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汇集17篇)
洛神花
2023-02-27 05:40:30
三年级
叙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现在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国宋朝着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美好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起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后来,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为国立功,而且非常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后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一直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四年级:牛奕雯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2)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3)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进步的阶梯。

赵树理曾说过:“读书也想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我十分喜欢书,并且在书里“淘”出了许多“金子”。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更使我爱不释手。

我从三年级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我为了买到限量版的《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冒着倾盆大雨,踏着一尺深的雨水,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回到家,妈妈看着像落汤鸡似的我,心疼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吗,干吗弄成这个样子!”我听了,急忙说:“一本书怎么了,书里也有许多知识,虽然它不像财宝那样惹人喜爱,但它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妈妈听了,只好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有时,我还用自己喜爱的邮、贴纸来和同学换书,那可是我珍藏好久的宝贝呀!为着妈妈不知打了我多少次,可我总是嘿嘿一笑,又去看书了。

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上,基本上都是课外知识,而且都是《十万个为什么上的》,像“太空中有什么”、“鱼儿怎样寻找食物”、“水里有什么奥妙”等等。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过五关,斩六将,一会儿就ok了。试卷发下来,我考了97分,都是《十万个为什么》帮我绕过难题。我更喜欢这本书了,连上厕所都不放过,爸妈总叫我“书呆子”。

这本书不但给我丰富知识,还能带我畅游世界。在“大海里有什么”那一课中,我仿佛进入了奇妙的海底世界;在“地球是怎样形成的”那一课中,我回到了过去;在“宇宙的奥秘”那一课中,我来到了无边无际的宇宙。

如今的我更加喜欢《十万个为什么》,他让我了解到许许多多未知的知识,也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我要把它的知识全都吸收到我的脑海中,在未来派上用场,为人民做贡献。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4)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5)

今天,我读完了杨红樱的著名童话《淘气包马小跳之同桌冤家》。

这个故事讲的`是马小跳班的班主任——秦老师为了治理一下淘气包马小跳,就派全班最最听话的路曼曼去管住马小跳,便给了路曼曼一个小本子专门记录马小跳的不良表现。由于秦老师看了路曼曼记录的马小跳不良表现,就老爱找马小跳“麻烦”,因此本来对路曼曼有一点好感的马小跳对路曼曼恨之入骨,同桌冤家的“戏”也就开始了。引起战争的往往是马小跳,而路曼曼却会抓紧时间反击,两个人就这样互不相让,天天吵来吵去,马小跳一次生气的时候竟然把路曼曼的名字写在了飞镖靶上!

其实,我和一些跟我坐过的同桌也偶尔也有这样类似于路曼曼与马小跳的争执,下面的这件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次考试,我做完了试卷,并且检查完的时候,我的眼睛终于离开了试卷,准备放松放松的时候,突然看见同桌张晅恺的眼光正瞟向我的试卷,我只好把试卷倾斜了一下,张晅恺的眼光才到此收了回来。下课后,我找到张晅恺,问:“你考试时为什么瞟我试卷?”“是吗?有证据吗?”张晅恺冷淡地说。“那你问一下坐在后面的吕蕴。”我说。我们找到了吕蕴,吕蕴说:“虽然你说的那个时候我也在瞟窗外,但我没有注意你和张晅恺。”吕蕴心平气和地说。“看到没有,人家说没看到!”张晅恺得意极了。“谁说没注意就是你没有做这种卑鄙的事啦?”我有点生气。“我说没有就是没有!”张晅恺叫起来。“人家说没注意!”我也叫起来。我们俩就你一句我一句得吵了起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真正知道了友谊的重要,别人不管说什么都有自己的道理,要团结一心,不要因为一点芝麻大的事情而吵架!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能通过课外书,学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而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因为它文字不深奥,内容又很有趣。

我喜欢这套书喜欢到了极点。这套书共有20本,我已经看了15本。我跟许多读者一样,打开一本书,看上几页,就知道这是杨红樱阿姨的书。

其中,我最喜欢《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中的欧阳校长,因为她了解孩子的内心,对人温柔,从不以一个孩子的成绩来决定一个人的好坏。我也很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快乐;他也很诚实,犯了错误主动承认;他很善良,见一个人车没油了,主动帮她推去加油站……

马小跳有三个哥们,整天形影不离,可秦老师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去跟欧阳校长说,欧阳校长也不同意他们分开,因为她觉得现在的孩子太孤单了,而他们难得有好朋友,现在要分开,太残忍了。她绝不会这么做,所以他们又在一起了。

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欧阳校长要捍卫孩子们的童年,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前段日子教育厅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其中一条是“小学生不留书面回家作业”。这对我们学生而言是天大的喜事,因为现在的孩子压力太大了,而家长们却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现在开心了,以后怎么办?所以他们十分反对这条规定。而欧阳老师提出的“捍卫童年”跟这一样,她觉得快乐比学习重要,应该留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即使家长不支持,她也要给孩子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

这套书让我收获了很多。我应该像马小跳一样善良、诚实、乐观,我还应该体恤别人,理解别人,我更应该感谢杨红樱阿姨,我们阅读了她的书,就为童年时光增添了色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7)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8)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9)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0)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1)

《艰难的归程》是一本动物历险小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故事把我深深吸引。刚刚拿到这本书以为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可是刚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艰难的归程》作者牧铃,生活在大山深处,生活得无忧无虑,曾经做过牧童。他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一只出身于宠物厂的杂种狗,名叫阿蓬,因为一点毛色,从一只身价数万的贵族狗堕落成一条流浪的杂种狗。宠物厂的老板把这条“杂种”送给了十三号驯养员,过着天堂般生活的“杂种”每天都有人亲自照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十三号驯养员把它带回了住所,看着杂种那身肥胖的肉,连口水都流了下来,便在门前架起大锅,准备把杂种杀掉吃肉……

锅已经快烧沸了,眼看十三号驯养员拿着锋利的菜刀向阿蓬一步步逼来,杂种依然“沉醉”在天堂般的生活中,突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正巧打中了杂种的屁股,正在呼呼大睡的杂种痛得嗷嗷直叫,立刻跳了起来,挣脱了链子,向宠物厂奔去……

以后的每天,杂种只靠从墙角钻到宠物厂来抢其他贵犬的食物,起初都是拼了命才能抢到贵犬的食物。在一天天的磨练中,杂种练就了一身的“肌肉”,用迅捷的速度去对抗那些贵族巨犬,杂种每日专挑凶猛高大的巨犬的食物,把巨犬们当成了自己的玩具。

杂种每日站在坡上遥望着远处的牧场,它十分向往能和母犬们玩耍,在草场上奔驰……

终于有一天,牧场工作者老金发现了杂种,在老金的努力下,杂种放松了对人类的警惕,成为了老金忠实的伙伴。

在一次远牧的过程中,发生了强烈的地震,管理那群羊的管理员不幸身亡,阿蓬只好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依靠自己的智慧带领600多只羊穿过峡谷,翻过高山,游过河流,打败狼群,回到了老金的身边,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

我被阿蓬的勇敢顽强、不怕危险、不怕困难的精神和它的聪明才智所深深感动。阿蓬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会永远记住阿蓬,永远记住我最喜欢的《艰难的归程》!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3)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生的特殊经历,描写了一个沙皇统治时代的懵懂少年成长为苏维埃政权里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保尔虽然出身贫寒,但他自强不息、坚持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即使饱受着疾病的煎熬,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正是他这种精神感染了我,使我爱上了这本书。

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一个安静的书店里,那天我正巧走过它所在的那列书架,一不小心把它撞歪了,我急忙将它放正,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它独特的题目,于是对它产生了兴趣,便将它捧在手里开始阅读,曲折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使我对它的兴趣愈加浓厚几乎忘了时间。直到同伴唤我才回过神来,最终,我决定将它买下。

在我拥有了这本书店,我几乎整天整夜都在反复品读它,从睁开双眼到闭上眼睛,我的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它。为了有更多时间来阅读它,我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不管外面是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依旧沉浸在它生动曲折的情节之中,那对人物栩栩如生的描写,令我仿佛亲眼见到了保尔;那对环境生动贴切的渲染,使我身临其境,我对它爱不释手,到了晚上,便在灯光下继续欣赏,直到天上星星都睡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放下。

保尔惊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激励着我勇往直前,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爱看动画漫画之类的。上了学之后就爱上了科学天文方面的书籍。妈妈给我买了好多这方面的图书和画报,在学校我自己也订了《快乐科学》、《天天爱学习》和《快乐百科》。直到现在上五年级了,我一期都没落下。

其中我最最喜爱的是《快乐科学》这本书。我每天除了上学就是看这些书,放了学回到家顾不上洗手,也不写作业。就是如痴如醉的看书。因为这事我没少挨爸爸妈妈得打骂,可是都没办法阻挡我。每天在爸妈的逼迫下勉强写完作业,就又抱着书看起来,有时连饭都不吃。妈妈说我中邪了。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因为我从这些书本里学到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了解了好多科学中的奥秘。

比如,秋天的叶子为什么会黄?因为大多植物的叶子是绿色的,它里面有好多叶绿素的缘故,但是叶绿素有个弱点,它特别怕冷。到了秋天,天气越来越冷叶片里的叶绿素就会减少,而叶片里的黄色素和胡萝卜素不怕冷它们都是黄色的,也不会消失掉,因此秋天到的时候叶子就变黄了。还有,为什么人饥饿时肚子会叫?那是因为人在饥饿的时候胃是空的,里面只有液体和气体,胃在蠕动时吧气体和液体挤来挤去的,你就会听见咕咕地叫了……还有原子核的危害与用途,风暴的形成……人身体的奥秘,大自然的奥秘……每当爸爸妈妈不叫我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给他们讲我所学到的。他们见我真的学了那么多科学知识也替我高兴。我在这些书中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也学到了好多知识。学科学,爱科学。我爱《快乐科学》。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5)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6)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_600字(17)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