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读后感
纵横四海
2023-11-30 21:12:38
其它
其它

一直以来,人们总爱用“阿姨”、“保姆”等角色去定位幼儿园教师,认为幼儿园教师的职责就是管好幼儿的吃、喝、拉、撒、睡,至于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怎样的专业素质、掌握哪些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很多人对此并不特别关注和重视,这使得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一直处于比较“尬尴”的地位。

实际上,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民教育大厦的基石,对幼儿的全面和终身发展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甚至从更广泛、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幼儿园的教育对整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幼儿园教师作为幼儿园各活动环节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需要正确把握幼儿的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全面认识和深入了解幼儿的兴趣和爱好,还要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设计与组织能力、环境创设能力、活动评价和反思能力等,所以幼儿园教师更应具备“专业性”。

近些年来,伴随学前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家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视,国家对“专业化”幼儿教师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正因如此,为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国家于2012年颁布并实施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从国家的法规层面确立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地位”,不仅标志着广大幼儿园教师也因此开始摆脱“阿姨”、“保姆”等传统角色,以“专业的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去定位自己,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专业化阶段。

要做“专业化”的幼儿教师,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理念,而《专业标准》所提出的“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基本理念,正是对当下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价值取向、基本信念的正确反映。正确领会这些基本理念是成为“专业化”幼儿教师的基础与前提。

一、师德为先——“专业化”幼儿教师的基本前提

人们总爱用“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燃烧的红烛”等美好词汇去赞美教师,这就意味着“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但近年来幼儿园频频曝出的各种事件却让我们认识到,当前幼儿教师存在的师德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在成为“专业化”的幼儿教师之前,首先要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其基本前提就是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即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所以《专业标准》将“师德为先”的基本理念放在首位。

按《专业标准》的要求,首先,作为幼儿园教师要热爱自己的职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指导下,积极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相结合,不断提高“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一名幼儿园教师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作为幼儿园教师要认识到我们的教育对象比较特殊,他们的身心发展不成熟、不完善,比较稚嫩,容易受到伤害,但同时他们又对周围世界充满着无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为了保护他们不受伤害且保持对各种新奇事物的兴趣,我们就要富有爱心、耐心、细心以及责任心,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最后,作为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时候,还要尽力给幼儿树立好的榜样,以良好的行为和实际的行动感染幼儿,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专业化”幼儿教师的本质要求

在当前幼儿园频频发生各种恶劣事件的情况下,倡导幼儿园教师正确领会“幼儿为本”的理念尤为重要。《专业标准》所倡导的“幼儿为本”的理念,要求教师在进行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时都要从幼儿出发,把珍惜幼儿的生命安全及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放在首位,了解幼儿的天性和需要,尊重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维护幼儿的权利,促进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和谐、全面、平等的发展。

按《专业标准》的要求,作为幼儿教师,首先要尊重幼儿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儿童权利公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规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幼儿应与成人平等享有相同过的价值权利,幼儿园的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幼儿年龄较小,生活经验不丰富,是非判断能力欠缺,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剥夺他们的权利,甚至对他们进行任意的侮辱或打骂,更应该给他们充分的尊重和热爱,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让他们享有幸福快乐的童年。

其次,作为幼儿教师,在开展幼儿园的任何活动前,都应遵循幼儿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能力范围和接受水平,不能将活动凌驾于幼儿的发展特点之上,使得幼儿成为活动的被动参与者。最后,作为幼儿教师应坚信每一位幼儿都有发展的潜能,都应该获得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教育就应该激发这些潜能,以促进每一位幼儿生动活泼、和谐全面地发展。

三、能力为重——“专业化”幼儿教师的内在要求

想要成为“专业化”的幼儿教师,除了具备良好的师德以及正确对待幼儿的态度外,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所以“能力为重”也是《专业标准》中要求幼儿教师必须秉持的一个基本理念。

《专业标准》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方面详细论述了幼儿教师所应具备的能力。其中专业能力又包括环境创设与利用能力、一日活动的组织与保育能力、游戏的支持与引导能力、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激励与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反思与发展能力等七方面能力。从内容构成来看,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更加凸显幼儿园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特点,以及环境和生活对幼儿发展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作用。

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与中小学教师以学科教学为核心的能力结构相比,更综合、更全面。同时,“能力为重”的基本理念还突出强调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反复的过程,需要教师将相关理论和幼儿园的保教实践紧密结合,以“专业”能力确保保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并不断地通过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形式不断去加强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幼儿教师“专业化”的不竭动力

《专业标准》要求幼儿园教师应持续“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不仅是时代的发展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也是由教师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对象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同时还具有主动性和独特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复杂性和变化性。

为了满足幼儿不断的发展需求,教师需不断地更新与完善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素养、提高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拓宽教育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要有明确的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并积极将终身学习的理念付诸行动,在持续不断的学习与思考过程中,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也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无论是从事跟幼儿工作相关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还是幼儿园的一线教师,都应深入学习领会《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以有效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并为最终成为“优秀的”、“专业化的”幼儿教师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