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高中
若水出尘
2024-01-12 15:25:16
高三
读后感

前些天利用闲暇的时光,阅读了余华的《活着》。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先看了张艺谋在1994年拍的老电影《活着》电影故事的结尾是福贵、福贵的媳妇家珍、女婿二喜和他的外孙子一起吃着午饭,个人感觉还是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尾。但是,我总感觉葛优、巩俐在电影里塑造人物的最终命运不应该仅仅如此,后边应该还有故事,但是电影限于篇幅没有拍完!于是我对这本小说充满了好奇。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书本。不同于电影的表现手法,余华文章的开始是平淡无奇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一个普通的老人和一头老牛。
文章中不普通的是老人对待牛的方式——他把牛当做自己的家人。作者就以这个普通老人为第一视角,徐徐铺开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这个老人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从父亲那一辈开始,家族逐渐败落,到他开始更是吃喝嫖赌样样皆沾,终于在龙二的设局下,彻底的败落了家产,从一个地主变成了一个贫农。当读到这里的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张艺谋90年代的电影表现手法实属一流。因为在书中的福贵是身无长物的一个废物!而张导演给予了福贵一样特殊的技能——会唱皮影戏,而且唱的还不赖。
电影的故事中更是围绕主角这个特殊的技能,展示了中国临近49年的解放时期,大跃进时期和文革时期对人们生活的种种影响,反映了在时代潮流中人们是如何的活着,显示这个小人物身上的一丝不平凡。可是余华的文章比张导的电影更加的残酷,因为文章中的福贵什么都不会!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一个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中间的艰辛让人无法想象,是什么力量让福贵活下来了?文章没有写——就是这样活下来了!其实想想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再难的事情咬咬牙就挺过来了,后头看一看也没什么!可贵的是福贵的妻子家珍,一个米商的女儿,从小也是娇生惯养的小姐,却嫁了一个混蛋丈夫。
虽然福贵后来破败了,可以家珍对他也是不离不弃,就算父亲把她接回娘家她也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当儿子1岁时,她又义无反顾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不仅操持家务,伺候婆婆,还帮助丈夫下田劳作。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的一个完美的女性(感觉我这样写有点大男子主义了),电影中的巩俐对人物的塑造相当符合原着的精神,可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在她的后半生中接连经历丧子、丧女的沉痛打击,本人还得了当时的绝症软骨病。她的一生是坎坷的,我们常常会想这样的一个人,老天待其何等不公平,难免会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感叹!随着阅读的深入,在主人公平淡的描述中,越发体会到了生命的弱小与生活的残酷。
丧子、丧女、丧妻、丧女婿、丧外孙子,周围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他而去,结果他却在一头老牛的陪伴下独自又生活了十几年——就这样活着!果然,文字比电影更加的残酷与血淋淋。我在想一个人和一头牛是怎样活下来了?

目前的我还找不到答案,可能生命就像破石而出小草,只要能活着,哪怕再难也要向着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