些方法只是我的一己之见,当然在读书的时候更需要用心品味领悟才行。让我们做一个会读书的人,让我们在读书中真正受益!


人读书的作文(15)

我的性格有些古怪,有时开朗有时孤僻,因此,我的朋友对我也时冷时热。只有它,是我永恒的好友,那就是——书。书,充实着我的灵魂;书,陶冶着我的情操;书,让我与伟人对话;书,让我从目不识丁的毛头娃成了能行文断字的“小文人”。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要说:“书籍,为我的人生铺设了一条金光大道。”

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钟情那精彩纷呈的漫画书,时不时地要父母给我买上几本。我渐渐长大,对那些写童话的拼音读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都爱不释手。到了五年级,我已经不满足于看那些书了,于是,一本本世界名著在我眼眶里打转。现在,我还准备看《哈利波特》呢!当然,书要读得进还要用得出。上课时,只要有关那些书,我都能侃侃而谈;下课和同学聊天时,丰富的知识又使我大显身手;写作文时,文思泉涌,一泻千里,真应了那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不仅让我知识丰富,还让我明白许多奥秘。我从《夏洛的网》里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从《堂吉诃德》里看到了人性的光辉,从……书给了我的数不胜数,它将使我终生受用。

篇二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我爱书,因为书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知识。我热爱读书,因为书里有好多的故事和无穷的奥妙,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的知识,懂得了很多很多的道理。我更爱读书,因为书里的知识能读到脑子里,我最喜欢读中外名著和百科全书。有一次,我正在书房读书,妈妈已经做好饭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竟然没听见。我妈妈到书房一看,我正看书正看的入迷呢!我妈妈揪我耳朵,我还浑然不知,妈妈急了,一把夺过我的书,我才知道妈妈在我旁边。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得更快。课堂上,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它使我学到了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书,因为它使我了解了更多的知识。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买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阿Q的悲惨而叹息,又为横渡常见而喝彩。无论任何书都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没有的知识。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已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考。我爱读书,因为好的书犹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人读书的作文(16)

她每天几乎都在看书,我们去图书馆的时候,她像老鼠看见大米一样,一下子就扎进了书的海洋,立马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书。我们有些人在说话,有些人自顾自的玩,只有她在看书,连下课铃响都不知道。

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大课间。“叮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了教室,有个男生说:“哥们儿,出去一起玩儿吧。”有一个高个子女生说:“娜娜,我们出去跳绳吧。”“好啊,好啊。”娜娜高兴地说到。几乎教室里的所有人都玩的玩,吵的吵,教室里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这时,我去叫“小书虫”一起玩,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小书虫’一起出去玩儿吧。”“小书虫”说:“别打扰我看书,等会儿再和你玩。”说着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白象家族》。她双眼聚精会神地看着书,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过了10分钟,我拍了拍她,她都没有察觉,还在出神地看着《白象家族》,有时“咯咯”地笑,有时双眉紧锁一脸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感觉到我在拍她。就这样大课间不知不觉地结束了。“叮零零”上课铃响她都没有察觉,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最后是我提醒她,她才回过神来,开始上课。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她每天与书为伴,肚子里装满了知识,所以,她作文写得很好,语文成绩名列前茅。她一直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快乐。”我也要向她学习,让读书融入我的生活。


人读书的作文(17)

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1

在现在这个新的社会里,有人爱上网聊天,有人爱看电视,有人喜欢户外运动,可她却喜欢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卧室里静静地看书。

在看书的时候,她会和书中的人物或内容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悲痛,一起快活。这就是她读书的一些故事:

有一次,她的妈妈给她买了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曹文轩写的书。她在小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这次看书的经历却非比寻常。在看到书的一半时,她哭了,她感到了前所未有过的悲伤,她为女主人公葵花与男主人公青铜以及青铜的家人相处的那么和谐,仿佛就是他们家的人一样而感到无比的美好。可想到书的引索说最后葵花还是被带到了城里,她感到了悲伤,从没有过的悲伤,她哭了,泪水滑过她的面颊,滴落到了书页上当书看到最后一页时,她又哭了,她为葵花与青铜在离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而难过,她为葵花与青铜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了而难过。

在这之后,她的母亲又给她买了一本名叫《狼图腾之小狼小狼》的书。在这本书中,她被小狼的滑稽与可笑逗笑了,可到最后,她被草原狼的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宁死也不被人牵着走的精神感动了。她没有再哭,她从心底里敬佩小狼,她更敬佩草原狼那坚贞不屈的灵魂。

这个小女孩就是我,我就是那个只要读书就会投入进去的一个爱读书的人。

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2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的外号叫“读书王”,一张大脸,一双大的眼,一张大嘴……喏,已经无法形容了,只要有书读,他可以放弃一切,包括我们喜欢的游戏。

有一次,我约他去公园玩,结果,他带了一本大书。我生气的说:“谁叫你带书的?”“我自己呀!怎么了?”他不解地回答。我又说了一句:“我们来玩捉迷藏好吧!”游戏开始了,你说怎么着?他竟然躲在草丛中看书!我一把抓住他,说:“你那么容易被发现,还不如不玩。”“好哇,太好了,我可以安心地看书了。”啊!我的天!我吐血!

还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开门,我就要疯了,哇!一地上全是书,我问了声好后,一转身,不小心碰到了一本书,结果,“哗啦”,我被“埋”了。我起来后,又看了看,这不是书房呀,我向外走,一下脚,“哗”又一声,这下可好,房门被一本又一本的书阻挡了,郁闷,我只好告辞了。

我实在是受不了,天下真有这样爱读书的人呀!

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3

我是一个开朗快乐的孩子,所以我喜欢跟性格开朗的书成为好朋友。我喜欢的书性格开朗,无拘无束,开卷有益的同时又不给人增添负担。我可以信手翻阅它们,甚至一边看电视一边读,最主要的是他能给我带来欢乐。

我最喜欢《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此,我要把它们介绍给大家。

我喜欢《笑猫日记》,是因为它的词句非常的优美,它里面的动作非常准确。它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同现实和幻想的秘密的通道,我读了,我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它于死地,但笑猫为了爱的虎皮猫,这一路,它走得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

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出现……读了这本书,心中的烦恼无影无踪;读了这本书,学习给我带来的苦恼一扫而光;读了这本书,心中的不愉快都荡然无存……反正,这是一本给人带来欢乐、愉快的书,使人心中暖暖的,充满了欢声笑语。有这样的朋友,还会使人感到孤独吗?

对我来说,书,不仅是欣赏品,更是营养品。心情不好时,一本好书会帮你赶走所有的烦恼,让你感觉好似沐浴春风一般。

在我阿太逝世的那段时间,心情可以说是失落到了极点,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和别人说话,也不想做任何事。直到有一天,我在家闲着无聊,无意中翻出了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胡乱读了起来。可能真是人越长大,对每本书的看法也越不一样,刚买回来时觉得毫无趣味的书,那一刻却真正将我吸引住了!全书的立意更是帮我永远告别了那段痛苦的时光!且不说书中优美绝伦的文字,以及一些如诗如画的意境,单单只看作者海伦。凯勒在双耳失聪,双眼失明,无法言语的情况下,仍对生活充满的无限希望,就叫人深醒,我让我觉得,如果我现在的心情和她所承受的痛苦来说,这件事真的太渺小了,如果生活中的这点小事也能将我击垮,那我真是太脆弱了!这就是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原因。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笑猫日记》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的良师,是它们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它们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它们让我学会了怎样面对困难,让我广交好友,使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读书,使我快乐。因此,我要把《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给大家,希望也能像我一样在读书中寻找快乐。读书给我的快乐是永恒的,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