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低调的沉默者
2023-10-27 00:21:49
高三
读书笔记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本身并没有权力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结构单一的政府是最好的;实际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政府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监察官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
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理论上本身的缺陷。他之谓“我要探讨的是权利的道理,而不是事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理解,但是这种唯心的论证方法,显然还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此外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有时它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
在中国不平等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性别不平等,职业不平等,贫富不平等,权利的不平等……这无数的不平等似乎在向我们说明这个社会存在非常深刻的矛盾,尤其是现在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更是深深刺痛国人的眼球。“人生而平等”成为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空话,而“人生而不平等”才是这个社会的至理名言!人生而平等,人事实上又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完全的出身决定命运,就是种姓制度或者“血统论”;而完全铲除出身的作用,实际上也只能衍生出新的不平等。但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自有其特殊内涵。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一方面是反映社会垂直流动的程度,或者说公职和职位向所有人平等开放的程度,正所谓“举贤不避亲”;另一方面是二代之间的沟通问题。在二代标签的背后,是这个社会早已弥漫的仇富、仇官心理的进一步放大。这种放大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人们日益担心,社会的优质资源将日益被少数人垄断,大部分人会失去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而这正是任何一种极端思潮诞生的社会土壤:以极端的方式重新洗牌。
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各种划分版本就层出不穷。和严谨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划分不同,类似“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的划分实际上是网络舆论对于直观社会现象的反应。尤其是在就业和谋取更好职位的时候,当更追求职业前景激励的年轻人在关系、家庭资源、甚至是贿赂竞争等的较量中败下阵来,一种“出身决定命运”的悲观情绪势必会蔓延。而当看到其他的人在享受到父辈积累的财富和人脉资源的荫庇,却又自认为理所当然,摆出一副傲慢姿态的时候,不平、不满和愤恨的情绪就会滋长。
究其根源,我认为自从实行“让一部人先富起来”之后,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就迟早会出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却没有达到它真正的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有错,但是接下来应该“让先富带动后富”这点却没有做到!先富起来的人抢占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保障体制严重缺失,让贫困的人们无法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不平等现象。资本和劳动的分配严重失衡,这直接影响大多数普通人的收入水平;土地和资源带来的暴富,以及土地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服务方面对于民众起点公平的保障严重不足,个人和家庭为此付出了过于沉重的代价(比如为了孩子读书条件好一点,或者承受高房价,或者承受高昂的择校费)。等到要“还债”的时候,相关的人们也不得不加入到对于稀缺性资源的寻租大战中去。没有“公平正义的光辉”,最终的可能结局只能是“丛林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