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一本书(热门18篇)
英姿飒爽
2023-03-14 00:10:59
初一
其他

我最喜爱一本书(1)

有人说,书是一对翅膀,有人说,书是一杯美酒,有人说,书是一位老师。我认为,书是一本让你成长的宝典。

啪。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火辣辣的,原来是同伴打了他。只见他拿起树枝在沙子上写着:今天我被同伴打了。一阵风吹来沙字就无隐无踪。

漫天风沙,他掏出水袋,一滴水也没有了,同伴递给他自己的水。他拿出刀子在石头是刻上:伙伴给我水。同伴问他为什么,他说朋友好要记着,朋友的坏要忘掉

是啊,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我太小肚鸡肠了,朋友的坏,朋友的不好,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当我读了它以后我和小雅相处得十分融洽(在之前,我们几乎天天吵架,而且每次哭的都是我)现在想起以前就惭愧。

大家成为同学都是缘分,我们这六年要好好珍惜,时光如水,为什么我们不能让这水清澈一点,纯净一点,甘甜一点呢?

我们离婚!

离婚,又是离婚,为什么大人一吵架就要说离婚,这让我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吵架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就像两个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在争吵,我却是被抢夺的食物。

伴随着书页的沙沙声,我不禁泪如雨下。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在哭中成长,它就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成长故事》


我最喜爱一本书(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一本书(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曾经也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的名字叫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他的心路历程。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写成了震撼世界的文学作品。一个面对黑暗却又给人们播撒光明的女性,给我们带来了生命的奇迹,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

书中的主人公凯勒虽然是盲聋哑,但却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的希望,依然坚持不懈的学习,最后成为伟人的事迹让我明白了,无论你是残疾人还是正常人,只要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学生要正确地对待困难,学会珍惜生命,懂得自强不息,并拥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毅力。


我最喜爱一本书(4)

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而无人自救的时候,就必须乐观的改变现状,这是我从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里体会到的。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逊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强烈的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猎;种谷养羊;晒葡萄干;自己做桌椅、陶器。在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克服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试着想想,如果面对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时,让我们一个人置于孤岛时,我们会像鲁宾逊那样勇敢自信吗?不会的,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亲人,从没吃过苦,遇到过风浪,面对厄运和挫折,我们束手无策,《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要学会去迎接各种挑战,点燃希望之灯。《鲁滨逊漂流记》中还记叙了鲁滨逊救下的食人族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了他的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会了他说英语,和他一起生活,共同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逊一起返回英国,这可把鲁滨逊乐坏了,因为他实现了回国的梦想!他在荒岛生活的时间竟然长达二十八年啊!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病痛、孤独、艰难。我们和鲁滨逊比起来,我们可差得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深受感动。一个身陷绝境的人,竟有如此的信心、勇敢的面对困难,创造生活,这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啊!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一定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非常喜爱。


我最喜爱一本书(5)

我喜欢词句优美的《白鹅》,喜欢有着传奇人物的《西游记》,喜欢展现动物世界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讲述了宋江等108个好汉聚集梁山泊除暴安良、替天行道,最后却因一心想着报效朝廷被招安而失败了。

这本书我喜欢打抱不平的鲁达,喜欢武艺高超的林冲,喜欢”智多星“吴用,其中最喜欢心怀大志的宋江,我为什么喜欢宋江呢?因为宋江是一个有情谊的君子。书中讲到李逵在旅途借宿时遇到一个老人,老人说他的女儿被梁山泊的宋江和吴用天天欺打,还勾搭。性急的李逵听完便火冒三丈,还许诺:”我现在就回梁山泊把宋江和吴用劈死。“回到梁山泊后李逵拿起斧头便向宋江和吴用劈去。好在英雄好汉劝下,李逵才没有劈。宋江见状便答应去对质,并与李逵定下军令状:如果真不是,就把李逵的头砍了。到了之后,老人家承认不是真正的宋江和吴用所为。虽然宋江被当众污蔑而气急败坏,但最终还是用”搁置“的方式”免去“了李逵死刑。因为本性善良,宋江才会忍气不杀李逵;因为重情重义,宋江才会借口不杀兄弟。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宋江。

除了宋江这个人物,这本书让我难忘的一句话是:人生必读书,不仅照亮孩子的童年,还会照亮孩子的一生!《水浒传》之所以成为我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作品,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而且也由于它艺术的成熟。这整本书的以晁盖等人成了一个团体为起始,通过各种跌但起伏的故事,将不同命运遭遇的英雄人物聚集在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会为英雄好汉们憋屈受辱的经历叫冤,又时不时会被个性化的语言感染而张口说”他“的话,还会因为惦记情节的后续发展而失魂落魄。

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让我痴迷的书,我推荐给你!


我最喜爱一本书(6)

在一排排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它封面有些破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

有一本书,它在众多的书籍中显得不怎么起眼。但它仍是我最喜欢的。有些书早已被我打入“冷宫”,唯独这本书我最喜欢它。

还记得那个周末,我和妈妈在学海看书,在选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它——《窗边的小豆豆》。当看到封面上的那个油画像的小女孩时,我就喜欢上了它。直到今天,我就像和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交了个朋友,随时都能说出她的那些事儿。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是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中的“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最令我难忘的情景就是:安静的课堂上,大家都在写作业,淘气的豆豆突然站起来,跑到窗子前看来往的人群,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把抽屉盖子“啪”的一声关上,又“啪”的一声打开、和屋檐上的燕子“说话”、在上课时提出一系列奇怪的问题、在纸上用蜡笔画些乱七八糟的画……老师是在忍不住“活泼过度”的小豆豆,从那以后一年级的小豆豆便被老师、同学、家长眼里的“坏孩子”,便被退了学。退了学,小豆豆便在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小学读书。这所小学和其他小学不同,校门是一个拱起来爬满绿藤的拱门,教室则是在废。弃的旧电车里安上座椅和黑板所构成的教室,座位也可以人任其选择。最有特点的是,巴学园全校只有50多位学生,学生们能够先选择自己喜欢的课进行学习,只要放学完成作业即可。过了许多年,昔日调皮的小豆豆早已长大成人,也许是因为那几年巴学园对小豆豆的影响,使调皮的小豆豆在各方面的进步大了很多。不然也不会有长大后的小豆豆——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给我们带来小豆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读书的时候班上也有那么几个拖后腿的同学吧!也许在老师的眼里他们就是不聪明、捣蛋的“笨孩子”,在同学们眼里他们都是“怪怪”的、不善于与人交往的人群,还有些同学也会因为他们的成绩不怎么优秀而有意疏远着他们。再看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小时候也是个“调皮蛋”,可她也不是在巴学园的老师和小林校长的关爱下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文学作者了吗?在妈妈的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一个大企业的白领,妈妈告诉我他以前在班里成绩次次“第一”,不过是倒数第一。在学校扯过女孩的辫子、踢过老师家的大门,抽烟喝酒都有份……在一位女班主任老师对那位叔叔的不放弃中,那位叔叔现在已经通过某大型企业的面试,成了一个待遇不错的主管。从这里可以看出,不是每个人一出生的就是天才,只是你选择那一条人生道路,遇上了哪位老师、同学,让他们感染你的一生,你将会获得一笔不小的“财富”。

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的魔力吧!

广西柳州柳城县柳城实验小学091班五年级:陈星月


我最喜爱一本书(7)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最喜爱一本书(8)

天下的书籍种类繁多,好似天上的繁星点点,又好似辽阔无比的书海。而我最喜欢的这本书是:《同桌冤家写真本 同桌是废话大王》作者是:伍美珍。

这本书收集了:混乱的PK赛、“胖胖乃巴山”、 同桌是废话大王 、 我的同桌是大明星 、同桌旧账 、惹我试试看 、希洁VS诚飞 、“错别字大王”、陈晓琦金番薯、冤家沈大头、话包子 、你服我了、整蛊专家、当飞虎队遇上霸王花、与同桌的双边关系 、小Q爱NBA 、 葵花点穴手……

这是书里的精彩片段哦:新学期,我的新任同桌是“大明星”费翔。

这不,第一天就出问题了。费翔在上课的时候不断地推推我,搡搡我,把头凑到我这边,说什么你的摩尔庄园现在几级了,你有多少超级贝壳呀之类的话。我不理他。他看我不回答,以为我没听见,就在旁边哎哎地连声招呼。我还是装作没听见,他就来拍我摇我,害得我课都没法上!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对他说:“你别打扰我!上课呢!有话下课再说!”他被我“镇住”了,不吵了。正当我以为平安无事的时候,费翔又在我耳边嘀嘀咕咕。我忍无可忍,就快速地回答了他的所有问题。“终于可以专心听课了!”我“如卸重负”,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我们刚才的对话被舒老师听到了,但是她却没有听见费翔前面骚扰我的那一段,还以为是我先和费翔说话的呢,于是批评了我。我冤哪!我想对全世界喊冤。看看舒老师那严厉的表情,再看看费翔的满脸坏笑,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还想知道更多,就请看看这本书吧!

我喜爱它,非常的。当在书店看到它时,我就对它爱不释手。回到家,认真阅读,仔细观看书中的细节描写,情景交融,和人物神态!

说我最喜欢它,是有理由的。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妹妹不小心将墨水滴到了书壳上。我当时十分着急,立即跑去拿纸擦,可越擦越脏,我想来想去,突然看到一块抹布,便拿来将墨水一点一点擦完,然后才继续看书。

原来的我总是对同桌挑三拣四一肚子火,也不知为什么就是看她不顺眼,做一段时间好多了,可是她总是无事就东戳戳,西打打的,很是让人烦。动不动就吵起来,动不动就打起来,很让人受不了!

现在的我渐渐明白了同桌的重要性,也加上做了这么多年的同桌,渐渐可以看到她的优点,毕竟人这种东西就像白纸上有个黑点一样,人一般第一眼都是看见这个黑点的,并没有看见大部分的白色一样。人只看缺点,不看到别人的优点,是不对的,要慢慢理解同桌。因为同桌的意义并不是说同桌必须学习很优秀,很能干,而是在你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你希望和帮助,让你解决困难,让你跟进一步,这便是同桌的意义,也才是同桌该做的!现在虽然还是有点小争执,但也不频繁了!

我最喜爱你:《同桌冤家(写真本) 同桌是废话大王》,是你告诉我,同桌无论是谁,都要珍惜!


我最喜爱一本书(9)

《史记》是我国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历史名着,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上至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鲁迅评价《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书中的有些故事启迪智慧,教人向善例如卧薪尝胆的勾践,知错就改的廉颇,坚持理想的孔子······古典名着充满了东方智慧,千百年来滋养着中华民族步步成长。对一个中国孩子来说阅读中国古典名着不仅能提高作文水平还能从中获得受益一生的精神财富。所以,当我读到这些文,真为中华五千年的兴衰历史所惊叹,为中华民族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所鼓舞,为一篇篇佳作所晕倒。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爱国诗人屈原》,说到屈原,他满怀的正义不随逝浮沉的节操,最后因不愿看到楚国灭亡,就怀着万分悲愤的

心情,怀抱着石头跳进了石罗江,最终以身殉国。许多好汉也如此以终生为国。屈原写的《离骚》正是抒发了自己郁郁不得志之情。“一个刚洗了头的人,戴帽子时一定会你先掸掸帽子上的灰尘;一个刚洗完澡的人,穿衣服时也一定会先抖抖衣服上的尘土。”哪有人肯让自己洁净的身体被那些东西沾染,屈原正是因为自己苦苦坚持自己的节操而使自己遭到流放,最终死亡。

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要学习孔子——坚持理想;学习廉颇——知错就改;学习张释放——敢于直谏;学习屈原——热爱祖国。


我最喜爱一本书(10)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世界之最》、《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等等。但是我最爱看的是稀奇复稀奇,古怪又古怪的《稀奇古怪》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的题目都很有趣,会让我有一种好奇心,能一直往下看。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吃中饭,我就问外婆:“这些面是从哪里来的?”外婆想都没想就说:“树上。”我心想:“树上怎么会长面呢?这也太荒唐了吧!”吃完饭后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翻开了《稀奇古怪》发现的确有面条长在树上面。而且,这些面跟方便面一样。把“面条”放在锅子里加热水煮软,加上料,一碗鲜美的面就做成了!大自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的帮助真是无微不至啊!

是谁让我了解了更多植物奇趣—《稀奇古怪》,是谁让我知道了许多树木的名字—《稀奇古怪》,是您,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稀奇古怪》。


我最喜爱一本书(11)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这本书时,我的两眼湿润了。保尔坚强不屈,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这本书从此成为了我成长的伙伴。

有一次放暑假,妈妈教我学游泳,妈妈说想学游泳首先学在水里憋气,我吸了一口气钻到了水里,没等站稳我就露出水面还呛了一口水。妈妈告诉我在水里憋气要很长时间才可以的,我又连续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晚上我躺在床上拿出了我枕头下的那本书,我想保尔双目都失明了还继续写作,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而我这一小小的失败又算的了什么。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怎样才能练好憋气呢?对了!我灵机一动我冲到卫生间取出脸盆接满水猛地把头扎到水里,一次,两次……我成功了。是保尔告诉了我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遇到困难都要坚强的站起来,只要站起来就一定成功。“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自从我有了这本书以后,我慢慢地改变了,是悲剧中少了一个主人公,励志剧中多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我。


我最喜爱一本书(1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对书的热爱真是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了。

畅扬在书海中,许许多多的书,让人眼花缭乱,在这琳琅满目、众多哲学的书籍中,一本《论语》让我眼前一亮。它既有古人极力追求的高雅品质,又有今人孜孜不倦的品读价值。颂读《论语》中的经典语段,脑海中便呈现出了孔子当时所讲时的画面,让人流连忘返、意犹未尽。

《论语》这本书像一位私人教师永远的在我身边细心教导,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转眼一瞬间

转眼间,小学已经到了最后一个阶段,我像以往一样迈着沉重的步伐踏进校园,开学一个月了,同学们都没什么变化。老师辛苦的操劳了一个月的成果,竟然换来我们这么糟糕的考试成绩,周老师难过的流下了眼泪,我们也很伤心,尽管我不想流泪,可还是哭了。黑板上一个又一个的“对不起,周老师”是同学们为周老师写的,整整一节午睡课都没有睡,我们都在想办法,可是依旧没有用。

周老师不要再生气了我知道我们错了下次不会再这样了这是大家最心底的呼唤……


我最喜爱一本书(13)

别看我是个女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却是《三国演义》,那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回了这本书,一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了三国时期刘备、曹操、孙权在打仗争地盘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周瑜等。

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有“刘备三顾茅庐”刘备不怕严寒酷暑一番诚心终于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了他,最后成就了一番霸业。还有“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是讲关羽的,在关羽出战之前,曹操亲自给关羽满了一杯温酒,关羽说回来再喝这杯酒,结果关羽杀了华雄回来以后,嘿,那杯酒还是温的呢!华雄可是当时著名的大将呀!“火烧赤壁”孙刘联盟用大火把曹操烧的大败,最后败走华容道,多亏关羽念旧情把他放了,最后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这本书我终于读完了,我受到的感悟不小呀!我要学习刘备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学习周瑜勤于用脑;学习关羽的勇敢和勇猛;学习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怎么样?你觉得内容不错吧!我向你推荐这本书,有时间你也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河南南阳九小三年级:水晶小魔豆


我最喜爱一本书(14)

每个人成长的足迹都少不了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最喜爱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主要是讲:玛丽拉和她的哥哥马修想要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干活,却阴差阳错的领养了个女孩——安妮?雪莉。

她整天唠唠叨叨、天真可爱。她和她的朋友给每一株植物、每一只动物都取了名字。使它们变得更加的惹人喜爱。

后来,马修不幸去世了,小小的安妮已经长大了,马丽拉却重病在身。安妮为了照顾马丽拉,放弃了去读大学的机会,留在当地当了一名小学教师。

这是一本感人又充满童真的书。安妮充满想象力。而她有的,正是我缺少的。

这本书内容很精彩,读着读着会让我的心跟着它走。危险时会令我提心吊胆,她开心时我也会很快乐。总之读完之后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我的心里久久挥之不去。

这就是我最爱看的书了,一本充满感动的书!


我最喜爱一本书(15)

一本书,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

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我最喜爱一本书(16)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一本书(17)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一本书(18)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