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自己(通用16篇)
顺其自然
2023-12-05 05:16:20
其它
其它

我喜欢的自己(1)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我喜欢的自己(2)

我叫苏文智,在实验二校上学。我的身高1、4米,黑黑的头发,胖胖的脸蛋。特别是这一双小手,胖胖的真可爱。平常吃饭的时候,我习惯用左手夹菜,但是写字的时候,我就会用右手的。

平时我比较懒惰,不过在妈妈的眼里,我还是个孝子。

我爱看书,爱画画……所以同学们都喜欢跟我交朋友,我经常跟和王辰之等伙伴一起玩。

我的星座是羚羊座,平时,我很节俭,从不乱花钱。

我的理想是长大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很威风的!

我爱我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3)

从前,在一片愿望森林里,住着一群孔雀,还有一群小百灵。孔雀颜色鲜艳、美丽。百灵叫声清脆、动听。他们常常因为自身的优点,而感到自高自大。

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个全身我黑,叫声沙哑的不速之客,他是谁呢?他就是乌鸦。

乌鸦刚来到这,就被一群自高自大的孔雀和百灵围住了。

“看啊,一只乌鸦!”那些孔雀和百灵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孔雀们问乌鸦:“你能把你的尾巴展开,露出美丽的彩色羽毛吗?”

“我不能。”乌鸦回答。乌鸦怎么可能有美丽的羽毛呢。就算有,它也不会像孔雀一样。开屏

“你能跟我们一样,唱出优美的歌声吗?”百灵们问乌鸦。

“我不能。”乌鸦说。乌鸦唱歌老是“咿——呀;咿——呀”的,怎么会像百灵的歌声一样呢。

乌鸦突然觉得,当一只乌鸦真没意思,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能有七彩的羽毛,不能开屏,唱起歌来又很难听。

“我不想做乌鸦了!”乌鸦大声地说,“如果我只是孔雀就好了!”愿望森林之所以叫愿望森林,是因为它能实现你的愿望,只要是真正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

乌鸦刚说网这句话,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孔雀!“我多么漂亮啊!”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个猎人盯住了它。他使劲扑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他突然想起它是一只孔雀,眼看就要被捉了,它又说:“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

愿望森林真是一个顶呱呱的愿望森林。转眼之间,他变成了一只百灵,很快地飞走了。“逃过一劫,”乌鸦气喘呼呼地说,“还是做一个百灵鸟好。”说完,它就睡了。

第二天,当她醒来时,发现她被关在了笼子里。它十分着急!之后,过了一会,它想起自己不是乌鸦,是只百灵!他可不想失去自由!于是,它大声地喊:“让我变回去吧!”一眨眼它就变回了乌鸦。

房子的主人一看百灵变成了乌鸦,吓得要命!加上他们家总认为乌鸦会诅咒人,马上把乌鸦放了。

乌鸦在天空边飞边想,最棒的还是我自己,因为我会飞,还可以把人吓跑。我还是喜欢我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4)

比起别的女孩来,我个头既不是那么高,长相也不那么漂亮,但我喜欢我自己。做起事还总带点儿时幼稚的气质,不满意时也要发发小脾气,使使小性子。难怪朋友们常说:“嗯,你的可爱,全体现在你的脾气上了。”

不过,我轻易不发火,都是忍无可忍时才发火。平时十分文静,偶尔高兴了也会像小兔子似地蹦蹦跳跳地跑回家,围着爸爸妈妈转几个圈儿。 但最敏感的要数脸皮了,无意中发现了男孩子注视的目光,总是会刷地羞红了脸。别人说,这是没抵抗力,要紧的是抓紧时机瞪他一眼,以示报复。可是我连抬一下眼皮的勇气都没有,还能怎么样呢?我索性赶快溜走,或是藏到人群中,即使那砰砰跳的心,还是在加速再加速。我不太会说话,总找不出华丽浓艳的词说给人听,一样的意思我一说出来就不怎么中听。为了弥补这一点我便试着用笑来表示,但这不能完全代表,该说话时还是要说的。别人帮助了我,我会微微一笑表示感谢,见到熟人离老远笑一笑表示见到你很高兴。用这种方法为人处事又是多么有意思呀。 我好用感情来编织美丽的幻想。一片绿叶做床,一个小果实做枕头,一页大花瓣做被子,那是多美的一个幻想世界啊!一个多可爱的童话故事呀!天上每一朵白云都是我的一个梦,我的一个故事。吟唱着《花祭》:“你为什么不愿意留下来陪我。你是不是就这样轻易放弃......”这首好动听、好动听的歌,靠在墙上凝望着天上的云。那朵像块大蛋糕,拽下来咬一口,一定很香。那另一朵又像一条大狗,要是能抱抱它,摸摸它的大尾巴,那该有多幸运。我又在幻想着。但人不能总陶醉于幻想,总得干点实事。所以我就给自己规定,完成好功课,复习好后,才可以去幻想,去憧憬,去向往,要不那可不行! 有什么委屈的事,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掉泪。心里明明想的是千万别哭,别哭......可是泪水却不听话地滚了下来。

小时候我可是最愿意哭的一个,大人们总要用“别哭了,再哭粉全哭掉了” 来哄我不再哭。别说,那时候的我爱美之心倒挺强烈,那么一说,马上就不哭了。我觉得哭会使人脆弱,我开始抑制自己的感情。但有时看电视看到激动之处又掉泪了,“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就会哭......”,我十分生气地指责着自己。是不是过于软弱了?怎么会呢,人都是有感情的,那场面太惨,谁看了都会落泪,那有什么错呢?也许我改不掉好哭的毛病,但我哭并不意味软弱,那也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特殊了一点。 天哪!说来说去我竟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但我仍喜欢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5)

我爱“正宗”的自己.我叫郑良,今年10岁,在丰台实验学校上四年级,是一个“正宗”的热血男儿。要说我的脾气,只有一个字“怪”!一次,我正在写作业,一个同学逗我说:“你好啊,小魔鬼。”我一听,气得火冒三丈,立刻拿出我的必杀技:“九阴白骨爪”。那个同学一看,吓得“人仰马翻”,“狼狈而“逃”。可没过一会儿,那个同学又壮着胆子来找我。按我刚才的性子,应该先把他说得“脸无颜面”,可我没那么做,反而和他玩了起来。这下可好,同学们都管我叫“变色龙”啦!

别看我脾气“怪”,连爱好都“怪”。要说写字,我不敢夸口,的的确确是班中写字最棒的,可我却不喜欢写字。要说作文吗?老师给我的评价是:想象丰富,条理清楚,内容具体,语句生动……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写作,是不是转了一百八十个大弯呀?实话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看书,自封“天下第一书虫”!每当我走进书的世界,一切烦恼都会“扔”在脑后,就像沙漠中的人遇到水一样。唉,说着说着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还是先看今天的“一日三餐”吧!我的早餐是鲁迅的《江南》,作者那引人入胜的写法仿佛把我带到了美丽的江南,让我胃口大开。而中午饭则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最后再看一看晚饭,那就是乔治?威尔斯和儒勒?凡尔纳合编的〈〈隐形人〉〉。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垂涎欲滴了吧。那就跟我一起享受这“满汉全席”吧。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有我的缺点,也有我的优点,我“正宗“的自己。


我喜欢的自己(6)

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这就是我。

看了题目,你一定想问:这个人真是奇怪,怎么会喜欢自己呢?没关系,等看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明白。

我的性格跟猫一样古怪。爸爸说我很调皮,同学说我学习很努力,老师说我很听话。我自己觉得这些性格都有一点,又好像什么性格都差那么一点。我高兴的时候,一跟姐姐出去玩就是几个小时,怎么也玩不够。但是,如果没有人陪我,我就立刻跑回家,一个人呆在家里。当我一个人觉得无聊时,就会把家里闹个天翻地覆,直到找出我喜欢吃的东西为止。或者就给爸爸要点钱,到超市买东西。

这都凭我高兴,要是不高兴啊,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把门关上,躺在床上看书。要么就一个人在卧室玩电脑,直到吃饭时间才出去。其余的时间任凭妈妈怎么叫,我也不出声,除非我的气消了。

上面都是谈我的心情,接下来谈谈我的学习吧,当我认真时,无论环境有多么的吵闹,也不会影响我的学习。同学们都说我学习起来不要命,这是为什么呢?听我一一道来。

上周,因为我参加了舞蹈兴趣小组,耽误了几科作业的上交时间,我就在教室里赶作业。不知不觉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同学们都叫我吃饭了,我说:“不用了。”等他们吃完晚饭回来,我还在做。虽然我没有吃饭,但我的作业做完了,心里却比吃了饭还要甜。

这就是我,或许在别人眼里不是十全十美,但在我的心里,我永远是最棒的,之所以,我永远喜欢我自己。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喜欢的自己(7)

嗨,大家好,我叫赵妍,百花争妍的妍。我专门查过字典,知道妍是美丽、美好的意思,我想爸爸妈妈为我取这个名字,一定就是希望我成为最美好的那一个吧。

我今年11岁了,来自亳州师专附小南校五年级五班。我是个性格开朗、爱好广泛的女孩,画画、写作、玩游戏,我都喜欢。

我有许多理由让我自己喜欢自己。

我喜欢自己的活泼可爱。我到哪里都是蹦蹦跳跳的,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白兔,显得特别精神。妈妈经常说,有我的地方,别人就感受不到寂寞了。

我喜欢自己的开朗乐观。我不喜欢计较这计较那,遇到事情,我总能朝好的方面想。如果哪次考试考得不理想,回家挨批评,我会默默地自我安慰。

我喜欢自己的勇敢自信。尽管自己知道做不好,也会充满信心地去做。就是自己犯错了,我也不会像那些害怕被批评的人一样为自己找各种理由,不敢承认。我会大大方方地承认错误,并想办法改正。因为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敢做敢当。

我还喜欢自己总是充满阳光。我喜欢太阳射出的万道光芒,给每一个角落都带来了光明和温暖。我告诉自己,作为阳光女孩,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里都要充满希望,相信自己以后会更好。

这就是我,我喜欢自己,你喜欢吗?


我喜欢的自己(8)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的自己(9)

我喜欢什么样的自己呢?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其实我喜欢“开心”的自己。说复杂,我喜欢“冷漠”的自己。(设问开头,激发阅读兴趣。)

我是一个爱热闹,喜欢玩耍的女孩儿,喜欢唱歌,喜欢跳舞,也喜欢开心的笑,大声的笑!可是我开心的(得)起来吗?我笑的(得)起来吗?成绩差是我最大的弱点,在众人眼中我一直拖后腿。老师不喜欢我,同学更是不待见我,更别说交到真正的朋友了。成绩差,就像我犯罪一样(就好像是我犯了罪)。有心想要提升自己,却不得法,所以我只能用冷漠的表情来隐藏自己,不让别人太注意我。(满纸的辛酸,道出了后进生的无奈。)

在冷漠时,我就可以不用跟别人说话,静静的(地)待着,安静的(地)写作业,或者静静的(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喜欢冷漠是因为别人对我冷漠,我对冷漠习惯了,冷漠可以使自己不用费尽心机的去交那些所谓的朋友,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去打我的小报告,四处宣扬我的缺点和小秘密;因为冷漠,不用管任何闲事!在班级里我就是一个隐身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别人越觉得我这样不好,我却越不想改变自己。其实我自己是忍受不了这样的冷漠,可是我又喜欢冷漠,矛盾吧!别人会问我为什么要冷漠,因为冷漠也是一种无可奈何。(既是自己对周围的人和事冷漠的原因,又是无可奈何的内心世界的独白。)

冷漠的表情是我无声的抗议,冷漠让我错误的感觉我变得更(很)强大,冷漠让我更不愿意和别人说话……,难道这就是成长?我也希望有老师的关怀,也希望在我不如意的时候,有朋友来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有)朋友和我一起分享。

当别人欺负我时,生气谁来在乎我?(孤立无援的我只能学会默默忍让,)只能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冷漠是我的避难所!当遇到困难时,(也)没人来帮助我,冷漠让我变得更坚强。

所以,我喜欢冷漠,冷漠!(照应开头,首尾呼应。)


我喜欢的自己(10)

我喜欢的自己是寂静的

那个坐在树荫下,带着白色耳机,手握书本的长发女生,她的内心是寂静的,仿佛有石头投进去,也不会起丝毫波澜,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我喜欢的自己是寂静的,不希望被别人打扰,我的世界终究是我的世界,别人想进也进不了,而我也很珍惜,小心翼翼地守护着,生怕它受到一丁点伤害。

我喜欢的自己是寂静的,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回宿舍,一个人上楼下楼,这条叫做时光的路,带走了太多属于我的回忆,给了我太多的馈赠,同时也卷走了我的青春,可人生总是要成长的,活的每一天总是要有意义的,不枉此生。

我喜欢的自己是寂静的,从春夏走向秋冬的脚步,从稚嫩走向成熟的行为,一路人洋洋洒洒,却鲜为某个细微的瞬间停留,只为了追求未来那份未知的繁华。

成长便是这样,有欢笑亦有哭泣,有悲观亦有离聚,在匆匆而逝的岁月里,我们得到的,失去的都太多了。

一切都是值得等待着,所以我们期待着,渴望着,热泪盈眶着……

还是年轻,还是无悔。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单枪匹马,满腔热血


我喜欢的自己(11)

我喜欢做我自己作文1

池塘里有只蛤蟆,总嫌自己长得不够漂亮,一天他意外得到了一只魔语瓶,这是一只神奇的瓶子。只要对着它说出自己的愿望就能实现。癞蛤蟆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快乐得一蹦三尺高。飘动的蝴蝶多漂亮呀!我就要变成她。癞蛤蟆挥舞着手中的魔语瓶,喊:“瓶子呀瓶子,我要成为漂亮的蝴蝶!”一道耀眼的金光闪过刺得他睁不开眼。天哪!这是我吗?变成蝴蝶的癞蛤蟆向天空飞去。

柳树姑娘精心梳理着长头发,鸟儿围着他欢快地跳舞。癞蛤蟆变成的蝴蝶,成了一道锦绣的风景线。五彩的翅膀扑闪扑闪,他在空中一圈一圈转。忽然他想:蝴蝶的寿命很短,我可是要享受这大好时光的。要不变成象龟吧,他可以活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哩!想到这儿,他取出魔语瓶,慎重地说:“瓶子呀瓶子,我要成为长命的象龟!”又是一道金光,他成了一只象龟。阳光好像变得格外耀眼,迈出每一步都变得沉重,艰苦。粗笨的龟壳让他寸步难行。岂非长命就要付出这等代价吗?此时他更愿变得轻巧起来。象龟(癞蛤蟆)难熬难过地想:我仍是变为我原本的自己吧!我能奔能跳,轻盈的身子比这龟壳好多了!想到这里,癞蛤蟆转悲为喜,对魔语瓶说:“瓶子呀瓶子,我想变回原来的自己!”金光闪过,他变回了原样。

“我不需要这个瓶子了,”癞蛤蟆自言自语地说,把瓶子放进草丛中。“我喜欢做我自己!”癞蛤蟆一喊,跳进池塘,不见了踪影。

我喜欢做我自己作文2

在世界的稿子上,每个人都在撰写者自己的历史。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每一次心灵浸礼都是火花的碰撞。于是从出生那天开始,上帝就分配给了我们不同地任务,让我们好好地活着,活出一个真正的自己。

话说回来,我们的第一个青春是上帝给的,第二个青春是自己努力得来的,由于,我们必需做回真正的自己。

一路崎岖的走了,经历了风雨的浸礼,有过攀登的失败,也享受过阳光的挚爱,所以不再奢望,熟悉那豪华的舞台。勇敢的擦去了满身的尘埃,心灵激荡的是合手赞声,为自己高呼喝彩。

做回我自己,我找到了人生中的快乐,一次有一次,甚至无数次,站在迷蒙的路途中,却时时找不到方向,更找不到安全感。

走回我真正的自己,我涓滴察觉不到童年的幼稚,少年的狂拜,青春的豪迈———为我涂抹了我那人生的`目标,用尽身心的努力,仍收成的是失败,拼搏的路程,又回到了起步的所在;心血换获的上风猛地空来;情和爱的微笑笑‘。留下的却是那苦苦的等待。有句话这样说的:你若脆弱,谁替你坚强。于是我鼓足勇气告诉自己,固然我成不了你的话朵,但一定逃不外那花开的季节。

做会真正的自己,做一次人生中的女主角,或许,良多时候,我们不能选择伟大,但我们能选择崇高。

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一定有但愿,每个人都有不如意的时候,也有腾飞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天使,只是我们翱翔的方向不同罢了。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更喜欢未来的自己。我就是我,唯一无二。


我喜欢的自己(12)

介绍自己喜欢的一本书150字(一)

1、各位同学,大家好!能向大家推荐自己喜欢的书,我感到很高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小狼,小狼》。这是一本关于蒙古狼的奇书。记述了30年前,作者在内蒙古额仑草原亲历的生活。他曾钻狼洞,亲手掏狼崽,养过小狼,与他心爱的狼共同度过了自己的青春时代,并与小狼结下了生死之情。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狼并不像教科书上写得那样凶残,让人恐惧,狼的智慧让人震惊,狼群互相配合默契,大智大勇让人佩服。那草原狼是草原的象征,是蒙古人的象征。你想了解草原狼吗?你想领略作者深入狼穴的惊心动魄吗?你想一睹为快吗?

2、同学们,你们知道“福尔摩斯”是谁吗?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系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个鼎鼎大名的侦探,福尔摩斯聪颖无比,他善于通过细致观察,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介绍了他破的四大奇案:“巴斯格威尔的猎犬”、“恐怖谷”、“四个签名 ”和“血的研究”。你们想认识这位传奇人物吗?就赶快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吧。

我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并不陌生,但有的同学没看过,现在我就来简单地介绍一下: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代的小说家,从小就喜

欢收集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他在中年写下了著名的《西游记》。

这本书主要讲观音菩萨到东土大唐选取经人,最后选中高僧玄奘,人称唐僧。唐僧收了四个徒弟,他们分别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悟净、东海龙宫三太子小白龙。他们师徒五人餐风饮露,跋山涉水,历经千辛万苦取到了真经,升天为佛。

吴承恩写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词句优美,人物个个神通广大,栩栩如生。特别是孙悟空,他被吴承恩写得活灵活现。他是一个本领高强、嫉恶如仇、不怕困难、有情有义的人。孙悟空在大闹天宫时,连十万天兵天将都打不过他,天不怕、地不怕,连玉帝的天宫都敢砸。在保师父去西天取经的路上,不管妖怪多强大,他都冲在最前面。孙悟空还多次被师父赶走,他却没有恨师父,当师父遇难时,他就会及时赶到,为师父除害。最后孙悟空从一个玩劣的石猴变成了战斗胜佛。孙悟空成了我最喜欢的人物。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 ——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

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 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 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

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

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们在向别人介绍、推荐一本好书的时候,要注意(板书:一是要把书名、内容说清楚明白;二是可以从不同角度介绍——比如有趣的部分、书给人的启示、快乐等;三是要简要

介绍自己喜欢的一本书150字(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

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 1

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童年的云彩>>它曾获得儿童文学冰心将。 这本书里有很多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忍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忍冬,她不畏艰难,勇于挑战困难。故事中写了忍冬的爸爸抛弃了忍冬的妈妈,忍冬与妈妈相依为命,后来妈妈得了精神病,住进了医院,于是忍冬挑起了沉重的生活负担,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不断发生,最后,忍冬的妈妈的病痊愈了,忍冬也终于可以上学了。

忍冬用她的双手打造出了美好的未来。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你有信心,不畏艰难,永不放弃,再艰难的石头也会被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

幼时的时候,妈妈给我买故事书。晚上时,妈妈躺在我的身边,我在故事中入睡。

小学的时侯,在我的课 上放着一堆漫画书。那精彩的打斗,搞笑的表演......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如石头般铭刻。

2

中学的时候,家中书架上装满了幼时的故事书,小学时的漫画书,又增加了科普文学的科学书。

直到今天的我,我还是喜欢读书,只不过是更加溺爱科普文学的科学书罢了。一走到书店就要买上几本。

一次我多次路过一家书店,但是没进去过。我很希望能够进去挑一挑选一选,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我觉得很幸福的事。

一天我在书店看书,忽然看见一本书。书名就很吸引我,叫:《 外星球文明的探索


我喜欢的自己(13)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 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 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 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 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     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 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 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的自己(14)

今年的寒假格外特殊,从大年初一开始新型肺炎就走进了大家的视野,从此热闹的大街上,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每次出门必带的口罩,也时刻提醒着大家疫情的严重。

为了防止疫情再次传播也为了节约不必要的口罩,大家都开始了宅在家的生活。起初我还能和父母玩玩游戏,打打牌消磨时间,可时间一长,就觉得毫无兴趣了。今天在看了别人吃南瓜饼后,也升起了自己动手做美食的想法。

开始做美食了,先把南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接着把里面白白的南瓜籽儿拿出来。这些籽儿千万不要丢弃,还可以晒干炒着吃或者到明年再种下去,就可以丰收更多的南瓜了。把一小块一小块金黄色南瓜放进高压锅内煮,煮好后,把南瓜外面的皮去掉,拌成泥。接着,把香喷喷的桂花糖放入南瓜泥团,再放入半包糯米粉,搅拌搅拌,就可以了。

做到这儿,离南瓜饼的完成也不远了,把南瓜泥团掰成一颗一颗的,再用手搓一搓,压一压。看着南瓜泥团一个又一个地跳入沸腾的油中,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它那金灿灿的模样。香喷喷的南瓜饼就做好了,真让人垂涎三尺!咬一口,首先吃进去的是香甜软糯的外皮,最后就是香香甜甜的南瓜,还有一股桂花味呢!

在这里我祈愿疫情早日结束,奋斗在一线的护士医生也能安全回家,让我们蓄积后劲,为明天的奔跑做好准备。



我喜欢的自己(15)

我最爱的水果是橙子,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橙子品种很多,我最喜欢的橙子是夏橙,在夏天成熟。它挂在高高的树枝上,圆溜溜的又黄橙橙的,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像我的拳头一样大,小的像吹的泡泡一样小,摘下一个,摸一摸,有点粗糙。我闻了闻,真是圆溜溜的,馋得我直流口水,真想吃一口啊!切开的橙子露出一粒粒黄色的果肉,像一颗颗钻石,紧紧凑在一起,果肉里的汁水一滴接着一滴流了出来……我尝了一半,果肉酸酸的,带有一点甜,真是回味无穷啊!

橙子不但可以吃,也可以榨成汁做成美味的冰棍,还可以晒干了泡茶。橙子的用处太多啦!


我喜欢的自己(16)

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候,碰到老师遇见同学我都会笑,看见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更是哈哈大笑。笑给人带来的是欢乐,愉快,可有一次却给我带来了烦恼。

那是一个星期天早晨,吃过了早饭,我便坐下来做作业。姐姐准备拿钱去书店买书和本子,可发现钱不见了。姐姐找遍了整个房间也找不到钱。见她着急的样子,我想:“自己的钱都保管不好,真有趣。”于是便放声大笑起来,姐姐见我笑得前仰后合,以为钱是我拿了,对我怒吼道:“你把我的钱放在哪儿了,快拿出来。”这下子,我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我说:“我没拿你的钱,你自己再找一找,一定是忘在什么地方了。”姐姐说:“你还想狡辩肯定是你拿了,快拿出来!不然你为什么笑个不停?”妈妈从厨房里听到我们姐妹的吵闹声,连忙跑过来问:“怎么啦,这么大声的吵。”我和姐姐把事情的过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便对姐姐说:“你再到书柜里仔细找找吧,也许能找到。”姐姐听了妈妈的话,把书一本一本的仔细翻开找,终于在《中外国外童话》里找到了钱。原来是姐姐为了把钱压平才把钱放进了书里。哎!你看这就是一个喜欢笑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